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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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

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计工程移交流程,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该工作规范。

1、责任分工

支队成立以分管副支队长为组长,科研所、秩序科、指挥中心、设施大队、城区路面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小组。

为保证初验、复检工作连续性,原则上支队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人全过程参与,定岗定责,并实施AB岗制度,确保项目首问负责制落实,各执勤大队不得擅自参加辖区新改建道路验收移交工作。

支队科研所作为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单位,按照支队领导的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验收移交工作。

科研所具体负责验收资料的收集、审核及智能交通系统设备验收,提出智能交通信号监控类验收细化指标等;设施大队具体负责提出交通标志标牌类验收细化指标,交通标志标牌类设施验收资料复核,交通标志标牌类设施验收;指挥中心负责查看监控系统、特勤信号控制系统等指挥中心所需接入集成平台的运行效果;秩序科负责审查非现场执法类设备图片处罚技术规范性;辖区大队结合一线交管需求,提出交通设施建设验收意见。

各单位分别按照工作分工开展移交验收工作。

二、适用范围

需移交交警支队验收的大建设等随路建设交通设施(含交通标志标线类及智能交通信号监控类)项目。

三、移交验收前提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公安部行业标准,符合施工图及招投标文件等合同要求,按照《合肥市智能交通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要求》(附件一、二)及《合肥市标牌类交通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要求》(附件三)提交项目竣工自检报告。

项目自检报告需经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完成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

监理日志;监理抽检资料该项附相关图片(原材料检测、加工成品检测、安装或施划后成品检测等);质量评定资料;监理工作报告(1、项目概况该项要有工程量确数,2、监理工作概况,3、工程质量管理该项包括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工程质量评定,4、项目变更情况,5、工作总结)。

相关资料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但单位印章。

(四)施工单位提供建设过程中项目变更所需的相关材料,并由设计、监理、业主及交警支队等部门审核签字确认。

(五)各个系统的培训方案及培训记录(培训方案需实用,通俗易懂,利于操作;培训记录须有支队各相关部门的培训签到)。

(六)提供工程验收其他相关资料。

四、具体流程

(一)工程完工后,需由业主单位提交书面验收材料(验收函、须提交的验收资料)至交警支队,由支队科研所牵头组织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牵头组织实施初验。

(二)对于标志标线类交通设施移交,科研所牵头,设施大队、辖区大队参加;智能交通信号监控类交通设施验收移交,科研所牵头,支队指挥中心、秩序科、辖区大队参加实施。

(三)在项目初验、复验阶段,业主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到达验收现场,明确项目移交内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建设过程情况,协调提供现场验收所需的专业工具及车辆,对于无法提供的暂缓验收。

(四)验收现场,支队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人员应到场查看(指挥中心可在后台查看),严格对照设计文件、合同文本及建设方、监理方自检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

科研所负责相关验收资料发放,检查智能交通)系统设备(含杆件、基础)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施工工艺、功能实现等,验收意见汇总、信息反馈、对接整改等相关事宜;指挥中心负责查看监控设备(含制高点监控),信号系统、卡口系统(含匝道控制系统)、诱导信息系统、流量事件监测系统等各系统集成平台接入及运用情况,交通电视监控系统需满足投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实现实时视频控制、违法抓拍等功能;秩序科负责审查非现场执法类(路口闯红灯电子警察、测速、闯禁行、压黄线、匝道控制系统等)图片、视频等与公安部行业规范性;设施大队负责查看交通标志标牌类设施施工工艺、数量、质量、等级等与施工图及招投标文件等合同文本一致性;辖区大队对信号系统配时以及监控取景范围、路口渠化、交通语言设置合理性、标牌内容正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五)严格落实验收信息反馈制度。

对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分项负责部门需在验收工作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交通设施现场验收意见表》(见附件一),书面反馈至支队科研所,科研所整理后报支队领导审阅后书面函告业主单位,督促业主单位整改完成并经过复检后再行移交。

