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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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

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146号)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与“邑门式”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深度融合,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17年底全市网上办事“三率一数”稳步提升,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65%以上,72%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2%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

创新“邑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

推动“邑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下同)。

二、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提升行动

(一)深入推动行政审批权标准化工作。

配合江门市目录系统、网上办事系统升级完善,推动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的整合归类和优化管理。

深入开展事项标准化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加强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合法性、合规性备案审查工作,基本完成我市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写录入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标准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应用水平。

升级我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动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优化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的“一网式”政务服务。

(二)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

整合导航、申办、认证、查询、咨询与评价等功能,拓展网上办事情景式导航服务,优化事项搜索方式,快速感知用户办事意愿并定位办事入口,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服务,及时呈现办事全貌。

接入江门市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探索实名核验业务,实现服务事项一次登录、全网通办、身份信息共享。

同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做好网上办事知识库、智能客服机器人和人工在线咨询服务的对接及应用,深化落实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村公共服务(中心)站,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连接,拓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实现事项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三)深化“一机两页”热点民生服务应用。

以办理量大、涉及面广的民生事项为切入点,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方位增加在线公共服务供给。

拓展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提升个性化服务和精准推送能力,丰富热点事项服务内容,推动移动服务向镇(街,下同)延伸,探索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接,支撑手机“查、缴、办”一站式服务升级。

优化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完善“企业找政府”服务,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拓展投资审批、税务服务等涉企事项和婚姻登记、医疗卫生等民生事项服务,实现“政务事,轻松办”。

(四)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和应用。

按照省电子证照系统建设的统一部署,梳理全市证照通用目录,推进存量和增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电子化,逐步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促进民生服务、投资审批、工商登记等领域的证照应用。

推动电子证照系统与市网上办事大厅、“邑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两页系统等应用对接。

(五)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库建设。

加快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完善人口、法人等公用基础数据库,办事过程、业务材料等网上办事数据库,以及信用信息、精准扶贫等专题数据库,支撑政务服务应用。

深入挖掘办事人特征数据、办事历史数据、事项关联数据,综合分析办事过程大数据,预判办事需求,提高科学决策支撑能力和个性化服务能力。

三、开展网上全流程效能监督行动

(一)健全效能监督体系。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加强对办理事项的全程监管。

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邑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的部门内部监督功能,加强对各部门办事环节、办理人等的监督,根据时效、内容、流程等异常情况发出“红牌”“黄牌”预警信号。

健全网上办事效能监督功能,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指标体系,实现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督和考核。

建立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机制,制定绩效评分标准,对行政许可进行绩效评估。

升级改造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与江门市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对接,定期公布网上办事监督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加强网上办事数据在线监测。

应用江门市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归集全市办事数据,实现对办事过程数据动态监测,自动研判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不断提升办事效能,保障办事过程数据实时同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

市政府要按照集约化原则,加强经费保障,支持本级网上办事分厅建设。

市科工商务局要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抓好顶层设计,强化技术保障。

市编办负责加强对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写和录入的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完成事项标准编写录入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加强督办检查。

市科工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健全网上办事大厅日常检查和月度通报机制,对市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日常检查和数据监测,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和各镇反馈问题,每月对监测到的问题进行通报;继续推进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建设,每月向社会公开网上办事监督、行政服务投诉、业务办理结果、事项进驻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建设职责;市监察局负责对职能部门效能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效能建设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督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编办、市科工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第三、四季度各组织开展一次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专项督查。

市科工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按季度将网上办事大厅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江门市网信统筹局和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加强安全保障。

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将安全防护理念融入网上办事大厅各建设阶段,确保网上办事大厅各业务系统开发设计及部署过程遵从安全标准及规范。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梳理各业务系统的核心数据资产和所面临的安全威胁。

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定期进行网上办事大厅应急安全响应演练,切实保护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

(四)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系统解读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帮助各镇、各部门的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报道和品牌推广,逐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开展公众调查和专业评测,主动搜集并及时回应用户提出的问题,提升用户的网上办事体验。

附件:

1.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任务分工

2.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指标任务

3.服务主题分类

4.名词解释

 

附件1

台山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任务内容(完成时间)

1

推进网上办事大厅门户建设

市科工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

1.丰富扶贫服务主题有关事项。

(12月底前完成)2.梳理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并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

(12月底前完成)

2

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

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行政许可事项责任单位

1.根据江门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完善本市行政许可事项(8月底前完成)。

2.配合江门市级部门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写和录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确保事项目录确认率100%、事项标准录入提交率100%、审查通过率100%(6月底前完成)。

