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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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日期:

 

 

张家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张综委[2010]4号

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各镇(区)、市综治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中办发[2009]46号)、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综治委[2010]5号)和全国、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市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解决哪里”的原则,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尽快扭转少数地方治安混乱的局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着力消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目标是:

(一)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部见底;

(二)严打整治斗争扎实推进,各类刑事犯罪得到有效打击,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和场所的治安面貌得到显著改观;(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对动态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明显增强;(四)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充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五)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产生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得到治理;(六)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展开:

(一)治安管理复杂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小区、企业周边等重点地区;

(二)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三)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发廊等重点场所;(四)人财物流动频繁、不法分子容易混迹其中的车站码头、市场等公共复杂场所;(六)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七)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八)各类影响人们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的方面性治安问题。

四、工作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步实施,迅速掀起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的强大声势。

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源头治理,坚持着眼建设、规划先行、因势利导、疏堵结合,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产生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一)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工作。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大力开展排查工作。

要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领域进行排查摸底,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地区、部位、场所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清、摸全、摸透。

综治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基层工作力量和工作体系,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通过发布公告、设置举报电话、信箱,设立网络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

从现在起至3月底,要组织开展一次大排查,并将排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建档,层层上报。

市综治委将确定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

(二)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整治行动。

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现行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的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一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

对方面性、倾向性突出治安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按照“两减少、两扩大”(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使用非监禁刑和缓刑)的原则,多做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三)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

要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

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开展街头路面巡查、排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

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防范力”的理念,切实加大技防建设的推进力度,按照“防范技术融合应用、防控时空无缝衔接、防控目标全网追踪、防控区域城乡覆盖”的要求,以技防城建设为载体,以技防小区、技防家庭、技防场所单位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科技防范网络体系。

扎实开展技防入户工程建设、推动技防设施向基层防范单元延伸,扩大技防建设的覆盖面。

加快建立技防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防范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技防设施正常运转、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要把“治乱”与“治瘫”、“治软”有机结合起来,对治安重点地区的基层党政组织进行整顿,特别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尽快改变其软弱涣散的面貌。

建立健全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加强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切实加强基层综治机构、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警务室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深入推进镇(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建设,大力推进综治组织进单位、进企业、进市场,为巩固整治成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加快推进规划建设改造。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小区治安秩序混乱,集中反映了整体规划缺位、服务管理缺失的问题。

要立足于这些地区的长远发展,把排查整治与建设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小区等重点地区放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中。

加快老小区改造步伐,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在短期内改变脏乱差的现状,创造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局面。

要把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改造纳入总体方案,切实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六)完善创新社会服务管理。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完善和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诱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引导出租人员和租用人员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税务登记和暂住手续,推进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反馈等管理信息化工作,并通过做好劳动保障、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险等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要摸清底数,了解他们的情况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

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帮教工作,切实把各类重点人员管理好、服务好、教育好、转化好、控制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管控责任。

加强互联网、手机短信中有害信息管理,构建网上网下结合的网络虚拟社会防控网,提高网上发现、侦察、控制、处置能力。

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以及危险品治安管控,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效能。

(七)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工作。

大力加强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积极有序发展壮大保安员、治安志愿者、治安中心户长、治安楼栋长、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不断整合社会防范资源,构建防范打击犯罪的铜墙铁壁。

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队伍的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八)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

要把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作为改变治安重点地区面貌和巩固整治成果的有效抓手,将治安重点地区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纳入创建范围,通过每个基层单位的平安实现整个地区的平安。

进一步完善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的体制机制,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形式、提高创新实效,实现行业经营管理与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五、职责分工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管理系统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

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工作能力。

综治委及其办公室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广泛动员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打击、管理、服务职能作用和熟悉辖区治安状况等工作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纪检部门要严肃查处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对被实施一票否决的地方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查究。

组织部门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整顿。

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民自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村”、“难点村”集中组织整改,切实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司法部门要加强司法所建设,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住房和建设部门要积极推进各地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建设改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大力整治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认真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

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地区的排查整治。

共青团要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助、教育、服务和管理。

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发挥相应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门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综治委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重点地区整治办,设在市综治办),负责统筹组织部署、协调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镇(区)综治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开展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要严格实行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并将领导干部抓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效记入综治实绩档案,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治安重点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由乱到治”。

对排查不细致、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有较大影响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地方,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综治委将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综治年度考核内容。

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

对被省、苏州市综治委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要逐个形成专题工作报告,经检查验收,整治工作不力、治安面貌没有明显改变的,要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镇(区),将取消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优秀评比资格。

(三)切实强化督查指导。

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及时了解掌握辖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整治成效突出的地方,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对那些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地方,要通报批评。

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包点督办,同时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做到局面不改则人员不撤、工作不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充分认识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动态性、相对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到治安环境好的地区也会有相对薄弱的区域和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虽经打击整治也可能会出现反弹,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排查整治作为加强治安混乱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突破口,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其上升为长期发挥作用的制度规范。

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要建立健全滚动排查整治、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排查整治的经常化、常态化,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复。

(五)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要把宣传发动作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参与排查整治,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声势。

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要广泛开展社会面预警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及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宣传党委、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真正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整治工作,人人支持整治工作,人人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张家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一、二、三)

 

报: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苏州市委政法委、苏州市综治委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

(一)

(2010年1月26日—20年月日)

填报单位:

排查次数

宣传发动数

基层组织建设

群防群治工作

技防建设

老小区改造

总数

其中

总数

其中

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政组织数

增加乡镇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数

增加村级综治办工作人员数

投入群防群治经费(万元)

增加专职群防群治力量

增加义务群防群治力量

增加流动人口协管员

投入技防建设经费(万元)

新增治安监控系统(套)

新增技防入户数

技防入户累计数

老小区改造

发动干部数

发动群众数

组织工作组数

其他

发布通告数

召开座谈会数

群众举报数

从中破获刑事案件数

从中抓获犯罪嫌疑人数

老小区总数

正在改造数

已完成改造数

填表说明:

1、表一由各镇(区)综治办负责填写。

表二由市公安局负责填写。

表三各镇(区)、综治成员单位均需填写,本地区、本行业内没有重点地区

的实施零报告。

2、统计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委政法委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

(二)

(2010年1月26日—20年月日)

填报单位:

打击整治数

破获刑事案件数

抓获犯罪嫌疑人数

打掉黑恶势力数

检查场所(单位)总数

查处违法经营场所数

整改治安安全隐患数

总数

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案件数

两抢一盗案件数

黄赌毒案件数

总数

流窜犯罪嫌疑人(名)

外来人员(名)

无业人员(名)

刑释解教人员(名)

青少年(名)

总数

黑社会性质组织(个)

恶势力(个)

填表说明:

1、表一由各镇(区)综治办负责填写。

表二由市公安局负责填写。

表三各镇(区)、综治成员单位均需填写,本地区、本行业内没有重点

地区的实施零报告。

2、统计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委政法委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三)

(2010年1月26日—20年月日)

填报单位:

2010年月日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名称

主要问题

对策和措施

整治工作牵头单位

整治工作责任人

职务

挂牌整治等及

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填表说明:

1、表一由各镇(区)综治办负责填写。

表二由市公安局负责填写。

表三各镇(区)、综治成员单位均需填写,本地区、本行业内没有重点地区的实施零报告。

2、统计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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