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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
1、保安员是指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门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和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2、保安员从业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初中以上文化的中国公民。
3、保安员职业技能分为:
初、中、高级保安员,保安师,高级保安师五个等级。
4、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有5名以上高级保安员。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一节保安员基本常识
1、保安员职业道德是评价保安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是与非、好与坏、善与恶的标准。
2、保安员职业道德调节的对象是保安从业人员,包括保安员、管理人员、法人、负责人。
3、保安员职业道德具有约束、规范保安服务行为的作用。
4、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根本。
诚实守信是指在安全服务活动中,诚恳服务,老实做
事,讲究信誉,恪守信用,认真地履行保安合同,一切为客户的安全着想,坚持客户至上、信誉第一,满腔热情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
5、爱岗敬业是一个保安员做好本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刻苦努力地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动力。
6、团结互助是指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为了实现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互相帮助、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团结互助要求保安员宽容以待,需要相互宽容,需要尊重彼此的个性。
7、文明服务要求保安员在安全服务活动中,必须尊重客户,把服务对象是否满意放在保安服务首位。
必须仪表端庄、语言规范、举止得体、礼貌待人。
第二节保安员职业守则
8、职业守则是职业活动参与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
作为从业行为准则的职业守则,通过规范从业者的行为,有助于提高从业者的职业素质,也有助于提升从业者和全行业的专业形象。
9、保安员职业守则是保安从业人员在保安服务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保安员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是职业道德的具体化、专业化、一致化,也体现出保安职业对保安员特写的统一的要求。
10、保安员职业守则的内容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爱岗敬业,熟悉业务;
(3)、掌握技能,强健体能;
(4)、文明值勤,热情服务;
(5)、见义勇为,奉献社会;
(6)、属守职守,保障安全。
第三节保安工作纪律
11、工作纪律是工作人员的行为规则,是完成工作任务的保证。
保安工作纪律,是指为了保证保安服务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而制定的保安从业人员的行为规则。
从广义上讲,保安工作纪律包括保安员岗位纪律。
12、保安员工作纪律的内容(P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纪律是要求保安员必须学法、知法、懂法。
14、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是保安服务组织、保安服务工作、保安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14、尽职尽现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求保安员在保安服务活动中,把全部的智力、体能、精力投入到保安服务中去,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定的义务,完成各项保安任务,不粗心马虎,不偷懒应付,不玩忽职守,更不能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如果保安员执勤不尽责,要承担违纪失职的责任。
15、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是保安员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完成保安工作任务的必备条件。
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做到办事公道,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不敲诈勒索、收受贿赂;不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不随意处罚或收取费用。
16、保安员岗位纪律是执勤中的保安员的行为规则,内容有:
要严格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
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要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第三章保安员基础知识
第一节保安员基础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包括:
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2、保安服务的特点①保安服务具有特许型、有偿性、契约型、风险性、防范性等特点。
②保安服务公司在提供保安服务前,要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并依据合同为客户单位提供安全服务。
3、保安服务的操作规程:
严格实施保安服务操作的基本规程理保安服务公司依法有效地开展保安服务工作的必要条件。
4、保安服务合同的签订:
(1)了解需求。
保安服务合同签订前,保安服务公司应对客户单位的性质、位置、规模、周边环境及其所需保安服务的意向、服务种类、保安员数量、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对客户要求的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审查。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提供保安服务。
(2)现场考察。
对于客户单位提出的的合法服务的需求,保安服务公司应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并与客户单位协商下列实施保安服务的具体事项。
(3)签订合同
5、保安服务的准备:
①制定保安执勤方案和应急预案。
策划、制定为客户单位服务的保安执勤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征得客户单位确认后实施。
重大的保安执勤方案和应急预案,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②应急预案要定期组织演练,并从实际出发,对其进行补充、修改,使之趋于完善。
保安配备的装备:
防护、救生器材和交通、通讯装备。
6、保安服务的实施:
①是指保安服务公司及其派驻客户单位的保安队(员)履行保安服务合同的行为。
②保安服务质量的检查,应以公安部、人社部颁布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通过驻勤保安队(员)自查、上级检查、抽查及纠察队检查、听取保安队员意见、建议和客户评价等多种形式,对保安勤务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努力改进和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7、国外保安业的发展:
①英国的保安服务业始于16世纪初期;现代保安服务业逐渐形成于18世纪末期。
②1901年,德国创办了第一家保安公司。
③美国保安分工业保安(专有制保安)和商业保安(合同制保安)两类。
④日本保安服务业始于1962年,现有私人保安公司4000多家。
8、我国保安服务业的现状:
①我国现代保安服务业启动时间为1984年12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区保安服务公司成立,其为全国第一家。
②已经从传统的单一的人力保安服务发展到融人防、物防、技防、押运、随身护卫、保安咨询、保安风险评估为一体的全方位保安服务体系,形成了保安守护、巡逻、押运、技术防范等四大主要业务,电子保安、外事保安、司法保安、特种保安、社区保安等新型服务项目日趋增多。
③保安服务在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中发挥的作用尤为突出。
④国务院颁布的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对规范我国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和促进其发展,起到了划时代的重要作用。
9、保安服务业的管理
(1)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①对保安服务公司的审批、备案管理。
②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管理。
③对保安培训单位的审批、备案管理。
(2)工商、税务、物价、人社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①国家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审批保安服务公司的法人资格,颁发营业执照,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②国家税务部门依法征收保安从业单位的各种税赋,对其进行税务登记和监督。
③国家物价管理部门依法核定保案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费标准,并对其进行物价监督。
