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力发电厂燃料统计与核算火力发电厂燃料统计与核算一、 燃料统计与核算的目的和意义 . 1 二、 燃料统计指标 . 1 三、 交货方式对统计核算的影响 . 2 四、 数量指标 . 3 五、 几个数量口径的应用 . 4 六、 入厂煤数量审核 . 5 七、 计算运损和盈亏吨 . 6 八、 运损对燃料成本的影响 . 7 九、 入厂煤水分的影响 . 8 十、 运费 . 9 十一、 煤价的不同口径与应用 . 10 十二、 入厂煤质量验收统计 . 11 十三、 索赔 . 11 十四、 拒付 . 12 十五、 耗用 . 13 十六、 热值差 . 16 十七、 库存盘点 . 17 1.煤场盘点规定 . 17 2
2、.集团所发盘煤报告格式的填报说明 . 18 十八、 计提场损 . 18 十九、 盘点盈亏处理 . 19 二十、 厂内费管理 . 21 1.厂内费的项目 . 21 2.厂内费用的预算管理 . 24 3.厂内费的计提均摊 . 24二十一、 标煤单价因素分析 . 24 二十二、 燃料核算一般规定 . 24 1.燃料核算的主要工作 . 25 2.燃料核算一般规定 . 25 3.燃料核算科目设置 . 25 二十三、 燃料核算购入成本核算 . 27 1.燃料购入成本 . 28 2.燃料入库验收 . 28 3.燃料暂估 . 29 4.严格控制预付款(预结算款) . 30 5.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电煤估收、结算资
3、料的审核 . 30 二十四、 燃料核算耗用成本核算 . 31 1.燃料耗用范围 . 31 2.燃料耗用的计量及计价 . 32 3.燃料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合理分配 . 32 二十五、 燃料核算盘点和库存成本核算 . 33 二十六、 燃料核算账务处理 . 33 二十七、 燃料核算实务操作 . 35 1.燃料费核算的流程 . 35 2.财务的核算工作 . 35 3.标煤单价是如何算出来的 . 36 二十八、 关于规范燃料成本核算的要求 . 38 二十九、 库存煤热值是多少 . 38 三十、 入厂标煤单价与入炉标煤单价的比较 . 39 三十一、 入炉热值变动的影响 . 39 三十二、 调整出库结构的影
4、响 . 40 三十三、 暂估对燃料成本的影响 . 41三十四、 无法支付的燃料应付账款如何处理 . 41 三十五、 统计指标的基本方法 . 42 1.指标对比法 . 42 2.比率分析法 . 42 3.连环替代法 . 42 4.连环替代法在标煤单价分析中的应用 . 44 三十六、 燃料 MIS . 45 火力发电厂燃料统计与核算 此提纲的指导思想:针对燃料统计核算的关键点,通过明确概念、口径、方法,指导务实操作,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方法,促进燃料统计核算规范化的目的。 一、 燃料统计与核算的目的和意义 燃料统计就是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及时、全面地收集燃料量、质、价信息资料,并加工整理成为管理所需的
5、资料,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和服务。 燃料核算就是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使用规范的办法,客观地反映燃料各项经济指标,准确计量燃料成本。 燃料统计和核算就是关注燃料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个方面。 二、 燃料统计指标 燃料统计的三大指标:数量、质量、价格,(简称“量、质、价”)。 1.数量:指燃料供应量、耗用量、库存量。统计燃料供、耗、存总量指标,观察其变化,为调运和生产提供资料。 2.质量:燃料的主要质量指标有:挥发分、发热量、灰分、硫分、水分等。统计分析入厂与入炉煤质量指标、入炉煤与锅炉设计煤种指标变化,为生产部门配煤、提高工效以及节能降耗提供参考资料。为燃料结算提供质价依据,对
