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函2关于af件的协查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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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函2关于af件的协查要求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函2关于af件的协查要求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函
协查编号:
:
依照«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理方法»及有关规定,特托付你局按所附的协查内容及要求,进行检查,并请将检查结果反馈我局。
税务机关〔章〕
年月日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
协查组织机关: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
使用说明
1.本协查函依据«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理方法»第六条设置。
2.适用范畴:
案发地稽查局在案件检查过程中,依据案情需要通过协查信息治理系统发起的协查。
3.本协查函为A4竖式,由系统自动生成和传输。
附件2
关于××案件的协查要求
〔已证实虚开〕
一、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
〔依照本方企业检查情形填写〕
二、协查取证要求〔依照本方协查具体情形修改〕
(一)查明当地是否有协查函中要求检查的受票单位以及受票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并提供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是否是一样纳税人等资料的复印件。
由于撤销、变更、失控或查无此企业等缘故,无法提取抵扣联、发票联、记账凭证的,请提供当地工商、税务部门、银行部门(销户)的相关证明;企业已抵扣税款的,须出具税务部门的抵扣税款证明。
(二)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应重点对所对应的物流、票流、资金流方面进行核查:
1.物流方面:
要确定是否有真实的物资交易,物资产地或发货地是否是案发地。
查清原材料采购的具体途径、送达方式、如何验收入库及领用出库情形,将材料收发存的实物登记与财务账面登记的数量金额相互对比检查;对购货与生产领用、生产定单进行核对;在原材料种类上进行核对。
2.票流方面:
查清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来源、取得的方式及途径;注意从企业的供应、财务部门、运输部门分别调查,结合材料采购、物资运输、资金支付以及财务处理进行多方位查证,加以相互印证。
3.资金流方面:
查清结算方式、资金流向,调查付款与受票、付款与购货、付款与运输业务之间的对应关系,对资金回流的情形深究原委。
(三)对受票单位购买物资、取得发票、货款支付、运费支付的过程情形要提供相关人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的负责人、供销人员、财会人员、运输人员、仓库保管员)的谈话笔录。
1.购货单位是如何与供货人员(供货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取得联系?
2.所购买的物资是在何地、何单位购得的,物资的来源是否合法(提供供货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及物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3.物资是通过什么人、什么方式运输的(运输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及提供物资运输凭证复印件)?
4.是否有真实的物资入库,物资是由谁组织入库的(提供物资入库单凭证复印件)?
5.货款、运费是由谁支付的,货款、运费的支付方式及流向。
汇款假设有背书行为,背书给什么单位,过程如何,资金如何回笼(提供物资款项往来凭证、资金明细账、银行资金对账单等凭证复印件)?
6.受票单位何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手中如何取得发票,出票者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
双方如何商谈开票事宜,是否有中间人,中间人的差不多情形及联络方式,中间人如何介绍,是否收取介绍费,收费标准和数额等情形。
7.涉案发票的内容情形。
受票单位取得的发票联、抵扣联内容与开票企业的存根联、记账联内容是否一致,发票联次间内容不符的缘故。
对不符的发票请提供发票联、抵扣联复印件。
8.票、货、运、款是否相符。
受票单位有无取得与涉案发票内容一致的物资、运输劳务?
开票单位与售货、运输、收款单位是否一致(开票单位、收款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开票单位和供货、收款单位不符的缘故,票、货、运、款不符的缘故)?
9.受票单位的道路、搬运、仓储等情形的调查报告。
(四)对受票单位生产领用、销售物资、开具发票、货款回收的过程情形要提供相关人员的谈话笔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的负责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仓库保管员)。
1.受票单位是如何与下一环节企业的采购人员(采购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取得联系?
2.所销售的物资是在何地、卖给何单位的,是否有真实的物资交易(提供购买物资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及物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3.物资是通过什么人、什么方式运输给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的(运输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及提供物资运输凭证复印件)?
4.是否有真实的物资出库,物资是由谁组织出库的(提供物资出库单凭证复印件)?
5.货款是由谁回收的,货款的支付方式及流向。
汇款假设有背书行为,背书给什么单位,过程如何,资金如何回笼(提供物资款项往来凭证、资金明细账、银行资金对账单等凭证复印件)?
6.受票单位何人在何时何地,向何人开具发票,下一环节受票者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
双方如何商谈开票事宜,是否有中间人,中间人的差不多情形及联络方式,中间人如何介绍,是否收取介绍费,收费标准和数额等情形。
7.涉案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内容情形。
受票单位开具的存根联、记账联内容与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取得的发票联、抵扣联内容是否一致,发票联次间内容不符的缘故。
对不符的发票请提供存根联、记账联复印件。
8.票、货、运、款是否相符。
受票单位有无销售与涉案发票内容一致的物资、运输劳务?
