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416医院初设第六章 通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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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416医院初设第六章通风
第七章通风、空调及动力
7.1设计依据
7.1.1国现行的采暖通风设计规范及技术措施: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730-2005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及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分册(2009年版))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暖通空调.动力》分册
7.1.2与本专业有关的批准文件、设计要求和其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7.2概述
本工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9840.19㎡,地上:
30071.11平方米;地下:
9769.08平方米;新建住院综合楼基底面积:
2263平方米,建筑高度:
66.60米。
地下二层,地上十四层。
主要功能分布:
首层为放射科、住院大厅、食堂,二层为餐厅、DSA和胃镜中心,三层为病理科和手术部办公用房,四层为手术室,五层为ICU病区,六层为产科,七至十四层为标准病区,地下一层为机房、机动车及停车,地下二层战时人防,平时机动车停车库。
本次设计范围为各建筑物内部的空调冷源、热源、采暖、通风、事故通风、防排烟、空气调节系统设计。
7.3室内外空气计算参数
7.3.1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室外气象参数表7.3.1-1
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冬季采暖
2.7
℃
冬季空调
1.0
℃
冬季通风
5.6
℃
夏季通风
28.5
℃
夏季空调
31.8
℃
夏季空调日平均
27.9
℃
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冬季
83
%
夏季
73
%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26.4
℃
室外风速
冬季平均
0.9
m/s
夏季平均
1.2
m/s
大气压力
冬季
963.7
hPa
夏季
948
hPa
台站位置
北纬
30°40′
东经
104°01′
海拔
506.1
m
日平均温度≤+5℃的天数
0
天
7.3.2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表7.3.2-1
房间名称
夏季
冬季
新风量
噪声
室内正负压
干球温度(℃)
相对湿度(%)
干球温度(℃)
相对湿度(%)
m3/h.p
次/时
dB(A)
病房
26~27
40~60
20~22
≥30
2
≤45
E
护士站
26~27
40~60
18~20
≥30
2
≤50
E
检查室、治疗室、候诊
26~27
40~60
20~22
≥30
2
≤50
E
治疗、处置室
26~27
40~60
20~22
≥30
2
≤50
E
ICU
23~26
40~60
22~24
40~60
6
≤45
+
ICU隔离
23~26
40~60
22~24
40~60
6
≤45
+
手术室
22~25
40~60
22~25
40~60
按规范
≤50
按规范
洁净走廊
25~27
≤65
21~23
≤65
3
≤52
+
药房
26~27
40~60
20~22
40~60
(2)
≤50
+
办公室等
26~27
40~60
20~22
≥30
2
≤50
E
会议室
26~27
40~60
20~22
≥30
2
≤50
E
值班室
26~27
40~60
20~22
≥30
2
≤50
E
资料室
26~27
40~60
20~22
≥30
2
≤50
E
侯梯厅
27~28
40~60
18~22
≥30
30
≤50
E
男女淋浴、更衣
26~28
――
25
――
10,2
-
公共卫生间
26~28
――
18~20
――
10
-
CT模拟定
位机房、控
制室
20~24
50~60
20~24
50~60
2
≤45
E
MRI检测
室、控制室
20~24
50~60
20~24
50~60
2
≤45
E
7.3.3建筑热工
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要求表7.3.3-1
序号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限值
备注
1
体形系数
≤0.4
2
传热系数(W/m2.K)
屋顶非透明部分
≤0.70
屋顶透明部分
≤3.0
遮阳系数≤0.40
外墙
≤1.0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1.0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4.7
窗墙比≤0.20时。
遮阳系数不限制。
≤3.5
0.2<窗墙比≤0.30时。
遮阳系数≤0.55/-(N)
≤3.0
0.3<窗墙比≤0.40时。
遮阳系数≤0.50/0.60(N)。
≤2.80
0.4<窗墙比≤0.50时。
遮阳系数≤0.45/0.55(N)。
≤2.50
0.5<窗墙比≤0.70时。
遮阳系数≤0.40/0.50(N)。
7.4空调系统设计
7.4.1集中空调冷、热负荷(估算):
空调冷热负荷表表7.4.1-1
序号
类别
单位面积冷负荷指标
取值
备注
W/m2
kW
1
空调冷热水系统(冷水部分)
舒适性空调
夏季冷负荷
100
3000
供回水温度7/12℃.
