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3 ,大小:43.34KB ,
资源ID:10007059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000705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5054篇.docx)为本站会员(b****7)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5054篇.docx

1、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5054篇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张力向下城区法院起诉,请求王明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下列王明的哪种行为构成了反诉:( )A、王明请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B、王明主张该买卖合同书系张力伪造C、王明主张张力虚构事实侵犯其名誉权D、王明向上城区法院起诉,请求张力返还两年前拖欠的借款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4节反诉的概念与特征【答案】:A【解析】:考查反诉。B、C两项均不构成独立的请求,只是诉讼中的反驳,D项则不具有关联性。把握反诉的关键在于是否是独立的请求、是否具有关联性以及是否旨在吞并、抵销对方的诉

2、讼请求。此外,本诉与反诉应在同一法院,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2.张某将一串价值5万元的项链存放在某银行的对外租赁的保险柜中,该银行工作人员孙某借工作之便将保险柜中的项链盗走,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中,公安机关将孙某抓获归案(但没有追回赃物),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准备对孙某提起公诉。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民事案件:( )A、中止此案的审理,待孙某犯罪事实查清后恢复审理B、终止审理C、延期审理此案,并不得作出判决D、继续审理此案,并可作出判决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4节延期审理【答案】:D【解析】:考查既涉及刑事又涉及民事的处理,对于此案,不能

3、简单地按照“先刑后民”进行处理,而应当看具体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是不是民事案件的处理依据。所以本案中法院可以继续审理此案,因为刑事案件不是该民事案件审理的依据。3.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5题,单选)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

4、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3节调节的进行【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法院调解的程序。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因此,本题题干中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A、B、C项皆错误,D项是正确的。 4.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

5、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50题,单选)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6节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法院在处理管辖权异议时对当事人撤诉的处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

6、规定第2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处理管辖权异议过程中,无论处于一审程序还是针对异议裁定的二审程序中,只要尚未作出生效的异议裁定,此时原告撤诉,一律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直接由一审法院处理撤诉问题。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A、B、C选项都错误。 需要指出的是,2008年延考试5.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若光明公司的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可以委托

7、财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B、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一审判决因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四海公司返还C、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四海公司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D、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依法被注销,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执行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也可委托外地法院执行,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

8、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根据民诉解释第472条,执行中作6.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5题,单选)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

9、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处分原则【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外国人同中国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属于同等原则的内涵,故A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并非所有民事案件事实都能适用自认,因此法院未必一定要根据自认进行事实认定,故B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35条的规定,法院在履行告知义务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不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此存在选择权,可见变更诉讼请求确系处分原则的体系,故C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15条的规定,在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起诉的主体并7.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5题。单选)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D、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4节认证【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证明。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77条之规定,物证、档案、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

11、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A选项中,经过公证的书证之证明力,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无法进行比较的。其实,公证的书证本身也有可能属于传来证据或间接证据。所以,A选项错误。经验法则,是指人们从生活经验中归纳获得的关于事物因果关系或属性状态的法则或知识,经验法则既包括一般人曰常生活所归纳的常识,也包括某些专门性的知识,如科学、技术、艺术、商贸等方8.下列关于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仲裁必须基于双方合意启动,而民事诉讼可依单方意志启动B、仲裁庭人员可以由双方合意选定,民事诉讼中法官则是由法院指定C、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以首席仲裁员意见为准

12、;民事诉讼中的合议也可以依审判长意见为准D、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法院审理案件时,也可以在部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就某一部分先行判决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3章第1节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区别。根据仲裁法第53条、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合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不能依审判长的意见为准,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5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D项正确。9.张林诉李南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A法院一审判决李南须返还借款40万元并支付利息2万元,分3期履行。判决生效后,李南未按期履行,

13、张林遂向B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李南在半年内一次性支付借款40万元,张林放弃剩余的2万元利息。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但和解协议生效一个月后,李南突然反悔,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林不能申请恢复执行,因为和解协议约定的半年期限尚未届至B、张林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因为李南已经明确表示拒绝履行C、张林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一审判决书,也可以就履行该和解协议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D、若张林申请恢复执行,而李南以和解协议无效为由提起诉讼,则法院应先暂停对张林申请的审查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执行和解

14、。根据执行和解规定第11条第2项,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恢复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108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因此选项A错误、B正确。根据执行和解规定第9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和解规定第16条第1款,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为由提起10.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

15、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答案】:D【解析】: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诉讼请求,则是指当事人基于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法院作出特定判决的实体上的主张。本题中,王某与刘某之间的纠纷源于相邻权法律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就是相邻