(六)项目复验。

对于按照支队反馈验收意见整改结束的,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照支队反馈业主意见及智能交通信号监控类设施验收细化指标或标志标线类设施验收细化指标分别出具整改自检报告,并经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发函至支队申请复验。

科研所积极协调相关意见提出部门对复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科研所协调业主,分项负责部门进行现场复核并确认。

科研所负责收集整理复检验收意见、建议措施

并反馈至业主单位督促整改,对于两次整改复检不合格的,以支队名义函告业主督促整改到位,并抄告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五、项目移交工作办理

(一)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对待移交的交通设施项目确认无意见后需在《交通设施现场验收意见表》(见附件三)中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送交科研所。

(二)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确认后,报请支队领导审批,并最终在《道路交通工程设施项目竣工验收表》(见附件五),出具同意接受移交的材料。

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流程图

 

附件一:

合肥智能交通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内容及编制要求

序号

文件名

编制要求

封面

封面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资料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监理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以及日期等内容

目录按照下述各文件名作为目录项,且必须对应页码编号

项目完成情况确认单

由施工单位编制,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签章。

具体内容大致为:

“×××项目已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并经自检合格,提请监理及业主单位确认。

”该确认单应随附合同文件、合同清单、未安装设备移交单等。

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确认单

由施工单位编制,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签章。

具体内容大致为:

“×××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并经自检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提请监理及业主单位确认。

工程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开工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

 

自检报告

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签章。

自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概况;建设完成情况;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情况;系统性能、功能及安装工艺等方面的质量自检结果及结论。

需要说明的是,下述各系统的细化指标资料是自检报告的一个详细补充。

监理初验收报告

由监理单位编制并签章。

包括监理初验收报告、各子系统监理初验收记录

十一

第三方检测报告

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编制并签章

十二

项目工程量汇总对照表

该表应包括:

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实际安装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与合同清单对照的一致性,以及实际安装数量等)、未安装设备清单(注明是否移交或变更取消)。

为保证更为直观,建议用一张表体现上述所有内容。

该对照表需经监理、业主确认。

十三

项目验收细化指标表

严格根据交警支队下发的《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中有关智能交通验收细化指标所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填写的内容包括:

逐项是否满足要求、体现该要求的资料所在的页码范围。

此表作为下述项(十~十八项)的一个汇总表。

十四

信号控制系统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4.1

现场图片

提供所有路口信号灯的景观图片,并在图片上说明是属于哪个路口、哪个方向及哪种类型的信号灯

14.2

设备对照细化表

针对信号灯系统制作设备对照表,包括原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实际安装清单,以及备注内容(特指变更情况说明)

14.3

杆件检测对照表及抽样图片

包括一份杆件壁厚及净高的测试数据统计表(列明杆件所属路口、方向、规格及类型),以及对杆件进行壁厚及净高测试的图片(图片需表明哪个路口、哪个方向的哪种类型杆件)(考虑到一个项目杆件较多,在图片的选用上可采取抽样方式,抽样率不得低于60%。

但测试数据统计表应包含所有杆件,不得抽样。

14.4

车检器测试数据及接入图片

包括车检器测试数据记录表,及对应的测试图片。

图表均应标出位置。

14.5

接线图及断电测试图

包括路口信号机景观图片、接线图、及断电测试图片。

其中断电测试图片应清晰显示断电部位,及对应的信号灯工作状态(应为关闭状态)。

机柜内接线图应清晰,并注明所属位置。

14.6

信号控制系统接入确认单

由施工单位提交,经交警部门确认。

并提供部分功能测试图片,以及完全的电子档图片

十五

高清电子警察系统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5.1

系统接入确认单

由施工单位提交,经交警部门确认。

并提供部分功能测试图片,以及完全的电子档图片

15.2

设备对照细化表

针对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制作设备对照表,包括原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实际安装清单,以及备注内容(特指变更情况说明)

