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大建设等随路交通设施验收移交工作流程要求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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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大建设等随路交通设施验收移交工作流程要求规范
关于印发《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的通知
支队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确保移交后交通设施切实发挥作用,现将《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
《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
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
一、适用范围:
需移交交警支队验收的大建设等随路建设交通设施(含交通标志标线类及智能交通信号监控类)项目。
二、项目竣工移交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公安部行业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完成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施工单位提供建设过程中项目变更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有设计、监理、业主及交警支队等部门审核签字确认。
(五)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必须具备:
1、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及合同审查,工程报监、报建审查,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检查);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测试验报告,施工管理记录,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
3、工程验收其他相关资料。
三、竣工验收组织
(一)工程完工后,需由业主(重点局、各区建发局、建设指挥部、重点办等)提交书面验收材料至交警支队,经支队领导批阅后,由支队科研所牵头组织实施初验。
复检阶段,各单位针对业主单位的整改情况自行复核并确认。
(二)对于标志标线类交通设施移交,支队秩序科、设施大队、辖区大队参加实施;智能交通信号监控类交通设施验收移交,支队指挥中心、秩序科、设施大队、辖区大队参加实施。
(三)为保证初检、复检等验收工作连续性,原则上支队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人全过程参与,定岗定责,并实施AB岗制度,确保项目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的落实。
四、竣工验收工作分工
(一)验收现场,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人员应到场查看(指挥中心可在后台查看),严格对照设计文件及合同文本,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
(二)指挥中心负责查看监控设备(含制高点监控),信号系统、卡口系统(含匝道控制系统)、诱导信息系统、事件流量事件监测系统等各系统集成平台接入及运用情况;秩序科负责查看非现场执法类(路口闯红灯电子警察、测速、闯禁行、压黄线、匝道控制系统等)与设计文件及合同文本一致性及公安部行业规范性,交通标志标线类与交通管理需求的合理性;设施大队负责查看信号系统前端设备及杆件、基础、管线、手井设置规范性,交通标志标牌类施工工艺、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及合同文本一致性;辖区大队对信号系统配时以及监控取景范围、路口渠化、交通语言设置合理性等方面提取一线交管需求意见。
科研所负责交通设施验收移交工作的资料初审、验收意见汇总、信息反馈、对接整改等相关事宜。
(三)严格落实验收信息反馈制度。
对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分项负责部门需在验收工作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交通设施现场验收意见表》(见附件一),书面反馈至支队科研所,科研所整理后报支队领导审阅后书面函告业主单位,督促业主单位整改完成并经过复检后再行移交。
五、项目验收内容
(一)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需满足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实现信号控制中心联网滤波控制。
交通信号灯、车辆检测设备、交通信号机、数据通信传输系统、区域控制机、中央控制机等设备品牌、数量、型号须与投标文件中清单一致。
(二)交通电视监控系统需满足投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实现实视频控制、违法抓拍等功能。
电视监控系统的前端摄像机、视频传输、中心控制设备、存储设备等设备品牌、数量、型号须与投标文件中清单一致。
(三)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需满足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实现闯红灯违法证据采集、车辆检测、号牌识别、高清视频录像、车辆信息记录、自适应补光等功能。
系统中视频综合监测主控机、CCD高清摄像机、红灯检测模块、辅助照明模块等设备品牌、数量、型号须与投标文件中清单一致。
(四)超速违法取证系统、公路车辆智能记录系统等需满足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实现超速抓拍、数据比对筛选、违法图片自动生成、稽查布控、数据传输等功能。
系统中CCD彩色摄像机、视频采集卡、号牌识别单元、工业控制机、通信单元、控制软件、照明控制单元、辅助照明等设备品牌、数量、型号须与投标文件中清单一致。
以上具体细化指标见附件《合肥市大建设智能交通设施验收细化指标》(见附件二)
(五)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其他交通设施的基础、杆件、牌面、底座等的数量、施工安装工艺,反光膜等级、杆件壁厚等内容需与设计文件、合同文本、国标行业规范保持一致性。
六、项目移交工作办理
(一)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对待移交的交通设施项目确认无意见后需在《合肥市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移交表》(见附件三)中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确认后,报请支队领导审批,并最终在《道路交通工程设施项目竣工验收表》(见附件四),出具同意接受移交的材料。
附件一:
交通设施现场验收意见表
项目名称
验收单位
验收人
验收时间
现场验收意见:
单位领导意见
(签章)年月日
附件二:
**市大建设智能交通设施验收
细化指标
智能交通系统验收标准
验收资料
□施、竣工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承建单位自检报告□监理单位自检报告□业主验收函□项目第三方检测报告
现场验收前三个工作日提交
验收工具
登高车、铁锹、测距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杆件壁厚测试仪、电感值测试仪、通管器、光纤测试仪等
带至验收现场
信号控制系统
信号灯灯具应无物理损坏,信号机路口摆放位置、人行灯安装位置依据图纸的同时兼顾实际安装条件、信号配时方案合理
