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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百色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规格、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管理体制创新,充分拓展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鼓励因材施教和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我院办学水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我区部分高校试行学分制的意见》(桂教[2001]13号)和《关于在我区高等学校积极推进学分制的意见》(桂教高教[2004]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求发展,全面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

以选课为基础,以因材施教、注重学是个性发展为原则,以培养21世纪高素质、复合型、富有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宗旨,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逐步实现由“批量生产”到“单件加工”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个性化的育人条件与环境,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途径与新方法,努力使我院的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二、实施思路

以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建立反映时代特征,体现我院特色,具有开放性、灵活性的教学运行机制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教育教学体系,为社会培养更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全面修订人才培养计划,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求创新”为原则,构建多方向、多层次、多模式的专业教学计划和相应的课程模式;建立科学的选课制,通过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大力开发课程资源,增加课程数量,提高课程质量,为学生提供丰富、适用、先进的课程;加大教学投入,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构建完善的教学信息服务体系;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深化包括导师制、学分制收费在内的制度改革;逐步改变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师生业绩考核等模式。

三、实施原则

本着“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稳妥实施、逐步完善、注重实效、锐意创新”的实施原则,积极借鉴其他高校学分制改革的成功经验,根据我院办学条件,积极创造条件,边实践边改革,分阶段实现由学年制到学年学分制、完全学分制三个阶段教学管理模式的转变。

四、基本内容

(一)实行多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在科学、合理、规范的总体原则下,充分体现学分制特点,结合学院实际,从优化课程设置,加大选修课比例,增加辅修与双学位课程模块等几方面着手修订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

本着利于因材施教、适应学生个性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提高机会的宗旨,实行双学位、主辅修和职业技能培训制。

学生可依据规定选择辅修本科、辅修专科、攻读双学位和修读职业技能课程,使学有余力的大部分学生能够实现“一本一辅”、“一本一专”、“双学位”目标,使全体学生达到“一本多证”、“一专多证”的要求。

(二)实行弹性学制的人才培养方案

1.允许提前或延迟毕业。

各本科专业的标准修业年限为4年,可在3~6年内浮动。

各专科专业标准学制为3年,可在2~4年内浮动。

允许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允许学有余力的学生多选读课程,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环节,提前毕业:

本、专科专业学习期限最短分别为3年和2年;允许因保留学籍、休学、重修等原因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本、专科专业学习期限最长分别为6年和4年。

延长期满仍未完成教学计划者,按结业处理。

2.允许优秀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对除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实践性教学环节等以外的部分课程申请免修、免听。

3.实行重修制。

对不及格的课程按其性质实行重修或改修制度。

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经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必修课、旷考或补(缓)考缺考的课程、考试中发生违纪(作弊)行为的课程,必须重修;限定选修课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以改选其他(同一专业方向的)限选课;任选课考核不合格的可以重修或者改修。

学生对某门已经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也可以申请重修,并以最高成绩记入学籍;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重修。

重修、改修须缴纳一定的重修或改修费用。

4.基于学院的教学资源及办学条件,2009级学生原则上仍按照招生计划确定专业。

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学院将在由学年制向学年学分制的平稳过渡后,逐步放开转学科、转专业一些限制。

(三)优化课程结构尤其加大选修课比例

本、专科专业课程均分为必修课(包括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与选修课两大类。

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必修课比例不高于75%,选修课比例不低于25%;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比例应为8:

2左右。

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通识选修课。

1.公共必修课程:

指为保证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必须修读的课程。

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体育、计算机理论与应用等。

2.专业必修课程:

指根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与专业必修课程两部分。

遵循“打通一二年级专业基础课”的原则,并适当增加应用学科、新兴学科的知识。

3.专业选修课程:

指按专业方向和学科知识领域开设的供学生选修的课程,其目的是加强专业基础,拓宽专业面,体现专业特色。

本科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可分任意选修课程与方向限定选修课程,要按照“三四年级专业分流”的原则,课程设置模块化,各专业可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向,以改变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

4.通识选修课程:

