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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翻译流派.docx

1、主要翻译流派主要翻译理论流派在两千多年的中外翻译史上,有许多著名的译者在艰辛的翻译工作中总结经验,阐发观点,不断探讨,深化认识,形成了一家之言,或洋洋大观,或疏疏片语,不乏真知灼见,从某一个角度揭示了翻译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形成了我们今天研究翻译,从事翻译实践的宝贵财富。在中国,有明确记载的翻译活动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之后,公元六十五年前佛教传入我国,佛经翻译历时千载,东汉开始,魏晋发展,唐代极盛,北宋式微,元后尾声。期间,涌现出了大批卓越的翻译大家,如支谦、道安、鸠摩罗什、彦琮、玄奘等,其译论涉与译文的文质之辩,胡汉语言对比与翻译中的变通,理解原文和表达中存在的困难,文体风格的重要性,音译的原

2、则等等。明末清初,外国传教士与我国的文人学士合作翻译了许多科技书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后,翻译逐渐成了众多爱国志士抵御外侮的利器,林则徐、严复、林纾等引进翻译了大量军事、社科、文学材料,严复创造了“达旨”的译法,林纾则强调主观感情的投入和与原作人物心灵交汇的重要性。五四运动后,鲁迅林语堂等大量翻译国外作品,鲁迅认为:“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面当然力求其易解,一面保存着原作的丰姿。”(陈富康 2000:299)他还认为“欧化”“洋气”可以输入新的表现手法。林语堂总结了翻译的三条标准:忠实、通顺、美。新中国建立后,翻译事业得到重视,进一步发展,傅雷提出了“神似说”,钱钟书则

3、提出了“化境说”,丰富了译坛。在西方,对圣经的翻译也形成一次早期的翻译高潮,这和我国的佛经翻译高潮十分相似,都是由XX经典翻译所形成的翻译高潮。XX文本的神圣性和神秘性使得译者难以摆脱“字对字翻译”和 “意对意翻译”的反复争论。西方翻译理论体系主要是由两条线构成:文艺学翻译理论路线和语言学翻译理论路线。前者认为,翻译是一种文学艺术,翻译的重点是进行文学再创作,原作的文学特色必须受到重视,译文要符合译语的规范,译者要具备相应的文学天赋;后者关注的是语言,它将翻译和语义、语法功能、语言结构特征等结合起来,目的是要产生一个与原文对等的译语文本。(谭载喜 2004:6)西方文艺学派翻译理论家多关心经典

4、文献和文学作品的翻译,他们争论的核心是字对字译和意对意译或直译与意译孰是孰非的问题,他们讲究译文的风格和文学性,要求译者具有文学天赋,认为翻译是艺术,重点是进行艺术的再创造。古罗马翻译家在对待如何处理被征服的希腊帝国的文化和文学作品时,基本上都将原作置于较低的地位,采取比较自由的翻译方法。西塞罗(Cicero)提出了 “解释员”与“演说家”的翻译方法,认为重要的是传达原作的意义和精神,而非形式,文学翻译就是一种再创作。贺拉斯(Horatius)把希腊文化看成是公共财产,主张对它们进行改编、占有。他说忠实原作的译者不会逐字死译,这反映出他意译、活译的翻译观点。昆体良(Quintilianus)则

5、提出了译作要和原作竞赛的“竞赛论”,认为翻译是创作,译作要和原作搏斗、竞赛,力争超出原作。在圣经文本的翻译中,译论家们争论的焦点是应该面向原文,去死扣原文,还是面向读者,多用意译。哲罗姆(St. Jerome)提出了文学用意译,圣经用直译,不逐字对译的观点。认为文学翻译中译者可以加入自己的风格特点,使译作象原作一样优美。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翻译圣经中采用了通俗、明了、为大众所接受的原则,注重使用民众的语言来翻译圣经。他认为译者要尊重原文,深入原文的精神本质,只有意译才能将它再现。十六世纪法国翻译家埃迪安.多雷(Etienne Dolet)在论如何出色的翻译中对译者提出了五

6、条基本原则:完全理解原作;通晓两种语言;避免字字对译;语言通俗易懂;译文与原文效果相当。十七、十八世纪英国出现了两位翻译家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和泰特勒(A.F. Tytler),德莱顿提出了翻译的三分法,即他把翻译的方法分为逐字译(metaphrase)、意译(paraphrase)和拟作(imitation)。他认为翻译是艺术,译者必须要考虑读者,也要绝对服从原作的意思。他本人认为意译是较好的翻译方法。泰特勒则提出了翻译的三原则:译作要完全传递原作的思想;译作的风格和手法要和原作一致;译作应具有原作的流畅。进入二十世纪,文艺学派的翻译理论进一步发展。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B.