提供每个路口信号灯(含车行灯、人行灯)、信号机现场图片
信号灯、信号机所用品牌、型式、数量与投标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每个路口的信号灯、信号机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杆件净高、尺寸、壁厚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每个路口的信号灯杆件(车行灯和人行灯)、杆件壁厚等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提供每根杆件壁厚测试数据及测试现场图片
信号机应有车辆流量统计功能,含车检器,路口检测器线圈馈线应接入信号机
按照路口,提供路口信号机车检器图片,线圈馈线接入车检器图片,线圈电感值测试数据及测试现场图片
信号机中提供接线图,接线图简洁实用,便于后期维护,指导操作性强,接地规范,
按照路口,提供路口信号机接线图照片,对接线图进行检查图片,断电接线图上对应相位信号故障测试图片
信号控制系统接入现有支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远程联网控制功能,满足特勤保障等招标方案中功能需求
提供信号控制系统接入支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确认单
电子警察系统
闯红灯违法图片已经和支队秩序科对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能批量上传至交管违法库,还需能够实现高清录像和绿灯卡口、流量记录及黑名单捕获功能,对骑线行驶、逆行,压双黄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提供闯红灯违法图片,提供支队秩序科违法图片规范性及批量上传确认单,提供连续时长一个小时以上的高清录像,对帧率、像素进行分析统计,制作统计表,提供绿灯卡口图片,图片需有时间、地点等叠加信息,时间应有现场标准时间确认图片,对统计的流量与对应时间段录像进行分析,查找漏统计部分,测试黑名单捕获功能,提供测试图片,对骑线行驶、逆行、压黄线等违法行为提供实验测试图片。
图像采集单元(摄像机、镜头)、数据处理存储单元(工控机)需有铭牌及设备型号,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投标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每个路口的摄像机、镜头、工控机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图像采集单元(摄像机)像素和帧率等与标书、合同等文件一致
对帧率、像素进行分析统计,提供帧率、像素专业仪器分析现场照片,制作统计分析表
图像采集单元的安装牢固,没有出现因抖动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形;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有相应的防盗措施;紧固件无锈蚀现象,
管道规格、管线敷设与设计图纸、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相符
提供逐个路口摄像机防护罩的安装固定细节图,紧固件图,检查电子警察系统穿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实施,是否存在强弱电共管现象
监控系统
图像接入现有智能交通集成平台,画面清晰,存储格式、存储时长、叠加信息满足标书要求
提供监控系统接入支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确认单,提供试运行期间相隔十五日时长的两端录像,叠加信息完整
图像采集单元(摄像机)、传输设备(光端机、汇聚光端机)中心控制设备、存储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每个路口的摄像机、传输设备、中心控制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并对中心设备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违法抓拍、枪式摄像机交通事件监测功能实现,
提供近期生成的事件日志作为系统功能实现证明材料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
管道规格、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检查监控系统穿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实施,是否存在强弱电共管现象。
卡口、匝道控制系统
带测速功能需标定的,标定材料齐全
提供标定材料
按照标书要求实现超速违法取证功能、车辆记录、数据比对筛选、违法图片自动生成、稽查布控、数据传输等功能,并能够与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对接,
提供超速违法图片支队秩序部门规范性确认及批量上传确认单,接入集成平台指挥中心确认单,提供试运行阶段测试车辆图片信息,提供现场演示系统功能方案。
系统中CCD彩色摄像机、视频采集卡、号牌识别单元、工业控制机、通信单元、控制软件、照明控制单、辅助照明等设备需标注品牌、型号,品牌、数量、型号须与投标文件中清单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摄像机、工控机等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匝道信号机能够与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对接,实现远程访问控制,灯态观察及修改
提供匝道信号机与指挥中心集成平台对接确认单,灯态观察及修改现场演示图片。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
管道规格、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检查系统穿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实施,是否存在强弱电共管、线缆裸露等现象,提供图片。
流量及事件监测系统
采集的数据能够接入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功能
提供试运行期间该系统生成的流量表、直方图及事件日志。
视频检测器、流量(事件)检测摄像机、光钎收发器等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摄像机、事件检测器等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
管道规格、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检查系统穿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实施,是否存在强弱电共管、线缆裸露等现象,提供图片。
交通诱导系统
按照标书要求,实现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功能,与现有交通诱导系统中心平台兼容
提供诱导信息发布接入集成平台指挥中心确认单,提供现场演示系统功能方案及预演图片。
LED点阵屏、千兆光纤收发器、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屏体、光钎收发器、主机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
管道规格、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检查系统穿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实施,是否存在强弱电共管、线缆裸露等现象,提供图片。
各个系统杆件及接地
杆件应经过镀锌喷塑处理,杆件螺丝等紧固件经防锈处理,杆件栽立垂直,净高符合设计要求,基础抱封