即指学生根据本人兴趣可在全院范围内跨专业、跨学科选修的课程。

旨在扩大学生知识面和视野,提高其综合素质。

5.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指为巩固学生学习的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环节。

包括军事训练、入学教育、见习、实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活动,毕业论文(设计)等。

尤其需要重视的是,积极建设一批结构合理、学科比例均衡的选修课。

一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课程比例相对均衡;二是开设一定比例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课程;三是建设好一批综合素质训练课程,逐步减弱专业、系科界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实行网上选课,形成教学过程的自主竞争和激励机制

1.选课原则

(1)以教学计划为依据。

学生要依照教学计划,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课程和选修时间。

学生每学期选修学分的多少,应根据学生本人的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听取导师意见,由学生自己决定。

学生每学期选课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5~28学分之间为宜,原则上不得少于15学分,不得高于28学分。

(2)选修课程时要注意选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遵从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避免知识技能之间的颠倒错乱。

(3)学生可自主选择(主修)专业以外课程。

学生在选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以外,可选修其他课程,一般不得选修与必修课上课时间冲突的其他课程。

(4)学生可自主选择授课教师。

由多位教师同时开同1门课时,学生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授课教师。

(5)学生可自主选择学习进程。

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可提前或滞后于课程教学计划的进程安排,可早修或晚修,可多修或少修有关课程。

学生可提前或滞后毕业。

(6)选修人数达到规定方能开课。

公共体育课、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低于20人、全院通识选修课人数低于30人时,原则上停开或合并,选择该课程的学生可退选或改选。

为了给学生创造更大的选课空间,实现最大化的资源利用,实行全天排课,并充分利用周末时间安排辅修课程和任选课。

2.网上选课程序

(1)选课前,学生必须详细阅读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认真听取导师的指导。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必修课。

有严格先行后继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行课程,再选后继课程。

(2)学生在规定的日期内上网选课。

一般在开课前规定的选课周内进行。

(3)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动。

若确需退选或改选者,须在开学一周内持有关证明,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到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办理退选手续,并可同时改选其他课程,除客观原因外,退选、改选课程不得超过1门。

(4)未办理选课手续或选课后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5)跨系跨专业选修课程,需经过相关系批准或考核通过,报教务处教务科登记确认。

3.选课试点

2009级新生开学第一学期首先在必修课中引入选择机制。

覆盖面较大的公共必修课,逐步开出不同档次(内容深浅不一)、不同类型(面向不同发展方向)、不同风格(讲授方法特点不同)的课程。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志趣、特长等情况进行选择(需满足教学计划中的最低档次),以强化学生选择权利,促进教学改革。

“选教师”首先在大学外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试点,其后逐步推开。

(五)实行以“学分绩点”为核心的学籍管理,全面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

1.总学分及其构成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它可反映出课程内容的深浅难易程度、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也是衡量学生学习进程与决定能否毕业的依据。

总学分以大多数学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可以完成的课程总量为基准来确定。

根据不同的专业,四年制本科专业最低修读总学分为150学分,三年制专科最低修读学分为110学分,其中必修课(包括各类必修课)学分占70%左右,选修课(包括各类选修课)学分占30%左右。

2.学分计算办法

课程的学分数以授课学时为依据来确定,一般按标准学期周学时数计算。

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为0.5学分。

具体计算方法为(教学周数一般以17周计算):

(1)理论教学每17个学时计1学分。

其中,通识选修课每20个学时计1学分。

(2)公共体育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音乐课、美术课、习题课、讨论课等,每34个学时计1学分。

(3)集中安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如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等课程和活动,以每周0.5学分为原则,根据不同专业特点酌情增减,浮动范围为每周0.5~1学分。

分散进行的实践环节每20个学时计1学分。

公益劳动分散安排,计2学分。

入学、毕业教育不计学分。

3.奖励学分

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院决定在教学计划学分中划出一定的学分用于对学生的科研奖励、学术奖励、创造发明奖励、竞赛优胜奖励及社会实践奖励等。