2
空调冷热水系统(热水部分)
舒适性空调
冬季热负荷
30
900
供回水温度60/50℃.
3
空调热水
净化区域
夏季热负荷
――
――
供回水温度60/50℃.
4
空调热水
净化区域
冬季热负荷
――
428
供回水温度60/50℃.
5
空调冷水
净化区域
夏季冷负荷
――
813
供回水温度7/12℃.
净化区域
冬季冷负荷
――
――
供回水温度7/12℃.
总计
舒适空调
部分
夏季冷负荷
3000kW
冬季热负荷
900kW
净化空调
部分
夏季冷负荷
813kW
冬季热负荷
428kW
注:
其中空调新风夏季处理到室内状态的等含湿量线上,冬季处理到室内状态的等焓线上。
7.4.2空调冷热源
7.4.2.1空调冷源
舒适空调系统夏季用冷水由地下一层制冷机房集中提供。
采用电制冷,根据集中空调总冷量和运行调节要求,设计用两台1612kW(460RT)螺杆式水冷机组,一台831kW(236RT)螺杆式冷水机组,标准工况总供冷量为4055kW。
冷媒采用R-134a,冷冻水温度为7~12℃,冷却水温度为32~37℃。
空调水系统为冷水机组定流量,末端变流量的一级泵系统,供回水管之间由压差旁通调节流量。
舒适性空调设三台冷冻水泵与两台螺杆式机组匹配,两用一备;净化空调设两台冷冻水泵与螺杆式机组相匹配,一用一备。
冷却水泵配置方案同。
冷却塔采用超低噪音型横流式冷却塔,设于综合楼屋顶,冷却水温度为32℃/37℃,冷却塔风机联合变频运行,由冷却塔出水温度控制风机转速。
全年运行的冷却塔风机变频运行,由冷却水的出水温度控制风机转速和开启台数;在冷却水供回水管之间设置旁通调节阀,控制旁通水量,调节混合比控制水温;并且其集水盘均带电加热棒,保证净化空调制冷主机运行时要求的冷却水供水温度不低于15.5℃。
空调冷冻水系统采用落地式自动补水、排气定压装置,设置定压罐及补水泵两台(一用一备)。
为避免空调水系统结垢,设离子交换全自动软水器对冷冻水侧补水进行软化;在冷水机组冷冻水管、冷却水管上分别设置旁流式水处理器进行处理,用以防垢,防腐蚀、杀菌、灭藻。
7.4.2.2空调热源
本工程一次热源采用院区现有蒸汽锅炉,锅炉房提供的80/60℃热水,经地下二层换热站换热后提供60/50℃空调及净化热水。
换热站分别设置一台换热机组提供空调及净化热水,换热机组内含板式换热器两台(换热器选型按照一次水温80/60℃设计,每台换热器换热量为总负荷的70%),循环水泵两台,机组自带控制箱。
空调及净化热水系统补水采用软化水,采用落地式补水定压装置,设置定压罐及补水泵两台,一用一备。
设真空脱气机用以防腐、防磨损及脱气。
7.4.3空调系统
全楼设置集中空调系统。
根据房间的功能、用途及使用时间等分别设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及分体空调系统等,形式如下:
大堂,办公、管理、会议室、更衣,普通病房、检查室、实验室,护士站及走廊,餐厅,药房等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公共区域每个风盘可独立温控和远程启停控制。
气流组织形式为上送上回。
按建筑防火分区或建筑功能划分空调新风系统,新风经过初、中效过滤、夏季等湿降温到室外空气露点后送入室内;循环空气经过吊顶上设置的带过滤网的回风口、风机盘管回风箱及风机盘管处理后送入室內。
放射科的MRI机房设恒温恒湿机房专用空调系统,CT室、DR放射科室等采用可独立运行的变冷媒流量(VRV)系统,冷媒采用R-410a;消防控制室、设冷暖型分体空调机,冷媒均采用R-22。
UPS设置变冷媒流量(VRV)系统。
7.4.4自动控制
空调、通风等采用直接数字式集中检测控制(DDC)系统进行自控,由中央电脑等终端设备加上若干现场控制分站&传感器、执行器等组成。
空调自控系统接入楼宇自控系统内,可在空调控制中心显示并自动记录、打印出各系统的运行状态及主要参数,并进行集中控制,确保建筑物内的环境舒适性及要求、实现最佳的能源控制方案以节约能源并实现管理自动化。
纳入自控系统的设备有:
新风机组、通风系统、公共区域风机盘管等。
7.5通风系统设计
7.5.1地下车库按防火分区设置设机械排风系统和送风系统,排风系统兼排烟系统,送风系统兼排烟补风。
7.5.2地下变配电室、制冷机房、热交换站、给水机房等分别设机械送、排风系统,送风量为排风量的50%,其余补风量由自然渗透风量补充。
送风和排风分别通过通风竖井引入和排除。
7.5.3制冷机房设置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为12次/h,排风口在房间上部、下部均设置。
7.5.4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无外窗的变配电室、氧气阀门间、弱电机房、CT、DR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量不小于6次/h(钢瓶间12次/h),排风口设在房间下部。
7.5.5所有公共卫生间、病房卫生间、男女卫浴、更衣、配餐、库房、污洗、治疗室均设机械排风系统,病房卫生间排风经竖井由屋面排风机排出。