按照路口进行编号,提供各系统杆件净高测量图片,基础抱封图片。
杆件壁厚、基础尺寸等相关工艺符合施工图及《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施基础施工通用技术要求》
按照路口进行编号,提供各系统杆件壁厚测量图片,提供基础报验图片,并统计测量值,制定统计表。
隐蔽工程
提供道路两侧及交口范围内光钎、管网走线图,提供建设过程中的敷设钢管、PE管等报验材料,在光钎管网走线图上标注手井,逐个手井进行编号,依据编号提供每个手井的开盖照片。
光钎、电缆管网数量、材质、埋深等施工工艺按照图纸及《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施基础施工通用技术要求》相关技术规范实施,
管道埋深应不小于40MM,管道在进出窨井端应加装防鼠护套,各个系统杆件基础、窨井、机箱、接地达标
附件三:
**市新改建道路智能交通设施
移交表
工程名称
项目评标业主代表
业主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道路横断面形式
牵头单位
车行道宽度m
道路等级
□主干道□一般干道□次干道□支路
提交验收资料
□施工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报验资料□监理材料□业主验收函
智能交通系统
信号控制系统
信号灯、信号机所用品牌、型式、数量与投标文件一致
□是
□否
杆件尺寸、壁厚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是
□否
信号控制系统接入现有支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远程联网控制功能,满足特勤保障等招标方案中功能需求
□是
□否
电子警察系统
系统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齐全,图片已经和支队对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能批量上传至交管违法库
□是
□否
图像采集单元(摄像机)、数据处理存储单元(工控机)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是
□否
图像采集单元(摄像机)像素和帧率等与标书、合同等文件一致
□是
□否
图像采集单元的安装牢固,没有出现因抖动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形;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有相应的防盗措施;
管道规格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相符
□是
□否
监控系统
图像接入现有智能交通集成平台,画面清晰,存储格式、存储时长满足标书要求
□是
□否
图像采集单元(摄像机)、传输设备(光端机)中心控制设备、存储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是
□否
违法抓拍、枪式摄像机交通事件监测功能实现
□是
□否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
管道规格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相符
□是
□否
卡口系统
带测速功能需标定的,标定材料齐全
□是
□否
按照标书要求实现超速违法取证功能、车辆记录、数据比对筛选、违法图片自动生成、稽查布控、数据传输等功能,并能够与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对接
□是
□否
系统中CCD彩色摄像机、视频采集卡、号牌识别单元、工业控制机、通信单元、控制软件、照明控制单、辅助照明等设备品牌、数量、型号须与投标文件中清单一致
□是
□否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
管道规格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相符
□是
□否
流量及事件监测系统
采集的数据能够接入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标书中功能
□是
□否
视频检测器、流量(事件)检测摄像机、光钎收发器等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是
□否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
管道规格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相符
□是
□否
交通诱导系统
按照标书要求,实现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功能,与现有交通诱导系统中心平台兼容
□是
□否
LED点阵屏、视频检测器、千兆光纤收发器、流量(事件)检测摄像机等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是
□否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
管道规格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相符
□是
□否
隐蔽工程
光钎、电缆管网数量、材质、埋深等施工工艺按照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实施,
□是
□否
各个系统杆件基础、窨井、机箱、接地达标
□是
□否
验收小组成员
指挥中心意见
年月日
设施大队意见
年月日
秩序科意见
年月日
辖区大队意见
年月日
支队领导意见
年月日
**市大建设项目交通工程设施移交表
工程名称
验收牵头单位
业主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车行道宽度m
道路等级
□主干道□一般干道□次干道□支路
提交验收资料
□施工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报验资料□监理材料□业主验收函
交通设施
项目
分类
数量(含杆件和牌面)
尺寸(含杆件和牌面)
材料制作工艺
杆件施工工艺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等文件要求
交通标志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交通标线
分类
长度
面积
材料制作工艺
标线施划施工艺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等文件要求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交通护栏
分类
长度
材料制作工艺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等文件要求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其他设施
分类
长度
面积
材料制作工艺
标线施划施工艺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等文件要求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验收工作成员
辖区大队意见
年月日
秩序科意见
年月日
设施大队意见
年月日
支队领导意见
年月日
附件四:
道路交通工程设施项目验收移交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批文
移交结论
交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概况:
移交内容(竣工资料):
移交内容(设施):
施工单位意见:
签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签章)年月日
接收(运行管理)单位意见:
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