此部分学分可抵充等值选修课和实践性学分,也可作为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之外超额学分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具体规定详见《百色学院奖励学分实施办法》。

4.学分绩点计算

为了考查学生学习质量,在计算学生学分的同时,还须计算该学生的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是表示学生学习“质”的计量单位,是对学生进行学位授予、各类评奖、选优、推荐免试研究生等的主要依据。

课程学分绩点反映某门课程的学习质量与水平;平均学分绩点代表学生某一阶段、某个时期乃至全学程的学习质量与水平,它是随学生学习状况不断发生变化的动态数值,每学期都应该结算一次,毕业时再汇总计算一次,以供考评和毕业之用。

课程成绩与学分绩点对照表如下:

百分制

课程成绩

100~90

89~80

79~70

69~60

60分以下

学分绩点

5.0~4.0

3.9~3.0

2.9~2.0

1.9~1.0

0

五级制

课程成绩

优秀

(95分)

良好

(85分)

中等

(75分)

及格

(65分)

不及格

学分绩点

4.5

3.5

2.5

1.5

0

二级制

课程成绩

合格

(75分)

不合格

学分绩点

2.5

0

备注:

课程成绩100分的学分绩点计为5.0,课程成绩99分的学分绩点计为4.9,以此类推,课程成绩91分的学分绩点计为4.1;五级制“优秀”计为4.5个学分绩点;二级制“合格”计为2.5个学分绩点。

计算办法用公式表示如下:

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百分制)÷10~5(60≦课程成绩≦100);学分绩点=0(课程成绩≦59)

学分绩点计算方式如下:

(1)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对应的绩点数×课程学分

(2)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Σ课程学分绩点÷Σ课程学分

(六)多层次辅修制,为优秀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1.多层次辅修包括:

攻读双学位;辅修本科;辅修专科;辅修专业方向。

2.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学生应按学分单独交费。

(七)实行导师制,保证学生的学习形成专业特色

为适应学分制的要求,更好地帮助学生在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上全面发展,同时也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教书育人工作,实行导师责任制。

1.每15~20名学生配备1位指导教师,对学生学业、个人发展规划等方面从入学到毕业进行全程指导。

2.导师工作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导师的实际工作状况,将纳入教师教学考核的范畴进行考评。

学院和系(部)将对导师每学年末进行一次全面考评。

3.学院按工作量给所聘请导师发放补贴,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导师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在专科学生管理中,暂不实行导师制,仍然保留班主任与系辅导员,负责学生管理。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我院实行的学分制是选课制、导师(班主任)制和弹性学制相结合的教学管理制度。

既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学习进程,又考虑学院管理实际,分步骤、分阶段实施“三自主”。

(二)在实行导师(班主任)制的同时,仍然保留“自然班”并保留系辅导员制,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一年级新生入校仍然按录取时主修专业编入相应的自然班,统一安排入学教育、军事训练课等,原则上不安排选修课(外语可根据不同程度分级修学)。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选修课逐步增加,因选课而形成的“课程班”的工作由任课教师和所指定的学科目代表负责。

导师与系辅导员各有分工,侧重点不同,辅导员负主要责党团建设和思想教育,导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选课与学习,但需相互合作,以确保育人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课程建设力度,优化课程结构

丰富的课程资源是学分制得以真正落实的关键。

学院将成立课程管理委员会,择机对全院本科专业课程进行一次合格评估,对专科专业课程进行全面梳理,将所有课程纳入课程建设规划之中。

通过内部挖潜,加强网络课程建设,同时适当引进等方式,既突出重点,又照顾全面,分阶段、分层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革课程体系。

1.制订课程建设规划,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确立课程建设目标:

适度打通基础课,强化专业特色课,扩大选修课,加强实践课,优化课程体系。

2.对全校课程建设实行三级分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宏观监控,系(部)负责规划,教研室负责建设。

3.加大课程结构体系整体优化和课程整合的力度,合理调整课程设置,增加综合素质养成课程,停开陈旧过时课程。

在教学内容上由专而微观、向宽而宏观转换,提炼基础内容,为学生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4.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推进多媒体、网络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

