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docx
《35KV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5KV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5KV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华能建昌小德营子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35KV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国能建东电一公司华能建昌小德营子光伏项目部
2017年4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设计总装机容量15.6MW,一次建成,项目位于葫芦岛市建昌县小德营子东南侧的荒草地。
拟建光伏场址中心坐标:
东经120°1′58.685″,北纬40°45′31.622″,场址面积约403432m2,海拔高度在210m~277m。
场地大部分地段基岩裸露,岩石结构较致密,块状构造,岩体表层裂隙发育,部分地带分布有第四系覆盖层,厚度0.5-1.0m,岩性为粉质粘土含碎石,场地地形起伏相对较大。
拟选升压站场址内勘察期间地下水初见水位深度约3.0m,类型为潜水,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及河流补给影响,受季节性变化的影响,该地下水季节性变化幅度为±2.00m。
拟建升压站场区属于丘前缓坡地貌单元,地势较为平坦。
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场地类别I1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基本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华能建昌小德营子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35千伏线路工程,导线采JL/G1A-185/30型钢芯铝绞线,每相1根。
地线采用单根OPGW-24B1/50复合光缆。
本工程新建双回铁塔4基,其中直线塔4基。
光伏场区分成15个区域,桩基础9756个,组串2439组。
2、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的要求,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其作为法律和行为的准则,其重要目的是: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质量控制等。
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
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过程。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与正常(日常)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监督检查应与管理体系合规性检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切忌“两层皮”和形式主义,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增加额外的负担。
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工程施工中的实施力度,同时为加强华能建昌小德营子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控制,强化质量责任,按计划、按工序系统的落实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体系,尽可能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特制订本执行计划。
3、编制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201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5190.1—2012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线路部分》Q/GDW1799.2-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电力线路》(DL5009.2-201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光伏发电部分2011)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
火力发电厂DL5009.1-2014)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12年版)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4、强制性条文实施施组织机构
4.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领导小组
组长:
李博
副组长:
蒋洪海张恒鑫张久存周亮张化有
成员:
张宏武张俊辉申宇恒胡智勇兰佳伟
4.2职责
4.2.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领导工作;
(2)全面负责“强条”的宣贯执行;
(3)审定“强条”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4)组织并落实实施经费;
(5)协调处理实施程中发现的问题;
(6)对违反“强条”的行为进行考核。
4.2.2专业实施小组职责:
(1)制订“强条”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培训学习,并有学习记录;
(2)制订“强条”实施计划,按工程进度落实相应条款,并执行检查记录;
(3)对《强条》逐条分解,形成《强条执行责任划分表》;
(4)定期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强条”条款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记录。
对违反“强条”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5)组织召开专题会,对施工不符合“强条”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解决整改方案,并督促执行;
(6)建立专业“强条”实施台帐,对“强条”执行情况定期总结。
(7)建立本工程本专业适用的有效技术规范标准清单。
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对旧版作废文件的收回及新版文件的发放,定期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修订升版一次。
4.2.3专业实施小组组长职责
各实施小组组长由各专业工程师担任,负责组织并督促完成本专业小组“强条”学习和执行过程中全部工作。
4.2.4主管部门职责
主管部门为质量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3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学习
4.3.1宣贯学习
(1)各专业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对《强条》进行宣贯,制订学习计划,对所有条款逐条学习;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制订《强条》实施计划;形成《强条执行责任划分表》。
(2)分专业组织普及学习。
要求各部门领导充分重视强条的宣贯和学习,组织对各专业工地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进行强条对应条款的宣贯学习;要求所有学习均应留有书面记录(包括参加培训人员姓名,所属岗位,签到表,宣贯培训内容等)
(3)以小组为单位,各小组长牵头,每季度对各单位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予以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汇总,与专家沟通解决。
(4)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题讲座,明确强制性条文与推荐性条文的区别,明确不执行强制性条文就是违法的道理,通过培训使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掌握强制性条文内容。
各单位将强制性条文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5.1管理措施
5.1.1管理制度的建立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质量和业主的利益。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通过合理组织、管理、控制使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成为符合合同要求、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
安全、质量、工期、信誉是项目的四大主题,其中质量是核心,安全是保障,工期是前提,信誉是目的,在每一个项目中,这四个环节都不能忽视,成败在质量,得失在信誉。
所以,为满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
(1)强制性条文的安全管理制度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3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按要求穿着劳动保护用品。
4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设备。
