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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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我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

 

兰资环院〔2007〕12号

关于印发《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内部

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我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审批,同意。

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

一、《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机构改革方案》

三、《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

体制改革通知

院办公室2007年3月12日印共印40份

附件一: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高等学校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依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高等院校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5〕122号),按照甘肃省人事厅、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院发展实际,进行新一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以有利于优化整体人员结构,有利于提高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为出发点,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探索和建立符合我院特点的内部管理体制。

2、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

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高职院校特点的管理体制。

根据教学、科研、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不同职能,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级各类机构和岗位,精简党政管理机构,改革和调整教学科研组织形式,重新确定学院、系、部、处、室的管理职能,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按照以岗取薪、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建立起重人才、重知识、重实绩、重贡献,向教学第一线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强化岗位聘用,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高能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

通过改革,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以资源环境为主的多学科高职学院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编制改革

3、在调整机构设置、确定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各单位编制,压缩党政、后勤及教辅人员,提高教师在教职工中的比例。

4、教师编制。

指为完成高等教育任务而配备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以及承担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编制。

各部门编制以部门在院标准学生数为基数,充分考虑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师生比1:

18的要求,核定教师编制。

5、教学辅助人员编制。

指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资料室及技术服务人员编制。

教学辅助人员要按需设岗,从严核定。

6、教育职员编制。

指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管理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的人员编制。

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全院教育职员编制原则上控制在全院事业编制的15%以内,其中,院党政机构职员编制原则上不超过全院事业编制的10%。

7、附属单位编制。

指后勤、校产部门人员编制。

在现有条件下,不增加事业编制,并在其独立自主地开展经营活动和服务活动,步入轨道后,逐步减少事业编制。

8、机动编制。

学院集中掌握的用于人才储备,指引进高学历、专业学科带头人支持重点学科建设的活动编制。

在上级给我院核定的总编制数内留一定数额,作为学院的机动编制。

(二)机关党政管理机构改革

9、精简党政管理机构。

进一步明确党政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合并主体职能相同的部门,对任务性质相近的机构实行合署办公。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科级建制的机关党政管理机构控制在13个以内,党政管理机构的科级干部职数控制在24人以内。

(三)教学科研机构改革

10、理顺教学科研管理体制,调整或重组教学科研单位。

本着促进学科专业发展、提高教学科研整体水平、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增强学院服务社会功能的原则,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在现有教学单位的基础上成立五系、二部、两中心、一馆。

11、根据学院的办学特点和实际情况,重新划分处、室、系、中心、部的管理职能。

今后学院以宏观管理为主,重在决策监督;学院下属的教学科研单位,要强化其管理职能;系、中心、教学部行使学院赋予的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具体教学科研工作。

12、根据在校生规模确定各系、教学部领导职数,在校生人数在700人以上的,配3-4名系级领导,在校生人数在700人以下的,配2-3名系级领导。

(四)用人制度改革

13、强化竞争机制,破除专业技术职务和干部职务终身制,按照“淡化身份、强化岗位,按需设岗、公开聘任、竞争上岗、聘约管理”的原则,推行管理干部、教师职务聘用制和工勤人员聘任合同制。

逐步实现用人机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在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对各级各类岗位实行公开竞聘。

14、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聘用制。

把教师职务聘用制和教师资格制结合起来,从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用工作要理顺评审与聘用的关系,淡化“身份”评审,强化岗位聘用,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优先聘用骨干教师和优秀人才,体现高标准、高要求与高待遇的统一。

实行分级管理,按岗竞聘,由学院统一聘用。

对重点专业和优势专业,在编制、岗位和职称限额等方面优先给予保证。

15、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劳动合同制,持相关资质证件者,优先竞聘。

16、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

结合年度考核工作,采取适当形式,对聘用(聘任)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任务进行考核。

根据受聘人员的能力、业绩和贡献,决定续聘、缓聘、低聘,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由学院另行安排岗位,如本人不服从安排,按待岗人员对待或通过有关程序予以解聘、辞聘,终止聘用关系。

17、干部聘用程序

(1)科级干部的聘用程序为:

公布岗位、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竞聘述职、评议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学院聘用。

(2)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员的聘用由聘用部门和学院人事部门组织,采用公布岗位、个人申请、组织考核、部门聘用、学院备案的办法,分步进行。

18、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作岗位,促进转岗分流,做好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教师和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在院内的合理流动。

以内部消化为主,妥善安置落聘人员。

鼓励青年教职工攻读研究生和进修;落聘行政干部,可以高职低聘;工勤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安排分流落聘的人员。

(五)分配制度改革

19、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的分配办法,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

建立体现我院特点的具有激励作用的收入分配机制。

学院将增加用于提高教职工生活待遇的经费,在兼顾一般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优秀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待遇。

对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20、对不同岗位人员执行不同的岗位津贴发放标准。

津贴标准另行制定。

21、对因年龄不能参加竞聘、落聘的科级干部,由学院安排适当岗位的工作,对高职低聘、竞聘到非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分别执行不同的津贴发放标准。

22、进一步发挥学院在分配工作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学院自身性质,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分配政策的贯彻落实。