5.结合课程改革,抓好重点教材建设;大力引进优质教材,结合学分制下双语教学改革试点,积极使用外语教材。

(二)改革教学经费管理机制,积极开发课程资源

实行按开课学时数和选课人数划拨教学经费,以利于提高系(部)开课的积极性,积极开发和扩大课源。

由学院划出部分经费,鼓励系(部)开设辅修课程等。

(三)构建学业预警机制,加强学习过程的监控

为保证学分制目标管理的顺利实施,学院逐步构建包括日常学习、选课、考勤、成绩、学籍管理等多元一体的学生学业预警机制,作为学分制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辅助措施,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及质量的信息反馈与监控。

(四)完善教学评价体系,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1.加强学生课堂教学测评,课堂教学测评、学生信息员、教学督导三位一体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2.启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的网上评教系统;加大课程开设数量与质量在教师考评中的比重。

(五)加强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实行试题库制

努力实行教考分离,流水阅卷,以保证试卷评定的公开、公正和成绩的真实性。

要按照公共必修课试点→专业基础课跟进→全部课程铺开的思路,逐步实现所有课程的教考分离。

(六)加强教学过程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师生竞争淘汰机制

1.逐步建立首次开课达标制度。

2.逐步对全院开设的各类课程进行开课水平审查和教学过程的监控。

3.引入竞争淘汰机制。

一门课程连续三次选课人数不足20人或无人选课,该课程将被淘汰,该教师将接受培训或转岗。

一定时间段内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数或课程平均绩点未达到规定标准,学院对其进行警示或实行阶段淘汰,淘汰到同专业的下一年级,直至退学。

具体要求详见《百色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七)学分制收费管理。

1.暂按“学年初预交,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的收费原则,可将学费分为专业注册费(根据各专业培养成本核定具体数额)和学分学费两部分。

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时按照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期结束时计算出每个学生的专业注册学费与选课学分学费的总额,即为学生应缴纳的学年学费,将其与预收学年学费的差额并入下一学年的预收学年制学费中。

2.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以外加修、跨专业选修、重修课程的学分,均计学分按一定标准收费。

七、我院试行学分制的阶段

推行学分制改革是我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素质教育,尽快实现建设合格本科院校目标的重要举措,需要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参与,须严格组织,精心安排。

根据我院教学资源和教学运行的现状,应采取分阶段、渐进式的方式进行,积极稳妥地试行学分制改革。

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调研阶段(2008~2009年3月底)

主要工作任务:

1.转变教育观念,统一思想,充分做好实行学分制的宣传动员及思想准备工作。

学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和人事、财务及后勤保障等诸多因素,须整合资源,为全面推进学分制工作创造条件。

院系两级应围绕“学生是教育主体,教育要不断创新”的主题,召开各级动员大会,通过校报、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学分制,组织学习学分制相关材料、文件,使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对学分制的实质、内涵及对人才培养的作用、推行学分制的必要性和优越性有较为深刻的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积极参与,互相配合,为实行学分制创造必要条件,尽快构建“整体联动,全员参与”的学分制改革局面。

2.对目前使用的教务网络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是否能够满足学分制运行情况进行研究,为今后该软件的升级、优化打下基础。

为实现教学计划管理、学籍成绩管理、排课选课管理、信息检索查询、考务管理、教师业务管理、教材管理、实践教学管理等内容的信息化管理做好充分准备。

3.完成各教学单位教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教学改革课题立项,重点扶持与学分制有关的课题研究。

5.广泛调研,收集、整理关于学分制改革方面的文件和资料,外出走访兄弟高校,了解他们实行学分制的经验和做法等。

调研方向包括:

(1)国内外高校实施学分制的历史、现状及相关资料。

(由教务处牵头)

(2)学分制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籍管理制度、选课办法、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导师工作条例、评价考核办法等。

(由教务处牵头)

(3)学分制背景下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模式的改革,招生和就业指导方式的改革,学生综合测评计算方式的改革,学生班团组织和社团组织管理模式的改革等。