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与同意发票、回款单位是否一致(同意发票、回款单位的差不多情形,购买物资单位与同意发票、回款单位不符的缘故,票、货、运、款不符的缘故)?
9.购货单位的道路、搬运、仓储等情形的调查报告。
10.假如采购的原材料是用于本单位生产或者消费的,要查清晰具体领用人、领用的目的、生产的消耗材料物耗比是多少(提供生产、领用的记录,出入库的凭证复印件)?
〔五〕行政处罚和追缴税款情形。
对发票联次内容不符、发票内容与物资货款或运输业务实际情形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和退税,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已抵扣税款或退税的,要查清抵扣税款或出口退税的时刻和金额,并依法追缴税款,凡定性为有意同意虚开的,要处以一倍以上的罚款。
三、检查人员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报告»
要对检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并对检查情形作出合理的定性;同时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以及稽查工作建议。
四、税务处理、处罚结果
对开票单位或当事人差不多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提供«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组织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入库的缴款凭证、执行凭证的复印件。
五、材料组卷及时刻要求
协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受托方县以上税务机关应出具纸质协查组卷资料,按照开票方或受票方一户一卷,所提取的证据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须有〝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字样和取证人员的签字或印章以及材料来源企业、部门和经办税务机关的公章。
各地税务机关请于年月日前,将协查分户组卷材料分别寄至。
托付方税务机关名称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联系人:
××税务局稽查局
年月日
附件3
关于××案件的协查要求
〔向受票方发起的有疑问协查〕
一、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
〔依照本方企业检查情形填写〕
二、协查取证要求〔依照本方协查具体情形修改〕
(一)查明当地是否有协查函中要求的受票单位以及受票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并提供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是否是一样纳税人资料的复印件。
由于撤销、变更、失控或查无此企业等缘故,无法提取抵扣联、发票联、记账凭证的,请提供当地工商、税务部门、银行部门(销户)的相关证明;企业已抵扣税款的,须出具税务部门的抵扣税款证明。
(二)协查应重点对被查增值税抵扣凭证所对应的物流、票流、资金流方面进行核查:
1.物流方面:
要确定是否有真实的物资交易,物资产地或发货地是否是案发地。
查清原材料采购的具体途径、送达方式、如何验收入库及领用出库情形,将材料收发存的实物登记与财务账面登记的数量金额相互对比检查;对购货与生产领用、生产订单进行核对;在原材料种类上进行核对。
2.票流方面:
查清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来源、取得的方式及途径;注意从企业的供应、财务部门、运输部门分别调查,结合材料采购、物资运输、资金支付以及财务处理进行多方位查证,加以相互印证。
3.资金流方面:
查清结算方式、资金流向,调查付款与受票、付款与购货、付款与运输业务之间的对应关系,对资金回流的情形深究原委。
(三)对受票单位购买物资、取得发票、货款支付、运费支付的过程情形要提供相关人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的负责人、供销人员、财会人员、运输人员、仓库保管员)的谈话笔录。
1.购货单位是如何与供货人员(供货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取得联系?
2.所购买的物资是在何地、何单位购得的,物资的来源是否合法(提供供货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及物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3.物资是通过什么人、什么方式运输的(运输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及提供物资运输凭证复印件)?
4.是否有真实的物资入库,物资是由谁组织入库的(提供物资入库单凭证复印件)?
5.货款、运费是由谁支付的,货款运费的支付方式及流向。
汇款假设有背书行为,背书给什么单位,过程如何,资金如何回笼(提供物资款项往来凭证、资金明细账、银行资金对账单等凭证复印件)?
6.受票单位何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手中如何取得发票,出票者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
双方如何商谈开票事宜,是否有中间人,中间人的差不多情形及联络方式,中间人如何介绍,是否收取介绍费,收费标准和数额等情形。
7.涉案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内容情形。
受票单位取得的发票联、抵扣联内容与开票企业的存根联、记账联内容是否一致,发票联次间内容不符的缘故。
对不符的发票请提供发票联、抵扣联复印件。
8.票、货、运、款是否相符。
受票单位有无取得与涉案发票内容一致的物资、运输劳务?
开票单位与售货、收款单位是否一致(开票单位、收款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开票单位和供货、运输、收款单位不符的缘故,票、货、运、款不符的缘故)?
