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及防治技术综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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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及防治技术综述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及防治技术综述(2020年)
Safetyisinseparablefromproductionandefficiency.Onlywhensafetyisgoodcanweensurebetterproduction.Payattentiontosafetyatalltimes.
(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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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及防治技术综述(2020年)
备注:
安全与生产、效益是密不可分的。
只有安全好了,才能保证更好地生产。
生产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隐患,与自然界作斗争,随时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处处都要警惕、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
摘要:
据统计,我国煤矿工事故中,瓦斯事故占30.86%。
瓦斯灾害主要包括窒息、燃烧、爆炸、喷出、突出。
其中瓦斯爆炸事故是最严重的灾害之一。
本文对瓦斯爆炸的机理,发生原因以及预防措施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和归纳,从整体上对矿井瓦斯事故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识。
关键词:
瓦斯爆炸,防治技术,灾害
0引言
我国目前国有重点煤矿大多数属于瓦斯矿井,其中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占全国矿井总数的44%。
从每年的事故统计中来看,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绝大多数是瓦斯爆炸事故,约占特大事故总数的70%左右,造成人员伤亡、巷道破坏、生产中断,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矿工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
因此,预防、控制瓦斯爆炸事故,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
瓦斯事故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采取有利措施,有效防治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1瓦斯爆炸事故统计
2000年9月27日上午8:
30,贵州省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4采区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此次事故波及到整个煤矿4个采区,共造成162人死亡,共37人受伤,重伤1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27.22万元。
2001年7月22日上午9:
13,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岗子村小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05人被困井底,92人死亡,13人受伤。
2002年6月2日上午09:
45,黑龙江省鸡西矿务局城子河煤矿西2采区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115人死亡。
2003年3月22日中午12:
50,山西省孝义市义马乡孟南庄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亡72人,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35万元;5月13日下午4时,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2水平1048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灾区有作业人员114人,其中死亡86人。
2004年3月22日,山西孝义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65人死亡,7人失踪;4月3日,山西介休发生瓦斯爆炸事故,7人死亡。
2004年10月20日晚22:
47,位于河南新密市平陌镇的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当时井下作业人员有446人,有298人逃出。
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伤。
2007年12月6日19:
00左右,山西临汾市洪洞县原新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05人遇难15人获救,初步判断系煤尘爆炸。
2009年11月21日,鹤岗新兴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此次事故确定107名矿工遇难,1人下落不明。
经初步分析,该事故是由于113堆施工作面距离地面约500m深的探煤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引起瓦斯爆炸,波及井下作业采掘工作面28个。
2瓦斯爆炸原因及条件分析
2.1瓦斯爆炸原因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与许多因素有关,但总的来说,主要与自然因素、安全技术手段、安全装备水平、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等有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往往是以上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1.1瓦斯积聚
瓦斯积聚是指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的现象,瓦斯积聚是造成瓦斯爆炸的根本原因,易形成瓦斯积聚的场所有:
⑴盲巷、盲硐区域易发生瓦斯积聚。
盲巷、盲硐处于矿井的深处,因此长期不通风,而巷道周围又不断地涌出瓦斯等混合性气体,经过一段时间后盲巷、盲硐区域便会堆积3%以上浓度的瓦斯;
⑵巷道局部冒顶处由于风流经过巷道高冒区时风流微弱,也易形成瓦斯积聚;并联巷道处风阻相差悬殊,也易形成瓦斯积聚,造成事故隐患。
⑶矿井主通风机供风能力不足或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矿井缺风,易形成瓦斯积聚;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采空区瓦斯易形成瓦斯积聚;巷道变形、调节风门故障等造成通风不良也易形成瓦斯积聚。