(由学工部、团委牵头)

(4)学分制背景下学生学费等费用核算、缴纳方式的改革、教学经费投入渠道和机制的改革等。

(由财务处牵头)

(5)学分制背景下后勤保障、服务方式的改革。

(由总务处牵头)

(6)选课管理、教务管理网络化的研究。

(由教务处、网络中心牵头)

(7)选课制实行后对教师工作考核和岗位认定问题。

(由人事处、教务处牵头)

(8)与学分制相关的其他问题。

(由相关部门牵头)

6.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我校推进学分制改革的思路及实施方案。

(由教务处牵头)

7.印制宣传手册,向全院教职员工进行实施学分制的宣传、动员和教育。

(由教务处牵头)

(二)全面准备阶段(2009年4月~6月底)

主要工作任务:

1.出台学分制教学管理系列文件。

包括《百色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百色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百色学院网上选课暂行办法》、《百色学院公共外语学分制改革方案》、《百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制改革方案》、《百色学院学分制导师工作条例》、《百色学院学生后勤服务管理规定》等。

2.完成学分制培养方案的修订、印制。

4月30日前,制订出《百色学院制订2009级本专科专业学分制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意见》,6月30日前完成各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制订工作。

指导性意见详细规定出各专业学生选学各类课程的学时、学分数量;确定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同时,规范教学计划的基本格式,以适应今后培养计划的网上自动化管理。

3.制定有关课程开发与课程建设的系列管理文件。

4.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走访兄弟高校,了解他们实行学分制的经验和做法。

5.根据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做好2009级第一学期排课工作。

(三)试运行阶段(2009年9月~2010年2月)

1.印制宣传手册,向2009级新生进行实施学分制的宣传、动员和教育。

2.2009级新生缴费、住宿和日常教育、管理按学分制方案运行。

3.2009级学生报到后两周内进行网上选课。

4.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二次开发、运行及完善。

5.全面完善学分制管理模式。

6.制定辅修制的相关规定。

7.出台《百色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四)总结完善阶段(2009~2010学年度下学期)

主要工作任务:

1.将新开发的课程资源充实到课程体系中去,在学分制运行较为成熟的条件下,实行多层次辅修制。

2.按照《百色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进行学年学费的清算。

3.组织召开学分制改革总结会,完善下学期学分制改革的工作方案。

八、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成员有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总务处等部门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事务的联络与协调。

2.各系(部)成立相应的学分制改革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学工组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

3.建立学分制工作的汇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学分制管理的研讨与交流。

根据需要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在推行学分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研究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学院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

负责实施学分制的规划、组织与协调。

2.教务处:

负责制订学分制有关规章制度,如《百色学院制订2009级本专科专业学分制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意见》、《百色学院网上选课暂行办法》、《百色学院修读双学位管理暂行规定》、《百色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实施;负责选课管理、教务管理网络化的运行及完善。

3.学生工作处与团委:

在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条件下,学生“三自主”的权利加大,按专业设置的自然班概念逐步模糊,自然班与课程班并存着,传统学年之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的学生日常管理及思想教育工作受到挑战。

因此,学工处及团委须重点思考学分制下学生日常管理及思想教育工作的新思路与新办法,进行学生综合测评计算方式的改革、学生班团组织和社团组织管理模式的改革等,积极探索学生管理工作的新途径,重构包括寝室、社团、教学楼区等在内的学生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新载体。

4.人事处:

负责研究、制定实施学分制所必需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考评办法;选课制实行后对教师工作考核和定编定岗问题。

根据按劳分配、优质优酬的原则制定激励办法,以鼓励教师一人多开课、开好课和一课多人开;组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学分制相关的外出培训及学习交流。

5.财务处:

按照根据自治区关于学分制收费的相关文件,广泛调研学分制背景下学生学费等费用核算、缴纳方式的改革,以及教学经费投入渠道和机制的改革等。

在此基础上制定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并积极引入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如采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所设计开发的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信息系统)。

6.各教学系(部):

负责制订相关专业的学分制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好推行学分制的思想观念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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