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投标人对产品质量性能及其他值得信任的承诺和履约保证word版本 1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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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人对产品质量性能及其他值得信任的承诺和履约保证word版本 1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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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人对产品质量、性能及其他值得信任的承诺和履约保证

篇一: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龙陵天空电脑本着“高质量,优服务,求发展”的精神,以“优质产品、合理价格、贴心服务”的理念和负责、公开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我方确保按中标结果确定的设备配置和价格供货。

二、质量保证:

我方提供设备全部为全新设备(包括零部件),且设备的各零部件是产品出厂时的原始配置,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我方提供的设备全部都有相关国家或行业认证证书。

三、包装:

我方提供的设备将严格按照标准包装完好,并承诺完全无损的运抵指定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四、验收:

我方承诺所供设备开机正常,随机的备品、备件、手册和相关资料齐全。

验收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五、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1、我方承诺设备免费直接发到用户指定地点,实现“门到门”服务。

2、投标产品将全面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电子类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国家三包规定”)中规定的如下“三包”细则:

1).七日内出现故障免费退货

自您购买产品之日(以正式购机发票日期为准,以下称“购机日”)起7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产品主机出现“国家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如您选择整机退货,我方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购机发票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货款。

2).八至十五日内出现故障免费修理或换货

自购机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产品主机出现“国家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如您选择整机更换,我方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产品。

3).整机一年内同一故障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免费更换

自购机日起一年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产品主机出现“国家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选择整机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

如您选择整机更换,凭授权服务机构提供的修理记录,我方负责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产品。

3、我方负责对采购单位的操作、维护人员免费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4、我方对其供应的设备(自双方代表在系统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联想笔记本电脑提供两年整机免费保修和终身免费上门服务;佳能和索尼相机提供一年免费保修和终身免费上门服务;兄弟和惠普打印机提供一年免费保修和终身免费上门服务。

质量保修期自使用单位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质量保修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质量保证期的最后一天。

5、“一站式”服务:

即用户有服务需求时直接拨打:

0875-6125726,不需要打其他电话,接下来的故障确认、预约上门时间、上门服务、满意度回访等工作均由我方服务体系完成,减少用户“一事多投”的现象。

6、0小时电话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

在服务期限内,出现属于服务责任范围内的硬件故障,在您拨打服务专线后,授权服务机构将在接到您的报修请求后0小时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

7、24小时内修复故障

在产品服务期限内,如果产品出现属于服务责任范围内的硬件故障,授权服务机构将自您报修时起24小时内(含)修复故障,如果超出24小时,授权服务机构将提供备机。

8、7天*8小时工作制

授权服务机构的正常营业时间是:

每周一至周日,每天8小时(以当地工作时间为准),节假日照常。

9、热线咨询服务

如果您在使用中有关于产品的相关技术问题需要咨询时,欢迎您拨打产品的随机资料标示的服务400或800专线,由专业工程师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或登录相关产品网址获得相关服务。

10、备件更换服务

本项目售后维修站为本项目配备了2-3%比例的备件库存,可以向用户提供有效的备件更换服务,一旦用户设备出现部件故障,售后维修站将用备件库存帮助用户完成备件更换。

如果使用了劣质替代部件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

11、特别提示

为保证您的数据安全,请您及时对您认为重要的数据自行备份。

我方不负责提供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也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用户回访计划

为防止服务承诺流于形式,我方提供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操作或维护人员进行主动问候,并协调解决用户反馈的的问题,确保每月一次电话回访,每季度一次上门回访,每次巡检不少于100台。

并将每次回访结果记录在回访卡上,双方各留一份存档。

13、保修期外服务承诺

保修期后,授权维修站依然负责投标设备的售后服务工作,7天*8小时工作制,0小时响应,30分钟内上门维修,如设备硬件故障,需收取材料费用。

并且承诺材料费按当时市场实际成本收取。

15、投诉电话

天空电脑投诉电话:

18666666666,联系人:

张三

16、我方承诺为用户提供终生技术支持服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篇二:

投标承诺书范本

服务承诺

投标人:

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人代表:

日期:

201X年2月3日

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参与投标,我方的条件以投标书所显示内容为准。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同意贵方不受你们所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6、我方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7、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这一结果。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贵方授予的承办协议并严格依照贵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贵方鉴定承办的协议。

9、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月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具体的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

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监管中心、宁国市招标采购中心作出的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企业(盖章):

年月日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

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标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议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担任本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专业分包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管理,对所分包的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篇三:

履约保证金

根据201X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01X年1月1日起实施的《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该法没有明确交纳标准、方式及退还时间。

201X年3月8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该文件同样也没有明确履约保证金的测算依据和缴纳办法。

在我国,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基本上都是甲方要求,按照合同总价的比例或超过投标控制价的比例等多种方式来进行,没有固定的模式。

比例一般是5%-25%,我们国内一般是交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

一般情况下履约担保是在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15天或14天退回。

履约保证金

(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依据

《招标投标法》中所称履约保证金实际是履约担保的通称,是指中标人或者招标人为保证履行合同而向对方提交的资金担保。

在招标投标实践中,常见的是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2)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目的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

《招标投标法》第48条规定: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

通过招标投标订立的合同,比普通订立方式订立的合同更加严

格、谨慎,政府监督部门有更严格的监督,当然,合同的履行也不例外,也应当严格按约定履行义务。

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合同中的各项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因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不是仅仅因为投标人对完成合同内容的承诺,也对投标人的信誉、人员、设备等投标人自有、不可转让的因素进行了评价,因此,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3)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在招标项目中,中标人对项目进行分包是正常的,但中标人对项目分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且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法律禁止的是违法分包。

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就是一种违法分包;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也是一种违法分包。

这些“分包”,是被法律禁止的。

至于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的担保,则是由于招标人负有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义务,因此,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的担保一般是支付担保。

(3)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如前所述,我国《招标投标法》中所称履约保证金实际是履约担保的通称,其形式有多种。

既可能是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也可能是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的。

最主要的方式是履约保证,即由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中标人履行合同。

如果是招标人向中标人保证的,一般是支付担保,常见的是保证。

按照习惯,履约保证又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银行出具的,一般称为履约保函;一类是银行以外的其他保证人出具的,一般称为履约保证书。

银行以外的其他保证人往往是专业化的担保公司。

履约保函又可以分为有条件保函和无条件保函。

除了保证以外,中标人以支票、汇票、存款单为质押,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也很常见。

如果工程规模较小,中标人甚至可以以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1条规定,履约保证金金额一般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1条同时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或者货物款支付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担保形式、格式由招标文件规定。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4)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法律后果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此时,招标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原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8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5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9条均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一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三是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即分阶段付款条件对供应商有利时,履约保证金应该多收,反之则少收。

第一

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

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

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

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

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

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

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质。

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第三

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须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

当中标人违约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由第三方承担。

为了平衡招标方和中标方的利益,201X年3月8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

条规定: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是工程造价越高比例应该越低,因此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招标人不能漫天要价,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五

履约保证金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之外,只作为中标方违约时招标方损失的补偿,招标人必须是具备招标

履约保证金是在中标签署合同后,为保证合同履行而设置的,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只提供投标保证金,是两个概念;是否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次若招标人要求履约担保,则相应提供支付担保!

一切以招标文件为准,既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投标时也没承诺缴纳,就不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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