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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沈阳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设想等三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我校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根据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分别担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两个小组的成员由学校职能部门和部分学院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同时,学校各单位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及有关事项。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学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辽宁省高校规章制度建设指导目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沈阳工业大学党务公开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和《沈阳工业大学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意见》共分七部分、十八条,《实施细则》包括七部分内容。

《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从党务和政务两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我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

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网站、校报、广播、信息简报、公告栏、电子屏幕、微信、微博等形式对学校的信息进行公开;同时,还接受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

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更方便公众获得需要公开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人员进行培训

学校建立了二级单位信息员制度,确定了各学院和机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员。

每年定期召开二级单位信息员工作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确保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五)不断充实内容,发挥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的功能

充分利用校园网改版重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主网信息公开的规范和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各二级单位网站尽可能开通信息公开的功能模块,按照有关要求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实现网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方便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最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书记校长信箱的维护,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在信箱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按照《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有412项,其中:

党政工作72项;人事管理48项;教育教学61项;学术科研89项;财务管理18项;后勤工作78项,其它46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互联网,通过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召开教代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和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新闻发布会、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清单规定事项的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校园网站公开发布。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校发文件在校园网站公开发布。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在会议时发放到代表手中并在网站上公开发布。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文件已通过校发文件在校园网内网和会议公开发布。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已通过网站、学校会议等形式公开。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网站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通过校园网站公开发布。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校园网站和学生须知等公开发布。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通过校园网站公开发布。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校园网站公开发布、电话查询。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在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系统公示。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在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系统公示。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系统公示。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在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系统公示。

((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通过校园网站公开发布。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通过校园网公开。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通过校园网站公开发布。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校园网同时公开。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通过校园网站及教代会报告公开发布。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通过校园网站及教代会报告公开发布。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通过校园网站公开发布。

4.人事师资信息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通过校园网公开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本报告期校级领导干部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以校发文件在校园网络办公系统内公开。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通过校园网站公开发布。

人员招聘信息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学校主页公开。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通过会议形式公开。

5.教学质量信息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通过校园网公开发布。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在校园网上公布。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在校园网上公布。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在校园网上公布。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沈工大就业微信平台、就业信息员qq群等方式公布。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沈工大就业微信平台、就业信息员qq群等方式公布。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沈工大就业微信平台、就业信息员qq群等方式公布。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过校园网站公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36)学籍管理办法通过校园网教务在线、学生须知公布。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校发文件及校园网上公布。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以校发文件及校园网上公布。

(39)学生申诉办法以校发文件及校园网上公布。

7.学风建设信息

(40)学风建设机构通过网络公开。

(41)学术规范制度:

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与学风与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通过校发文件在校园网内网公布。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通过校园网公开。

8.学位、学科信息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研究生学院网站规章制度栏“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目前我校无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招生形式。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通过校园网站公布。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向每人发送一本《沈阳工业大学留学生管理手册》。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过会议公开。

(本年度无巡视)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通过会议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是信息公开的执行部门和受理机构。

本学年度,接收并及时处理了151件来自书记校长信箱的电子邮件,公开回复25件。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认同,暂无负面评价。

五、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

暂无。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在落实《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主要有:

一些单位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单位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

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结合学校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将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将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

学校层面加强宏观规划和指导,机关职能部门带头示范并切实发挥好监管和考核作用,二级学院进一步发挥办学主体功能,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深化内容建设,推进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以学校深化改革相关信息披露为重点,积极推进具有学校特色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以学校信息公开目录为指导,督促机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建设。

(三)完善公开平台,做好学校门户网站改版重建工作

以学校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契机,以校园网改版重建为抓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加强监督管理,构建学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

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沈阳工业大学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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