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史志档案办公室工作职责史志档案办公室工作职责主 任一、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二、负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市史志档案工作中的贯彻执行。三、主持制定全市党史、地方志和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经验。四、负责组织地方党史、市志及年鉴的编纂工作;主持制定全市档案业务规范、标准、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五、主持制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六、负责全市的史志档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史、地方志、档案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七、负责史志档案的职称评聘工作和评先表彰、学术研究活动。八、负责审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统筹、合理安排经费
2、使用,及时申请急需的专项经费。九、负责与有关部门、乡镇进行工作协调。十、负责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史志档案办公室工作职责副 主 任协助主任分管地方志编纂指导科(年鉴科)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参与全办工作的集体决策。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划要求,研究制定全市续志及年鉴编纂工作计划。三、审定分管科室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四、负责年鉴的编纂工作。五、负责组织市志的续修工作;规划、指导乡镇和部门志的编纂工作。六、督促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适应职位和任务需要。七、负责党支部工作。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史志档案办公室工作职责副 主 任协助主任分管档案管理科(现行文件资料服务中心)、档案业务指导科(法制科)和征集编研科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参与全办工作的集体决策。二、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技术保护工作情况。三、按照保密法、安全和有关规定,指导档案管理科做好保密档案的密级变更、解密和档案鉴定工作。四、按照档案法规定,指导档案管理科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进馆和馆藏档案的划控工作,定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公布开放目录。五、指导档案业务指导科(法制科),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做好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大力推进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建设,抓好乡镇、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私企业档案的升级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