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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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模板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
单位名称:
申洲针织(安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20年4月
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申洲针织(安徽)有限公司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信息
申洲针织(安徽)有限公司是由申洲国际集团在望江县投资建设的大型针织服装生产出口企业,其主导产品为阿迪达斯、耐克等国际知名品牌代工生产的针织运动休闲服装。
公司2008年8月开工建设,2009年2月投产,现已完成投资11亿元,各类机械设备12500台套,日生产能力35万件,水洗、印花、绣花工序配套齐全。
我司自行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手工监测与委托监测相结合式,污水处理站排口安装了水质COD、氨氮、pH值、流量在线监测仪器;手工监测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监测。
在线监测:
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安徽新天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我公司环境自动监测的具体实施任务,对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设备进行运营维护,主要对废水中COD、氨氮、PH值、排放量等污染物参数进行实时监控。
手工检测: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自行监测方案定期检测。
表1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2监测点位示意图
三、监测内容及公开时限
1、废水监测
废水监测内容见表3。
表3废水和水环境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监测设施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方式
监测频次
公开时限
废水
自动监测
废水排放口
pH、化学需氧量、
氨氮、流量
自动
每2小时监测1次
实时公布
手工监测
悬浮物、色度
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1次/周
出检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
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1次/月
出检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苯胺类、硫化物
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1次/季度
出检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雨水
手工监测
雨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1次/日
出检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2、有组织废气监测
表4锅炉废气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监测方式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承担方
监测频次
公开时限
锅炉废气
手工监测
锅炉排口
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1次/半年
出检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印花烘干废气
手工监测
印花烘干机排口
非甲烷总烃
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1次/季度
出检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甲苯、二甲苯
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1次/半年
出检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3、无组织厂界监测
表5无组织厂界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监测方式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承担方
监测频次
公开时限
厂界废气
手工监测
厂区
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化氢
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1次/半年
出检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4、噪声监测
表6噪声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监测方式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承担方
监测频次
公开时限
厂界噪声
手工监测
厂区
噪声
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1次/季度
出检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四、执行排放标准
1、废水标准
我司所有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执行望江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厂,详见表7。
表7废水排放一览表
执行标准
污染物
限值(间接排放)
望江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pH
6-9
COD(mg/L)
500
BOD5(mg/L)
300
SS(mg/L)
400
NH3-N(mg/L)
35
总磷(mg/L)
/
总氮(mg/L)
/
苯胺类(mg/L)
/
硫化物(mg/L)
/
色度(稀释倍数)
80
2、无组织厂界标准
我司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见表8。
表8无组织厂界废气排放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浓度限制(mg/m3)
厂界
厂区四周
氨
1.5
非甲烷总烃
4.0
颗粒物
1.0
硫化氢
0.06
臭气浓度
20
3、有组织废气
我司有组织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见表9。
表9有组织废气排放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浓度限制(mg/m3)
锅炉废气
锅炉排放口
氮氧化物
300
林格曼黑度
1
二氧化硫
300
颗粒物
50
印花烘干废气
烘干机排放口
甲苯
40
二甲苯
70
非甲烷总烃
120
五、监测方法及仪器
1、自动监测
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要求进行监测。
自动监测方法及仪器设备详见表10。
表10污染物自动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自动)
类别
监测项目
排放限值
监测方法及依据
仪器设备
监测频次
废水
化学需氧量
500mg/L
重铬酸钾法
COD在线分析仪
24小时连续监测
氨氮
35mg/L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79-1987
氨氮在线分析仪
24小时连续监测
PH
6-9
玻璃电极法
GB6920-1986
PH在线分析仪
24小时连续监测
2、手工监测
我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承担部分手工监测项目,委托的公司具备固定的实验室和监测工作条件,采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监测仪器设备,有健全的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能够在正常生产时段内开展监测,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状况。
各类污染物采用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现行的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或行业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监测方法开展监测。
手工监测方法及仪器设备详见表11。
表11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自主)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及依据
仪器设备
监测频次
废水
pH值
pH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6920-1986
pH计
自动检测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钾法
HJ828-2017
COD消解仪
自动检测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自动检测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1次/月
悬浮物
重量法
GB11901-1989
十万分之一分
析天平
1次/周
色度
色度的测定
GB11903-1989
/
1次/周
五日生化需氧量
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
生化培养箱
1次/月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1989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1次/月
苯胺类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11889-1989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1次/季度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1次/季度
锅炉废气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
烟尘自动测试仪
1次/半年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56-2000
烟尘自动测试仪
1次/半年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2007
林格曼黑度计
1次/半年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
烟尘自动测试仪
1次/半年
印花烘干废气
甲苯
固定吸附/热吸附-气相色谱法HJ583-2010
烟尘自动测试仪
磐诺气相测谱
1次/半年
二甲苯
固定吸附/热吸附-气相色谱法HJ583-2010
烟尘自动测试仪
磐诺气相测谱
1次/半年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HJ/T38-1999
磐诺气相测谱
1次/季度
无组织厂界
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1次/半年
臭气浓度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D/T14675-1993
污染源采样器
1次/半年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HJ604-2017
磐诺气相测谱
1次/半年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
空气/智能TSP
综合采样器
1次/半年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
紫外可见分光
光度计
空气/智能TSP
综合采样器
1次/半年
六、监测质量控制
(一)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要求:
接受委托的监测机构通过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
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或生态环境部推荐方法。
3、仪器要求:
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按规范定期校准。
4、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按规范要求每次监测增加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5、水质监测分析要求: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按规范要求每次监测增加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6、噪声监测要求:
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
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运维要求:
委托安徽新天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
2、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
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各类比对、校验和维护。
3、记录要求:
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七、数据报送要求
自动监测数据与安庆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联网,使自动在线监测数据能够实时、透明、完整,接受市民监督。
手工监测数据于出检测报告后次日上报。
按照《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公司已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并保证数据完整有效。
本方案如有调整,或变更,将按照《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办法》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