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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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39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陈敏尔

  2013年1月30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党办发〔2012〕19号)的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

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357项。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公示工作,将本单位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是否年审、是否收费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按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实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8月15日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28号)同时废止。

  附件:

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57项)

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57项)

1、实施高等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以及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合并和停办的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贵州省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2、对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3、权限范围内改变省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土地建设用途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4、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按照权限审批开发未确定土地使有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6、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上的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7、权限内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8、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许可;法律依据:

《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1号);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9、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林木种苗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10、确需围垦河道的审批;法律依据:

《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实施机关:

省人民政府

11、权限内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70号);实施机关:

省发展改革委;备注:

按照《关于调整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0〕2589号)和《关于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黔发改地区〔2012〕1216号)执行

12、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法律依据: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实施机关:

省发展改革委

13、权限内企业向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实施机关:

省发展改革委

14、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实施机关:

省发展改革委

15、向农民集资项目的设置和范围审批;法律依据: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92号)、《贵州省实施〈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3号);实施机关: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

16、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认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实施机关:

省教育厅

17、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教育厅

18、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教育厅

19、权限内设立民办学校(含设立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民办学校)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实施机关:

省教育厅

20、权限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港澳台与内地合作办学机构)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实施机关: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权限内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9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委厅字〔2010〕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阳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0〕1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调整我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权限的通知》(黔经信办〔2010〕929号);实施机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注: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黔经信法规〔2012〕8号)执行。

22、供电营业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实施机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3、权限内监控化学品经营、使用、处理批准;法律依据: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实施机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4、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实施机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5、省级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立项前审查;法律依据:

《贵州省信息化条例》;实施机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6、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法律依据: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4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实施机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7、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核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实施机关:

省无线电管理局

28、权限内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效发射实验批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实施机关:

省无线电管理局

29、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实施机关:

省无线电管理局

30、权限内其他外国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实施机关:

省无线电管理局

31、权限内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无线电管理局

32、权限内无线电频率及无线电台呼号指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实施机关:

省无线电管理局

33、权限内无线电台(站)设置和使用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实施机关:

省无线电管理局

34、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35、权限内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贵州省金融机构银行业安防设施建设专家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黔公通〔2006〕119号);法律依据:

省公安厅

36、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37、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38、公务用枪、民用枪支持枪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39、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枪支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40、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41、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4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4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公安厅

44、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法律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45、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许可;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46、内地居民3个月多次赴澳门商务签注审批;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47、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4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49、跨地(市、州)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核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实施机关:

省交警总队

50、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国务院令第182号)、《出入境人员携带抢支弹药边防检查管理规定》(公境检〔2001〕1397号);实施机关:

贵阳公安边防检查站

51、临时入境许可;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贵阳公安边防检查站

52、对贵阳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及全省重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安全厅

53、权限内地方性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实施机关:

省民政厅

54、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民政厅

55、建设公墓审批;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实施机关:

省民政厅

56、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实施机关:

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等业务主管部门

57、省级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实施机关:

省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宗教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58、律师执业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机关:

省司法厅

59、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机关:

省司法厅

60、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审核登记;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实施机关:

省司法厅

6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司法厅

62、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司法厅

63、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司法厅

64、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实施机关:

省财政厅

65、省级单位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实施机关:

省财政厅

6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乙级)认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实施机关:

省财政厅

67、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实施机关:

省财政厅

68、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相关业务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机关:

省财政厅

6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介机构审批;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0、设立省级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贵州省人才市场条例》、《贵州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1、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2、省属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的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3、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专科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及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4、中央驻黔和省级单位主办或扶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法律依据: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6号);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5、省级人才交流会审批;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才市场条例》;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6、权限内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变更、延续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77、权限内矿产资源开采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78、乙、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79、乙、丙、丁级测绘单位资质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贵州省测绘条例》;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80、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46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81、权限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82、权限内涉密地质资料出境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83、权限内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贵州省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号);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84、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85、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外发掘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许可;法律依据: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86、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许可;法律依据: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8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实施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

88、燃煤火电厂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机关:

省环境保护厅

89、转移固体废物出本省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批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机关:

省环境保护厅

90、权限内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和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实施机关:

省环境保护厅

91、燃煤火电厂排污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号);实施机关:

省环境保护厅

92、权限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的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实施机关:

省环境保护厅

93、放射性同位素转入审批;法律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实施机关:

省环境保护厅

94、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8号);法律依据:

省环境保护厅

95、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实施机关:

省环境保护厅

96、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97、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实施机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98、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实施机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99、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机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0、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丙级审批;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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