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条款版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条款产品开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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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条款版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条款产品开发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条款(2009版)

001——附加罢工、暴乱、民众骚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

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1.任何个人参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

2.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3.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

4.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双方进一步同意:

1.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单所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

本保险单的责任范围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

2.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特别条件。

本保险单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

(2)任何合法当局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

(3)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但保险人对上述

(2)及(3)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

3.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予负责:

(1)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

(2)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

(3)代表任何组织,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恐怖及暴力行为影响政府的行动(合法的或事实上的),一旦发生诉讼,且保险人根据本特别条件申明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时,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则举证之责应由其承担。

4.保险人可随时注销本保险,并将该注销通知以挂号信寄至被保险人最近提供的地址。

届时,保险人按比例退还未到期部分的附加保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02——附加交叉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独立的保险单,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

2.已在或应在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

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故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03——附加有限责任保证期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因被保险的承包人为履行工程合同在进行维修保养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保险工程的损失。

保证期限:

个月。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04——附加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因被保险的承包人为履行工程合同在进行维修保养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保险工程的损失,以及完工证书签出前的建筑或安装期内由于施工原因导致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损失。

保证期限:

个月。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05——附加时间进度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规定,被保险人为获得本保险单的保障,应向保险人提供建筑或安装工程时间进度表,包括其它书面材料及技术资料,上述资料作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除非本司在损失发生前已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提出的时间进度偏差期限,保险人对建筑或安装工程时间进度偏差超过以下列明的期限所引起或扩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时间进度偏差:

星期。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06——附加特别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

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

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

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

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最高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07——附加空运费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

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

且本条款项下的空运费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得超过以下列明限额。

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空运费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最高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08——附加地震地区建筑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若被保险人能证明工程的设计、材料、工艺以及建筑物结构均已符合有关当局对房屋建筑的抗震要求,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由于地震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予以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09——附加地震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因地震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10——附加洪水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因洪水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11——附加隧道工程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1.对软石地域灌浆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2.超过图纸规定的开挖以及因此而增加的回填费用;

3.排水费用,即使水量远远超过原来的估计;

4.排水系统的故障、损坏引起的,且若有充足的备用设备则可以避免的损失;

5.因增加防水隔离措施,以及增加排放流水和地下水设备发生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12——附加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原有的地下电缆、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造成的损失。

但被保险人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有关当局了解这些电缆,管道及其它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发生。

对图纸上正确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1;对图纸上错误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2。

任何损失赔偿仅限于电缆、管道及地下设施的修理费用,任何后果损失及罚金均不负责。

每次事故免赔额1:

每次事故免赔额2: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13——附加农作物、森林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工程施工期间直接或间接造成农作物、森林以及其它养殖类的损失或责任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14——附加大坝、水库工程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1.对软石地域灌浆或采取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

2.排水费用,即使水量远远超过原来的估计;

3.排水系统的故障、损坏引起的,且若有充足的备用设备则可以避免的损失;

4.因增加防水隔离措施,以及增加排放流水和地下水的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5.基础不实造成地陷引起的损失;

6.裂缝和渗漏;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15——附加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根据本扩展条款规定承保被保险财产在建筑、安装过程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地下水位降低、基础加固、隧道挖掘,以及其它涉及支撑因素或地下土的施工而造成以下列明的建筑物突然的、不可预料的物质损失。

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被保险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向保险人提供书面报告以证实被保险工程开工前原有建筑及周围财产的状况良好,并已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工程设计错误造成下述建筑物的损失,以及既不损害建筑物的稳固又不危及使用者安全的裂缝损失。

工程建设期间,若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安全措施,该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本条款承保的建筑物(或后附清单):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16——附加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扩展承保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

1.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全部或部分倒塌;

2.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

3.如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自负费用向保险人提供书面报告说明任何受到危及的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情况。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

1.因工程性质和施工方式而导致的可预知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

2.既不影响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稳定性,又不危及其拥有人的表面损坏;

3.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发生而采取预防或减少损失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017——附加工棚、库房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将工棚、库房落址在工地周围高于最近20年记载中高水位的地方,并且每一工棚、库房或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的情况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火灾,洪水直接或间接造成工棚、库房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18——附加施工用机具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将施工结束后,或任何施工中断时的施工用机具放置在直近20年未遭受洪水或水灾侵害的地方的情况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洪水或水灾直接或间接造成施工用机具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19——附加建筑材料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的建筑材料超过3天的用量,且超过此量的材料放置在最近10年未遭受洪水或水灾侵害的地方的情况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洪水或水灾直接或间接造成建筑材料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20——附加清除滑坡土石方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清除滑坡土石方的费用,但对滑坡造成工程地区重新开挖的费用在不超过原开挖费用的范围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斜坡腐蚀的修补费用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21——附加防火设施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仅在被保险人做到并符合下列各条要求后对被保险人因火灾爆炸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负责赔偿:

