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质量检查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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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质量检查细则
土建施工质量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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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建质量检查细则
1.0目的
2.0范围
3.0定义
4.0指导
5.0参考文件
土建质量检查细则
1.专业管理行为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有关要求
条款依据
必查或抽 查
1.1承包商
1.1.1检查项目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应满足项目要求
2.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应满足项目需要
《质量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
必查
1.1.2检查施工机具、装备、工具的配置、使用状况是否满足现场要求且有效
其配置、使用状态和有效性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测量器具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
即使
IS090017.5.1条
抽查
1.1.3检查EPC承包商是否对分包商在项目现场人员执业或上岗资格、分包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技术质量控制过程等实施有效控制与管理
1.分包商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的资格、配备、到位应符合项目要求
2.制定分包商现场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3.制定施工工序交接程序,并运行正常
《质量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监督导则》第4.0.1第2款、4.0.4条第2款
抽查
1.1.4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活动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质量控制管理相关的记录文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2.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项目分部检查签字认可。
3.各工序应按设计要求及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确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确认;并经监理工程师和/或建设单位检查签字认可。
5.材料、设备、构配件的使用均应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6.使用的钢筋厂家应为项目经理部批准允许使用钢筋生产厂家
GB50300-2002第3.0.2条
GB50300-2002第3.0.2条
GB50300-2002第3.0.2条《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款
GB50300-2002第3.0.2条
《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必查
1.1.5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活动是否按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检查验收相关的记录、文件)
1施工质量应符合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查自改及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上报有关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组等)进行检查验收确认,未经监理确认不得隐蔽。
5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确认。
6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7对试块、试件及材料的检测应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应有见证记录及见证人签字。
8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9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10竣工验收资料应齐全、完整符合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GB50300-2002
第3.0.3条
《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必查
GB50300-2002第5.0.7条
工程部43号文
1.1.6检查施工阶段质保资料的收集与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进厂原材料及产品、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2.进厂材料复验应及时,并有报告。
3.各类施工记录、工序报验资料应及时,签字确认应与施工进度同步。
4.检测项目无漏、检测数据准确。
质量条例第五十八条
GB50300-2001第5.0.7条
必查
1.2监理单位
1.2.1检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1..施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配备、到位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GB50319-2000第3.1.3条
必查
1.2.2检查监理对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质量控制(相关记录资料、文件,必要时核查现场)
1.施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使用或安装,监理工程师必须签字确认
2.监理工程师每月分阶段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有检查记录
3.施工中的各种报验申批表与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确认后,及时签字认可。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材料报验、工序确认、检查验收均应书面签字认可,严禁口头确认。
6.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7.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理,并有监理记录。
质量条例第三十七条
质量条例第三十八条
业主要求
必查
1.3.勘察、设计单位
1.3.1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签字负责人员是否符合执业资格要求(施工图纸及有关勘察设计文件)
1.施工设计文件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2.施工图应有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并有设计公章。
《质量条例》第十九条
设计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
GB50300—2001第6.0.2
抽查
1.3.2检查设计单位设计代表资格、配备、到位情况是否满足项目要求,是否完成相应的职责(有关记录、文件)
1.现场设计代表资格、配备、到位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满足项目需要。
2..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建设部1l5号令第二十五条(三)
GB50300—2001第6.0.2
必查
1.3.3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质量条例》第二十四条
必查
1.4工程竣工资料
1.4.1检查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情况
1.工程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从工程开始就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工程交工文件的编写、整理、签证和汇总,并负责办理交接
SH3503-2001第1.0.7条
抽查
2.地基与基础
2.1地基处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有关要求
条款依据
必查或抽查
2..1.1灰土地基、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预压地基、注浆地基