7、Croce)认为翻译必须要再创造,和文学翻译不能太自由,专业翻译不能太拘谨的观点。英国语言学家、翻译理论家西奥多.萨瓦里(Theodore Horace Savory)把翻译分为四类:完美翻译(perfecttranslation)、恰切翻译(adequatetranslation)、综合翻译(compositetranslation)和应用翻译(translation of learned, scientific, technical and practical matter)。完美翻译是指布告通知类单纯传递信息的翻译;恰切翻译指不考虑形式,重在传递内容的翻译;综合翻译是指既要重形式又要重内

8、容的翻译;应用翻译中内容远远胜过形式。捷克翻译理论家吉利.列维认为文学翻译是艺术,需要译者使用自己的个性进行再创作,译文要像原文一样有感染力,使译文提供给读者应有的知识、智慧和艺术审美享受。他进而提出了“错觉”理论,即文学作品的翻译要让读者产生一种像是在阅读原作一样的感觉。苏联的卡什金1955年在为现实主义翻译而奋斗一文中提出了“现实主义翻译”的说法,认为译者要忠于原作者、忠于读者和忠于现实,也就是翻译要努力再现原作所反映的现实,译者要领悟到原作语言文字背后所要表达的思想、事物、现象等。纵观二十世纪前的翻译史,XX文本翻译和世俗文学翻译占据了中外翻译家的大部分时间,其译论也主要由之而发,其共同

9、特点是原文被奉为至尊,译者只是“带着脚镣跳舞”的“仆人”,并且总是处于“美与不忠”的困境之中。二十世纪以来,翻译学科迅猛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翻译理论,虽然对于应用文本的翻译,大部分翻译学派的译论没有太多直接关涉,但是我们仍能发现不少可资借鉴的理论财富。将这些理论财富进一步与我们的翻译实践和翻译教学结合起来必将产生更深远的影响。一语言学派翻译理论奥古斯丁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符号”理论提出了语言符号的“能指”、“所指”和译者“判断”之间的三角关系,标志着西方语言学派翻译理论的开始。二十世纪初,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理论标志着现代语言学的开端。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布龙菲尔德的结构语言学、乔姆斯基的转

10、换生成语法都为语言学派翻译理论提供了理论支持。语言学派翻译理论家不满于文艺学派重美感传递轻语言分析的做法,他们以语言为研究核心,从语言的结构特征出发,在词、短语、句子、篇章(话语)等层次上研究翻译如何能使译文和原文达到“对等”。语言学派主要研究翻译中各种各样的“对等”或“等值”。1.雅可布逊 雅可布逊(Roman Jakobson)1896年生于莫斯科,1941年移居美国,是布拉格语言学派创始人之一。该派主要关注焦点之一就是语言的交际功能和语言成分的区分功能,主张去分析实现不同交际功能的语体。1959年,他发表了论翻译的语言学问题(On Linguistic Aspects of Transl

11、ation), 从符号学的角度论述了翻译的问题。他认为可以用三种方法解释语言符号:1)可以翻译成同一种语言内的其他符号;2)可以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符号;3)可以翻译成非语言系统的符号。由此他首次将翻译分成了三类:语内翻译(intralingual translation)、语际翻译(interlingual translation)和符际翻译(intersemiotic translation),这一分类开拓和深化了人们对翻译的认识。他认为:“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是用其他某种语言的完整信息来取代原文信息,而不是使用分离的符号单元。这种翻译是一种间接引语:译者从另一种语言中接受了信息,再将

12、其重新编码和转换。这样就涉与两种不同符号系统中的两组对等信息。”(谢天振 2008:8)由此可见,语言学派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不同的对等问题。他认为任何现存语言中的所有认知经验和分类都是可以在翻译中再现的,甚至一些语法形式也可以在译语中用词汇表达,因而任何不可译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他还认为“文字游戏”(paronomasia)主宰着诗歌,因而诗歌是不可译的,只能进行创造性转换(creative transposition)。2奈达奈达(Eugene Nida,1914-)著述丰富,在他的翻译理论与实践(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一书中从交际学和