1.工地上应始终配备足够的和有效的消防设备以及充足容量的灭火用具,并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

2.保证足够数量的人员受到使用该消防设备的训练,并能随时进行灭火工作;

3.若建筑、安装工程需设材料仓库,则库存物应分置若干库存点,每一库存点的材料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金额,每一库存点或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所有易燃物,尤其是所有易燃液体和气体的放置地应远离正进行建筑、安装的财产或任何明火作业区;

4.易燃物附近动用明火,或进行烧焊、切割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受到消防训练并配备灭火器材的人员在场。

5.试车开始时,所有为设备运行而设计的消防设备必须安装就绪并能使用。

每一存点金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22——附加内陆运输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地点到本保险单中列明的工地除水运和空运以外的内陆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

但被保险财产在运输时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及装载。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023——附加设计师风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24——附加工程完工部分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物质损失项下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间内施工过程中造成己交付使用的部分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25——附加铺设洪水、污水管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作业井、沟、水管遭受水淹、淤塞引起的损失和责任。

但每次开挖的长度,无论是部份或全部开挖均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长度。

保险人仅在下述情况下予以赔偿:

1.水管铺设后,应保证立即填实,以避免沟壤水淹后水管移位;

2.水管铺设后,应保证立即封闭管口,防止水、淤泥等渗透;

3.一旦压力测试结束,水管测试部分的沟、壤应立即填实。

每次开沟长度:

本保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26——附加钻井工程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钻井工程的责任范围将限制在下列风险引起的损失内:

1.地震、火山爆发、海啸;

2.暴风雨、龙卷风、洪水、滑坡;

3.井喷或形成坑状;

4.自涌水流;

5.实践中无法克服的泥浆损失;

6.实践中无法克服的洞孔塌方或由于异常,或页岩膨胀导致洞壁塌方。

保险人的赔偿以导致弃井后果的上述风险出现时已发生的钻井费用(含材料)为限。

被保险人应承担以下列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

特别除外条件: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钻机及钻井设备的损失(钻井商可为此安排其它特殊的保险)、各种打捞费用以及为恢复钻井状态而进行修正、研究检查(包括酸处理、断面切除等促进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27——附加保证期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特别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限内由于安装错误、设计错误、原材料或铸件缺陷以及工艺不善引起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但对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前即已发现错误并应予以矫正的费用除外。

本特别扩展条款既不承保直接或间接由于火灾、爆炸以及任何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成的损失,也不承保任何第三者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证期:

个月

028——附加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所附清单列明的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失,但不负责赔偿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及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以及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船及飞机的损失。

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应以该机具、设备的重置价投保,该重置价是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设备所需费用。

总保险金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29——附加旧设备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的旧设备的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

1.可归因于该设备在本次安装之前的运行;

2.可归因于该设备的拆卸(若本保险单未承保该拆卸工程);

3.任何非金属部分。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0——附加碳氢化合物生产业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以下条件适用于本保险条款:

1.一旦碳氢化合物进入机器设备,本保险单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每次事故免赔额将为,该免赔额也适用于因火灾及爆炸引起的损失;

2.一旦碳氢化合物进入机器设备,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催化剂的损失(除非经其它特别条款承保);

(2)由于任何管道的过热或断裂引起的重整装置的损失;

(3)由于放热反应引起过热或断裂并导致机器设备的损失;

(4)由于故意未按技术规范操作,或切断安全装置引起的机器设备的损失;

本条款对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第三者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1——附加催化剂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特别条款项下碳氢化合物生产业条款中第2

(1)条“催化剂的损失(除非经其它特别条款承保)”的措词改为“催化剂的损失,除非该损失是由本保险单予以赔偿的机器设备的损失造成的”。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2——附加核燃料组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根据以下条件扩展承保核燃料组件的损失。

1.定义

核燃料组件包括:

(1)核燃料(可裂变的,或增殖的,或化合的,或合成的原料);

(2)燃料包层;

(3)支撑结构。

2.承保期间

在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内,本条款承保期限自燃料组件在安装工地卸下起,至每一燃料组件置入压力反应堆的位置后止。

若本条款承保的平均持续时间超过个月,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申请延长期限。

3.一旦发生损失,本条款负责赔偿扣除免赔额后的所有损失修理费用,该费用包括:

(1)从损坏的燃料组件中提取燃料,并对此检查和储存的费用;

(2)修理或重新放置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的费用;

(3)重新加工处理受损核燃料的费用;

(4)重新放置受损核燃料的费用;

(5)将核燃料、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组装成燃料组件的费用;

