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离职.docx
《劳动合同法离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法离职.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动合同法离职
劳动合同法,离职
篇一:
劳动合同法有关辞职条款劳动合同法有关辞职条款
依据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劳动者预告辞职和试用期内辞职程序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
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
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
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
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
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法律责任。
在第八十九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篇二: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XX-12-1109:
13wwn0903等2人|分类:
法律|浏览213738次
分享到:
XX-12-1117:
05
友采纳
miao_yingjie|十七级认真看我下面的回答,这是正确辞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
提出辞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
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
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XX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篇三:
劳动法中关于辞职违约金一些规定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一些规定:
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该法第二十三条是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且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遗憾的是对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没有规定一个上限。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都是违法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
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劳动法辞职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如何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除非公司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篇四:
新劳动法离职补偿金标准有多少
新劳动法离职补偿金标准有多少离职补偿金有多少呢根据新的劳动法的规定是不是有所改变呢找法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欢迎查阅。
一、新劳动法辞职赔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XX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
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XX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新劳动法解雇:
1、XX年1月1日以后,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但只能从08年1月1日计算工作时限。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过错),08年1月1日前和之后的工作时限可分别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
6、08年1月1日前可获得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8
年1月1日以后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7、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三、新劳动法辞职工资:
1、按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
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4季=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小时。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二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
(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
X小时工资X150%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
日工资X200%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日工资X300%
2、按上述规定你的工资应为:
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为:
约定的月工资+天)X8天
平常加班12小时的工资:
日工资+8小时X12小时X150%
公休日加班的工资:
日工资+8小时X13小时X200%
3、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规定支付工资,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解决办法有三:
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辞职理由:
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
会保险等
5、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年月至年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按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来源:
http:
///laodongfa/ctjg/jingjibuchang/jjpc/篇五:
员工离职规定
XXXX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XXXX综XX33号
关于下发《XXXX员工离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XXXX各部门:
为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规范员工离职管理,保证工作有序衔接,维护公司及员工的正当权益,根据XXXX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并下发《XXXX员工离职管理规定(试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试行)总则为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规范员工离职管理,保证工作有序衔接,维护公司及员工的正当权益,根据XXXX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干部、员工。
公司返聘人员、在司实习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责任公司。
离职定义本规定所称离职是指员工自愿或非自愿地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的情形,包括辞职、调出公司、自动离职、法定退休、终止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
离职形式辞职:
指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由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调出公司:
指员工在XXXX内跨公司调动。
终止劳动合同:
指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由员工/公司提出劳动
合同到期终止。
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包括因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自动(擅自)离职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指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退休:
指员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
员工身故。
员工离职管理包括“离职申请、离职面谈、离职审批及发文、离职手
续办理、离职台账及档案管理”等内容。
3
离职申请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所在部门(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
并如实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及面谈记录表》(附件1),作为离职呈报的附件。
员工/公司提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由员工所在部门在其劳动合同到
期前45天递交相关依据和凭证,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报公司领导审批。
公司依法解除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须由所在部门在相关事实
(旷工、协商解除商定等)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呈报公文,依法解除或协商解除的一切依据和凭证作为呈报附件,并在公文结束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综合管理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将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员工按时到综合管理部及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正式退休
手续,所在部门应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相关工作。
员工身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离职面谈离职面谈主要针对员工本人提出辞职及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提出终止
等情形。
5
面谈组织综合管理部应在员工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员工个性及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会同所在部门对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原则上离职员工直接领导不参与面谈;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离职,按照公司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离职面谈。
面谈实施离职面谈应以获得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其对公司的意见建议等信息为主要目的,同时进行正面引导,尽可能挽留人才。
面谈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良好的面谈氛围,对离职员工的不满情绪和不同观点予以理解并尽可能做出合理、必要的解释。
面谈人员须对照《员工离职申请及面谈记录表》有关项目,对面谈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由员工本人和面谈人签字确认。
离职面谈人员及记录人员须对面谈内容保密,严禁因非工作原因将面谈内容泄露给不相关人员。
离职审批及发文离职如涉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列情形,须按照公司相关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公文审批并发文。
涉及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离职的情形,须按照公司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公文审批并发文
本规定其他离职形式的公文审批及发文事宜:
员工离职应
由员工本人通过“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我的申请”模块进行公文呈报,或由其所在部门代为公文呈报。
员工离职请示意见须包括但不限于:
离职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入司时间、部门及岗位、有效劳动合同起止日期、上一年度及近两次月度考核情况、薪资级别、离职原因详细说明等。
涉及“员工辞职”的情形,则《员工离职申请及面谈记录表》为必须附件。
涉及“员工调出(XXXX内跨公司调出)”的情形,商调函或调动公
6文审批的效力等同于离职审批意见。
涉及“员工/公司提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考核续签公文审批具有同等效力,无须再次呈报。
涉及“公司提出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据为必须附件。
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综合管理部须根据员工年龄信息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公文呈报。
涉及“员工身故”的情形,员工身故证明为必须附件。
审批流程管理员工离职公文的审批流程及权限,须参照
《XXXX人力资源类公文审批规程》执行。
公文流转中尚未
结束分发前,员工需按公司规定正常上班出勤。
否则视为旷工,并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公文审批结束后,综合管理部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审批意见中如有特殊要求,所在部门可要求员工继续出勤,出勤截止
日期不可超过自员工递交书面离职申请以后的第30天(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严禁将离职公文审批意见因非工作原因泄露给不相关人员。
文件送达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综合管理部自公文结束或发文起3个工作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由员工本人签收或以挂号信方式送达,并将相关送达凭证归档保存。
员工/公司提出劳动合
同到期终止的,由综合管理部在合同到期前30天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交员工本人签收或以挂号信方式送达,并将相关送达凭证归档保存。
离职手续办理综合管理部负责通知并督促员工按《员工离职(调动)手续移交单》(附件2)相关内容,在公文结束或发文后3工作日内,完成所
列项目的移交。
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移交、文件、书籍返还等。
资产交接,明确电脑、办公用品等资产的交还情况。
人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交还工作证、海航徽(集团内部调动不需
篇六:
劳动合同中的辞退、离职问题公司辞退员工的规定(暂行)国泰行政【XX】03号
一、员工出现下列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伪造假证件、编造相关的工作经验等)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司可以无条件及时辞退员工,员工需要按照公司流程的要求办理交接工作,公司只需要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