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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客户资产移交业务指导书

 

红河供电局客户资产无偿移交

业务指导书(试行)

 

 

2014年2月

红河供电局客户资产无偿

移交业务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一)本业务指导书规定了红河供电局相关部门,分局及县级供电单位,在办理客户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步骤及要求,以及相关资料填报格式的记录与报告,检查与考核。

(二)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在红河供电局供电营业区内,客户自愿申请且满足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客户电气资产接收原则及范围、客户资产移交资料及证明材料齐全合法且无法律纠纷、设备技术评估结论具备接受条件的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接收工作,以及新建客户资产设备存在占用我局公共资源,运行维护不便或危及公共电网安全的客户供(配)电设施的接收管理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业务指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业务指导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业务指导书,然而,鼓励根据本业务指导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导意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四)《供电营业规则》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收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六)南方电网公司《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收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七)南方电网公司《用户资产接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南方电网公司《客户资产接收工作指导意见》

(九)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客户资产接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十)云南电网公司关于印发《云南电网公司用户资产接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十一)技术规范标准

1.《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

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5.《云南省各电压等级用户侧受电装置技术装备标准》

6.《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05

7.《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原则》DL/T599-2009

8.《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Q/CSG10703-2009

9.《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CSG10012-2005

10.《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县级电网规划技术导则》(南方电网计〔2005〕79号)

1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南方电网生〔2009〕4号)QG/YW-SC-05-2009

12.《南方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标准》

13.《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14.《云南电网35kV及以下配电网设备装备技术原则(试行)》

三、术语和定义

(一)存量客户:

指已纳入客户管辖单位日常用电管理的客户,其资产移交在年度计划范围内或虽不在年度计划内,但因特殊原因,经局批准需及时予以接收的客户。

(二)新建客户:

指客户服务中心、县级供电公司在办理客户新装业务过程中,客户自愿提出申请,且满足南方电网公司客户资产接收原则及范围的客户资产移交。

(三)客户资产评估:

指对符合接收条件的用户资产,财务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聘请专业评估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四)客户资产安全技术评估:

指由生产设备管理部按照国家、行业、公司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相关基层单位对拟接收客户资产的设备状况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出具技术评估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和结论的工作。

(五)客户资产移交办理单位:

指各客户管辖单位、业务报装受理部门。

对存量客户资产移交,由客户管辖单位对照本业务指导书第五款第二条步骤和要求进行办理。

新建客户资产移交由客户服务中心、县级供电公司业务受理部门负责对照本业务指导书第五款第三条步骤和要求进行办理。

(六)客户资产运维接管单位:

指客户管辖单位的运行维护部门。

四、工作职责

(一)市场营销部

1.负责制定客户资产接收工作流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修编客户资产接收管理指导意见。

2.负责收集客户管辖单位上报的客户资产接收工作计划,审核、汇总、上报省公司市场部客户资产接收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下达经省公司批准的客户资产接收计划至相关单位,协调、指导和督促客户管辖单位,开展客户资产移交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负责对客户管辖单位、业务报装受理部门所提交的客户资产移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是否符合接收范围,资料是否完备,并提出接收意见。

5.负责指导客户管辖单位、业务报装受理部门整理申领“资产协议编码”所需资料,汇总、审核和上报省公司市场部我局申领“资产协议编码”资料。

6.负责督促客户管辖单位、业务报装受理部门在资产移交协议签订后,于每月20日前,提交客户资产移交统计表,并于当月25日前汇总和上报省公司市场部我局客户资产接收统计情况。

7.负责督促客户管辖单位在资产移交协议生效后,及时维护营销信息管理系统客户档案信息,重新修编或签订供用电合同。

(二)生产设备管理部

1.负责对经市场营销部、财务部初审具备接收条件的拟接收客户资产的设备状况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出具技术评估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和结论。

对不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拟接收客户客户资产,将情况报客户资产移交办理单位,由客户资产移交办理单位督促拟接收客户资产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由生产设备管理部再次组织进行安全技术评估。

2.对已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客户资产,督促客户资产运维接管单位及时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制定运维计划,纳入日常的运行维护管理。

3.对已接收的客户资产负责组织核定新增资产大修、技改等费用,并报上级部门做好年度预算。

(三)局财务部

1.负责对客户拟移交资产的价值是否符合年度接收预算进行审核。

2.负责对拟接收的客户资产进行审核时,依据客户资产移交权属申明对可能存在债务、担保、司法诉讼等情况的,要求客户资产移交办理单位进一步核实或提出不予接收的具体意见。