15.3

设备性能分析统计

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及产品检测报告

15.4

设备安装工艺细节图

抽样提供各个路口摄像机安装时防护罩固定细节图和紧固件图(可抽样,样本容量不低于总数量的60%),检查电子警察系统穿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实施,是否存在强弱电共管现象

十六

道路监控系统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6.1

系统接入确认单

由施工单位提交,经交警部门确认。

并提供部分功能测试图片,以及完全的电子档图片

16.2

设备对照细化表

针对道路监控系统制作设备对照表,包括原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实际安装清单,以及备注内容(特指变更情况说明)

16.3

事件日志及分析图

需提供近期(按资料提交之日起的前十五日)系统生成的事件日志,以及提供分析统计的直方图。

该项资料可抽样部分设备

16.4

穿线工艺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十七

卡口、匝道控制系统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7.1

测速标定材料

由标定单位出具的现场测试合格结论

17.2

系统接入确认单

由施工单位提交,经交警部门确认。

并提供部分功能测试图片,以及完全的电子档图片

17.3

设备对照细化表

针对道路卡口、匝道系统制作设备对照表,包括原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实际安装清单,以及备注内容(特指变更情况说明)

17.4

穿线工艺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十八

流量及事件检测系统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8.1

系统接入确认单

由施工单位提交,经交警部门确认。

并提供部分功能测试图片,以及完全的电子档图片

18.2

事件日志及分析图

提供试运行期间系统生成的流量表、直方图和详细的事件日志

18.3

设备对照细化表

针对流量及事件检测系统制作设备对照表,包括原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实际安装清单,以及备注内容(特指变更情况说明)

18.4

穿线工艺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十九

交通诱导系统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9.1

系统接入确认单

由施工单位提交,经交警部门确认。

并提供部分功能测试图片,以及完全的电子档图片

19.2

设备对照细化表

针对交通诱导系统制作设备对照表,包括原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实际安装清单,以及备注内容(特指变更情况说明)

19.3

穿线工艺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二十

杆件及接地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20.1

杆件测试记录表及抽样图片

包括一份杆件壁厚及净高的测试数据统计表(列明杆件所属路口、方向、规格及类型),以及对杆件进行壁厚及净高测试的图片(图片需表明哪个路口、哪个方向的哪种类型杆件)

20.2

杆件基础抱封抽样图片

抽烟提供各个路口各类型杆件的基础抱封图片,并标明属于哪个路口、哪个杆件

20.3

杆件及设备接地测试记录

第三方检测报告中有关接地测试数据

二十一

隐蔽工程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21.1

杆件基础隐蔽工程记录

含:

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三项。

其中检验批应包括:

基础尺寸规格、地笼规格、浇筑水泥标号等检测内容。

21.2

管线预埋隐蔽工程记录

含:

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三项。

其中检验批应包括:

管道预埋深度、管件线缆材质及规格、辅助保护措施等检测内容。

二十二

竣工图

完整的竣工图必须包括:

各子系统的系统图(网络架构)、取(配)电系统图、主干光纤路由图、子系统平面布置图、及配线图等。

图纸建议用A1纸打印,应有详细的图列说明、单路口设备数量统计等,并加盖竣工图章(完整的签字)

二十三

联网设备IP地址表

根据最终分配的IP地址码,以列表形式统计出所有联网设备的IP地址,并与设备编号、位置等一一对应。

二十四

设备材料到货验收资料

设备材料到货报验资料包括:

设备/材料到货验收申请表、现场开箱验收记录、到货清单(必须为厂家针对本批次到货设备出具的、或具有厂家代理销售授权的供货商针对本批次到货设备出具的清单,清单应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应的序列号,并加盖章)、产品检测报告、随包随件的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二十五

项目变更资料

变更资料包括两大类:

设备变更、设计变更。

所有与原合同清单不符、与原设计不符的,均必须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二十六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由监理单位编制提供

 

