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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法考《商法》考前复习题含答案和知识点解析共80套第 81.docx

1、精编法考商法考前复习题含答案和知识点解析共80套第 81最新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乙、丙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下列不可以作为丙的出资的是:()A、著作权B、土地使用权C、房屋租赁权D、劳务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8节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64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根据该条规定可知,D选项正确(注意:房屋租赁权是其他财产权利。可以作为合伙人的出资)。2.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甲拟将在合伙

2、企业的份额出质以获得戊的借款。乙、丙表示同意,丁表示反对。甲对戊谎称其他三人均同意,将份额出质给戊,甲借款到期无力对戊还本付息,戊要求行使自己的质权,乙、丙、丁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戊为善意第三人,质押行为有效B、乙、丙、丁三人中有两人同意,质押行为有效C、可以按照甲退伙处理D、质押行为无效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3节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与使用【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合伙份额质押的限制。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25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合伙人质押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3.亿凡公司与五悦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亿凡公司

3、向五悦公司供货;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亿凡公司持该汇票请求银行付款时,得知该汇票已被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法院尚未作出除权判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32题,单选)A、银行对该汇票不再承担付款责任B、五悦公司因公示催告可行使票据权利C、亿凡公司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D、法院应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3节票据的丧失和补救【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票据的抗辩与补救。选项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第31条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人

4、民法院发出的止付通知,应当立即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也就是说,公示催告程序终结以后,银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A错误。选项B: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所以,五悦公司不能“因公示催告”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必须在4.下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B、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C、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D

5、、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投资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ABC选项正确,依据为外商投资法第4条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

6、者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D选项错误,该内容为外商投资法第40条的规定。但并非国民待5.甲、乙为大学同学,某日下班途中,甲向乙抱怨说未买到大天公司的债券,乙遂将自己持有的大天公司的一张面值5000元的债券交给了甲,言明4900元成交。并将自己的债券报关单和身份证交给甲。事后,乙用自己的另一身份证(除地址不同外其他均相同的身份证)向信托投资公司申请债券保管单挂失,并领走该债券。2012年3月1日债券到期时,甲去信托投资公司领取债券,却发现已被乙领走。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A、该交易行为因未在法定的场所交易而

7、无效B、该交易行为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C、该交易属于国务院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D、债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3节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证券交易的监管。证券法第39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证券法第40条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法第41条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8、规定的其他形式。证券法第42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依据上述规定,证券交易必须在证交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6.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5节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9、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财产的效力。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21条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主要原理在于任一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合伙企业对外从事交易,只要相对人是善意的,交易对其来说就有效。7.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5年卷三25题,单选)A、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C、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D、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

10、】: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A项: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不能用公司设立书面协议代替公司章程,故A项说法错误。B项:2013年修正后的公司法取消了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故B项说法正确。C项:公司登记管理条8.荣吉有限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

11、,刘壮任董事长,马姝任公司总经理。关于马姝所担任的总经理职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6题,单选)A、担任公司总经理须经刘壮的聘任B、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C、有权制定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D、有权聘任公司的财务经理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法第4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

1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9.某公司下列再次发行债券的行为不应核准的是:()A、该公司在不久前已经发行过公司债券,虽然已经募足,但是时间间隔未满1年B、该公司欠银行1000万元且已经到期,银行同意1年后再还C、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达到公司净资产的45D、该公司对上次公开发行的债券迟延支付本息,到1个月前才消除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发行方式【

13、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再次发行证券的限制。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16条、第18条规定。再次发行公司债券,不仅必须没有第18条规定的情形,而且还要满足第16条的规定,A选项正确,不要求发行的间隔时间。B选项银行同意延期,不属于迟延支付情形,正确。C选项不属于第18条的情形,但是违背了第16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的规定,故C选项错误。D选项虽然迟延事实,但已经消除。故D选项正确。10.甲公司代理人谢某代投保人何某签字,签订了保险合同,何某也依约交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何某要求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34题,单选)A、谢某