其余各房间排风视情况或直接从本层侧墙排出室外,或经竖井由屋面排风机排出,排风量与空调新风量协调匹配
7.5.7电梯机房均设机械排风系统。
7.5.8二层病理科通风柜排风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排风经高效过滤后,引至屋面排放,最终选用以满足工艺净化要求为准。
通风换气量表表7.5.8-1
房间名称
换气次数(次/h)
进气
排气
CT、DR
2
3
消毒室、污洗室
3
5
治疗室、诊断室
4
5
手术室、无菌品库等洁净房间
与新风匹配
候诊室
3
病房内卫生间
5
公共卫生间
10
电梯机房
10
给水泵房
2
3
车库
5
6
汇流排间
12(事故排风)
钢瓶间
12(事故排风)
7.6防排烟系统设计(消防)
本工程防排烟系统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
地上房间尽量利用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需确保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0m;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又要求排烟的内走廊、地上无窗房间以及地下无窗房间等设机械排烟系统,地下区域需设补风系统;地下车库及地下办公用房等设置了排风(兼排烟)系统及补风系统;防烟楼梯间和消防楼梯间、前室设置加压送风系统。
对于排烟系统,当确定火灾时,手动或自动启动排烟风机和补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的控制程序见下图。
本工程防排烟系统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
各房间尽量利用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又要求排烟的内走廊、各房间设机械排烟系统,地下区域需设补风系统。
具体为:
防烟楼梯及其前室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楼梯间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在楼梯间设置单层百叶送风口,风机压出段上设置止回阀。
火灾发生时加压风机启动,确保人员的疏散。
机械加压风机采用混流风机,设于屋面。
地下层各房间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及长度超过20m的内走廊设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建筑面积乘以60m3^/h.m2^计算。
(当一个排烟系统负责两个以上的防烟分区时,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m2^计算)。
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利用补风机补风。
地上部分无直接自然通风条件、面积超过100m2^的房间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防烟分区面积乘以60m3^/h.m2^计算(当一个排烟系统负责两个以上的防烟分区时,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m2^计算)。
地上部分超过60m的有外窗的走廊以及无直接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m的内走廊设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防烟分区面积乘以60m3^/h.m2^计算(当一个排烟系统负责两个以上的防烟分区时,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m2^计算)。
地下车库设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6次/h换气次数计算,设排烟补风系统,按5次/h换气次数计算。
设置气体灭火的变配电室、CT、DR、弱电机房,氧气阀门间灭火时与之相关的通风机关闭,联锁风管上所有电动阀关闭;灭火后开启排风机及采用气体灭火房间排风管上的电动阀用以通风换气。
排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h计算。
气体灭火房间的通风系统应就地设置启动开关装置,该装置应设在气体灭火房间门外便于操作的位置。