④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保安从业单位的人事制度、职工招聘和培训、劳动合同以及各种社会保险等事项,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
(3)保安从单位的内部管理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①保安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招聘录用、培训教育、考核评价、调配使用、执勤规范、奖励处罚以及物资保障、福利待遇等制度。
②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是一项预先制定的应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客户单位或服务区域人员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计划和处置方案。
其主要内容包括:
任务目的、组织指挥、力量配备和职责分工、通信联络、应急措施。
第二节保安员专业基础知识
1、勤务安全知识:
(1)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2)熟悉执勤安全要求,内容如下:
①加强戒备。
保安员应在思想和身体上保持适宜的戒备状态。
思想戒备实质是一种心理活动,其核心是指保安员对对抗的心理准备。
身体戒备是使身体处于一种随时都可运动的状态。
保安员的身体姿势保持一种平和而始动待发的戒备状态。
保安员可以将两腿开立与肩同宽,身体成45度侧向对方,两膝保持略弯曲,身体的重心略向前,压在两脚掌上,保持随时能移动身体的状态(可将两手放在自己的腹前),可以使保安员避免被动挨打、错失控制时机。
②保持距离。
安全来源于距离。
任何情况下保持与对方的一臂距离是最基本的。
③选择位置。
④利用掩护物。
⑤掌握控制手段。
2、消防安全知识
(1)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
(2)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保安员的消防工作任务:
①了解和熟悉安全服务区域的电源开关、总闸、水源、消防水带、开启消防阀门的位置。
②熟悉和掌握安全服务区域内的各种性能、规格的灭火器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正确地报告火警情况。
③安全、迅速地扑救火灾,积极抢救生命,保护、疏散物资;能够判断一般的火源位置和燃烧物质性能,以及有无爆炸、毒烟气和房屋倒塌、触电的危险。
④主动、积极、如实地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的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有关责任人的情况。
(4)灭火的原则:
①立即报警的原则。
②救人的第一原则。
③正确地选用灭火器具的原则。
④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⑤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至于火势较大,难以一时扑灭的火灾,应当采取措施首先控制火势的蔓延扩大,然后再设法扑灭。
⑥注意自我保护的原则
3、紧急救护知识:
①心肺复苏术是一种基本的救生技巧,是指在伤(患)者发生心跳骤停无呼吸的现象时,实施胸外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以维持心脏跳动和呼吸功能的方法。
实施心肺复苏前,应当先拨打120求助。
②动脉出血流速快,流量大,呈喷射状,为鲜红色,伤口较深;静脉出血一般流速较慢,呈暗红色,伤口相对较浅。
现场救护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
③固定骨折、脱臼的材料可以使用小夹板,木制、金属制、塑料制均可。
夹板要放在伤部的下端或两侧,固定时,至少抱扎、缠绕两处,最好能固定伤部的上下两个关节,以免受伤部位的移动。
4、现场保护知识:
(1)现场分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现场、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治安事件现场三大类。
(2)保护现场的具体任务:
①保安员直接发现现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客户单位领导报告。
②划定现场保护的范围。
③注意现场及其附近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5、保安应用文书的特点:
(1)内容具体、准确、真实。
(2)文字表达客观、简明。
(3)结构符合规定格式。
6、计算机与网络知识:
计算机病毒的特点:
寄生性、破坏性、传染性、潜伏性、隐蔽性。
第三节相关法律法规常识
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力等。
(2)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国家对公民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③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④基他义务
2、刑法
(1)刑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歹徒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3)正当防卫:
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条件:
①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
②必须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防卫行为不能超“必要限度”。
《刑法》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4)紧急避险:
①必须基于正当的避险意图,即出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
②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险的威胁,没有危险的发生则不能实施紧急避险。
③必须是无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
(5)招摇撞骗罪:
是指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
(6)寻衅滋事罪:
侵犯的是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情节恶劣的行为。
3、刑事诉讼法
(1)刑事诉论是指由国家法律所确定的专门机关为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而开展的侦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部确保刑法实施的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
(2)刑事强制措施共有五种: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4、民法通则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债权。
(4)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两个方面。
(5)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力。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5、民事诉讼法
(1)民事诉讼: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过程中,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合法权益而依法进行的全部诉讼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①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②辩论原则;③处分原则。
6、合同法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
①合同自由原则。
所谓合同自由,是指当事人可以依法自主自愿地选择对方当事人就某一交易活动或合同标的平等协商,是约定方式缔结合同的权利或自由。
②守法与合同保护原则。
合同保护原则,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外第三人非依法律规定也不得阻碍合同义务的履行。
7、劳动法
(1)作用: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2)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应遵守合法原则,具体包括:
①双方当事人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
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公民。
②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
③劳动内容合法。
8、消防法
(1)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①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②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③结合本单位防火工作的特点,有重点地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职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自救逃生。
④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⑥保障疏通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9、道路交通安全法
(1)道理交通管理的原则:
①依法管理的原则。
②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③保护人身安全的原则。