2.1.1.1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和承载力)
1.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2.检查数量: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三点,l000m2以上工程,每l00m2至少应有一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一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3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
GB50202-2002
第4.1.5条
必查
2.1.1.2其他主控项目
检测结果应在规范要求的允许偏差或允许值范围内或符合设计要求的标准
GB50202-2002
表4.2.4、4.3.4、4.4.4、4.7.4、4.8.4
抽查
2.1.2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身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2.1.2.1承载力检验
1.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2.检查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三处
3.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l%,但不少于三根
GB50202-2002
第4.1.6条
必查
2.1.2.2其他主控项目
检测结果应在规范要求的允许偏差或允许值范围内或符合设计要求的标准
GB50202-2002
表4.9.4、4.10.4、4.11.4、4.12.4、4.13.4、4.14.4、4.15.4
抽查
2,1.3强夯法处理
2.1.3.1设计前试验
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决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JGJ79-200第6.1.2
必查
2.1.4水泥土搅
拌法
2.1.4.1方法适用性和施工机械计量装置条件
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经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施工要有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JGJ79-2002第11.1.2;11.3.15条
必查
2.2桩基础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有关要求
条款依据
必查或抽查
2.2.1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桩、钢桩
2.2.1.1桩位偏差
必须符合GB50202—2002中表5.1.3.规定
GB50202—2002中表5.1.3.规定
抽查
2.2.1.2斜桩倾斜度的偏差
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夹角)
2.2.2灌注桩
2.2.2.1桩位偏差
必须符合GB50202—2002中表5.1.4规定
GB50202—2002中表5.1.4规定
并参考强制性条文的应用解释
抽查
2.2.2.2桩顶标高
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
2.2.2.3桩底清孔质量
符合规范的要求和设计要求
JGJ106—2003
第3.3.1—3.3.8条
2.2.3工程桩质量
2.2.3..1承载力检验
1.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验、
②检测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JGJ106-2003第3.1.1条,4.4.4条
第3.3.1-3.3.8条
必查
2.2.3.2完整性检验
2.2.3.3检测报告
①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或符合设计指定规范标准
JGJ106-2003第4.4.4条
必查
②低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测信号曲线
高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实测的力与速度信号曲线
JGJ106-2003第8.4.7条 第9.4.15条
必查
③工程桩承载力检验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JGJ106-2003第3.5.3条
必查
2.3.土方开挖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有关要求
条款依据
必查或抽查
2..3.1土方开挖
2.3.1.1开挖顺序、方法
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GB50202--2002
第7.1.3条
必查
2.3.2土方回填
2.3.2.1填方土料
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GB50202--2002
第6.3.2条
抽查
2.3.2.2填筑厚度、压实程度
每层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有检测记录,并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2--2002
第6.3.3条
抽查
2.4地下防水
2.4.1材料
2.4.1.1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
品种、规格、性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GB50208-2002第3.0.6条
必查
2.4.1.2防水混凝土
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8-2002第4.1.8条
必查
2.4.2渗漏检查
2.4.2.1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
设置与构造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GB50208-20024.11.9条
必查
2.4.3防水层结合
2.4.3.1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结合
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GB50208-2002第4.2.8条
抽查
2,4,4喷射混凝土
2.4.4.1抗压强度、抗渗压力、锚杆抗拔力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8-2002第5.1.10条
抽查
2.4.5反滤层
2.4.5.1砂、石
粒径和含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8-2002第6.1.8条
抽查
2.5基坑工程
2.5.1基坑(槽)、管沟
2.5.1.1基坑(槽)、管沟验收
以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JGJ106-2003第7.1.7条
抽查
2.6设备基础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有关要求
条款依据
必查或抽查
2.6.1沉降
2.6.1.1沉降观测
设备基础的沉降观测点应按设计文件设置;
SH3510-2000
第2.0.12条
必查
沉降观测的时间,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
混凝土浇筑完成前、横板拆除后;
设备安装前;
设备安装完毕后;
设备水压试验过程中;
设备试压放水后或单机试车完毕;
如遇特殊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
SH2510-2000
第2.0.13条
必查
2.6.2构造
2.6.2.1动力设备基础
受冲击力较大的部位,钢筋连接不应采用焊接接头
SH3510-2000
第3.2.4条
必查
2.6.3设备基础灌浆
2.6.3.1灌浆前处理
1.灌浆处表面应进行凿毛或拉毛处理,凿除油污
SH3510-200
第7.0.2条
抽查
2.清水冲洗,保持湿润不少于24小时
3.清除预留空杂物、积水
2.6.3.2灌浆
1.设备初找正后进行,地脚螺栓预留孔灌浆一次满灌到基础面并捣固密实
SH3510-2000
第7.0.3.条
第7.0.4.条
第7.0.5.条
第7.0.6.条
第7.0.9.条
抽查
2.二次灌浆应在设备最终找正、找平后24小时内进行,必须一次完成,不得分层灌注
3.灌浆料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主体结构工程分部
3.1混凝土结构工程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有关要求
条款依据
必查或抽查
3.1.1模板及支架
3.1.1.1设计
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
GB50204-2002
第4.1.1条
抽查
3.1.1.2性能
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GB50204-2002
第4.1.1条
3.1.1.3拆除
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GB50204-2002
第4.1.3条
3.1..2钢筋
3.1.2.1进厂检、复验