16、法律关系,选项D的说法正确,当选。其中选项A.B和C都属于诉讼请求,只有选项D是“权利义务关系”即诉讼标的。 11.下列关于当事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必定是适格当事人B、适格当事人必定是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C、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D、诉讼标的的主体一定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1节当事人适格【答案】:B【解析】:考查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和适格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

17、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拥有民事诉讼能力的人不一定就是具体案件的适格当事人,因此B错误;诉讼权利能力由法律规定,当事人适格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分析,因此C错误;一般而言,诉讼标的的主体就是适格的当事人。但在某些案件,例如消极的确认之诉中,非案件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适格当事人,D选项错误。12.李雄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赵乐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赵乐突发心梗死亡。法院分别询问赵乐的继承人赵大和赵二是否继承遗产,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关于本案的执行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法院应当直接执行赵乐的遗产即可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C、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大和赵

18、二为被执行人D、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二为被执行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D【解析】:民诉法解释第475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本案中作为被执行人的赵乐死亡,其继承人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故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为赵二。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3.王某向李某借

19、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虽口头提出了异议,但是在15日内并未再提出书面异议且未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义务,李某遂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住所地在A区,李某住所地在B区,王某在C区有一栋房产,在D区存放有一批货物。则下列法院一定不可能成为执行法院是:( )A、A区人民法院B、B区人民法院C、C区人民法院D、D区人民法院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B【解析】

20、:根据民诉解释第462条第1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B项绝对不会成为执行法院,故当选。14.李某租住王某一间房,2018年3月,租赁合同到期,李某迟迟不愿退房。王某无奈,只得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退房。判决生效后,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王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员带法警进入该房时,案外人张某手持木棍将执行员打伤,法院对张某拘留15日,罚款8000元。 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措施B、罚款和拘留两种措施

21、不得同时采用C、适用拘留措施应当报请院长批准D、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对案外人采取强制措施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3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适用【答案】:B【解析】:考查拘留和罚款的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5条第3款的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故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4条的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而非对同一妨害行为不能同时适用,故B项错误,当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1款的规定,拘留和罚款必须由院长批准,故C项正确。只要是破坏了诉讼秩序,阻碍了诉讼的正常进行,都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故D项

22、正确。15.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44题,单选)A、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B、二审增加的遗产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C、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二审可合并调解,也可一并发回重审D、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经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案件的调解【

23、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二审程序中对特殊问题的调解。民诉解释第326条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在本题中,对于一审法院漏判的住房分割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先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而不得直接一并裁判。民诉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16.甲电子公司与乙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切纠纷均提交北京仲裁委解决。随后

24、争议发生,在北京仲裁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作出调解书。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该调解书,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B、对于该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请求不予执行C、对该调解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对该调解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6章第6节仲裁调解【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仲裁调解书的执行。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2款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在未对调解书效力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调解书,A项正确。根

25、据仲裁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C、D项正确。17.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46题,单选)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3节必要共同诉讼【答案】:D

26、【解析】:本题考查公共场所侵权案件中共同被告的确定。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谓补充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承担的顺序问题。在本案中,顾客乙如果能够承担全部责任,丽都酒店就不用承担责任;只有在顾客乙没有能力承担全部责任时,丽都酒店才会承担补充责任。在存在补充责任的侵权案件中,原告可18.关于民事简易程序,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属于法定不可变

27、期间B、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C、简易程序的开庭方式较为灵活便捷,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采用同步视频等视听传输技术的方式开庭D、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可以由法院确定,也可由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30日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审理前准备【答案】:C【解析】:依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一款的新规定,简易程序的审限为法定可变期间,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选项A的说法错误。 法院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28、时,应当作出裁定,选项B的说法错误。 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266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范围,依据该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19.韩某与金某因一件祖传花瓶的所有权发生争议,韩某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花瓶归韩某所有。潘某得知此事后,向二审法院反映自己是该花瓶的共同共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审查后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以下有关本案的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二审法院可以通知潘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潘某另行起诉B

29、、二审法院可以通知潘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C、二审法院可以通知潘某参加再审,但若当事人均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D、因为潘某不是原一审、二审案件的当事人,因此其无权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案件的调解【答案】:B【解析】:潘某在本案中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民诉法解释第327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故潘某可以参加二审,但二审法院需先调解,调解

30、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正确。 据前所述,在本案中当事人无权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裁判。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0.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7题,单选)A、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B、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原则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D、重大的涉外

31、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2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确定管辖时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牵连管辖就是体现了该项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21.住所在A市B区的两江公司与住所在M市N区的百向公司,在两江公司的分公司所在地H市J县签订了一份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