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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中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docx

1、新都中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新都中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校开展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活动。现在就这一活动做自查自纠总结。一、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我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

2、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做到减负增效,坚决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为此教导处组织广大教师一级部为单位学习了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写出了书面材料并进行交流。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在以校本教研为抓手,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的同时,实行教师集体备课制,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以提高每一堂课的质量和效益,目前在数学、语文两大学科集体备课的带动下,我校集体备课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立健全了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加强了教育教学的研究,充分发挥教师集体的作用。改革了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课堂内有充足的时间让学

3、生自主学习。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的质量,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学校各年级组、备课组要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管理和协调,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学生的每日课外作业量分别不超过90分钟,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教导处采取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把作业量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要按课标或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严禁占用体育、艺

4、术、品德、历史与社会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除学校规定的统一作息时间外,年级组和班主任没有另行规定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分别没有超过7小时,确保学生每日分别有9小时的充足睡眠时间。保证学生的午休、自由活动时间,教师没有在学生自修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及室外活动时间。五、严格教辅资料的征订。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六、严格教育教学

5、秩序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假日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没有以假日活动名义,进行全班性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鲁教基字201317号 各市教育局: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号)和近期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项措施,现就开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抓好学生“减负

6、”有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和贯彻。各地要进一步巩固近年来规范办学行为所取得的成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法规政策。近期,要尤其重视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号)以及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的学习和贯彻,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部署,迅速行动,抓好落实。二、尽快组织开展中小学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在5月10日前,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的工作部署,从市、县(市、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同时,加强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的监管。对于存在的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情节

7、严重的要依据省政府第255号令精神进行严肃处理。三、进一步强化减负措施。各地要从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角度出发,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各市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将学生课业负担检测结果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实施普通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调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引导教师热爱学生,安心从教,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和整顿。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2014年-2016年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充分体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5月13日前,各市、县(市、区)要将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

8、担专项督查情况分析汇总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报告,以市为单位报我厅。我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继续采取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治本之策的同时,根据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定于2013年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

9、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现就该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办学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3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从省、地(市)、县(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自查项目和自查表见附件),并于5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育部。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教育部将从5月中旬起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二、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

10、布,明确招生时间,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要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三、完善培训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商工商等部门探索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

11、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鼓励和提倡更多培训机构加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四、创新工作方式,推介“身边的好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新媒体拓展方式,丰富内容,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介绍素材要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以客观、生动地反映被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12、。教育部将通过设在新浪网、腾讯网的官方微博“微言教育”推出专栏对各地报送的“身边的好学校”进行报道,同时也将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微话题及微活动等。五、探索科学评价,完善考评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鼓励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六、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典型。

1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减负”经验的收集、整理工作,科学论证、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并采取新闻发布会、采访、专栏、微话题、综述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先进经验的总结交流与推广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地要将“减负”的有关规定、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要协调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减负”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一些“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和学校予以曝光。七、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减负万里行”活动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行风建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的

14、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切实把“减负万里行”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教育部门要制订对下一级教育部门“减负”工作的考核目标,县级教育部门要与义务教育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要求责任书,建立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的考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将“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做好对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各地在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中央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入基层、厉行节约,避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doc附件2:普通高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

15、项督查自查参考表(学校)教育部办公厅2013年3月19日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情况;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情况;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是否存在变相将公办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情况;是否存在“名校”和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是否有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是否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均衡编班情况;举办实验班的政策及落实情况。对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秩序监管情况。(二)规范考

16、试科目与次数规范小学、初中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情况;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存在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情况;学校考试是否存在超出课程标准要求,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和增加考试次数的情况。(三)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是否作出了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是否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寄宿制学校是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的情况。(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17、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规定课程,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的情况;是否存在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行为;是否存在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的情况;是否存在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的情况。(五)教育评价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存在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是否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对学校排队,学校是否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情况。义务教育学

18、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省级)表一:( )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3年 月 日序号督查项目督查情况记录1政策制定情况(1)本地区中小学校管理基本规范制定和完善情况( )已制定正在制定尚未制定(2)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情况( )已建立正在建立尚未建立(3)研究制定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情况( )已制定正在制定尚未制定(4)举办实验班的相关政策( )有没有2招生情况(5)是否存在变相将公办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情况( )存在不存在(6)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是否纳入监管( )是否(7)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给县域内初中的比例( )3分班情况

19、(8)是否允许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 )允许不允许(9)允许举办实验班的义务教育学校共有( ) 所,( )个实验班(10)是否存在违规举办“实验班”、“特优班”和其它变相重点班的情况( )存在不存在(11)是否有学校组织分班考试( )是否4日常管理情况(12)一学年组织开展中小学减负随机督导检查( )次(13)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学校比例( )%5评价情况(14)是否存在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 )存在不存在(15)每学年组织统考:小学( )次,初中( )次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地市或县级)表二:( )地市或县(市、区、旗、团场) 2013年 月 日