2.1.2装备不足,措施不落实
矿井安全装备配置不足,“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未得到完全落实。
很多煤矿发生的特大瓦斯事故都没有装备瓦斯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不能有效运行,监控系统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另外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管理上存在缺陷造成某些作业人员的违章失职。
如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某井虽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但在其实际开采区域却并没有瓦斯传感器,而造成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死亡16人。
2.1.3存在引爆火源
煤矿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
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
但放炮和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
2.1.4管理水平低
许多事故分析发现,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而造成了一些本可避免的事故,但未引起重视,最终酿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因此,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煤矿的长期安全生产非常重要。
2.2瓦斯爆炸条件
2.2.1瓦斯浓度
当一定体积的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达到5%一16%时,就可产生爆炸。
矿井在挖掘过程中会不断的涌出复合型的可燃性气体.除沼气之外还有一些碳氢化合物混合于其中。
碳氢化合物的分子量越高,瓦斯浓度越低,因此不能形成能量积聚而产生爆炸。
而当浓度高于5%时,瓦斯的爆炸可能性逐渐增加,当浓度介于9.0~9.5%时,瓦斯和氧气充分混合,瓦斯爆炸威力最大。
当存在强点火源或混入其他强爆炸性气体时,瓦斯爆炸范围会变大。
2.2.2氧气浓度
氧气的化学性质具有助燃性,正常通风风流中氧气的浓度通常大于20%,所以当空气中氧气的浓度一旦超过12%时,就容易发生瓦斯爆炸。
而维持人体正常代谢要求空气中的氧气体积分数不能低于l8%。
井下生产中,氧气体积分数大于1.2%这个条件是时刻存在的。
2.2.3高温热源
瓦斯最低点燃温度和最小点燃能量决定于空气中的瓦斯体积分数、初压和火源的能量及其放出强度和作用时间。
瓦斯-空气混合气体的最低点燃温度,绝热压缩时565℃,其它情况时650℃。
最低点燃能量为0.28MJ。
煤矿井下的明火、煤炭自燃、电弧(平均4000℃)、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以及撞击的摩擦火花等,都能点燃瓦斯。
此外采空区内砂岩悬顶冒落时产生的碰撞火花,也能引起瓦斯的燃烧或爆炸。
3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3.1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
加大风量是解决瓦斯超限最直接、最好的方法之一,但由于受巷道最大风速的限制,风量不可能无限增大,所以应按照“缩短通风流程,扩大通风断面,减小通风阻力,增大通风能力,提高抗灾能力”的原则,选择通风方法,优化通风系统,做到通风网络简单,风流稳定、系统可靠、风量充足、风速风质符合要求。
尤其是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与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要求。
放炮时,不能中断通风,严禁循环通风。
3.2抽放瓦斯
我国国有煤矿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总矿井数的46%,瓦斯抽放是减少矿井瓦斯涌出量、防止瓦斯爆炸和突出的根本措施,同时也是开发利用瓦斯能源、保护大气环境的重要手段。
如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祁东煤矿利用抽放瓦斯进行发电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要坚持“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3.3井下火源防治
对煤矿井下的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火源都有一些相应的防治措施,除炸药安全性检验、电器防爆检验、摩擦火花检验外,还需防止火源与瓦斯积聚在同时同地点出现,如放炮时检测瓦斯浓度,采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措施。
另外加强明火的管理,严格动火制度,消除引爆瓦斯的火源。
3.4按规定办事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检查与管理的规定,防止和及时发现、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严禁超限作业。
3.5加强监测
建立安全监测机构,按规定安设监测设备,并及时检查和维护,保证灵敏可靠和正常运行。
严禁将瓦斯传感器移挪放进风筒内或用塑料袋包裹。
4隔爆措施
矿井隔爆抑爆装置是控制瓦斯爆炸的最后一道屏障,当瓦斯爆炸发生后,依靠预先设置的装置可以阻止爆炸的传播,限制火焰的传播范围,主要有被动式隔爆棚和自动抑爆装置。
⑴被动式隔爆棚。
隔爆岩粉棚、隔爆水槽棚和隔爆水袋棚因成本低、安装方便,因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其中隔爆水袋棚的使用最为广泛。
目前研制的XGS型和KYG型隔爆棚,具有适应性强,安装、拆卸和移动方便的特点。
⑵自动式抑爆装置。
使用压力或温度传感器,在爆炸发生时探测爆炸波,及时将预先放置的水、岩粉、N2、CO2等喷洒到巷道中,从而达到抑制爆炸火焰传播的目的。
如ZGB-Y型自动隔爆装置采用高压氮气引射消焰剂,能将爆炸限制在距爆源40~60m之内;YBW-1型无电源触发式抑爆装置,适合安装在距爆源20~45m的巷道中;ZYB-S型自动产气式抑爆装置采用实时产气原理,当传感器接收到燃烧或爆炸火焰时,触发气体发生器快速产生的高压气体喷洒消焰剂,抑制火焰的传播。
5结语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完善可靠的安全装备和采取有效的措施外,还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重视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
只有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加大安全投入,瓦斯爆炸事故及其他灾害事故才能大幅度地减少,煤矿的安全状况才能得到根本好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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