所有穿越防火墙、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房间等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风管上均设防火阀,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设防火阀,其中通风、空调风管上的防火阀为70℃熔断;排风兼排烟风管及排烟风管上的排烟防火阀为280℃熔断。
所有排烟风机吸入口处均设280℃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当烟气温度达到280℃时防火阀自动关闭,联锁排烟风机关闭;排烟口(阀)应按所负担的防烟分区进行控制,排烟口(阀)可由消防中心远程和就地手动控制。
排烟风机采用消防高温排烟专用风机或消防通风两用电机外置式风机箱,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分钟,补风系统风机采用柜式风机箱或混流风机。
风机尽量设置在风机房内,未放置在专门风机房内的补风机、排烟风机均采用防火板包覆(防火板耐火时限为2小时)。
机械排烟风机均按20%的漏风量确定风量,补风风机按10%的漏风量确定风量,补风系统风量不小于机械排烟量的50%。
排烟口风速不大于10m/s,送风口风速不大于7m/s,混凝土排烟竖井风速不大于15m/s,金属管道排烟风速不大于20m/s,排烟口至本防烟分区最远点不超过30m,距安全疏散口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
7.7安全环保及节能措施
7.7.1废弃处理
7.7.1.1对散发有害物较多的设备设置局部机械排风系统;对散发酸气、热气、湿气及异味的房间设置全室机械排风系统;对无窗房间,设计有送、排风系统。
7.7.1.2配电间、弱电间、水泵房及卫生间等设计一般排风系统,这类排风直接向室外排放。
7.7.1.3新风入口和排风排出口合理设置,避免新风和排风气流短路。
新风空机组设初效和中效过滤器,以提高室内空气品质。
7.7.1.4采用HFC环保制冷剂,如R134a、R410a等,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7.7.2降噪减震措施
7.7.2.1空调、通风及制冷设备均采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并设减振垫、减振吊架等减振装置。
7.7.2.2空调机、通风机进出口风管均设软接头、消声器。
7.7.2.3风机等设备尽量置于机房内,机房门、墙、楼板均由建筑专业作隔声、吸声处理,机房采用防火隔声门。
7.7.2.4屋顶室外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远离病房及要求安静房间布置,同时根据设备安装要求,结合结构专业梁的布置,设计隔振基础。
空调机组周边建筑专业考虑围挡并采取严格的降噪措施,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7.3节能措施
通风、空调净化系统是为医疗建筑创造必要环境而必不可少的辅助设施,其投资和运行费用都比较大,在设计中尽量考虑节能。
7.7.3.1所有空调、通风设备均选用节能环保产品。
7.7.3.2采用楼宇控制系统,有效监控各设备的运行情况;优化机房专用空调的集群控制,实现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分台优化控制,使所有设备始终以最佳工况运行。
防止出现制冷、加热同时进行的恶劣工况,造成能源浪费。
7.7.3.3过渡季至冬季期间,尽量采用使用室外新风。
7.7.3.4采用带热回收装置的空调机组或新风换气机可以回收排风中的冷量。
7.7.3.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减少围护结构的能耗。
7.7.3.6保温材料选择热阻大、隔汽好的材料,减少冷量损失。
7.8材料选用
所有设备和材料须达到环保要求,管材应为满足国家规定的新型环保产品,使用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经济合理。
6.8.1冷媒管采用铜管焊接,冷凝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
6.8.2保温:
所有的空调冷媒管和冷凝水管采用难燃B1级橡塑保温,保温材料氧指数>32%,导热系数≤0.034W/(m.K),湿阻因子>5000,保温厚度:
冷媒管30mm,冷凝水管10mm。
保温厚度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节能标准要求。
6.8.3空调风管采用不燃A级无甲醛环保型铝箔离心玻璃棉板保温,密度48kg/m3,导热系数≤0.033W/m.K;吊顶内及出屋面的消防排烟风道及加压送风风道均采用高密度离心玻璃棉板(外覆铝箔)保温材料隔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