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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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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中心学校机构人员设置

  中心学校校务委员会由中心学校校长、书记、常务副校长、干事、委派会计、副校长、工会主席组成。

  二、中心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规划、决策、管理、组织辖区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与建设,争取政府重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成消赤减债任务,坚持依法治校,确保一方平安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三、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校长

  全面负责中心学校辖区的教育教学工作。

  1、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全面规划、管理辖区教育教学工作。

制订辖区内中、近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协调各级关系,营造良好的教育工作氛围。

  3、主管人事、财经、综治维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对辖区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的考核、聘任。

实施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权益,公平、公正聘任校长和教职工,积极做好富余教师分流工作;严格财经管理,积极筹措并合理使用教育经费,确保完成消赤减债任务;杜绝计划外生育。

  4、实行教育改革,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依法依规拓宽筹资渠道,发展教育基金,改善办学条件。

  

(二)党支部(总支)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

了解掌握党员教师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支持校长工作,确保校长负责制的实施。

  3、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4、加强对工会、团组织、教代会的指导,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完成当地党委交付的有关党务工作。

  (三)常务副校长

  协助校长抓好中心学校工作,主持中心学校本部的日常工作。

  1、掌握与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制订中心学校本部教育工作近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强化教师育人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杜绝教职工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创新管理机制,激励教职工提高素质。

  4、加强德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杜绝学生各类事故发生。

  5、重视教研教改和教学常规工作,狠抓课堂教学效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抓好后勤管理,拓宽创收渠道,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

  7、实行目标管理,创办特色学校,全面推进学校工作,创办(保持)示范学校。

  (四)干事

  主持辖区中小学校教学业务工作。

负责仪电、图书、成职教、工会、职称、女工、关协等工作。

  1、掌握与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制订本乡镇、街道中、小学校业务工作近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3、负责指导教师教学,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深入学校听课、评课,督促教师做好常规工作,检查、评价教师师德教育工作和教学工作。

  4、负责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使用等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本乡镇、街道中、小学学科考试、竞赛及有关教育教学活动,负责本乡镇中小学学籍管理。

  6、负责指导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和成、职校的管理工作,做好扫盲档案资料的核查、整理和保存工作。

  7、负责选送干部、教师培训,做好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的组织申报工作。

  8、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及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的撰写推介工作。

  9、负责工会、女工、关协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按要求开展活动。

  10、协助中心学校其他成员做好其他工作。

  (五)委派会计

  1、贯彻执行财经法规,严肃财经纪律。

  2、全面负责会计核算中心工作。

  3、合理编制、认真做好中心学校财经预、决算,及时、准确上报会计报表。

  4、管理国有资产。

  5、加强财务监督。

  6、分类管理好会计档案,确保会计信息内容真实、合理。

  7、指导财会联络员业务工作。

  8、指导督促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督查工作。

  10、负责课本、资料、图书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教职工工资增减、退休、死亡安抚等审批工作。

  12、协助中心学校其他成员做好工作。

  (六)中心学校其他人员由校长根据管理权限制订工作职责。

  四、中心学校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中心学校校长、常务副校长、干事、委派会计年终接受教育局考核,其考核得分由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其中:

  1、单位目标管理测评分占40%。

  2、年终考核教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评价分(校长、常务副校长、干事、委派会计均需在年终考核大会上述职)占50%。

  3、各科室对管理人员的评价分占10%。

  年终评价时,将按校长、常务副校长、干事、会计四块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核定奖罚对象。

  五、考核结果运用按《浏阳市教育系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里界中学后勤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我校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为杠杆,完善后勤人员“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后勤人员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努力配合推进我校一线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劳有所得、优有所奖、劣有所罚”的原则。

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心,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实行公开,切实做到客观公正。

  3.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学校正式后勤工作人员。

  四、个人考核内容及分值

  1.师德行风。

(10分)

  2.履职情况。

(30分)

  3.正常出勤。

(30分)