6、质价不符的向矿方提出索赔。 3.价格:包括煤炭价格、运输费用、其他费用等项目,涉及燃料的量、质等多重因素关系。审核燃料价格及结算,为计算燃料成本和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供资料。三、 交货方式对统计核算的影响 交货方式是煤炭买卖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必须明确约定。因为交货方式直接影响到燃料统计和成本核算的口径。 交货方式有:矿场交货、矿场车板交货、发站车板交货、到站车板交货、到厂交货、电厂专用线交货、到港交货、平仓交货,等等。批注 外贸的C&F离岸加运费。目前最常用的交货方式有:矿场车板交货、到厂交货、到港交货、平仓交货。 矿场车板交货:交货前所发生的费用由出卖方承担,装上车板后的一切费用由买受方承
7、担。买受方承担发站取送车费(或矿场专用线费用)、正常的运杂费(国铁发站以后)和运输损耗。 到厂交货:铁路、公路运输,煤炭以到厂验收为准。验收前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买受方不承担运输损耗。价格按到厂一个价,一票结算或两票结算,谈价时注意两者抵扣税率不同。 这样就有了两种数量的统计方法: 一种是以货票数量入账,按煤炭运货办法规定统计运损,列入生产成本。第二种是以买受方过衡验收净重数量入账,是实物数量入账的方式。 不同的交货方式对燃料费用核算口径的影响: 1.矿场车板交货:买受方承担发站取送车费(有铁路专用线的矿则是专用线费用)煤炭价款、铁路运杂费及地方铁路运费、到站的取送车费及杂费(电厂专用线有自
8、备机车的则没有此项)等。 2.矿场交货:在矿场车板交货费用项目上再加上矿场装车费。 3.到厂交货:汽车运输直接到煤场,只有煤炭价款(两票结算的有运费)、厂内卸车费用。铁路一般是一个价到到达站,再加上到站的取送车费及杂费(电厂专用线有自备机车的则没有此项)。四、 数量指标 数量的几个概念 1.需求数量:分为天然煤数量和标准煤数量两个口径。从测算燃料需求数量的角度一般指天然煤。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电厂开始编制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燃料管理部要根据电厂下一年度发电、供热生产计划来测算电煤的需求数量。测算的主要数据基础是下一年度发电量、供热量、供电煤耗、供热煤耗、发电厂用电率批注 T4: 注意不是综合厂
9、用电率、天然煤平均发热量、其他耗用量、库存煤变化量等。 供电量=发电量*(1-发电厂用电率); 耗用标煤量=供电量*供电煤耗+供热量*供热煤耗; 耗用天然煤量=耗用标煤量*29.271/天然煤平均发热量; 需求天然煤量=耗用天然煤量+其他耗用量+库存煤变化量。 2.订货数量:是指电厂为保证煤炭供应、满足生产需要而签订的合同总量。考虑到合同兑现率普遍较低的情况,订货数量都大于实际需求量。 3.合同数量: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一个时间期限内兑现的供需数量,是一个确定的数值。根据合同约定不同,可分为年度数量、月度数量等。 合同数量的意义:对卖方来讲是制定生产计划、采购计划和销售计划的重要依据。对买方来讲是
10、制订采购计划、做好调运、保证燃料供应的重要依据,也是计算合同兑现率的依据。 4.货票数量(票重):是矿方在装车时填写在铁路货票单据上的数量。 在统计合同兑现率时,是以货票数量为准。因为煤矿、铁路均以票重数量作为发运数量和运输量来统计。 5.过衡数量(净重):是指经过电厂计量衡器称量出的数量。 汽车煤:净重=毛重皮重; 火车煤:煤炭送货办法规定:用轨道衡衡量重量的,车皮自重以标记自重为准。这样,在计算每一节车的净重时是用过衡的毛重减去这节车皮的自重计算得出的在加权计算某一时段内入厂煤质量时,要用净重作为权数。6.来煤批次的确定:一般情况下,对汽车煤,一个矿点一天的来煤总量作为一个批次,进行数量验
11、收统计和采样化验。对火车煤,一个矿点的一列来煤作为一个批次。 7.耗用数量:入炉煤耗用数量用皮带称的走字计算。其他耗用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皮带称或其他衡器。入炉煤耗用数量可定期(每月)按规定对耗煤量进行适当调整: (1) 入炉煤和入厂煤水分差。 (2) 入炉煤计量皮带称的计量误差。 8.库存数量:库存数量=期初库存本期来煤本期生产耗用其他耗调入调出量。 9.入账数量:(财务数)。用票重减去运损、盈亏吨、超水扣吨等。批注 T7: 单向操作,低了不折扣。 (净重-超水扣吨)五、 几个数量口径的应用 票重:执行矿场车板价合同的电厂是以来煤票重作为来煤数量。运损和亏吨都是以票重为基础值进行计算的。矿方、铁