使用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5 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6 所有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
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2)强制性条文的质量管理制度
1 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
2 在施工过程中,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信守合同,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化施工。
3 项目部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4 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对施工质量要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5 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上道工序质量进行检验,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修正后,下道工序方可进行施工。
从根本上杜绝质量不合格问题的存在。
6 在班组交接前,各班组长要对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责任和原因。
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7 对于操作失误,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责任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
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工人。
8 组织施工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
使施工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 工程完工后,在向甲方交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内部员工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
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5.1.2管理措施实施
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层层落实到各责任人身上,由项目经理到项目总工,再到安全员、质量员、技术员,最后到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施工队现场管理人员身上,都要一层层的贯彻强制性条文的精神。
(1)安全方面
1 项目部制定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各级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2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工作从严从细,“严”字当头,“小题大做”,坚决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 进场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施工。
4 对长期合同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5 按有关规定,对长期合同工、临时工队伍进行严格审查;
6 开工前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考试、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序施工前,进行专门安全措施交底;
7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 施工中,现场配置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9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例会,施工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活动,检查安全情况,分析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现场坚持安全工作票制度,开始施工前进行“三查”、“三交”活动(“三查”查思想、查措施、查工器具;“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措施)。
10 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安全员每天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隐患和暴露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工程各项安全检查、检测及整改均需要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11 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如对进场工器具进行检查后建立工器具管理台帐、对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并建立违章处罚台帐、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建立安全奖励台帐等。
(2)质量方面
1 加强对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组织学习《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工程质量有关的其它现行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
2 由原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导线、架空地线、塔材、绝缘子等实物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单应随材料一起交接,切实把好材料质量关,以保证工程质量。
3 本工程选定的钢筋及地脚螺栓等必须按规范规定抽样或制备,送到省公司批准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工程中使用的材料须送检合格并将检验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批量使用。
本工程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完备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复印件。
4 原材料,要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足以证明其质量的文件,并妥善保管。
5 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出标识并隔离,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5.2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2)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国网27项管理制度”中的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资料管理(收集与建档)制度等。
(3)重点落实材料管理制度,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样设备和原材料均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设备和材料出厂检验报告齐全。
(4)加强人力资源的投入,保证特殊工作操作人员均为持证上岗,并对所任岗位具有丰富施工经验。
(5)施工前做好资料的形成和管理规划,并设置专责的项目资料管理员,施工过程中认真收集和整理各种文件及档案,做到凡事有据可查,保证工程竣工时各项资料(纸质资料、音像资料、照片等)同时形成归档。
(6)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进行沟通,确保资金、材料及时到位,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3技术措施
5.3.1编制各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一般施工方案以及特殊施工方案,用技术条件满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5.3.2对分部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加强控制
1 严格执行三级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队百分之百自检;项目部百分之百复检;公司安质部专检。
强化工序控制和过程控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与管理,实行质量预留金制度,对施工质量重奖重罚。
2 加强全员质量意识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情况提出培训计划,由专人负责按程序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压接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等)认真核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取得有关授权部门的合格证和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质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确认资格后方能上岗。
