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标准化部分管理制度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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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标准化部分管理制度6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07」43号)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
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
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
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
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安全科技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做好我矿安全科技管理工作,本制度对安全科技成果的管
理项目、奖励和推广等内容做出了统一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泉和石材大理石矿。
三.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
3.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4.AQ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5.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6.GB/TI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7.YXDYCX-01-2009文件控制程序
四.术语与定义
1.科技攻关项目:
是国民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在发展中需要的创新的科技项目,这科技项目代表着发展的方向目标范围,并且技术难度比较高,关键性,重要性,都需要集中力量攻克。
2.科技创新:
是提出新观点的科学研究活动,并涵盖开辟新的研究领域,以新的视角来重新认识以知事物等。
3.科技管理:
是指通过对管理科学的运用,对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管理行为。
4.安全生产管理:
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机器、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五.职责
1、安全环保科
负责对职业安全健康科技实施和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矿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预警与控制。
⑴、负责宣传、普及、提高员工安全科技知识。
⑵、负责组织矿里内部与外界的安全科技信息交流活动。
2、生产技术部
⑴负责拟定矿山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⑵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技术指导、质量检查、成果审核验收。
⑶组织制度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标准执行情况。
⑷负责编制矿山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制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矿山科技基金的审批与使用。
⑸组织申请科研、标准、技术引进、科技成果推广等科技项目,。
⑹负责优秀项目成果、优秀论文的报奖、评奖和专利、发明申请。
⑺负责组织进行创新项目的分类、初评、实施、验收、评价和奖励等的管理工作。
六.附录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2.报告或记录表示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一.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配合工伤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15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首次工伤入院报告单、事故报告及证人证言、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由工伤管理部门负责报送集团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处。
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并给予所在部门罚款500-1000元。
二.工伤医疗
1、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3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伤管理部门。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先由单位或个人垫付,待工伤认定书下达后符合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全额报销。
2、认定书下达后仍需住院治疗或旧伤复发的工伤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工伤证》到工伤管理部门备案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挂账治疗。
3、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出差时发生意外,情况危急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3天内通知工伤管理部门,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4、职工发生工伤转往其它医疗机构,需办理转院申请手续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
违反以上工伤就医管理程序发生的费用由职工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
三.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申请表、诊断证明、病历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四.相关规定
1.工伤职工鉴定后存在残疾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应到省工伤保险中心指定的配置机构进行辅助器具配置。
2.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的,应到省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3.工伤职工违反工伤管理规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重要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公司燃油热载体炉、叉车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4.1.1.9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监督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处置等管理情况的监督)
4.1.1.10作业环境的监测
4.1.1.11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参数中现场状况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实施。
4.1.1.12岗位、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4.1.1.13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4.1.1.14对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违章情况的统计记录。
4.1.1.15安全标准化自评记录情况。
4.1.2安全检查类型
4.1.2.1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的指令性检查。
4.1.2.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a、综合检查;
b、季节性检查;
c、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d、专业检查;
e、本公司各级人员的检查;
f、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与监控;
g、不定期随机检查;
4.1.2.3安全标准化自评。
4.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
4.2.1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2综合检查
4.2.2.1公司每季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综合管理部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按本制度4.1.1进行,检查结果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2.2各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综合性检查,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有关管理人员,检查按本程序4.1.1进行,检查结果由各部门安全员汇总并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2.3各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由班组长按本程序4.1.1进行选择性的检查,检查结果由班长汇总,并记入《班组活动记录》。
4.2.3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三次。
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4.2.4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2.5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4.2.5.1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岗位操作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每日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
各级管理人员承包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应做好检查记录。
4.2.5.2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等方面进行的检查,节假日前安全管理部门均应进行检查,节假日值班人员每日填写节假日检查表。
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
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2.7作业环境监测
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对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存档。
4.2.8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健康每年在市职业病防治院体检一次,并存档。
4.3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执行,各级检查人员部对所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在综合管理部存档。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存在的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措施对不合格进行纠正;防止不合格再度发生或避免发生新的不合格;从根本上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因素,杜绝不合格的发生;实现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产品生产、使用过程中实际和潜在的不合格因素的纠正和预防。
3.责任
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公司各部门负责检查本部门不合格原因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其有效性,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协调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4.内容
4.1.概念
纠正: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现不合格以防止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不希望情况的因素以防止其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一起实施,一个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在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
4.2.实施流程
4.3.实施程序
4.3.1.纠正措施
4.3.1.1.各部门应以适当的方法,调查和收集已发生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
4.3.1.2.这些不合格品、不符合项有以下来源:
——测量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
——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
——由于法律法规标准的变更引起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
——事故、事件、违章及不符合调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
——相关方提出的有关不合格品、不符合项情况和意见;
——质量体系的内部或外部审核的不符合项报告;
——顾客的投诉或意见;
——其他不符合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或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4.3.1.3.分析发生不合格品、不符合项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4.3.1.3.1.收集到已发生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各部门应及时组织原因分析。
原因分析可召开质量剖析会,也可采用其它方式;必要时可利用相关的统计技术。
4.3.1.3.2.针对上述分析的不合格原因,制定纠正措施;这些纠正措施要满足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3.1.4.实施和验证纠正措施
4.3.1.4.1.纠正措施涉及的责任部门(人)应及时纠正不合格品、不符合项等,并按纠正措施要求认真实施,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
4.3.1.4.2.纠正措施完成后,应通知工程部对其验证。
4.3.1.4.3.工程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予以验证。
4.3.2.预防措施
4.3.2.1.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1.1.各部门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适时也收集潜在不合格的信息,这些信息有以下的来源: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MIS系统中的过程和作业信息记录;
——管理体系内部/外部审核结果;
——质量体系运行记录服务回访报告等。
4.3.2.1.2.对这些潜在不合格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分析的方法可参照本程序5.1.3.1内容。
4.3.2.2.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针对4.2.1.2分析的原因,各部门主管组织提出预防措施及其实施计划;经部门主管审定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责任部门应认真执行。
4.3.2.3.预防措施有效性的验收
4.3.2.3.1.责任部门的预防措施实施完成后,应与工程部、综合管理部及时联系;工程部、综合管理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
4.3.2.3.2.各相关部门应组织收集和整理质量信息,这些信息来源于:
(但不限于此)
——验证有效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监理部或施工单位反馈的各种信息;
——各种外出会议获得的信息等。
4.3.2.3.3.各相关部门在每年公司管理评审前,将采用预防措施及效果和收集的质量信息予以汇总,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文件,提交管理评审。
4.3.3.纠正或预防措施若涉及修改程序文件(或作业文件)时,应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4.3.4.供方的纠正措施的监督、检查
项目监理应对供方出现的不合格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报告。
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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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
1.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科研活动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三.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一领导,分组负责。
在公司总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应急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四.应急管理机构
1领导机构
公司经理部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邻导机构。
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2办事机构
公司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五.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
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2应急处置
2.1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2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2.3应急响应
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2.3.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2.4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正常工作。
3恢复与重建
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3.2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3.3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
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六.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1人力资源
公司办公室、安监部门、机电设备处、企管办、保卫科、医务室及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的骨干力量。
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6.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4医疗卫生保障
医务室在发生事故后应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6.5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6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七.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7.2培训教育
安监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保存培训记录。
7.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伯,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监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8附则
8.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