13、语言学角度出发,对已有的重形式对应的翻译观进行了扬弃,宣称翻译的重心已从重信息的形式转向了重接受者的反应,并进而在“等效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动态对等的翻译观:译文接受者对译文信息的反应与原文接受者的反应基本相同。他对翻译的定义是:“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的自然对等语再现源发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其次是形式。”可见对等仍是奈达翻译思想的核心部分,为了达到对等,他对语法和词义详加分析。他将词义区分为二:所指意和蕴涵意。所指意是指词用来指示事物时的意义;蕴涵意是指词在交际中激起参与者某种情感反应的意义。前者可以通过上下文中的句法标志和语义标志来确定,而后者主要受三方面因素的影响:词语的言说者、词语

14、使用的实际情景和词语所在的词语组合的特点。他认为词义只有在上下文的语境中才能最终决定。奈达在该书中还对转换生成语法灵活运用,很有创意地提出了“逆转换”(back-transformation)的概念,即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可以先把原文表层结构(surface structure现实中使用的较复杂的句子结构)转变成其深层结构,也即一些核心句(kernels 语言中最简单、最基本的句子结构),这样有利于排除语言结构造成的障碍,方便译者完整地传递语义信息。他在论对等原则(Principles of Correspondence)一文中提出,翻译中不存在绝对的对等,要根据信息的本质、作者的目的和译者的目

15、的、受众的类型来确定具体的翻译方法,实现不同的对等。他认为等值有两种形式: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前者既关注形式又关注内容,后者则建立在等效的原则之上,要使两种接受者的感受相类似;前者以原文为中心,尽可能显示原文信息的形式和内容,而后者则重接受者的反应,不完全集中于原文的信息。奈达的理论对于文学翻译可能有偏狭之处,但对于应用翻译来讲却有良多启发。3. 纽马克纽马克(Peter Newmark)在翻译问题探讨(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一书中提出和对比了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前者指在译入语语义和句法结构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准确地再现原文意义和语境,而后者指译文对译文读者产生的

16、效果应尽量等同于原作对原文读者产生的效果。他认为在艺术文本的翻译中采取语义翻译的方法会更合适一些,因为译者对那些审美元素的展现不一定要去满足某一读者。他还认为交际翻译在实践中可能存在操作的偏向性、不好操作性和可能导致失误。1994年,他又定义了“关联翻译法”(a correlative approach to translation),认为原作或译语文本的语言越重要,就要越贴紧原文来翻译。他认为语言的重要可以表现在语言、语气、文体、形式、隐喻、音韵等方面。他的定义最终演化成了一系列的关联关系:1)文本的语言越重要,翻译就要越贴紧原文;2)原文的语言或任何一个层次的语法单位越不重要就越无需贴紧原

17、文翻译;3)原文文本的意义的细微差别越不重要,其信息就显得越发重要,越有理由来欠译,以达到译文流畅的目的。4)原文本写得越好,不论其语言的重要性,越要贴紧原文;5)普通的信息文本原文写得越糟糕,译者越可以发挥创造性来重组或重写;6)译文读者的受教育程度越高越能接受属于原语的表达方法;7)意识形态的东西越少译文越好贴近原文;8)文本文化性越少译文越好贴近原文。纽马克的关联理论对于应用翻译理论研究和实践有很高的指导意义。4豪斯豪斯(Juliane House)的翻译质量评估模式建立在韩礼德的话语分析模式基础之上,这种话语分析模式视语言为交际,通过作者的用语选择发现意义并将这些选择系统地与更大的社会

18、文化结构相联系。韩礼德认为社会文化环境(sociocultural environment)调控体裁(genre),而体裁又决定语域(register)。语域包括语场、语旨和语式,它们三者相对应的三种元功能(metafunctions)是意义元功能(ideational metafunction )、人际元功能(interpersonal metafunction)和语篇元功能(textual metafunction ),这三种元功能共同构成了语篇的话语语义。因此通过对语篇中词语结构、情态语气和主题结构与连贯的分析,可以更好的知道语篇是怎样表达意义的。(Munday 2001:90-91)豪

19、斯据此设计出了自己的翻译质量评估模式,她的评估模式主要是通过词汇、句法和语篇手段(textual means)对源语文本和目标语文本的语域进行分析,看其实现情况如何。她所说的语篇构成手段包括主题结构与连贯、句子连接成分和平行结构。据豪斯的理论,语场主要是指所论事件与行为,包括词汇的具体含义。语旨是指言者所处的时空与社会背景和他的智力与好恶。语式指交际的渠道方式(口语书面语)等。她还区分了显性翻译和隐性翻译:显性翻译不给读者造成在阅读原著的感觉,原著信息不是直接传递给他们的;隐性翻译则是在目标语文化中享有同源语中原著一样地位的译文。其理论意义在于将语篇分析、语篇意义放在更大的背景中考虑,让人们认

