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B10117供电调度系统设计规范TB_10117-2008供电调度系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 TB 10117-2008 J 807-2008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power supply dispatching system 2008-06-06 发布 2008-06-06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铁建设函20051026号文关于编制2006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根据新形势下铁路供电调度体制变化的需要,认真吸取了我国铁路供电调度系统工程建设的经验
2、,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后定稿。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铁路建设理念,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用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执行(或采用)单项或局部标准,并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对整体工程和系统功能质量问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远动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供电维护管理系统、房屋及其他要求等。 本规范系首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
3、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和平大道745号,邮政编码:430063),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温建民、余心沪、宁建斌、马克明、吴树强、1 冯在福、周铁军、管亚敏。2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定 . 3 4 远动系统 . 5 4.1 一般规定. 5 4.2 系统构成. 5 4.3 监控对象. 6 4.4 系统配置及功能 . 8 4.5 被控站配
4、置及功能 .11 4.6 系统软件要求 . 12 4.7 通道要求. 13 4.8 系统技术指标 . 13 5 安全监控系统. 14 5.1 一般规定. 14 5.2 监控对象. 14 5.3 系统主要功能 . 15 5.4 系统配置. 16 5.5 系统技术指标 . 16 6 供电维护管理系统 . 18 6.1 一般规定. 18 6.2 系统构成. 18 3 6.3 系统功能. 18 6.4 系统配置. 19 6.5 在线监测装置 . 19 7 房屋及其他要求 . 21 7.1 一般规定. 21 7.2 调度控制室要求 . 22 7.3 机房要求. 22 7.4 电源要求. 23 7.5 接
5、地要求. 23 7.6 通信要求. 24 本规范用词说明 . 25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 26 4 1 总 则 1.0.1 为适应铁路供电调度系统建设需要,统一铁路供电调度系统工程设计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铁路供电调度系统工程设计。 1.0.3 供电调度系统工程设计年度分近、远两期。计算机机房、通道等不易改、扩建的基础设施宜按远期设计,电源等宜按近期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等可按交付运营后五年设计。 1.0.4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合理布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 1.0.5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铁路信息
6、化总体规划,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管理的需要,综合考虑系统功能和相关业务部门信息共享的要求。 1.0.6 客运专线铁路供电调度系统作为运营调度系统的一部分,其设计应考虑与运营调度等相关系统实现业务功能的衔接及信息共享。 1.0.7 供电调度系统工程设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 1.0.8 供电调度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选用的系统应具有可靠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 1.0.9 供电调度系统工程设计中涉及的主要设备、器材和计算机软件应符合国家和铁道行业有关准入规定。 1.0.10 供电调度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主要方针政策。 1.0
7、.11 供电调度系统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 2 术 语 2.0.1 远动系统 remote control system 对牵引供电设备、电力等设备进行监视和控制的系统,包括对其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和显示等功能和设备。 2.0.2 安全监控系统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对牵引供电设备、电力设施及运行环境进行远程监视和控制的系统,包括图像信息、环境信息和安防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显示和控制等全部功能与设备。 2.0.3 供电维护管理系统 power supply managing system 为牵引供电设备、电力设
8、施的管理者提供所需数据、信息,帮助管理者明确管理目标,修改管理模型,提供优先方案,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 2.0.4 控制站(主站) controlling station 监控系统中对沿线供电设备进行远距离控制、监视、测量的站。 2.0.5 被控站(子站) controlled station 监控系统中受控制站远程监控的站。 2.0.6 远动终端(RTU) remote terminal unit 在被控站内按规约完成远动数据采集、处理、发送、接收以及输出执行等功能的设备。 2.0.7 “V停”控制站 “V sky-window ”controlling station 在开设“V停”天窗
