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人员强制培训管理制度.docx
《三违人员强制培训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违人员强制培训管理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违人员强制培训管理制度
三违人员强制培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培养广大职工按章作业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长治久安,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处罚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三违”者进行帮教,使“三违”现象逐步降低,经研究特制定“三违”人员综合治理制度。
一、现场“三违”签名制度
㈠目的
加大反“三违”透明度,避免乱抓乱罚、标准不统一、弄虚作假等现象,提高“三违”罚款的准确性,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出的“三违”,通过直接与责任人交底、帮教、签字,增进职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和正规操作意识,潜移默化的促进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㈡运作程序
1、管理人员下井或到现场检查时,随身携带检查记录写实本,当发现“三违”现象时,必须首先制止其行为,同时向责任者讲明违章的危害性,教育其严格按章作业;其次,详细填写检查记录本,并由违章责任人签字认可。
2、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将现场检查记录本交回安监处信息办公室,由安监处信息办公室人员负责逐一筛选,规范的记入“三违”人员登记台账,并当天出具“三违”罚款通知书,在次日调度会议前发到各有关单位。
3、所有“三违”罚款,必须由违章者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和假签。
如果现场无责任人,需要工区落实的,最多不得超过一天,否则无效。
㈢制度保障
1、各类“三违”罚款,一律由安监处负责监督。
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严肃、公正的查处各类违章现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军城煤矿安全奖罚制度》,严禁出现一般“三违”重罚、严重“三违”轻罚现象。
3、违章者必须端正态度,正确认识自己违章行为的危害性,严禁无理取闹、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发生,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
4、凡发现违章事实清晰,但违章者又拒不签字的,检查人员现场要做好记录,经矿安全仲裁部门仲裁后,认为违章属实的,严格按照《军城煤矿安全奖罚制度》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二、“三违”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㈠目的
通过对“三违”人员的定期培训,使“三违”者真正认识到什么是“三违”及其危害,如何避免,并掌握有关的安全知识。
保证以后按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㈡运作程序
1、每旬末由信息办对当旬一般“三违”进行统计,并交矿安培中心。
安培中心旬初对上一旬“三违”人员进行为期一至二天的业余培训。
培训内容:
首先对各类“三违”进行剖析,让“三违”者认识到自己为什么被定为“三违”、由此可能造成的危害、今后如何避免等;其次对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学习。
2、对出现的严重“三违”采用强制教育的方式进行补课。
信息办每天根据“三违”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到相关工区及安培中心。
相关工区接到安监处通知后,必须立即对严重“三违”者停班,按照过关教育规定到安培中心进行为期1~7天的停班补课。
补课内容:
首先对“三违”进行剖析,让“三违”者认识到“三违”发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危害、以后避免的措施。
学习三大规程、军城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以及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等。
㈢制度保障
1、“三违”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一般“三违”不按时参加培训每次罚款100元。
严重“三违”不参加补课罚款100元/天。
2、安培中心必须按时认真组织“三违”人员培训,对各类“三违”现象进行分类剖析,针对“三违”类别认真备课,保证培训效果。
三、“三违”帮教制度
㈠目的
通过对“三违”人员谈心和帮助教育,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职工正确认识“三违”的危害性,促进职工自觉克服麻痹、侥幸、懒惰、逞能心理,增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㈡运作程序
根据“三违”的性质分类帮教。
一般“三违”要过“三关”、严重“三违”要过“六关”教育。
1、一般“三违”过“三关”
⑴区队分析关。
对当班查处的“三违”,由当日值班区长负责组织“三违”者、当班工人及跟班队长,在班后进行分析,找出“三违”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⑵区队谈话关。
对查处的“三违”人员,由工区支部书记(副书记)负责对其谈话教育,进行思想沟通,使其认清危害,提高认识,按章作业,并填写《一般“三违”人员谈话帮教记录》,帮教双方签字。
⑶定期培训关:
由矿安培中心每旬一次对“三违”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结合违章现象讲明违章的危害、防范措施及按章作业应掌握的知识等。
2、严重“三违”过“六关”
⑴安全警示关。
安监处信息办具体负责。
主要采用电子显示屏亮相,每天将前一天出现的“三违”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三违”情况,输入到电子屏上,教育警示其他职工。
⑵现金交纳关。
严重“三违”者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必须在第二天持罚款单,到矿财务科交纳现款。
⑶党、政、工、团帮教关。
党群部具体负责。
“三违”人员是党员的,由矿党委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三违”人员是团员的,由矿团委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一般职工由工会对其进行谈话教育。