  4.工作实绩。

(30分)

  五、考核标准

  1.师德行风(10分)

  主要考核职工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江夏区教育局师德行风建设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考核职工执行规范和爱岗敬业的情况。

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⑴请假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⑵对学生态度蛮横,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分。

  ⑶利用工作关系,推销物品,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分;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发现一次扣2分。

  ⑷上班时间打牌、打麻将、走棋,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次则扣4分,依次类推。

凡受教育、公安、纪检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处,绩效考核直接定为0分。

  ⑸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发现一次扣2分;

  ⑹工作时间的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1分,酗酒每次扣2分。

  ⑺违背师德行风准则,严重损坏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

  ⑻蓄意损害公私财物或因监管不力造成学校财物流失的`,出现一次扣1分。

  ⑼同志之间和睦相处,无端制造矛盾争吵、打架,发现一次扣2分。

  2.履职情况(30分)

  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不到位或严重拖延,每发生一次扣当事人1分。

  ⑵图书室管理人员按学校工作要求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履行书籍的借阅手续、登记、整理、归档,每发现书籍流失、人为破损等行为每次扣1分。

  ⑶服从分工,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故推卸,出现一次扣1分。

  ⑷各类值班需按时进岗并自始至终,凡不到岗或脱岗每次扣2分。

  ⑸工作不力或渎职,造成后果扣2分;如严重损坏学校声誉,则扣4分。

  ⑹学校卫生检查,发现不打扫或打扫不合格,有一次扣责任人1分。

  ⑺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轮值期间要坚持24小时在班,脱岗1次,扣1分。

  ⑻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如出现校外人员擅自进校寻衅滋事,一次扣2分。

  ⑼水电工,要随叫随到,严格工作规范,凡违反安全用电规定,人为造成长时间停电或通知管线整改延误时间过长,有一次扣1分。

  ⑽宿舍管理人员要尽职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经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存在明显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2分。

  ⑾财会人员要严格财务纪律,努力增收节支。

凡发现坐收坐支;大额现金支付、入帐等不报批;收入不入帐;公-款私自外借等,每发现一起扣3分。

  3.出勤情况(30分)

  ⑴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一般不得请事假。

若因特殊情况应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⑵按学校规定,正常上班,出现延误每次扣0.5分。

  ⑶除公假、产假、婚假和嫡系亲戚去世的丧假外,事假超2天每天扣2分;因重大疾病不能坚持上班,须离岗医治或休息可请病假。

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批准,未批准自行休息每天扣1分;一般因病请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部分每天扣2分。

  ⑷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每天扣2分。

  ⑸工作期间须坚守工作岗位,凡擅离职守每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重大事故者本年度绩效考核归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4.工作实绩(30分)

  ⑴爱岗敬业,自觉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不高则相应扣分。

需按时按序完成的任务,凡拖延一天扣1分。

  ⑵领导或上级检查工作时,如发现本职工作未完成或者不合格,发现一次,则扣2分。

  ⑶缺乏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差,师生反响较大,每一次扣1分。

  ⑷工作不尽力,玩忽职守等,造成学校严重经济损失,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每一例扣2分。

  ⑸因自身原因,如出现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中毒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考核0分。

  ⑹服务性工作受到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奖励,直接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分别加3、2和1分。

  ⑺超标用水、用电,或因水电管线故障知情不报造成重大资源浪费,发现一次扣1分。

  六、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对应关系:

个人应得绩效工资=全校人均绩效工资的90%×个人考核百分比

  1.校人均教师绩效工资的90%作为绩效工资基数。

  2.个人考核百分比的计算办法

  ①处室测评分按处室打分汇总平均得分(满分100分)的40%计算。

  ②学校考核组测评分按学校考核组测评分数(师德行风、履职情况、正常出勤、工作实绩,满分100分)的60%计算。

  ③加分、扣分由考核小组根据总务处记录认定。

  ④个人考核得分=处室测评分+学校考核组测评分+加分-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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