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近三年分析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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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近三年分析说明
XXXXX2012年-2014年社保
基金运行分析
近年随着社保政策体系以及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基金财务管理水平也进一步提高。
虽然基金收入应缴尽缴,基金也能准确无误地支付各项保险费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基金健康发展的因素,为使基金征缴和基金支付更加科学严谨,现就2012-2014年基金运行情况及有关报表和险种情况予以说明。
一、社会保险各险种现行政策概况
我局社会保险险种包括: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其中: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基金的险种,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保险基金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目前已基本实现各项保险参保人员全覆盖。
(一)基本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范围: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特殊参保人员(其中特殊人员包括:
五·七工退休人员、失地农民、村医、离岗教师等)。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分以参保单位参保和以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两类。
(1)以企业参保的缴费比例为28%;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
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以个体灵活就业参保的缴费比例为20%。
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应缴部分由自己全额负担。
3、养老保险实行自治区统筹,基金核算采取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的方式管理。
(二)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按照缴费基数进行缴纳,缴费比例3%,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
2、参保人员在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后,享受以下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享受职业培训;
(4)在物价涨幅超过5%时。
可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3、失业保险实行地区统筹,基金核算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管理。
(三)职工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范围: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同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费率为9%,按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缴纳。
职工大病按照10元/人/月缴纳。
(1)以单位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负担7%、个人负担2%。
职工大病单位承担6元/月,个人承担4元/月。
单位职工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继续缴纳单位应负担部分7%。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按缴费基数的9%缴费,大病按照10元/人/月缴纳,应缴部分全额由自己负担。
3、待遇支付:
(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和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其他医疗费。
(2)住院费用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4、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地区统筹,基金核算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管理。
(四)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费按照保险基数进行缴纳,缴纳比例分为3类,分别为0.5%、1%、2%,由参保单位全额缴纳。
2、工伤保险待遇:
是由参保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符合条件后才能够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费待遇:
包括工伤期间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2)伤残待遇:
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都由基金支付费用;
(3)工亡赔偿待遇:
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3、工伤保险实行地区统筹,基金核算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管理。
(五)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照保险基数进行缴纳,缴纳比例0.6%,由参保单位全额缴纳。
2、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1)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尚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由单位照发工资。
(2)报销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3)其他计划生育手术费:
3、生育保险实行地区统筹,基金核算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管理。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
(1)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
(3)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包括征缴补贴和基础性老金补贴。
征缴补贴由县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20元;根据每提高一个档次提高5元的补助资金。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基础养老金。
2、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基金核算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自2015年1月1日,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原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我县自2009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1、
(1)成人每人每年缴费188元。
属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个人只登记不缴费,由民政局代付参保保费;属于1—2级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80元;对年满60周年以上家族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个人缴纳108元.
(2)儿童每人每年缴费70元。
属于低保家庭中的儿童由民政局代缴参保保费;属于1—2级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个人缴纳30元。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集中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享受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等医疗费的支出。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县级统筹,严格按照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监督基金。
二、各险种基金运行分析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2012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159人、征缴保险费3581万元。
2013年参保人数为6447人、征缴基金4257万元;缴费人数较上年增加288人;基金较上年增加676万元,增长18.88%。
2014年参保人数6648人、征缴基金4193万元;参保人数较上年增加201人;基金较上年减少64万元,降低1.5%。
2013年较2012年基金征缴额增长的原因:
一是在正常缴费的基础上,由于缴费基数提高征缴保费也随之提高;二是2013年征缴额中含失地农民补费130万元。
2014年较2013年保费降低的原因:
一是失地农民养老自2010年开始办理以来,缴费人员经过近四年的过度基本已进入退休阶段呈现逐年递减趋势,缴费人员将大幅减少;二是今年有1034名参保人员断保,断保原因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社保补贴的享受期满。
三是2014年为使人人都能参保,根据政策要求将原来的最低缴费基数由60%下调至50%;以上3点是造成基金收入减少的具体原因。
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2012年企业养老保险享受待遇3253人(其中含离休人员9人),待遇支出5808万元。
2013年享受待遇人数3405人(其中含离休人员8人),待遇支出6820万元,较上年增加1012万元,增长17.42%。
2014年享受待遇人数3405人(其中含离休人员8人),待遇支出8090万元,较上年增加1270万元,增长18.62%。
企业基本养老待遇支出增加原因:
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加以及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提高。
随着参保人员老龄化程度明显提高,养老基金运行压力不断加大,已出现收不抵支现象。
我县企业养老待遇支付基金分别由养老保险征缴基金和上级补助支撑发放。
3、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2014年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56万元(其中:
地区补助结余:
536万元、征缴结余220万元)。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
2012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1人、征缴保险费212万元。
2013年参保人数230人,基金收入202万元,参保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基金较上年减少10万元,降低4.72%。
2014年参保人数135人,基金收入158万元,参保人数较上年减少95人,基金较上年减少44万元,降低21.78%。
基金及人数减少原因:
一是2012年度缴费中含水管总站以前年度基金补缴金额;二是以前年度划分单位性质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性质未进行区分,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中含有外聘人员,为使统计数据反映更加真实、准确,在2014年将95名外聘人员剔除至企业养老保险中。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2012年机关事业养老享受待遇人数105人、养老待遇支出385万元。
2013年享受待遇人数111人、养老待遇支出428万元;较上年增加43万元,增长11.23%。
2014年享受待遇人数117人、养老待遇支出449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增长4.91%。
逐年递增原因:
一是每年调整提高基本养老待遇;二是退休人员增减。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企业较低的缴费基数缴费(人均缴费980元),在待遇发放时却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享受较高的养老待遇(人均享受3105元)。
机关事业养老基金结余早已收不抵支,为确保每月能够足额发放养老待遇,则必须依靠上级补助和每月征缴基金。
3、机关事业养老基金结余
2014年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8万元(其中:
地区拨款结余:
8万元)。
(二)失业保险基金
1、失业保险费收入
2012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182人,征收基金539万元。
2013年参保人数5295人,基金收入660万元;人数较上年增加113人,基金较上年增加121万元,增长22.45%。
2014年参保人数5468人,基金收入690万元;人数较上年增加173人,基金较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4.55%。
失业保险费增长原因:
一是2013年按照调整后工资基数计算失业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的增。
二是失业金保费中含有失业金清欠收入,清欠本金总额也在逐年递减,影响到每年的清欠收入呈递减。
2、失业保险待遇支出
2012年领取失业金人数38人,失业金发放39万元。
2013年领取人数50人,失业金支出49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25.64%。
2014年失业保险金支出49万元。
失业金支出增长原因:
一是享受失业金人员待遇的支付标准每年提高100元左右,将使失业金在享受待遇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呈递增状态;二是享受失业金待遇人员的领取月份的变动也会影响失业金支付总额的变化。
2、失业保险基金结余
2014年我县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31万元。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
1、职工医疗保险费收入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收入由职工基本医疗统筹、个人账户及大病保险基金构成。
基金收入对比如下表所列:
2012年-2014年职工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