14、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B、甲公司承保错误,无须承担保险责任C、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D、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2节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法解释(二)第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本案中,谢某作为甲公司代理人代投保人何某签字,何某缴纳了保险费,视为

15、对该代签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甲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项错误。11.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向丙银行贴现,丙银行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王某拾得后,伪造了丙银行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A、乙公司是继受取得B、丙银行是原始取得C、王某是继受取得D、丁公司是原始取得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票据权利【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其他任何前手权利人,最初取得票据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

16、取得。发行取得指权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继受取得是指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本题中乙公司依甲公司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属于原始取得。丙银行通过贴现行为从权利人乙公司处取得票据权利属于继受取得。王某拾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丁公司从无权利人王12.国有独资公司甲、上市公司乙、自然人丙共同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可以对外代表该企业执行合伙事务B、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定价,乙可以用劳务进行出资C、丙必须始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丙可以不执行合伙

17、企业事务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2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甲只能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上市公司乙只能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2款规13

18、.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3题单选)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3节人身保险合同【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人身保险的保险金支付和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A、B、C项:保险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

19、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据此,可以推定受益人乙先于被保险人甲死亡。保险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14.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2012年卷三34题,单选)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

20、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公司股票的发行。A项: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公开发行可分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21、和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按法条规定向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的构成公15.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25题,单选)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3节股东的权利【参考答案】:A【本题

22、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及股东出资制度。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出资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规定的股东的法定义务,本题公司股东会决议免除甲的出资义务,在内容上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无效,故A项正确。16.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50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

23、三32题单选)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关系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4节汇票的背书转让【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汇票的背书转让。A项:票据法第37条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据此,乙公司将汇票背

24、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需要向其后手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不退出票据关系,故A项错误。B项:票据法第26条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据此,1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的是:()A、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B、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C、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2节破产案件的受理【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破产程序中不服裁定的上诉

25、。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除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18.兰艺咖啡店是罗飞、王曼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罗飞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且承担全部亏损。为扭转经营亏损局面,王曼将兰艺咖啡店加盟某知名品牌,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20万元支付了加盟费。陈阳现在要求还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0题,单选)A、王曼无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B、兰艺咖啡店应以全部财产对陈阳承担还款责任C、王曼不承担对陈阳的还款责任D、兰艺咖啡店、王曼和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5节合伙与善意

26、第三人的关系【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A项: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事务执行人的约定不具有对外效力,不能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虽然合伙协议约定罗飞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但是善意第三人无从知晓合伙企业的内部安排,可以合理信赖王曼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为相应法律行为。因而,王曼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的行为是有效的,在合伙企业与陈阳之间成立借款法律关系。因而,A选项错误。B项: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因而,B选项正确。C项: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19.李某、夏某与韩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是合

27、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擅自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收益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有效行为,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B、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追认C、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可撤销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D、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无效,应恢复原状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4节竞业禁止【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普通合伙人自我交易时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99条的规定。合伙人违反竞业义务或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20.李文、赵丹和邱声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8、李文、赵丹作为普通合伙人,邱声作为有限合伙人。现咨询律师,律师给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邱声不能以劳务进行出资,但是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B、如果张良想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企业只需经李文、赵丹同意即可C、邱声向他人转让出资份额,李文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D、邱声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李文同意,但是李文有优先购买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8节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法并没有规定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合伙企业法第三

29、章“有限合伙企业”中并未明确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时是需要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还是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但是合伙企业法第60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而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21.中福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6月成立,有四名股东,分别是立财有限公司、东福有限公司、李某和张某,分别持股20%、40%、25%、15%。中福实业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非常混乱,2017年6月,中福实业董事会提出准备为其股东立财公司与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30、张某不同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也非常不满,准备退出公司。股东张某如果想退出中福实业公司,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果中福实业和别人合并,张某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B、张某如果对外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C、如果中福实业公司章程规定股权不能对外进行转让,张某不能对外转让D、张某对外转让股权后,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但此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

31、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因此,缺少“股东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7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22.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B、任职独立董事的,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C、除在甲公司外,各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不得超过5家D、各独立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本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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