合肥交通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内容及编制要求(标牌标线类)

序号

文件名

编制要求

封面

封面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资料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监理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以及日期等内容

目录按照下述各文件名作为目录项,且必须对应页码编号

项目完成情况确认单

由施工单位编制,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签章。

具体内容大致为:

“×××项目已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并经自检合格,提请监理及业主单位确认。

”该确认单应随附合同文件、合同清单、未安装设备移交单、增加设备清单(合同外)等。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开工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

 

自检报告

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签章。

自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概况;建设完成情况;项目变更情况;生产、施工、安装工艺等方面的质量自检结果及结论。

需要说明的是,下述各系统的细化指标资料是自检报告的一个详细补充。

监理评定资料

由监理单位编制并签章。

包括监理初验收报告、各子系统监理初验收记录

第三方检测报告

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编制并签章

项目工程量汇总对照表

该表应包括:

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实际安装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与合同清单对照的一致性,以及实际安装数量等)、未安装设备清单(注明是否移交或变更取消)。

为保证更为直观,建议用一张表体现上述所有内容。

该对照表需经监理、业主确认。

十一

项目验收细化指标表

严格根据交警支队下发的《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中有关交通设施验收细化指标所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十二

信号设备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2.1

现场图片

提供所有路口信号灯的景观图片,并在图片上说明是属于哪个路口、哪个方向及哪种类型的信号灯

12.2

设备对照细化表

针对信号灯系统制作设备对照表(逐交口、路段),包括原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实际安装清单,以及备注内容(特指变更情况说明)

12.3

杆件检测对照表及抽样图片

包括一份杆件壁厚及净高的测试数据统计表(列明杆件所属路口、方向、规格及类型),以及对杆件进行壁厚及净高测试的图片(图片需表明哪个路口、哪个方向的哪种类型杆件)(考虑到一个项目杆件较多,在图片的选用上可采取抽样方式,抽样率不得低于30%。

但测试数据统计表应包含所有杆件,不得抽样。

十三

交通标志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3.1

物品明细

各类标志(含标志杆件和牌面)数量、规格、尺寸

13.2

反光膜

所使用产品质保书或合格证、进货单、凭证、相关检测报告等

13.3

基础等附件资料

各类规格基础开挖数量及相关施工图片和对应文字记录

十四

交通标线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4.1

标线工程量明细

各类标线具体工程量(道路分段分类统计计算),

14.2

标线资料

材料采购清单及票据,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

十五

交通隔离设施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5.1

物品明细

各类隔离设施设置点位具体数量、规格(护栏分段统计,其他隔离设施逐点位罗列)

15.2

产品资料

相关设施采购清单,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

十六

杆件及接地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6.1

杆件测试记录表及抽样图片

包括一份杆件壁厚及净高的测试数据统计表(列明杆件所属路口、方向、规格及类型),以及对杆件进行壁厚及净高测试的图片(图片需表明哪个路口、哪个方向的哪种类型杆件)

16.2

杆件基础抱封抽样图片

抽验提供各个路口各类型杆件的基础抱封图片,并标明属于哪个路口、哪个杆件

16.3

杆件及设备接地测试记录

第三方检测报告中有关接地测试数据

十七

隐蔽工程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17.1

杆件基础隐蔽工程记录

含:

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三项。

其中检验批应包括:

基础尺寸规格、地笼规格、浇筑水泥标号等检测内容。

17.2

管线预埋隐蔽工程记录

含:

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三项。

其中检验批应包括:

管道预埋深度、管件线缆材质及规格、辅助保护措施等检测内容。

十八

竣工图

完整的竣工图必须包括:

交通工程设计说明、各类杆件、标志、灯具及管井大样图、取(配)电系统图、子系统平面布置图、及配线图等。

图纸建议用A3纸打印,应有详细的图列说明、单路口设备数量统计等,并加盖竣工图章(完整的签字)

十九

项目变更资料

变更资料包括两大类:

设备变更、设计变更。

所有与原合同清单不符、与原设计不符的,均必须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二十

监理工作报告

由监理单位编制提供主要包括1、项目概况该项要有工程量确数,2、监理工作概况,3、工程质量管理该项包括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情况汇总(含原材料进厂抽查检测)、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工程质量评定,4、项目变更情况,5、工作总结

 

合肥市大建设新改建道路智能交通工程

竣工验收资料编制要求

为保障合肥智能交通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进度及建设质量,避免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资料不规范、不完善的现象,以及由此一定程度上造成项目验收移交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等问题,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支队下发的《关于印发《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的通知》,以及业主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结合合肥市智能交通项目建设及验收的特点,特对合肥市大建设新改建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以指导各参建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一、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目的、作用和要求

(一)智能交通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主要目的和作用包括以下三大方面:

1、真实、详细、完整、全面记录工程实施过程,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具有可备查、可追溯、可印证;

2、为项目使用单位的后期维护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要充分考虑项目移交后,在资料层面为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对软件、设备、管线、系统等各个方面的有效维护和保养创造必要的技术条件。

3、为项目日后的再升级、再改造、再集成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基础数据。

(二)鉴于上述作用,各承建单位在进行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及时性原则。

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资料,必须及时办理必要的签认手续,并立即进行收集和归档;

第二、完整性原则。

实施过程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必须完整,无缺漏、无破损。

严格按照竣工验收资料的目录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最终形成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第三、真实有效性原则。

任何资料都必须真实有效,不得编造、伪造、篡改。

同时需各相关单位签章确认的资料,必须进行真实有效完整的确认。

第四、规范性原则。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在内容编制、格式、签章、表格、书写记录等各个方面应统一规范、统一要求。

(三)竣工资料提交的时间要求

从总体来说,竣工资料应在实施过程中各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在竣工前汇总成册。

就竣工资料在竣工验收前提交的时间要求如下:

1、在提交交警支队进行验收前至少三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向交警支队提交完整的、装订成册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在提交交警支队前七日,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查,并根据监理审核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整改。

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的资料可以暂不装订成册,但监理审查合格后进行统一装订成册。

3、在将竣工资料提交监理审查前,应完成资料文件的签章手续,包括竣工图的签章。

4、对于交警支队或监理单位审核资料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原则上在收到整改意见后三日内完成资料的整改工作。

二、竣工验收资料格式的基本要求

(一)资料纸张格式

要求所有资料均采用A4纸编制和装订,竣工图建议采用A3及以上规格纸绘制和装订。

(二)书写格式

所有文件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书写,采用的墨水应能不褪色、不模糊,便于长期保存。

文件的正文部分建议采用宋体打印,标题可采用黑体字体。

(三)封面及资料分页

封面建议采用一般卡纸式软性装订,不建议采用硬纸张装订。

根据资料目录项,各项之间使用彩色纸张进行项与项之间的分隔,便于翻阅和查找。

(四)资料的装订

资料页数较多的,可采用分册装订,每分册资料页数建议不超过500页,分册时应参考竣工验收资料目录中各文档的类型特征。

成册资料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建议采用线装、拉杆装、骑马钉装等装订方式。

(五)资料份数

原则上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提交交警支队存档的应为正本。

其他副本资料应提交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存档。

(六)页码编辑

所有装订成册的资料均应连续编码(封面及目录可不编码),页码建议位于文件右下角。

页码编辑以最小文件单元为编页项,比如:

设备到货报审,其包括到货清单、现场开箱验收记录、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以及其他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但应只作为一个页码编制,体现在设备到货报审表上,其他附件可不做编码。

页码格式建议采用“—n—”格式编辑。

(七)签字和用章

需要签字和用章的文件,必须在归档装订前完成相应的签字和用章,签字和用章应清晰完整。

且签字人及用章应为经授权和备案的责任人和用章。

任何XX的签字人所签文件、及XX备案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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