12、路在统计发运量时也是以票重为依据的。在计算合同兑现率时,要统一到这个口径上来。 当前,在运损和亏吨现象较为普遍、且亏吨索赔困难的情况下,以票重作为来煤数量的统计方法面临一个新的问题:运损、亏吨、超水扣吨数量产生的累积效应,影响到年度来耗存数量对不上口。 年初库存+本期来煤本期耗煤期末库存。 对一个区域公司或集团公司来讲,这个差值是非常大的。 净重:是电厂实际收到的来煤数量。以净重作为来煤数量,排除了运损、亏吨的影响,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到货数量,在计算入厂煤总体质量时也是用净重数量作权重的。 结算数量:是作为财务入库记账用,分摊采购成本的数值。 因此,在数量报表体系中要体现这三个数据,也要体现运损
13、、亏吨、超水扣吨等数量。以票重来计算合同兑现率,以净重计算来煤量,以结算数量来核算采购成本,针对不同的应用目的取相应的数据。 六、 入厂煤数量审核 燃料管理中有两个地方会有盈、亏情况出现,设计报表时要体现盈、亏指标。 一个是入厂煤数量验收时,存在盈、亏情况,这涉及到商务结算;另一个是燃料库存盘点时(包括煤、油),涉及到燃料耗用计量和账务调整管理,是属于内部经营管理范畴。 这里,我们先说第一种情况,入厂煤验收的盈、亏统计。 1.计算来煤盈亏数量,首先要确定基础值,也就是以哪个数量为基准。按照电力燃料统计的有关规定,以来煤票重计来煤数量。 对数量的审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核对燃料是否到厂,二是核对燃
14、料到厂是否足量。 1. 核对燃料是否到厂a 过衡及时打印过衡单,由过衡员签字。要求过衡员核对核对车数、过衡单,发现异常数量,进行分析,及时解决。常见的问题:丢车、数据异常。过衡单由燃料部门妥善保管,以备查验。过衡单要纸张大小一致,按时间顺序、分月装订整齐。 b 火车的皮重以标记重量为准,以此计算来煤净重。(要抄车号和皮重) c 火车运输的煤炭经常会发生因车辆技术故障扣车、中途变更等情况,因此统计人员要拿来煤入厂过衡数据与矿方装车货票(随车带来)进行核对,对车号、对重量。 d 对于汽车煤,应车车称重,车车回皮,计算净重,核对燃料到厂是否足量。要拿随车来的矿方装车单与电厂入厂的采样记录、重车衡、空
15、车衡、卸车验收等数据进行核对,防范重复过衡,或是过衡后未卸车拉走的情况发生。七、 计算运损和盈亏吨 按规定,铁路运输允许运损设为 1.2%,水路运输允许运损设为 1.5%。 对汽车运输,如果是以入厂验收数量为准,就没有运损这一项了;如果是以矿发数量为准,也要统计运损、亏吨,入厂数量统计如铁路运输一样。 所谓允许运损是人为地对一个数量指标进行分割,来划分经济责任。对铁路运输来说,百分之一点二及以内的运损由电厂负担,超过百分之一点二的部分计为亏吨,应由矿方赔付。运损是按照一个批次来煤数量来计算的,不是按单车来计算的。这个需要在设计燃料 MIS系统时要注意。一个批次来煤中的单车计算运损与规定相冲突。
16、 来煤盈吨的,不计运损,来煤盈吨不付运费。批注 1965年的办法规定:煤炭的价款按实际装载量计算。1967年10 月26 日(67)铁运货字第1617号文“关于货车增载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增载部分,不核收运费。现行“煤炭送货办法”第十条运费按实际装载量计算的规定停止执行。1.如果净重票重,为盈吨,不计运损。 2.票重=净重,不盈不亏。如果净重票重,又分为以下情况: a票重净重票重1.2%,则提(票重净重)的实际差值为运损; b票重净重票重1.2%,则提票重的 1.2%为运损; c票重净重票重1.2%,则提票重的 1.2%为运损,超过票重 1.2%的部分计为亏吨数量。化验全水分,然后再将衡量出的
17、重量,按下列公式折算成含规定水分的到站重量:含规定水分的到站重量=衡量出的重量(100%-到站实际全水分%)/(100%-规定全水分上限%)(洗精煤为计量水分%)衡量出到站重量(水洗煤和水采煤为算出含规定水分的到站重量)以后,即与原发重量(收煤款的重量)相比,到站重量多于原发重量的部分,即为涨吨量。到站重量比原发重量短少的数量,超过原发重量的百分之一点二的部分,即为亏吨量。批注 wangej14: 一种计量亏吨和水分的方法。八、 运损对燃料成本的影响 由于规定运损是由买方负担,因此这一部分煤量的减少并不影响电厂付煤款金额的减少。所以运损只减少了来煤数量,而煤款金额不变,也就抬高了入厂煤炭的单价