④重视交通安全宣传的原则。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包括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对道路交通通行条件的管理,对道路通行规定的管理,交通事故处理。
10、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1)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
(2)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①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3)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月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①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②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4)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
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5)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否则,依法予以惩处。
(6)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②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③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④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⑤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响资料、报警记录的;⑥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7)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1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1)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2)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内容:
①门卫、值班、巡查制度;②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③现金、票据、印签、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④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⑤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⑥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⑦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⑧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12、信访条例信访人不得有的行为:
(1)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
(2)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3)在信访接待场所滞
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车厢内不得载人;Ⅱ、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Ⅲ、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Ⅳ、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1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1)大型群众性活动指每场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特点:
①规模大参加人员多;②危险系数高,安全问题突出。
(3)大型群性活动的安全工作内容:
①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②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③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④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⑤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志。
⑥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⑦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⑧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章守护巡逻
第一节出入口守卫服务的内容和岗位要求
1、保安守护的主要形式有出入口守卫(门卫)和目标守护,目标部位守护又按守护过程是否使用武器装备,分为一般守护和武装守护
2、保安巡逻是保安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一种服务形式。
3、保安巡逻的目的是为了预防、遏制和威慑违法犯罪,保障一定区域内的人身财产及有关目标的安全。
4、出入口守卫服务的内容:
①值守、验证、检查、登记;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③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④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⑤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⑥协助做好来访人员接待。
5、出入口守卫岗位要求:
①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手势规范、站姿端正、精神饱满;②熟记门卫制度、出入手续,使用的各种证件、标志、车辆的牌号;③了解门卫区域内的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④熟悉和掌握单位内部机构的分布、位置、联系方式;⑤基本熟悉和掌握客户单位内部人员情况。
第二节出入口守卫服务的操作规程
1、出入口守卫方案的编制:
(1)根据合同确定勤务方案、门卫勤务方式及所需装备;
(2)根据出入口的特征以及人员、车辆流量,确定门岗的具体位置;(3)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2、出入口守卫勤务的实现
(1)验证,分为:
逐个查证、重点查验、免检放行;
(2)检查;对进出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带有违禁品,对车辆要检查是否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发现可疑物品,请其自行拿出物品按清单检查核对。
保安员不能对可疑人员进行搜身,应报告客户单位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3)观察。
3、紧急情况的处置4、出入口守卫勤务制度
第三节出入口守卫勤务的检查指导
1、协调管理关系,争取工作顺利开展;
2、根据勤务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3、指导科学划分守卫责任区。
守卫责任区是指保安人员在担任客户守卫任务时应该进行安全管理的区域范围,划分责任区一般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①大小恰当;②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③与其他保安责任区相一致。
4、指导编制出入口守卫勤务方案
对守卫内容、守卫形式、守卫力量部署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和计划的文书。
要做好守卫勤务的检查指导,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守卫勤务方案。
第四节目标部位守护服务的操作规程
1、目标部位守护服务的内容:
(1)对特定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保卫客户安全;
(2)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3)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2、目标部位守护上岗前的准备:
(1)按规定着装;
(2)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3)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4)备有守护勤务登记簿。
3、目标部位守护勤务的实施:
(1)固定岗位;
(2)移动岗位;(3)嘹望岗位。
4、目标部位紧急情况的处置
(1)无关人员进入守护区域;
(2)无证车辆进入守护区域;(3)发现不法侵害行为;(4)发生灾害事故。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第五节目标部位守护勤务的检查指导
1、指导目标部位守护方案的制定。
2、明确岗位要求,以岗位要求为标准检查目标部位守护工作。
3、指导加强要害目标的守护。
要害目标是指对社会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与关键影响的单位或部位。
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系统、单位或部门,第二类是部位、物品或环节。
4、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