3 严格执行三级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图交底、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员应签字齐全。
4 做好材料的检验工作。
材料应具备两证(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做好原材料的采购、检验工作,工程材料在合格资质的分供方内采购。
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部、及地方标准,地方材料的采购必须经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装置性材料必须经检查合格并有合格证,检验合格的材料必须经监理人员认可方可施工。
工具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开工前对经纬仪、水平仪、节点电阻表、钢尺等检测仪器,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全面校核、检验,确保其测量精度的有效、准确。
凡工程中使用的检测仪器,均经计量检定认证合格。
5 加强工程施工的过程控制,根据各分部工程的施工程序,实行工序交接制度。
前道工序结束后,经现场相关人员检查验收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加强质量通病的预防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做到根治质量通病。
6 施工中设施工控制点,特别是隐蔽工程,基础工程在浇制前必须经现场监理人员对基础的坑深,各部位的尺寸,钢筋的规格、数量、绑扎、支模全部检查合格,经签字后方可进行浇制,拆模后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合格签字后方可回填,导地线压接必须有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检查合格签字后方可升空。
7 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部分。
5.4强制性标准实施措施
根据输电线路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按照强条的执行计划表进行分布分项的跟踪推进,将管理制度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系统的规范,形成书面文字、执行计划,以行之有效的手段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
5.5强制性条文学习措施
(1)施工开工前,组织所有施工管理人员、现场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交底,达到强条执行落实到人心。
(2)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各分部工程对工程管理性资料及现场进行检查强制性条文落实情况并填写施工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3)项目部定期开展强制性条文学习活动,组织施工负责人定期参加,以图片、文字、影像等手段进行强制性条文教育。
(4)对各施工队进行质量强条执行自检及互检,组织开展相互学习、相互讨论的提高施工工艺的质量活动。
5.6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5.7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1)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结合工程进展情况逐一落实在技术措施中。
(2)工程施工中,要将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文摘录下发至相关执行人和检查人手中,作为检查的依据。
其它相关建设标准也必须按需求制订清单,并组织学习其中的强制性条文,让具体相关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
人员进场培训时,应针对《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内容,组织参建人员重点进行学习。
(3)在施工图审查时,应对照《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内容严格进行审查,如发现设计图纸与《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规定发生冲突或违反条文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监理汇报,并提交设计单位进行修改解决。
(4)工程开工前应有针对性的编制《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并作为工程创优措施与开工资料一起进行报审。
(5)工程施工中,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作业指导书》、及各种措施方案时,对涉及《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条款的内容,应重点注明。
(6)工程施工中,要结合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针对强制性条文的内容进行交底和培训,将对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到法律的高度(可举例讲解工程事故的追究处罚实例),让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悉和掌握其内容,并在实践中执行。
(7)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应对照《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实施情况的检查、控制,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汇报并停工等待解决。
对强制性条文的检查落实要有记录和签字程序,做到切实执行到位并检查验证,防止执行和检查流于形式。
5.8强制性条文实执行情况的检查
(1)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
(2)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结合工程进展情况逐一落实在技术措施中。
(3)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质量部分由具备资格的质量检查员签字确认,安全部分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核。
做到切实执行国家建设部制订的各项标准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目的。
(4)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
(5)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核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
5.9整改闭环
凡是在监督检查中确定为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问题,都属于必须整改的问题;检查单位出具《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
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落实,由监理单位负责整改验收与评定,实现闭环管理。
附表A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执行单位
质量验评表
编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9
35KV集电线路工程
○
○
●
01
A回路集电线路工程
○
●
○
01
35kV地埋线路工程
○
●
○
01
电缆敷设
○
●
○
01
屋外电缆敷设
●
○
○
表2.0.3
02
电力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制作安装
○
●
○
01
电力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
●
○
○
表3.0.2
02
电力电缆中间接头制作安装
●
○
○
表3.0.4
03
通讯光缆
○
●
○
01
光缆敷设
●
○
○
02
ADSS光缆接线盒安装
●
○
○
04
接地工程
○
●
○
01
接地沟开挖
●
○
○
表5.3.1
02
接地装置敷设及安装
●
○
○
表1.0.2
03
接地沟回填
●
○
○
表5.3.3
02
B回路集电线路工程
○
●
○
01
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
○
●
○
01
35KV基础工程
○
●
○
01
定位及高程控制
●
○
○
01
定位放线
●
○
○
02
土石方工程
●
○
○
01
土石方开挖
●
○
○
表5.3.1
02
土石方回填
●
○
○
表5.3.3
03
基础垫层
●
○
○
01
基础垫层
●
○
○
表5.9.7
04
基础模板
●
○
○
01
基础模板安装
●
○
○
表5.7.1
02
基础模板拆除
●
○
○
表5.7.3
05
基础钢筋
●
○
○
01
基础钢筋加工
●
○
○
表5.7.4
02
基础钢筋安装
●
○
○
表5.7.5
06
预埋螺栓安装
●
○
○
01
预埋螺栓安装
●
○
○
Q/GW-表B.0.2
07
基础混凝土
●
○
○
01
基础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
●
○
○
表5.7.6
02
基础混凝土施工
●
○
○
表5.7.7
03
保护帽混凝土
●
○
○
04
混凝土外观及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