(六)附属单位改革

23、建立符合我院实际的后勤管理体系。

按照“一甲多乙”模式建立我院后勤服务体系,组建代表甲方的后勤管理办公室,分别将具有后勤服务职能和经营职能的单位变为多个经营实体,逐步与学院行政管理剥离,后勤服务公司代表学院分别与多个经营实体以契约形式明确责、权、利关系,并对各个实体行使监督职能。

24、后勤各经济实体推行效益工资制。

根据生产、经营、效益情况和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服务水平以及实际贡献兑现工资。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25、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任务重、政策性强,必须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及党委工作部、人事组织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既符合上级政策规定,又符合我院实际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把改革工作做好。

要密切注意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办法,积极稳妥地把改革推向深入。

26、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做好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广大教职工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直接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要通过普遍深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改革的政策向教职工交待清楚,使大家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学院整体利益。

27、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创造条件妥善安置转岗分流人员。

 

附件二: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机构改革方案

 

学院内设机构和机构职责

 

一、《学院管理机构一览表》

二、《学院党政群团机构职责》

三、《学院教学管理机构职责》

四、《学院内设机构岗位编制数》

 

一、学院管理机构一览表

党政群团部门(13个)

学院办公室

党委工作部

人事组织部

监察审计处

教务处(科研处)

招生工作处

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工作处(学工部)、团委

计划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公司)

国资基建处

保卫处

工会

教学单位(7个)

信息工程系

经济管理系

气象与环境工程系

地质与矿业工程系

机电工程系

成人教育部

中专部

直属单位(3个)

图书馆

计算机中心

培训中心

 

二、学院党政群团机构职责

学院办公室

文秘工作

1、负责草拟学院行政文件、制度、规定等工作。

2、协调督查各部门工作,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3、负责机关行政文件的印制工作。

4、负责安排学院行政阶段性工作。

5、负责催办公文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负责全院统计工作。

7、授权有关部门更新校园网页信息。

8、负责办公通讯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以学院名义对外呈报或下发的各类行政公文的最后院审工作。

11、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档工作

1、负责行政公文、信函的处理、保管。

2、负责学院行政印章的刻制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院文书档案和综合档案(含财务、基建档案)的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

4、负责学生原始录检表存档。

5、负责收发工作。

6、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务工作

1、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会议议程和时间的安排。

2、负责院务会或院长办公会会议的议程和时间安排。

3、负责其他全院性、专门性会议的召集和安排。

4、负责会议记录,刊发会议纪要,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辆工作

1、负责全院车辆调度、司机管理、车辆维护工作。

2、交通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3、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事工作

1、负责承办礼宾和综合性接待工作。

2、负责对外事务联络、接洽、答复与查询工作。

3、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组织部

组织工作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决议、指示,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2、负责学院基层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安排党员活动及组织生活并监督检查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科级干部考查考核、培养推荐工作,定期对科级干部整体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充实意见。

4、负责科级干部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调入、调出的考核工作,并提交党委会研究。

5、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发展、转正工作。

6、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核定、收缴及党内统计工作。

7、按照党章规定,负责基层组织的民主选举及报批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和科级干部的培训工作。

9、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工作

1、负责学院机构编制和管理,院内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和人员的聘用。

2、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制定全院师资培养计划及各类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制定各类人员的考核标准,下达各类人员年终考核等级指标。

5、负责各类人员的考核晋级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6、负责教职工考勤的汇总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报人事组织部。

7、负责办理兼职教师聘任手续。

8、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手续。

9、负责院内一般人员岗位调配工作。

10、负责办理出国、出境人员的有关事宜。

11、负责全院临时工核编工作。

12、负责各类评先创优工作。

13、负责扶贫帮困及支教工作。

14、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工作

1、负责全院教职工和临时工的工资、福利造册管理工作,审核全院工人的考核。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岗位津贴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类人员岗位津贴的核算工作(课酬除外)。

4、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称工作

1、负责审核、上报、办理全院教师资格认定、办证工作。

2、组织全院教职工职称评定、评聘工作。

3、组织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与考核。

4、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工作部

党务工作

1、负责草拟、制发党委文件、制度、规定等。

2、负责安排学院党委阶段性工作。

3、负责全院保密工作。

4、负责群众信访工作。

5、负责学院党委印章的刻制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制度工作。

7、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工作

1、负责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学院各项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时事政治报告的组织工作和时事政策材料的定购、保存和分发。

4、学院各种大型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及文字采访、摄影、摄像、录音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时送档案室保存。

5、编辑工作。

负责广播站等宣传媒体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院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7、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战工作

1、搞好学院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知识分子、侨务工作,民族和宗教事务等工作。

2、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政治

工作

1、负责制定党委中心组、全院政治理论学习的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学院普法教育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两课”教育的安排、形势教育工作。

5、负责业余党校日常工作。

6、负责指导团委工作。

7、负责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9、负责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0、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学院离退休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措施。