9、的区段设置的用于控制接触网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的处所。简称“V停”站。 2 3 基本规定 3.0.1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由远动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供电维护管理系统等子系统组成。其中,安全监控系统、供电维护管理系统在满足运输管理需要的前提下,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0.2 新建和改建铁路应设铁路供电调度系统,并与铁路调度管理体制相适应,实行分层、分布控制。 3.0.3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控制站应具有独立的网络及系统设备,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与其他系统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 3.0.4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设计应在综合分析铁路供电调度特点、运行需要和通道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供电调度系统整体结构、总体功能
10、要求、信息内容和信息传输网络要求。 3.0.5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应采用基于冗余的开放式分布应用环境,整个软硬件体系结构应满足冗余性和模块化要求。 3.0.6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中各子系统应设置专用信息处理平台,通信承载平台宜采用铁路数据通信网,实现各级之间的信息交换;并应符合铁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 3.0.7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中的供电维护管理子系统可分阶段实施。 3.0.8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网络架构宜采用图3.0.8所示结构。 3 铁道部调度中心 铁路局调度所/客 综合维修基地/供电段 运专线调度所 铁路通信数据网 被控站 被控站 被控站 被控站 被控站 维修工区(供电车间及工区) 远
11、动系统通道 供电维护系统通道 安全监控系统通道 图3.0.8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网络架构图 4 4 远动系统 4.1 一般规定 4.1.1 新建和改建的铁路应设牵引供电、电力远动系统。客运专线应采用牵引供电、电力远动系统合一的方式,控制站设在客运专线调度所内;客货共线铁路牵引供电、电力远动系统的设置方式可根据需要合设或分设,控制站设置在铁路局调度所内,并宜与行车调度台相邻。单独设置的电力远动系统控制站可设在供电段内。 4.1.2 远动系统设计中的系统构成、监控对象、功能要求,应根据供电的特点、铁路运营的要求确定。 4.1.3 远动系统的关键设备应采用冗余配置,通信宜设置2路独立的主/备远动通道。
12、 4.1.4 远动系统控制站的设计,应明确控制站的位置、控制站系统设备配置方案、各种设备的功能及型式要求、远动系统容量、远动信息记录格式和人机界面形式要求等。 4.1.5 远动系统被控站的设计,应明确远动终端设备的位置、设备的类型、容量、功能、型式等要求。 4.1.6 远动系统通道的设计,应包括通道的结构构成,主/备通道的配置方式、远动信息传输通道的接口形式、带宽和通道的性能要求等。 4.1.7 远动系统在控制站与其他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换。 4.2 系统构成 4.2.1 远动系统由设在铁路局调度所/客运专线调度所的控制站和设在牵引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所、“V停”站、电力5 变(配
13、)电所、开关站等地的被控站及复示设备、传输通道等构成。 4.2.2 远动系统的结构方式宜采用1对n的集中监控方式,即1个控制站监控n 个被控站的方式。 4.2.3 对于规模较大的远动系统,远动信息的通道宜分层和分群。群路的划分应以保证系统的响应速度、设备的群内允许容量及通信线路分群走向的条件为原则。 4.2.4 位于铁路局/客运专线分界的牵引供电被控站应实现与相邻铁路局/客运专线远动系统控制站的数据通信,宜设置一套一机两调的远动终端。 4.2.5 在供电段或综合维修基地,应设置远动系统复示设备;当供电段或综合维修基地设有供电维护管理系统时,复示功能可由其一并考虑,以实现对管辖范围内牵引供电和电
14、力供电运行状态的监视。 4.3 监控对象 4.3.1 远动监控对象应包括遥控(调)对象、遥信对象、遥测对象三部分,具体监控对象应满足运营的需要。 4.3.2 遥控(调)对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牵引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所内27.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断路器、负荷开关,及用于改变运行方式的电动隔离开关; 2 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车站开关站、重要低压供电回路的断路器、负荷开关及用于改变运行方式的电动隔离开关; 3 接触网线路的负荷开关和电动隔离开关; 4 有载调压变压器抽头位置的调节开关; 6 5 必要的启动和复归开关(按钮); 6 自动装置、成组控制装置的投切开关(按钮); 7
15、交直流系统进线电源开关; 8 发电机组启、停控制。 4.3.3 遥信对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遥控对象的位置信号; 2 牵引变压器和动力变压器的各类故障信号; 3 主要电力变压器的各类故障信号; 4 自耦变压器的故障信号; 5 调压器挡位信号; 6 馈电线的各类故障信号; 7自动装置的运行位置和动作信号; 8电容补偿装置故障信号; 9 开关操动机构的工作状态信号; 10 控制回路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信号; 11 综合自动化设备故障信号; 12 交、直流系统故障信号; 13 牵引变电所进线电压有压(失压)信号; 14 控制方式状态信号; 15 发电机组运行状态及故障信号; 16 GIS开