⑷互保对象关。
由本工区所结互保对象,通过工作、生活交流、谈体会等进行教育。
⑸工区谈话关。
由工区支部书记(副书记)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沟通,使其认清危害,提高认识,同时让违章者在次日班前会上谈认识、论危害、作保证,现身说法,警示他人。
⑹补课考试关。
安培中心负责。
主要学习安全规程、安全知识,剖析违章原因,制订保证措施等,考试合格后,违章者要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书。
㈢制度保障
1、安监处信息办每天根据“三违”登记情况,及时开具“三违”罚款通知书,并筛选出严重违章行为,及时通知到相关单位。
2、相关工区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违章者进行过关教育,否则对工区值班人员罚款50元/次。
3、严重“三违”者持过关通知单,逐一过关,“三违”帮教每过一关,帮教单位在过关单上,填写意见并签字或盖章。
4、“三违”人员拒不接受帮教的,严格按照规定加倍罚款。
5、“三违”者,过“六关”后将过关单交安监处存档,才可安排其上班。
煤矿“三违”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减少现场隐患,严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努力把安全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法规、措施、制度对现场操作工、具体责任人进行全面监督、监察、检查。
二、充分发挥各科室、班组管理职能,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各科室、班组要认真组织员工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
2、班组要积极调动生产骨干员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身边无“三违”行为,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3、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组织特殊工种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4、各科室、班组必须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为目的,以规程、措施、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组织、监督。
三、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等各级管理人员,对“三违”行为必须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通知追查处理,处理要有力度。
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要有记录,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否则按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
四、“三违”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本科队汇报违章事实,安全科对所有“三违”人员登记,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特殊工种、岗位人员进行现场专业知识测试,对不及格的实行停工学习和经济处罚,学习期间停发工资,直至考试合格。
五、员工要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并对举报“三违”、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奖励。
六、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违”人员。
1、本公司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
(1)公司对“三违”人员实行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带领“三违”人员同时参加培训学习。
(2)学习期间,“三违”人员必须参加,不得休班、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培训结束后,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学习。
2、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曝光力度。
(1)经发现的“三违”人员一律在班前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2)凡严重“三违”人员必须由科队长带到班组班前会或安全学习场所亮相。
(3)安全科对“三违”人员拍照,每季度将“三违”人员照片和违章事实、危害张贴到板报栏展示。
3、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
(1)典型性“三违”行为,个人第一次发现罚款不少于5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不少于100元,第三次发现罚款不少于300元。
(2)当班带班长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无措施等强令员工进行作业的,员工可以拒绝操作,责任后果由该带班长负责,并罚款不少于300元。
(3)各级管理人员要认识到带着隐患生产就是违章,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强行指挥,安排操作的,视其情节给予罚款100元-500元或免职处理。
(4)重要设施、危险源工序、岗位人员出现“三违”,一律加倍处罚,视其情节给予调离岗位、下岗、直至开除。
4、加大对管理、监督人员的处理力度。
(1)当班出现典型“三违”一人次,月度出现典型“三违”三人次,对当班队长、班组长进行加倍经济处罚。
(2)班组长出现典型“三违”一人次,取消该班组及班组长年度先进评比资格。
(3)因个人“三违”造成的各类人身事故、生产事故,对分管矿级领导、队长、班组长进行处罚,处理方案按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
七、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各科室必须密切配合,对“三违”个人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查实,给予100—500元的罚款,严重的给予停职或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