3.对已取得南方电网公司资产移交协议编码的移交项目,若需通过资产评估才能确定其资产入账价值的,在一个月内根据相关规定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完成客户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4.负责在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5个工作日内,通知市场营销部正式签订资产移交协议。

5.负责对已签订移交协议的客户资产,确认最终入账价值,并开展相应的增资、入账工作。

(四)企业管理部

1.负责对拟签订的客户资产移交协议提出法律审核意见。

2.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客户资产接收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咨询。

3.负责对客户资产接收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关纠纷或诉讼进行协调和处理。

(五)人力资源部

负责根据财务部入账资产,配置资产运行维护所需新增的岗位,计算新增人员所需的薪酬福利等。

(六)客户资产移交办理单位

1.负责受理客户资产移交申请,核实拟移交客户资产是否满足南方电网公司规定的接收原则及范围。

2.对符合资产接收原则及范围的存量客户,客户管辖单位负责按市场营销部规定的时限要求,统计上报本单位客户资产移交年度计划(见附录A:

客户资产接收计划表)。

3.客户管辖单位负责完成年度接收计划中存量客户资产移交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业务报装受理部门负责完成新建客户资产移交资料的收集整理。

4.负责在办理资产接收过程中,与客户就资产接收的相关事宜及产权分界点的划分进行协商和谈判。

5.负责将客户资产移交资料提交市场营销部、财务部、生产设备管理部顺序审核,并按本指导书要求,提交向南网公司申领“协议编码”所需资料至市场营销部。

6.负责对已取得南网公司资产移交协议编码授权的客户,在合同管理系统启动电子审批流程签订《客户资产移交协议》(见附录F)。

7.客户管辖单位负责对存量客户资产移交协议生效后,与客户重新修订(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资产划分范围及维护管理责任,修改完善PMS3.0系统客户信息,并将完整的全套移交资料转对应的客户资产运维接管单位。

8.业务报装受理部门负责对新建客户资产移交协议生效后,按照客户所属区域,将完整的全套移交资料转对应的客户资产运维接管单位。

9.客户资产移交协议签订后,客户资产移交办理单位负责在当月20日前向市场营销部上报《客户资产接收统计表》(附录J,excel电子版)和正式的《客户资产移交协议》(附录F,pdf格式)。

(七)客户资产运维接管单位

1.负责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拟定运维计划,将其纳入日常运行、维护、抢修工作中进行管理。

2.负责在客户资产接管后,提出技改项目及计划或(利用客户移交我局管理的通道)新建计划,并提交生产设备管理部或计划发展部。

五、管理内容和方法

(一)资产接收原则及范围

1.接收原则:

从对安全保障有利、对电网发展有利、对推动工作有利的角度出发,按照“客户自愿无偿移交,设施符合技术标准,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用户服务能力”的原则开展客户资产接收工作。

对符合接收技术标准的保障性住宅小区和占用公共资源的客户资产优先给予接收。

2.接收范围:

在我局供电营业区内(含县级供电公司),属于客户资产,且为永久用电性质,供居民生活用电的供(配)电设施,或者是具有公(共)用性质,占用公用线路走廊的供电线路。

其他供商业用电的供(配)电设施、客户自备发电机等应急电源设备不属于接收范围。

(二)存量客户资产接收步骤及要求(专指客户管辖单位上报批准的年度计划接收客户)

1.客户管辖单位受理客户资产移交申请,并核实其资产是否满足资产接收原则及范围,对满足资产接收条件的,于每年09月3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客户资产年度接收计划表上报至市场营销部(见附录A:

客户资产接收计划表)。

而年度计划外的存量客户,除另有特殊原因外,中途不再纳入年度移交范围,可将其列入下一年度接收计划执行。

(注:

客户管辖单位要对上报的年度客户资产接收计划严格把关,对客户不是明确有资产移交意向的,或无法提供完备的移交资料及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允许报到年度接收计划中,以防止我局各部门、各环节在办理客户资产移交的后续工作中,出现被动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市场营销部汇总各客户管辖单位上报的客户资产接收年度计划,并向省公司市场部提交我局年度接收计划请示。

经省公司批复后,各相关部门及客户管辖单位按批复意见执行。

3.相关客户管辖单位及财务部在接到省公司同意计划批复后,客户管辖单位对客户移交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如下:

附录B—附录J。

其中附录G:

“客户资产接收请示”专属因特殊原因急需接收的计划外存量客户);财务部则根据计划中客户资产初步价值,将其列入年度接收预算范围。

4.客户管辖单位将收集整理的客户资产移交资料,提交市场营销部及财务部顺序审核。

市场营销部审核确定是否属于接收范围,资产移交资料是否完备;财务部审核是否在年度接收预算范围内、审核客户资产权属移交声明是否存在债务、担保、司法诉讼等情况。

(提交纸质审核资料如下:

“附录B:

客户资产移交申请、附录C:

客户资产权属移交声明-<属集体产权的资产应附业主委托处置证明>、附录D:

客户资产移交明细表、附录E:

客户资产接收审核表、附录F:

客户资产移交协议-<无需盖章、签字和填写日期>、附录K:

客户资产移交产权分界示意图)。

5.经市场营销部、财务部初审通过后,客户管辖单位将资料提交生产设备管理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在20个工作日内(特殊原因,经局批准需及时接收的客户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客户管辖单位对拟接收客户资产设备状况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出具技术评估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和结论。

对不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客户资产,客户管辖单位需及时将整改意见通知客户进行整改,经整改验收达标后再另行上报。

6.客户管辖单位在收到安全技术评估报告,且评估报告结论具备接受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营销部提交申领移交协议编码所需资料。

(1)住宅小区需提交:

附录C:

资产权属移交声明、附录D:

客户资产移交明细表-、附录E:

客户资产接收审核表-、附录F:

客户资产移交协议-、附录K:

客户资产移交产权分界示意图

(2)非住宅小区:

除附录C:

资产权属移交声明不提交外,其余按上述要求提交附录D、E、F、K)。

7.市场营销部对客户管辖单位提交的申领移交协议编码资料进行整理,并统一上报省公司市场部向南网申请移交协议编码。

8.市场营销部在获得南网公司授权的移交协议编码后,通知财务部,由财务部在一个月内根据相关规定程序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客户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初步意见,并报请网、省公司财务部进行评审或备案。

评审通过后,评估机构出具正式的客户资产评估报告,同时财务部在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负责通知市场营销部启动资产移交协议电子审批流程。

9.客户管辖单位在接到市场部可以正式签订资产移交协议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OA合同模块(选择“其他”类合同模板),走电子审批流程签订《客户资产移交协议》(附录F)。

(注:

在走电子审批流程时,资产移交协议作为正文,客户资产移交申请、资产权属移交声明、资产移交明细表、资产移交产权分界示意图、安全技术评估报告、资产接收审核表以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

10.资产移交协议生效后,客户管辖单位对凡涉及资产移交的客户重新修订《供用电合同》,明确资产划分范围及维护管理责任,修改完善营销信息管理系统客户信息。

同时,将前期客户资产移交资料转交对应的客户资产运维接管单位,由运维接管单位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拟定巡视维护计划,补充完善GIS系统中有关数据及图形。

11.相关客户资产运维接管单位,在客户资产接管之日起一月内对客户资产提出技改项目及计划或(利用客户移交我局管理的通道)新建计划,提交生产设备管理部或计划发展部。

同时财务部在15个工作日内以资产移交生效协议、资产移交明细表、资产权属移交申明、资产评估报告等作为依据,完成资产的增资入账工作。

12.客户资产接管后,客户管辖单位负责在当月20日前向市场营销部上报《客户资产接收统计表-<提供excel电子版>》(附录J)和正式的《客户资产移交协议-<提供pdf格式>》(附录F)。

市场营销部整理汇总全局《客户资产接收统计表》和正式的《客户资产移交协议》后,于当月25日前上报省网公司市场部。

13.直供区35kV及以上存量客户资产移交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对照上述资产接收步骤和要求完成协议的签订,以及PMS3.0营销信息系统客户信息的维护后,将相关客户资产移交资料转生产设备管理部,由生产设备管理部对应转基层生产运维接管单位运行管理(如:

35kV及以下输电线路、配电设施,按照属地原则,转各供电单位运维管理;110kV及以上变电设施、线路转变电管理所或输电管理所);县级供电公司35kV及以下存量客户资产移交工作,在其内部由营销转生产接管运维。

(三)新建客户资产接收步骤及要求

1.新建客户在通电前明确需要资产移交的,由新装业务办理单位负责办理客户资产移交手续,即客户服务中心、县级供电公司负责受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客户移交申请,并负责对客户移交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收集整理资料如下:

除收集附录B—附录J外,还须收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受电工程财务决算书<提供由第三方审计认可的资产移交部分>或其他投资建设证明资料)。

2.业务报装受理部门将收集整理的客户资产移交资料,提交市场营销部、财务部、生产设备管理部顺序审核。

市场营销部审核确定是否属于接收范围,资产移交资料是否完备;财务部审核需要作为入账凭证的“受电工程财务决算书<第三方审计认可的资产移交部分>或其他投资建设证明材料”是否满足入账要求,以及审核客户资产权属移交声明是否存在债务、担保、司法诉讼等情况;生产设备管理部对受电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是否执行和满足国家、行业、公司制定的相关验收技术规范及标准进行审核。

(提交纸质审核资料如下:

“附录B:

客户资产移交申请、附录C:

客户资产权属移交声明-<属集体产权的资产应附业主委托处置证明>、附录D:

客户资产移交明细表、附录E:

客户资产接收审核表、附录F:

客户资产移交协议-<无需盖章、签字和填写日期>、附录K:

客户资产移交产权分界示意图,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财务决算书<第三方审计认可的资产移交部分>或其他投资建设证明资料)

3.经市场营销部、财务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即附录E:

客户资产接收审核表上签署三部门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业务报装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营销部提交申领移交协议编码所需资料。

(1)住宅小区需提交:

附录C:

资产权属移交声明、附录D:

客户资产移交明细表-、附录E:

客户资产接收审核表-、附录F:

客户资产移交协议-、附录K:

客户资产移交产权分界示意图

(2)非住宅小区:

除附录C:

资产权属移交声明不提交外,其余按上述要求提交附录D、E、F、K)。

4.市场营销部对业务报装受理部门提交的申领协议编码资料,进行整理和上报省公司市场部,由省公司市场部向南网申请移交协议编码。

5.市场营销部在获取南方电网公司下发的移交协议编码后,通知业务报装受理部门发起电子审批流程签订资产移交协议(注意:

走电子审批流程时,通过OA合同模块,选择“其他”类合同模板路径。

客户资产移交协议作为正文,资产移交申请、资产权属移交声明、资产移交明细表、资产移交产权分界示意图、供电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报告、资产接收审核表以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

6.资产移交协议生效后,业务报装受理部门与资产移交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资产划分范围及维护管理责任。

同时,按照客户所属区域,将完整的全套移交资料转对应的客户资产运维接管单位,由运维接管单位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标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云南电网35kV及以下配电网设备装备技术原则(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拟定巡视维护计划,补充完善GIS系统中有关数据及图形。

同时财务部在15个工作日内以资产移交生效协议、资产移交明细表、资产权属移交申明、供电工程财务决算书(第三方审计认可的资产移交部分)等,作为入账凭证进行资产的增资入账工作。

7.业务报装受理部门将客户资产移交资料转运维接管单位后,负责在当月20日前向市场营销部上报《客户资产接收统计表-<提供excel电子版>》(附录J)和正式的《客户资产移交协议-<提供pdf格式>》(附录F)。

市场营销部整理汇总全局《客户资产接收统计表》和正式的《客户资产移交协议》后,于当月25日前上报省网公司市场部。

六、检查与考核

用户资产的接收,将引起供用电双方产权关系的重新界定,以及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的转移。

各单位必须按照“把握标准、保障安全”的原则,认真把控每一户资产接收的时限进度及质量要求,重点做好、做细资产接收后的更新改造、运行维护、故障抢修和优质服务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运行维护和优质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局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客户资产移交办理单位开展的客户资产移交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客户资产移交办理单位按照本指导书拟定的职责、工作步骤和时限要求,保值保量地认真完成每一户客户资产的接收工作。

(三)对于违反本指导书的,参照《红河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奖惩指导意见》、《红河供电局组织绩效考核指导意见(2013年版)》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七附录:

(另附)

附录A:

客户资产接收计划表

附录B:

客户资产移交申请(模板)

附录C:

客户资产权属移交申明(模板)

附录D:

客户资产移交明细表(模板)

附录E:

客户资产接收审核表(模板)

附录F:

客户资产移交协议(模板)

附录G:

客户资产移交请示(模板)

附录H:

客户资产移交技术评估报告(模板)

附录J:

客户资产接收统计表(模板)

附录K:

客户资产移交产权分界示意图(资产移交申请受理单位提供)

附录L:

客户资产接收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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