2、做好离退党支部工作,及时向离退休同志传达上级文件,通报学院有关情况。

3、做好活动室管理工作,组织离退休职工参加和开展各项活动。

4、负责离退休职工年报工作,征求意见工作。

5、慰问看望年老体弱及患病人员。

6、负责处理离退教职工去世后的丧葬事宜。

7、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审计处

纪检工作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规划。

2、检查学院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助院党委搞好党的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3、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护党员民主权利。

4、负责检查和审计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所反映的重大问题。

5、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工作

1、受理调查监督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监督检查学院基建工程和大宗物资集体采购的招标、投标过程。

3、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工作

1、对学院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依法实施内部监督、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和处理意见。

2、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校办产业财务审计工作。

4、负责基建项目招标、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监理和验收等全过程工作。

5、负责学院教学仪器设施、教材、图书采购环节的审计工作。

6、负责学院其他大宗采购项目财务开支情况的审计工作。

7、负责学院所有下属单位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8、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

科研处

教务行政

工作

1、依据专业设置,负责提出招生计划建议。

2、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并在每一学期期末及时转交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

3、会同国资基建处制定教学设备计划并建立二级资产账目,建议对各单位设备的使用进行调配。

4、协助有关教学单位做好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各教学单位教师授课工作量和课酬审核工作。

6、承担甘肃省国家第八职业技能鉴定所职能,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及各类培训取证工作,具体工作分配给有关教学单位完成。

7、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管理

工作

1、从学院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并提出学院教学改革意见,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工作。

3、根据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向各教学单位下达每学期教学任务,并编排总课表。

4、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重点课程、重点实验室建设。

5、开展教学竞赛活动。

6、负责学院教学和考试管理。

7、协调各系间专任教师岗位调整并向人事组织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8、组织教学检查、督导,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进行审查。

9、指导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教学实习、毕业论文及其他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工作。

10、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管理

1、提出教师专业培训和进修计划。

2、负责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

3、负责外聘教师工作。

4、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材工作

1、草拟教材建设规划;负责建立信息库,提供教材目录。

2、组织制定教材定购计划;负责教材采购、保管及发放工作。

3、负责组织教师编写专业教材、教学辅助材料和实验实习指导及教学大纲等。

4、负责相关特色自编课本的出版编印工作。

5、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设备

管理

1、负责教学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2、负责筹建、管理相关实验室。

3、负责管理公用教学场所。

4、负责相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5、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工作

1、负责组织管理上级委托科技研究项目的论证立项、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奖励。

2、申请科研立项,负责申办集体、个人专利发明及教学成果奖。

3、负责学刊编辑工作。

4、负责全院教职工论文、著作的收集、整理、汇编。

5、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工作处

招生工作

1、负责学院国民教育系列普通生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2、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和录取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接待工作。

4、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

工作

1、制定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就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2、负责制定就业工作计划及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3、负责安排毕业生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就业培训活动。

4、负责收集、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组织开展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

5、指导毕业生准备推荐材料,策划、组织校内人才市场,组织毕业生参加地方、行业的毕业生人才市场,并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

6、签订就业协议,编制、管理毕业生就业方案。

7、负责组织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派遣毕业生,接待毕业生就业信访,处理毕业生派遣遗留问题。

8、负责毕业生改派工作,上报毕业生就业调整方案。

9、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综合反馈信息,研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统计、分析、上报各类毕业生数据,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

10、负责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的宣传、组织工作。

11、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毕业生就业的网络平台,进一步实现网上供需活动。

12、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

作处

学工部∨

团委

学生管理

工作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项学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2、负责制定学生各种奖项及补助的评定标准和表彰奖励标准,并审查核定比例和名额。

3、监督检查学生违纪情况,对学生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新生接待、注册报到,组织军训入学教育工作。

6、负责校徽、学生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7、制定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8、督促、检查公寓内学生的管理工作。

9、负责学生各类保险事宜;负责学生邮政代办工作。

10、负责组织学院全体学生的文体活动。

11、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管理

工作

1、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归档、整理、检索、查阅和转接工作。

2、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留级等手续。

3、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注册管理、核发毕业证书。

4、负责指导各系部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5、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工部

工作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3、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工作。

4、负责学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考核基层单位学生工作。

共青团

学生会

工作

1、制定团的工作计划,传达上级团委和党委的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学院团代会、学代会。

2、依照《共青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抓好团的自身建设。

3、具体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4、负责团总支干部的考核及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表彰。

5、负责向党组织推优,和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分。

6、负责指导各级学生会工作,组织各类学生活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7、负责学生刊物编辑工作。

8、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处

预算管理

工作

1、草拟财务年度计划,编制预算和审核下发各二级单位财务预算。

2、对全院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分析,负责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3、草拟财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4、负责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5、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

工作

1、负责学院各项收费、事业拨款、经费支出工作。

2、负责学院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3、负责学院所有单位收费项目的审核、资金的管理和支出工作。

4、负责全院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流动资金的管理和教职工工资、各类津贴、补贴、节日慰问金的发放工作。

6、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其他保险工作,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

7、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公司∨

物资供应

工作

1、草拟学院后勤规划、工作计划及后勤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学、办公和生活类通用物品的采购。

3、负责学院各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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