20、识到翻译重要考虑的东西不只是词的对应,而是与更大的语言结构、文体特征、交际者、言说方式以与社会文化背景等都结合起来了。5 贝克贝克(Baker)主要从语用的角度阐发了翻译的问题。她对语用学的定义是:“语用学是对使用中的语言的研究。它是对意义的研究,但该意义不是按照语言学系统所产生的意义,而是由处于某一交际情境下的参与者所传递和使用的意义。”(Baker 1992:217)三个主要的语用概念是:连贯(coherence)、预设(presupposition)、和会话含义(implicature)。贝克认为语篇的连贯依赖于听者或接受者对现实世界的期待(expectation)和经验。显然,源语和目

21、标语读者所认为的语篇连贯并不一致,因此翻译中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预设与连贯密切相连,它是“语用推断”,它与信息发出者假设信息接受者所具有的语言知识和超语言知识相关,或者是理解发出者的信息所必需的语言知识和超语言知识相关。会话含义指说话者所要表达的意思或蕴涵的意义而不是他(她)所说的话。保尔.格里斯(Paul Grice)发展了会话含义,提出了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s)与其几个规则:量的原则、质的原则、关联原则和方式原则。他认为人们在交际时对以上原则的违背会产生言外意或特殊含义。译者应了解不同语言与文化中的合作原则。二功能目的学派翻译理论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译学

22、界深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对翻译的研究多囿于各种形式的对等,束缚了翻译研究和翻译学科的发展,与翻译实践相脱节,功能派翻译理论反思了语言学派的弱点,借鉴了交际理论、行动理论、信息论、语篇语言学和接受美学的思想,研究重点转向了目标语文本,其代表人物有凯瑟琳娜.莱丝(Katha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克莉丝汀娜.诺德(Christiane Nord)等。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原文中心主义,推翻了原文的权威地位,使译者解除了对等论的羁绊,在翻译史上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在翻译教学、译员培训和商业文本翻译、政治文本翻译等诸多领域都有很大成功。1.莱丝凯瑟琳娜.莱

23、丝(Katharina Reiss,1923)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的早期创始人之一,她早期的理论主要围绕对等概念展开,认为对等应在语篇层面而非词句层面,主张根据语言功能、语篇类型以与文章体裁来选定不同的翻译策略,根据原文功能和译文功能之间的关系将文本功能实现的程度作为评价译文好坏的标准。她将语篇类型分为三类:信息型(informative)、表现型(expressive)和祈使型(operative)。一个语篇可能兼有不同的语篇特点,但是其中一个占主导地位,翻译是要根据不同语篇的特点来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她将不同文本的主要特点归纳如下:一,信息型文本。这类文本主要是交际一些事实:信息、知识、

24、观点等。其语言富有逻辑,多用所指意,交际的重点是内容或话题。参考资料是典型的信息型文本。二,表现型文本。这类文本是有创造力的文本作者使用了语言的审美层面。这类文本的作者和信息的形式被前景化(foregrounded),被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诗歌是典型的表现型文本。三,祈使型文本。该类文本意在诱发行为反应:起到召唤作用,恳请或说服文本读者或接受者采取某种行为。其语言形式多为对话,重点在于召唤。广告是典型的祈使型文本。另外,她还提到了声音媒介文本,如电影,有声广告等,其中的形象与语篇的三大功能相补充。她还针对每种文本类型提出了具体的翻译原则:一,信息型文本的目标语文本要翻译出源语文本的所指内容或概念

25、内容,译文语言应为简明易懂(plain prose),不要重复啰嗦,必要时要做出解释。二,表现型文本的目标语文本要翻译出源语文本的美学和艺术形式,译者要站在源语文本的立场,采用与原文“保持一致”(identifying)的翻译方法。三,祈使型文本的目标语文本要在目标语接受者中产生所需要的反应,该类文本的翻译要采用“顺应”(adaptation)的翻译方法,目的是在目标语读者中创造等效。她还提出了一系列评价目标语文本的语内和语外的标准,语内标准包括语义、词汇、语法和风格等的特征,语外标准包括情境、主题场、时间、地点、接受者、发出者和表达感情的一些言外意等。她认为与信息型文本相比,表现型文本更应保

26、留隐喻,因为信息型文本中只要把语义传递出来就足够了。后来,在自己的翻译实践中,她认识到翻译实际中不能实现真正的对等,开始将目光转向翻译的目的,和自己的学生弗米尔一起倡导起翻译的目的论。 2.弗米尔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是莱斯的学生,他提出了翻译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认为:翻译的方法和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和功能决定。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任何人类行为都有一定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的行为。翻译是“在目的语情境中为某种目的与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翻译)行为的目的决定达到预期目的的策略”。(Vermeer 1996:)客户或委托人定下了译文的预期目的或功能,但

