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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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方案

广州市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方案

篇一: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根据《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XX年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我公司项目部积极响应市政府全市建设工地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工地”活动号召,为了本工程能够达到“整洁、规范、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施工利民、便民、不扰民。

使工地环境保护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对防尘方面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组建防尘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工程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

  2、组员定人分工明确,打扫定两人,洒水定两人,清扫尘土、打扫人员全天上班,水车洒水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适时洒水。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

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

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可种植

  花草或摆放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

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

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工程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应冲洗,冲洗车胎应在钢筋网上进行,清洗下的泥土及时用人工铲到手推车内,推到指定地点堆卸。

  5、加强工程车辆的通行管理,运输土方车辆应加强装车控制,土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严禁运输过程中掉土,如有掉土情况,清扫人员应及时清理打扫,适时洒水,控制扬尘。

  6、水泥应使用罐装水泥,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7、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或无纺布覆盖。

  8、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9、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10、所有建筑垃圾禁止高空抛撒,防止尘土飞扬,清理

  施工现场内废弃物时用集装密闭方式,做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且洒水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理现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在现场应放置临时封闭式垃圾箱存放。

  11、脚手架拆除时应对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板、竹笆等适量洒水湿润防止扬尘。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废弃物。

  13、防尘小组人员名单

  运河人家施工南区三标段

  0年月日二

篇二:

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XX〕18号

  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着力打造美丽郑州为目标,建立责任明确、协调一致、高效有序、合力推进的控制扬尘污染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平基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道路开挖及管沟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南水北调)、园林绿化工程、道路保洁、待建空地、资源开采、散流物料堆放和运输等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促进我市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任务

  1.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

各类施工单位要对主管部门签订控制扬尘污染责任书,报送控制扬尘污染方案。

落实工地设

  臵密闭施工围档、实行场地内硬地坪施工、施工场地周边道路硬化并设臵沉沙井、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督促运渣车密闭运输和建筑材料堆放覆盖等规定。

着力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强力推行湿法作业。

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轨道交通工地设臵降尘监控设施,建立重点工地扬尘监管信息系统。

  2.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

完善密闭运渣车辆技术规范,达不到技术规范的运渣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运输。

在施工工地出口处设立监控设施,监督施工工地驶出车辆带泥出场和冒装撒漏,严禁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确保密闭运输效果。

  3.控制裸露地面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4.控制散流物料堆放场所扬尘污染。

产生扬尘污染的散流物料堆放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设臵围档、进行覆盖或洒水降尘,禁止露天堆放散流物料。

  5.控制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扬尘污染。

严格执行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标准,规划、建设标准化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制定并实施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控制扬尘技术规范,达到规划设臵合理、冲洗控尘设施完备、进出口道路硬化、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6.控制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

加大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吸尘作业比重,逐年扩大道路冲洗和机扫保洁范围,减少人工清扫扬尘污染。

  控制扬尘污染工作范围包括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

郑州航空港区、各县(市)、上街区参照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

  四、职责分工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部门职责,将控制扬尘污染工作分工如下:

  1.市环保局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管理协调。

  2.市城建委负责城区城市建设、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城市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工作;负责建筑渣土运输、垃圾清运扬尘的执法监管;负责建筑渣土消纳场、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4.市重点办负责城区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和待建空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5.市征收办负责城区国有土地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6.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上路行驶的易洒漏物质运输车辆的执法工作。

  7.市交运委负责公路施工和清扫保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公路两侧红线以内的绿化和硬化工作。

  8.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9.市南水北调办公室负责协调国务院、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管局工程建设中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执行水利工程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0.市园林局负责建成区内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美化工作,避免种植土扬尘污染。

  11.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

  12.市规划局负责建筑渣土消纳场的建设规划(严禁在城区内设立建筑渣土消纳场);负责所组织的违规建筑物拆除施工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3.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堆散流物料堆放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征用土地拆迁、集体土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待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4.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控制扬尘污染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参加重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和实施方案的考核,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的政务督查。

  五、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控尘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开辟专栏宣传控尘措施,报道工作进展动态,曝光存在问题,推动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深入开展。

  2.建立标准化示范点,搞好典型引领。

4月底前,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及控制扬尘污染标准,分别选择合适地点建立一个标准化示范点。

  3.全市推广铺开,实行标准化管理。

在各责任部门建立标准化示范点的基础上,组织系统内观摩,在所辖系统内进行全面推广,力争在5月中旬实现全市控制扬尘污染标准化,并将所辖系统内的标准化示范点推广情况报送市政府。

  4.强化督查督导,促进制度落实。

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制定督查细则,开展现场督查、交叉检查、案件移交、集中曝光、挂牌督办。

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接受监督,对工作不力的启动行政问责。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督查组织,对各自职能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巡查督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5.开展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施工。

在示范点建设和行业推广工作结束后,由市控尘办牵头组织开展“绿色环保工地”创建活动。

依据控制扬尘污染标准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创建方案,各主管部门组织职责范围内施工单位进行创建。

创建单位初验由主管部门负责。

初验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由市政府组织验收。

对通过验收的工地,市财政每个奖励主管部门1

篇三:

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重庆.保利花园样板房工程B2—08住宅,建筑面积410.3㎡,为三层钢筋混凝土薄壁异形柱框架结构。

  二、编制依据:

  1、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2、重庆市建委[XX]39号文《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3、重庆市建委[XX]34号文《严格控制主城区建筑施工污染暂行工作方案》

  三、机构设置: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扬尘污染控制领导小组。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各项控制措施进行监督实施,各专业工长及材料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资料员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四、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实行围档全封闭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

围档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做到定期粉刷保持美观。

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钢管脚手架和塔吊等机具要定期除锈、刷漆。

  2、建筑工地的进出口、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

施工至±0.000标高时,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室内地面以及应硬化的室外地面的硬化工作,经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主体结构施工。

  3、使用预拌砼,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砼。

  4、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环保有关要求。

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

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

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

  5、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施登记卡和标志牌制度。

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施工单位在登记卡上做好记录。

登记卡由施工单位保留。

登记卡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的时间、车辆牌号、车辆所属单位、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标志牌,标明驶出的建筑工地名称和联系电话,标志牌应放在挡风玻璃位置。

  6、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装载的散壮物必须加庶盖严密,不得污染道路环境。

否则,施工单位应不允许其驶入工地。

  7、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否则,施工单位不允许其驶出工地。

  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第三项目部

  二00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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