20、序号督查项目督查情况记录1本地教育基本情况(1)现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所 (2)义务教育学生( )人,其中初三学生( )人2招生情况(3)是否存在变相将公办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情况( )存在不存在(4)是否科学制定每一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是否 (5)民办学校招生是否纳入监管( )是否(6)是否每学年都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 )是否(7)是否存在名校、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情况( )是否(8)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 )是否(9)是否存在公办学校参与举

21、办“占坑班”情况( )是否(10)是否有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 )是否(11)是否有学校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 )是否(12)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是( ; )(13)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给县域内初中的比例( )3分班情况(14)是否有学校违规举办“实验班”、“特优班”和其它变相重点班( )是否(15)是否有学校组织分班考试( )是否4日常管理情况(16)是否有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校外兼职( )是否(17)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学校比例( )%(18)是否有学校组织集体补课( )是否5考试评价情况(19)每学年组织统考:小学( )次,初中( )次(20)是否给学校

22、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队( )是否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学校)表三:( )学校 2013年 月 日序号督查项目督查情况记录1学校基本情况(1)学段( )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2)性质( )公办民办(3)现有学生( )人;教师( )人2招生情况(4)是否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 )是否(5)是否参与举办“占坑班”( )是否( 注:公办学校填写)(6)是否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 )是否( 注:公办学校填写)(7)是否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 )是否(8)是否提前招生( )是否 (9)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是( ; )(10)分配到的优质

23、高中招生名额2012年( )人,2013年( )人3分班情况(11)是否组织分班考试,按考试成绩分班( )是否 (12)实验班的数量( )个,批准文号( ),批准部门( )(13)是否违规举办“实验班”、“特优班”和其它变相重点班( )是否4日常管理情况(14)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 )是否(15)是否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 )是否(16)是否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是否(17)是否有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校外兼职( )是否(注:公办学校填写)(18)家庭作业布置情况:小学一、二年级( )分钟/天,小学其他年级( )分钟/天,初中( )分钟/天(19)小学生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 )小时,初

24、中生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 )小时;寄宿制学生睡眠时间:小学( )小时,初中( )小时(20)是否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是否5考试评价情况(21)每学年组织考试( )次(22)是否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 )是否(23)教师绩效工资是否与学生考试成绩挂钩( )是否附件2:普通高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学校)表三:( )学校 2013年 月 日序号督查项目督查情况记录1学校基本情况(1)学段( )普通高中完全中学(2)性质( )公办民办(3)现有学生( )人;教师( )人2招生情况(4)是否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 )是否(5)是否按照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 )是否(

25、6)是否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 )是否( 注:公办学校填写)(7)是否存在依据学生入学成绩进行区别收费的情况( )是否(8)今年计划招生择校生的比例为( )%3分班情况(9)是否组织分班考试,按考试成绩分班( )是否 (10)实验班的数量( )个,批准文号( ),批准部门( )(11)是否违规举办“实验班”和其它变相重点班( )是否4日常管理情况(12)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 )是否(13)是否实行选课制、走班制( )是否(14)是否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是否(15)是否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校外兼职( )是否(16)周末是否安排上课、补课或统一自习( )是否(17)学生每天在校学习

26、(含自习)时间( )小时;寄宿制学生每天睡眠( )小时(18)是否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是否(19)是否有在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辅导学校( )是否5考试评价情况(20)是否组织周考、月考( )是否(21)是否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 )是否(22)教师绩效工资是否与学生考试成绩挂钩( )是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教基一厅函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继续采取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治本之策的同

27、时,根据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定于2013年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现就该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办学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3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从省、地(市)、县(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自查项目和自查表见附件),并于5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育部。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教育部将从5月中旬起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二、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28、要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要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三、完善培训

29、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商工商等部门探索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鼓励和提倡更多培训机构加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四、创新工作方式,推介“身边的好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新媒体拓展方式,丰富内容,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介绍素材要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以客观、生动地反映被

30、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教育部将通过设在新浪网、腾讯网的官方微博“微言教育”推出专栏对各地报送的“身边的好学校”进行报道,同时也将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微话题及微活动等。五、探索科学评价,完善考评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鼓励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六、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典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减负”经验的收集、整理工作,科学论证、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并采取新闻发布会、采访、专栏、微话题、综述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先进经验的总结交流与推广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地要将“减负”的有关规定、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要协调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减负”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一些“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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