9.受票单位的道路、搬运、仓储等情形的调查报告。
(四)对受票单位生产领用、销售物资、开具发票、货款回收的过程情形要提供相关人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的负责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仓库保管员)的谈话笔录。
1.受票单位是如何与下一环节企业的采购人员(采购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取得联系?
2.所销售的物资是在何地、卖给何单位的,是否有真实的物资交易(提供购买物资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及物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3.物资是通过什么人、什么方式运输给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的(运输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及提供物资运输凭证复印件)?
4.是否有真实的物资出库,物资是由谁组织出库的(提供物资出库单凭证复印件)?
5.货款是由谁回收的,货款的支付方式及流向。
汇款假设有背书行为,背书给什么单位,过程如何,资金如何回笼(提供物资款项往来凭证、资金明细账、银行资金对账单等凭证复印件)?
6.受票单位何人在何时何地,向何人开具销售发票,下一环节受票者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等〕。
双方如何商谈开票事宜,是否有中间人,中间人的差不多情形及联络方式,中间人如何介绍,是否收取介绍费,收费标准和数额等情形。
7.涉案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内容情形。
受票单位开具的存根联、记账联内容与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取得的发票联、抵扣联内容是否一致,发票联次间内容不符的缘故。
对不符的发票请提供存根联、记账联复印件。
8.票、货、运、款是否相符。
受票单位有无销售与涉案发票内容一致的物资?
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与同意发票、回款单位是否一致(同意发票、回款单位的差不多情形,购买物资单位与同意发票、回款单位不符的缘故,票、货、运、款不符的缘故)?
9.购货单位的道路、搬运、仓储等情形的调查报告。
10.采购的原材料用于本单位生产或者消费的,要查清晰具体领用人、领用的目的、生产的消耗材料物耗比是多少(提供生产、领用的记录,出入库的凭证复印件)?
三、检查人员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报告»
要对检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并对检查情形作出合理的定性;同时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以及稽查工作建议。
四、税务处理、处罚结果
对受票单位或当事人差不多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提供«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组织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入库的缴款凭证、执行凭证的复印件。
五、材料组卷及时刻要求
协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受托方县以上税务机关应出具纸质协查组卷资料,按照开票方或受票方一户一卷,所提取的证据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须有〝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字样和取证人员的签字或印章以及材料来源企业、部门和经办税务机关的公章。
各地税务机关请于年月日前,将协查分户组卷材料分别寄至。
托付方税务机关名称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联系人:
××税务局稽查局
年月日
附件4
关于××案件的协查要求
〔向开票方发起的协查〕
一、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
〔依照本方企业检查情形填写〕
二、协查取证要求〔依照本方协查具体情形修改〕
〔一〕查清当地是否有开票人,并提供其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是否为一样纳税人,是否有物资运输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对由于撤销、变更、失控或查无此企业的,需提供当地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部门的相关证明。
〔二〕所开增值税抵扣凭证是否在税务机关领购。
需提供相关证明,开票人开出的发票联、抵扣联与记账联、存根联是否一致。
发票联、抵扣联的内容与物资销售合同、物资出库单凭证、物资往来凭证、物资运输合同、物资运输凭证、相关开票单位的记账凭证〔包括物资和资金明细账〕所记录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提供上述账证的复印件。
〔三〕开票单位收取货款方式及背书转让情形,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
〔四〕发票开出后是否申报纳税,假设已申报需提供相关申报凭证。
〔五〕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行政处罚情形,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款凭证复印件。
〔六〕涉嫌虚开发票的,对开票单位法定代表人、当事人及介绍人等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具体了解虚开发票的过程。
笔录要紧内容应包括:
1.开票单位的差不多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的差不多情形。
2.开票单位与受票单位之间有无真实物资交易或提供应税劳务,资金往来情形;所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与发票开具内容以及收款是否一致等情形。
3.双方联系及开票的具体过程,所开发票的具体时刻、票号、税号、名称、数量、价款、税款、价税合计等内容。
有中间人介绍的,须了解中间人的具体情形,以及其收取介绍费情形。
4.收取开票手续费等情形。
5.发票开出后是否申报纳税。
三、检查人员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报告»
要对检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并对检查情形作出合理的定性;同时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以及稽查工作建议。
四、税务处理、处罚结果
对开票单位或当事人差不多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提供«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组织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入库的缴款凭证、执行凭证的复印件。
五、材料组卷及时刻要求
协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受托方县以上税务机关应出具纸质协查组卷资料,按照开票方或受票方一户一卷,所提取的证据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须有〝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字样和取证人员的签字或印章以及材料来源企业、部门和经办税务机关的公章。
各地税务机关请于年月日前,将协查分户组卷材料分别寄至。
托付方税务机关名称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联系人:
××税务局稽查局
年月日
附件5
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协查编号:
案件名称及编号:
:
经查证,现将已证实虚开的发票××份、涉案发票金额××元告知你局,请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有关情形及税务处理结果反馈我局。
附件:
1.发票清单
2.其他
税务机关〔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
地址:
邮政编码:
使用说明
1.本通知单依据«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理方法»第八条设置。
2.适用范畴:
案发地税务机关对已确定虚开发票的案件,在通过网络发送托付协查后1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相关证据资料寄送受托方。
3.〝涉案发票金额〞填写: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是指金额;公路、内河物资运输业统一发票是指运费合计金额。
4.本通知单为A4竖式,由系统自动生成和传输。
附件6
协查处理单
协查编号
协查实施部门
序号
涉及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涉及发票
份数
涉及
税额
1
2
5
6
7
8
9
10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
主管领导意见:
年月日
协查实施部门意见: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处理单依据«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理方法»第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畴:
本表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协查实施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具体承办意见确定承办人。
3.本处理单为A4竖式,由系统自动生成,协查实施部门意见由实施部门领导手工填写。
附件7
案件协查差不多情形表
协查编号:
托付时刻:
金额单位:
元
案件名称
涉及发票数
涉及
金额
涉及纳税人户数
发生
时刻
涉及地区
协查要求:
要求组织协查单位意见:
附件:
1.«增值税抵扣凭证清单»
2.附件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处理单依据«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理方法»第十八条设置。
2.适用范畴:
本情形表用于跟踪、记录协查函在托付方税务机关和受托方税务机关的检查情形,便于查询和监控。
3.本情形表为A4竖式,由系统自动生成和传输。
增值税抵扣凭证调查结果清单
协查编号:
××××××××××××发票问题类型:
××××××
序号
联别
票据类型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托付方纳税人名称
发票协查结果
物资运输情形
货款结算情形
附加说明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检查人员:
检查时刻:
使用说明
1.本清单依据«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理方法»第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畴:
受托方税务机关在对发票进行检查时填写。
3.本清单为A4横式,装入«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案卷»转交托付方税务机关。
附件9
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报告
协查编号:
总页第1页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登记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
检查人员
检查时刻
使用说明
1.本报告依据«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理方法»第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畴:
受托方税务机关在检查后填写。
3.本报告为A4竖式,装入«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案卷»转交托付方税务机关。
附件10
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案卷
案件名称:
协查编号:
税务局稽查局
被查对象:
立卷时刻:
协查案卷名目
序号
内容
页码
1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回复函»
2
«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报告»
3
«增值税抵扣凭证调查结果清单»
4
«税务处理决定书»
5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6
«税收缴款书»
7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
企业走逃\注销证明材料
9
发票抵扣\开具\退税证明材料
10
询问〔调查〕笔录
11
陈述申辩笔录
12
协查取证有关账页、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
13
购销、运输合同复印件
14
物资运输发票复印件
15
其他资料
使用说明
1.本案卷依据«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理方法»第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畴:
受托方税务机关在检查后一户一卷,应按照托付方与受托方纳税人一一对应的关系整理协查回函案卷。
3.装订整齐。
参照案卷名目装订协查回函案卷,案卷装订要求整齐美观。
4.能够提供原件的尽量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来源单位公章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询问笔录及陈述申辩笔录的原件须有被询问人的签名及手印;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税务机关公章。
企业有关账页、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购销合同复印件,物资运输发票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有〝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字样和取证人员的签字或印章以及材料来源企业的公章。
5.本报告为A4竖式,转交托付方税务机关。
附件11
协查延期申请
协查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我局收到受托协查函,应于年月日前回函,因
特申请延期至年月日。
受托方已检查情形:
联系人:
联系:
税务机关〔章〕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审批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申请单依据«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理方法»第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畴: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促查办的案件,或有专门要求的其他重大案件协查,受托方如遇专门情形不能按时完成协查任务的,应在到期5日前,填写«协查延期申请»,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审批后,及时将延期回复信息通知托付方稽查局,并在核准的期限内完成协查工作并回复协查函。
3.受托方税务机关应当在核准的期限内完成协查工作并回复协查函。
4.本申请为A4竖式,由系统自动传输。
附件12
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