1.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GB50204-2002
第5.2..1条
必查
2.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GB50204-2002
第5.2..1条
3.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GB50204-2002
第5.2..1条
3.1.2.2—.二级抗震结构纵向受力钢筋
1.应满足设计要求
GB50204-2002
第5.2..2条
必查
2.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
A、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l.25B、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1.2.3预应力钢筋
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查,必须符合规定
GB50204-2002
第6.2.1条
必查
3.1.3水泥
3.1.3.1进场检查
1.对水泥品种、级别、包装和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50204-2002
第7.2.1条
必查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4.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每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3.1.4混凝土中外加剂
3.1.4.1质量和应用技术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GB8076、GB50119
抽查
3.1.4.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3.1.4.3钢筋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中氯化物总含量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3.1.5钢筋施工
3.1.5.1品种、级别和规格的变更
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GB50204-2002
第5.1.1条
抽查
3.1.5.2钢筋和预应力钢筋安装
1.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4-2002
第5.5.1条第6.3.1条
2.位置、构造、接头必须符合设计与标准规范的要求
GB50204-2002
第5.3.1、5.3.4、5.4.1、5.4.3、5.4.5、5.4.6、5.5.2条
3.1.5.3预应力筋的张拉
应避免断裂或滑脱
GB50204-2002
第6.4.4条
必查
3.1.6结构混凝土
3.1.6.1强度等级
1.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4-2002
第7.4.1条
必查
2.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3.取样与试件留置: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不足l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l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1.6.2现浇结构外观缺陷
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出现严重缺陷的,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法,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GB50204-2002第8.2.1条
必查
3.1.6.3现浇结构尺寸偏差
1.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2.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3.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GB50204-2002第8.3.1条
3.1.6.4预制构件
1.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GB50204-2002第9.1.1条
2.预制构件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和影响结构性能、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GB50204-2002
第9.2.2、9.5.3条
3.2.砌体结构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有关要求
条款依据
必查或抽查
3.2.1结构材料
3.2.1.1水泥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和实际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3.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GB50203-2002第4.0.1条
必查
3.2.1.2砂浆掺入剂
1.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GB50203-2002第4.0.8条
必查
3.2.1.3砖和砂浆强度、砌体配筋
1.砖、砂浆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3-2002
第5.2.1、7.2.1、8.2.1条
必查
3.2.2构造要求
3..2.2.1转角处和交接处的砌筑
1.应同时砌筑
2.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GB50203-2002第5.2.3条
抽查
3.2.2.2小砌块砌体
1.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的小砌块
2.施工所用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
3.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4.小砌块和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3-2002第6.1.2条第6.1.7条第6.1.9条
抽查
3.2.2.3挡土墙
1、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
A、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
B、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GB50203-2002第7.1.9条
必查
2、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3-2002第7.2.1条
抽查
3.2.2.4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
所用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3-2002第8.2.2条
必查
3.2.3工业筑炉
3.2.3.1筑炉所用材料
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前应对主要耐火材料进行外观及理化性能抽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SH/T3511-2000第4.1.1条
必查
3.2.3.2.浇注料的施工
1.使用前应按设计的配合比作物理性能试验,符合技术指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配合比。
SH/T3511-2000第4.1.13条
必查
2.浇注料的施工应连续进行,在前层浇注料初凝前将次层浇注完,间歇超过初凝时间,应按施工缝要求处理。
施工缝应设在两锚固件之间。
SH/T3511-2000
第4.1.20条
必查
3.3.钢结构工程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有关要求
条款依据
必查或抽查
3.3.1材料
3.3.1.1钢材、钢铸件
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GB50205-2001
第4..2.1条
必查
3.3.1.2进口钢材
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3.3.1.3焊接材料
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GB50205-2001
第4..3.1条
必查
3.3.1.4钢结构连接用紧固标准件与标准配件
1.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GB50205-2001
第4..4..1条
必查
2.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力(予拉力)的检验报告。
抽查
3.3.1.5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力(予拉力)的检验报告
必查
3.3.1.6调质钢
严禁在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