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法培训方案连云区社会保障中心社会保险法培训实施方案 一、立法背景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保险法的议案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计划,社会保险自此迈入立法进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这一目标的迫近,各种社会保险制度依次建立和铺开,一些绕不开的“深水区问题”亦逐渐浮出水面,亟待从立法层面加以破解。自此,有关部门明显加快了立法步伐。在经过人大专题立法调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消除社会各界很多争议分歧,并经历4次审议后,社会保险法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二、指导思想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
2、,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社会保险法对各项社会保险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必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在此大背景之下,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紧紧抓住社会保险出台的有力时机,充分认识并发挥其正向的引领功能。同时社会保险全系统的干部职工必须从自我开始,切实加强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努力使自己真正做到学习新知识、适应新环境、符合新标准、开创新局面。三、培训目标(一)认真贯彻学习社会保险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重新构建经办管理的新机制。要把依规管理的理念向依法管理转变。塑造一批“学法、懂法、用法、维法”的复合型人才,并建立“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办事”的工作模式。(二)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