(6)运输和保险费用,包括为获得必要的进口和运输许可而支付的费用。

任何受损燃料组件的赔偿金额都不超过该燃料组件在保额中所占的比例。

燃料组件的实际金额:

燃料重量:

实际金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3——附加清除污染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受到放射性污染及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损失造成污染的保险财产进行清除的特别费用。

清除污染费用包括:

1.为修理受损物件必需发生的清除污染费用,例如:

对在正常操作过程中暴露于离子辐射的部件进行清除污染的费用;

2.为接触受损物件而发生的费用,例如:

卸去及重新放置护罩和防护墙的费用;

3.为防护受损物件的人员而发生的费用,例如:

防护服,为避免辐射而设置阻隔物的费用;

4.受损物件因正常操作过程中无法修理,只能重置所发生的额外费用;

5.受损物件修理后,根据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试验、检查、验收而发生的费用;

6.转移和处置放射性残骸的费用。

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但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承保的财产,其通常的修理费用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4——附加压力反应堆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压力反应堆及内部物体(燃料组件及吸收器成分除外),对通常修理费用及清除污染费用不作区别,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

压力反应堆的外部范围根据附件第号图纸所示确定。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燃料组件—核燃料(可裂变的、或增殖的、或化合的、或合成的原料),燃料包层及相关的支撑结构。

吸收器成份—关闭杆、控制棒及相关的结构材料。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5——附加铺设管道、电缆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全部,或部份开挖时遭受暴风雨、雨水、洪水而引起泥沙淹没、淤塞、腐蚀、塌方及管道、电缆、埋设物的浮起导致的损失。

但每次开挖长度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公里。

被保险人应保证管口处备有应急的封堵设备,并在任何停工期间诸如夜晚假日等,封堵可能受到洪水侵害的管口。

每次开沟长度: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6——附加埋管查漏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在本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下列项目:

1.流体静力试验后的查漏费用(包括特殊设备的租用费、运输费和操作费);

2.为查寻及修补漏点而产生必要的土方工程费用。

例如,对未受损壕沟的开挖,管道覆盖层的剥离和复原,但上述泄漏必须系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事故,或由工地的施工错误所造成,并且%的焊缝已经×光检查,且所有发现的缺陷均已排除。

本条款不负责赔偿焊缝的错误修理造成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7——附加契约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契约责任而应承担的对任何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规定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应将有关契约向保险人申报,并得到保险人的书面认可。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8——附加清除残骸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清除、拆除及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39——附加工地外储存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工地以外的储存物,但该储存物的金额应包括在保险金额中。

被保险人应根据保险人要求提供:

1.工地外储存的地址;

2.储存物的最高金额;

3.储存期限。

被保险人应保证:

1.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有安全警卫人员24小时值班;

2.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符合储存物的存放要求。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40——附加专业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工程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

上述赔偿费用应以损失当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41——附加工程图纸、文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而产生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42——附加时间调整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财产因在连续72小时内遭受暴风雨、台风、洪水或地震所致损失应视为一单独事件,并因此构成一次意外事故而扣除规定的免赔额。

被保险人可自行决定72小时期限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72小时期限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72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均不变。

043——附加地下炸弹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总除外责任

(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恐怖行动、谋杀、政变。

”不适用于工程开工前就已在地下或水下埋藏的炸弹、地雷、鱼雷、弹药及其它军火引起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44——附加运输险责任分摊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要求:

1.一旦原材料及设备运抵工地,被保险人应立即检验其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若裸装货物损失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

2.若包装的货物未立即开箱,需放置一段时间,则被保险人应观察检验外包装是否有货损迹象。

若货损迹象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

3.若货物外包装无货损迹象,并且货物仍处于包装状态,直至货物开箱时才发现损失,该损失将视作发生在运输期间,除非从损失的性质上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损失确系发生在运输保险终止后。

4.若无明显证据确定损失的发生时间,则该损失将由运输保险及本保险各分摊50%。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45——附加分期付费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费按下列条件分期缴付:

分期数缴付保险费金额缴付日期

若被保险人未按上述缴付日期缴付规定保险费,从应付日起至实际缴付时期限内,若保险财产发生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在付清本保险单项下全部保险费之前,如保险财产发生损失,保险人应支付的赔款数额超过被保险人己缴付的保险费时,保险人有权在赔款中扣除被保险人尚未缴付的保险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046——附加连续损失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由于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安装错误除外)等原因中同一原因多次造成相同类型或型号的机器设备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扣除保险单约定的免赔额后,按下列比例赔偿:

第一次事故:

100%

第二次事故:

100%

第三次事故:

80%

第四次事故:

60%

第五次事故:

50%

以后同类事故不予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047——附加风暴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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