16、关柜压力信号。 4.3.4 遥测对象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电力变配电所进线电流、电压、有功电度、无功电度、牵引变电所进线电压; 7 2 10kV及以上母线电压,自闭、贯通馈线电压; 3 分区所接触网末端电压; 4 牵引变压器的电流、有功功率、有功电度、无功电度、温度等,电力主变压器温度; 5 电力变配电所馈线电流、有功电度,牵引变电所、分区所、开闭所、AT所馈线电流; 6 母联电流; 7 馈线故障点参数; 8 电容补偿装置、电抗器电流; 9 交、直流系统必须监测的电量; 10 必要低压回路的电流和电压; 11 电力开关站及箱式变电站的进线电流、母线电压。 4.4 系统配置及功能 4.4.1
17、 控制站远动系统硬件应设置下列设备: 1 计算机系统包括:服务器、工作站、前置处理机、WEB服务器; 2 局域网交换机和外存储器、网络安全设备等; 3 人机接口设备; 4 打印记录设备; 5 通信处理设备; 6 大屏幕显示系统或其他显示设备; 7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 4.4.2 控制站远动系统硬件配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 硬件配置应遵循冗余化、分布式配置原则,服务器配置2个及8 以上中央处理单元,宜采用双机或多机集群方式互为热备用; 2 计算机网络应选择通用性局域网,冗余配置,采用国际标准化网络协议; 3 计算机系统配置应在满足远动系统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力求技术先进、成熟,并做到
18、制式统一,资源共享; 4 新建计算机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扩性、可维护性、兼容性及较高的可靠性和性能价格比; 5 系统应采用安全隔离措施,保障网络和信息的安全。 4.4.3 计算机网络及设备的下列性能指标应满足系统要求: 1 数据采集与监控对象的容量; 2 远动系统类型及数量; 3 与其他系统之间数据交换的类型及数量; 4 外部设备的类型及数量; 5 通道数量及传输速率; 6 计算机中央处理单元负荷率及其估算条件。 4.4.4 远动系统应配置与上级及相邻其他系统进行数据通信的接口装置。 4.4.5 应配置用于系统维护的终端和打印机。 4.4.6 调度工作站宜按下列要求配置: 每个调度工作站宜配2个
19、操作员工作站,每个操作员工作站可配置1台或多台屏幕显示装置及相应的键盘和鼠标器;屏幕显示宜选用全图形彩色液晶显示器,屏幕尺寸不小于 19英寸,显示颜色不少于16种,显示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 4.4.7 打印机宜按下列要求配置: 9 每个控制站内宜配置1台制表打印机及1台屏幕拷贝装置,每个调度控制台宜配置1台运行记录打印机;制表记录打印机与运行打印机应能互为备用。 4.4.8 根据远动系统和信息传输方式对通道的技术要求,通信处理设备宜采用双重冗余结构,主/备工作方式。 4.4.9 大屏幕显示装置宜采用液晶、等离子、投影等显示介质,可采用拼接式结构。屏上应显示牵引供电和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
20、 4.4.10 远动系统应包括下列主要功能: 1 实现对被控对象的遥控,遥控种类分单个对象的控制和多个对象组成的程序控制; 2 实现对供电系统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视和非正常状态报警; 3 实现对供电系统中主要运行参数的遥测及图形显示; 4 实现分级管理权限设置; 5 实现馈出线故障点参数的传送、计算和故障地点的标定; 6 实现汉化的屏幕画面显示、大屏幕显示及运行和故障记录信息的打印; 7 实现电度量统计等的日报月报制表打印; 8 实现系统自检; 9 实现系统维护; 10 实现远动主/备通道的切换; 11 实现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和数据转发; 12 实现供电设备运行状态的查询及运行参数的统计; 13
21、 实现自动校时; 14 实现对故障录波数据的传输显示。 10 4.4.11 远动系统可包括下列功能: 1 实现带条件的自动控制; 2 地理信息的显示; 3 实现模拟培训功能,实现对调度管理人员的操作培训; 4 供电系统运行故障的智能处理; 5 对作业票、停送电、调度日志等进行管理。 4.5 被控站配置及功能 4.5.1 远动终端(被控站)应具有下列基本配置: 1 主控单元; 2 电源单元; 3 通信单元; 4 各类 I/O 单元。 4.5.2 远动终端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 远动控制输出; 2 现场数据采集(包括数字量、模拟量、脉冲量等); 3 远动数据传输; 4 用于车站开关站、低压电源设
22、备监控时,还应具有越限报警和故障录波的功能,并应具有零序、负序电压电流测量的功能。 4.5.3 远动终端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控制对象和数据采集的容量; 2 软、硬件设备模块化,应便于维护和扩充; 3 遥信输入和遥控输出应采用无源接点; 4 应有抗电磁干扰的能力。 11 4.5.4 远动终端的信号输入和输出应采取光电隔离措施,其绝缘等级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5.5 当被控站内采用交流供电时,远动终端应设不间断电源设备(UPS),其维持供电时间不宜小于60min。 4.5.6 远动终端应设置下列保护: 1 与传输通道的接口应设有过电压保护装置; 2 设备安全保护地接至所内地网上,设备工
23、作地根据设备要求进行设置。 4.5.7 采用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被控站,远动终端的功能应由综合自动化系统完成。 4.6 系统软件要求 4.6.1 软件系统应包括系统软件、支持软件和应用软件。 4.6.2 系统软件应具有调试、维护、自诊断、在线修改和生成开发功能,对系统软件本体不应作任何变动。 4.6.3 应根据需要配备各类支持软件。 4.6.4 计算机系统软件、支持软件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4.6.5 应配置稳定的、响应速度快、可维护性和可扩性好的实时数据库管理系统。 4.6.6 应用软件应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支撑平台,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充和修改,宜选用成熟的软件包。 4.6.7 计算机的数据通信规约应符合相关标准,在同一系统内通信规约宜统一。 12 4.7 通道要求 4.7.1 远动通道宜采用铁路通信网中的专用光纤数据通道。远动通道可根据被控站分布情况和系统技术要求,选择链型、环型或混合型通道。 4.7.2 远动通道宜采用统一的技术制式、统一的接口标准。 4.7.3 远动系统组网应遵循自成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网络设计应符合开放式网络体系结构。 4.7.4 远动通道当采用数据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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