3.参照江门市的标准应用工作要求,制定本市标准应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8月底前完成)

3

推进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建设

市科工商务局

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1.动态维护本市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梳理本市国家、省级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动态更新。

2.按省的统一规范完成市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与江门市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的对接(6月底前完成)。

4

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

市科工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

1.组织各部门梳理事项与证照的关系,形成本市的发证清单、用证清单,并列出本本的发证和用证实施计划(8月底前完成)。

2.推进民生服务、投资审批、工商登记等领域,电子证照在业务办理中的应用。

(12月底前完成)

5

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

市科工商务局

各行政许可事项责任单位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

(12月底前完成)

6

推进网上大厅手机版建设

市科工商务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

1.按“服务主题分类”梳理本市手机可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指南》要求,提供移动网页接入省手机版。

(12月底前)

2.梳理市级部门和镇街服务接入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推动移动服务向镇街延伸。

(12月底前)

7

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

市科工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

1.积极配合江门市完善两页系统,推进本市分厅与两页系统对接。

(12月底前完成)

2.围绕工商、税务、质监、公积金、社保等热点服务,丰富两页建设内容,做好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

(12月底前完成)

8

推进效能监督平台和数据监测系统建设

市科工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

1.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实时向江门市网厅推送办事全过程数据,最晚不超过12小时。

(12月底前完成)

2.通过使用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核查本市网上办事数据规范情况和业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系统真实反映本市网上办事情况,提高网上办事服务质量。

(12月底前完成)

3.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适应性改造,完成与江门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的对接(7月底前完成)。

4.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参照江门市行政许可在线监管工作要求,对本级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12月底前完成)

9

推动垂直系统对接

市科工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垂直业务系统事项责任单位

1.梳理本市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进行动态管理,将梳理的国家垂直业务系统和涉及事项,以及省级垂直业务系统和涉及事项报送江门市网络信息统筹局和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7月底前完成)。

2.按要求做好办事过程数据的接收使用工作。

(12月底前完成)

10

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

市科工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

1.梳理所辖镇(街)、村(社区)公共服务站所办理的事项并整理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报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江门市民政局。

(6月底前完成)

2.推进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无缝对接,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社区)。

(12月底前完成)

3.在推进邑家园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12月底前完成)

 

附件2

台山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指标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任务值

1

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

70%

2

行政许可事项上网办理

70%

3

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结

65%

4

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

72%

5

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为零次

12%

6

企业专属网页用户使用

15%

7

市民个人网页用户使用

10%

 

附件3

服务主题分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7〕108号),服务主题分类如下:

面向自然人(31类):

生育收养、户籍办理、民族宗教、教育科研、入伍服役、就业创业、设立变更、准营准办、抵押质押、职业资格、行政缴费、婚姻登记、优待抚恤、规划建设、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证件办理、交通出行、旅游观光、出境入境、消费维权、公共安全、司法公证、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化体育、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离职退休、死亡殡葬、其他(含个体工商户,按照人类生命周期排序)等。

面向法人(34类):

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资质认证、年检年审、税收财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投资审批、融资信贷、抵押质押、商务贸易、招标拍卖、海关口岸、涉外服务、农林牧渔、国土和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环保绿化、应对气候变化、水务气象、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文体教育、知识产权、民族宗教、质量技术、检验检疫、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司法公证、公用事业、法人注销、档案文物、其他(按照法人生命周期排序)等。

 

附件4

名词解释

1.业务量:

指办事人提出申请,部门受理且已办结的业务量。

2.部门窗口集约化:

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统一建设部门窗口,取代部门自建窗口和导航服务,实现网上办事服务统一导航,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3.地市分厅门户集约化:

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统一建设地市分厅门户,提供市、区、镇(街)、村(居)网上办事导航服务,实现网上办事统一服务导航,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4.网上全流程办理率:

指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总数的比率。

(行政许可事项)

5.上网办理率:

指上网申办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的比率。

(行政许可事项)

6.网上办结率:

指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的比率。

(行政许可事项)

7.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

申请人在整个办事过程到现场的跑动次数。

8.证照(批文)电子化率:

已开通电子证照服务实现增量同步签发的证照种数占本部门/地区应开通证照种数的比率。

9.企业专属网页用户使用率:

使用企业专属网页的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

(企业总数数据来源于省工商局,不含个体工商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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