27、这种预期的目的或功能离不开目标语受众与目标语文化的制约,译者根据交际时的特定目的来决定源语文本的地位,它不一定是第一位的因素。可以说目的论将原文赶下了神坛。目的论的三大法则是:一, 目的法则。该法则认为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翻译过程和翻译方法与策略的选择。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主要有三种:译者的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和使用某种特殊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二,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要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可做适合于目标语接受者所处情景的解释,即让译文为接受者理解,并在目标语文化和交际情境中有意义。三,忠实性法则。指译品(按照目的论法则产生出的翻译产品,

28、一个原文可根据不同目的产生若干个译品)与原文之间应该保持连贯。它类似于所说的忠实于原文,但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翻译的目的和译者的理解来决定。在目的论中,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方法和策略,目的是要产生一个功能恰切的译文,弗米尔称之为译品。因此,对译者来说,弄清楚为什么要翻译源语文本和目标语文本的功能十分重要。3曼塔利 霍尔兹.曼塔利(Holz-Manttari)从交际理论和行为理论中得到启发,提出了翻译行为理论(translational action),认为翻译是受目的驱使,以结果为导向的人类交往的行为,它重视翻译过程,将其视为涉与跨文化转换的信息传递者的复合行为(compounds)。跨文化翻

29、译是一个涉与多种角色和参与者的交际过程,包括发起人(the initiator)、委托人(the commissioner)、作者(the ST producer)、译者(the TT producer)、译文使用者(the TT user)和译文接受者(the TT receiver)。翻译行为理论关注如何才能使译文对于译文接受者来说交际功能恰切。这就突出了译语和译语文化的作用,翻译并不是对原文字面的照搬。 该理论提示人们,现实的翻译会受到多种参与者的作用,受不同目的支配,很多情形下译者会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产生不同的译文. 4诺德克莉丝汀娜.诺德(Christiane Nord)也是莱丝的

30、学生,她将“忠诚”(loyalty)这一道德范畴的概念引入翻译,这与常说的“忠实”(faithfulness)不同,“忠实”是指译文与原文之间的关系,而“忠诚”指译者、原文作者、译文接受者和翻译发起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它强化了译者和客户之间对翻译任务的协商。她认为具体文化中有不同的惯例(convention),惯例与译本读者的关系十分密切,译者应在违背惯例时向读者申明其在翻译中做了什么,以与为什么这样做,这是译者的责任,即“忠诚”。舍尔将惯例解释为:惯例是社群成员有规律的活动,在以下三种情况这些有规律的活动可称为惯例:每个人都遵循;每个人都期望所有人遵循;每个人都想遵循。惯例是常规(norms)

31、在具体情境中的运用。图里(Toury)认为常规就是由某一社会群体共有的关于孰是孰非的普遍价值、观念转变来的适用于具体情境的行动指导。(Munday 2001:111-117)由于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际行为,交际中的法则、规范和惯例(就如同语法规则、文体规范、语篇类型或言语惯例一样)同样在翻译中生效。译者要考虑目标语文化中的法则、规范和惯例以与读者的接受。三文化学派翻译理论翻译的文化学派又称翻译研究学派或描述学派,该学派强调译入语文化对翻译的作用多从目标语的文化层面审视翻译现象,将翻译文学作为译语文学的一部分,采用描述性的研究范式。文化学派的核心研究范式是:描写系统操纵,其发展大致经历了如下几个阶

32、段:第一阶段,1972年霍尔姆斯发表了翻译的名与实(The Name and Nature of Translation),划分了翻译研究的范畴,在其纯理论范畴下划分出了描述研究和理论研究。第二阶段,借助形式主义的概念,埃文佐哈尔发展了多元系统理论,图里进行了实证研究。1976年在标志文化学派成立卢汶会议上埃文佐哈尔提交了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的地位(The Position of Translated Literature within the Literary System),成为文化学派的理论基石。第三个阶段在20世纪80年代后,以苏珊.巴斯奈特的翻译研究(Translation Studies)和赫曼斯的文学操纵(The Manipulation of literature)的出版为标志。勒菲弗儿发展出了“改写”理论(rewriting)。第四个阶段开始于20世纪九十年代初,勒菲弗儿和苏珊.巴斯奈特合编了翻译、历史与文化(Translation,History and Culture),合著了文化建构文学翻译论集(Constructing Cultures: 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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