18、。 现在,由于铁路方面严格装车管理,盈吨的机会几乎没有,而亏吨现象普遍,造成运损量增加,增加了电厂的负担。 运损首先影响煤价、运费这两个单价的抬高,进厂后也影响到部分与票重吨数相关的厂内费用单价抬高。在计算到厂煤单价和到厂煤标煤单价时一定要考虑运损的影响。否则,会影响对各矿到厂真实成本的评判。 在燃料数据报表体系中要保留损运一栏,对这个指标加以重视,指明了一个控制燃料成本的努力方向,通过与矿方沟通协调尽量装车准确,减少运损,也是降低采购成本的一个措施。九、 入厂煤水分的影响 1.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时应约定全水分上限。这个水分界线要订得合理,如果高了,等于花买煤的价钱买了水,吃亏了;如果太低了,需
19、要验收每个批次时都要对超水扣吨进行核减煤量,难以落实。应该根据这个矿的地质条件、多年经验数据,双方协商合理确定。 2.实际来煤水分超过合同计价水分时,要对来煤数量进行调整,折算到合同计价水分的基准。 合同计价水分的煤量=过衡净重(1-验收水分)/(1-合同计价水分) 3.调整入厂煤验收的低位热值。如果来煤超合同水分,对来煤验收数量进行了调整,那么应该对入厂煤化验的低位热值进行调整,则由空气干燥基高位热值换算成收到基低位热值时,全水分值应采用合同中的全水分,而不是以实际验收全水分。否则,既超水扣吨,又降低热值,就双倍扣罚了。 至于是扣吨还是扣热量,应该计算一下,哪种方式更有利一些。批注 T16:
20、 举例:来煤1000 吨,超1 个水,Q5000,P500,扣热值是7000元,扣吨是5000 元。例子:一列来煤,票重 70吨/车*52车=3640吨,到厂过衡净重 3560吨。到厂化验实际全水分11%,合同约定水分 8%。计算运损、亏吨、超水扣吨和结算数量。 1. 先算亏吨再算超水 3640-3560=80 吨, 则运损为 3640*1.2%=43.68 吨, 亏吨为 80-43.68=36.32 吨, 折合同约定水平的到厂净重=3560*(1-11%)/(1-8%)=3443.91 吨超水扣吨数量:3560-3443.91=116.09 吨。 则结算数量:票重 3640-亏吨36.32-
21、超水扣吨116.09=3487.59 吨。 2. 先算超水再算亏吨 折合同约定水平的到厂净重=3560*(1-11%)/(1-8%)=3443.91 吨 3640-3443.91=196.09 吨, 运损:3640*1.2%=43.68 吨, 亏吨为 196.09-43.68=152.41 吨, 则结算数量:票重3640-亏吨152.41=3487.59吨。 分析:以上两种方法,运损是一样的,结算吨数是一样的,但亏吨数不一样。方法1的亏吨和超水扣吨是分开的,方法 2 的亏吨数量包含了水分差调整因素。 分析:考虑矿上实际装车数量、票重、到厂验收净重三都关系会受到雨水影响,应该是先调整水分差,再计
22、算盈亏吨才合理。(举例:路上下雨影响) 但由于各厂在验收上流程上都是先过衡计量数量,再化验质量的,所以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都是按方法 1 来计算的。 当前的煤炭市场形势下,合同约定数量、质量均按矿发为准,电厂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了。但从规范管理和统计科学的角度出发,我们还是应该将各项数据计算清楚。分析:以上两种方法,运损是一样的,结算吨数是一样的,但亏吨数不一样。方法1的亏吨和超水扣吨是分开的,方法 2 的亏吨数量包含了水分差调整因素。 分析:考虑矿上实际装车数量、票重、到厂验收净重三都关系会受到雨水影响,应该是先调整水分差,再计算盈亏吨才合理。(举例:路上下雨影响) 但由于各厂在验收上流程上都是先过衡计量数量,再化验质量的,所以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都是按方法 1 来计算的。 当前的煤炭市场形势下,合同约定数量、质量均按矿发为准,电厂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了。但从规范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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