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修改初稿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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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修改初稿范文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修旧利废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生产物资综合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修旧利废修旧利废是指对设备维护过程中更换下来的零部件等物资,通过自行修复、拼装、外委维修等修复方式恢复使用用途,以达到节约零部件、原材料等生产费用或延长检修周期的一系列活动。
3.2物资物资是指生产过程所消耗的各种生产资料。
3.3废旧物资废旧物资是指废弃的和陈旧(闲置)的物资,包括:
陈旧、报废、二手、长期库存的物资。
4.引用标准和规范无
5.制度内容
5.1总体要求
5.1.1坚持“综合利用、保证质量、统一管理、优先使用”的方针。
5.1.2遵循“变废为宝、变坏为好、变旧为新”、“物尽其用、提高效益”的原则。
5.2范围界定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视为修旧利废:
5.2.1多年闲置的旧设备、旧零部件的恢复使用。
5.2.2检修过程中拆卸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使用。
5.2.3报废设备中部分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5.2.4各类阀门的修复再使用。
5.2.5各种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再使用。
5.2.6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再使用。
5.2.7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再使用。
5.2.8各种叶轮、轴的修复再使用。
5.2.9各种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仪器仪表的修复再使用。
5.2.10各种电机、电瓶的修复再使用。
5.2.11废旧电缆的回收再利用。
5.2.12各种轮胎的翻新再使用。
5.2.13废旧皮带、磨损皮带,经修理、改造后再利用。
5.2.14废旧润滑油、变压器油和汽轮机油,经澄清、过滤的再生利用。
5.2.15法兰、弯头等管件的回收修复再使用。
5.2.16金属板材、管材、型材的回收再使用
5.2.17其他有回收价值,生产活动中可以再次利用的物资。
5.2.18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等小改小革,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
5.3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不列入(或不视为)修旧利废:
5.3.1经简单处理就能恢复设备、零部件技术性能的。
5.3.2正常的检修维护和设备抢修。
5.3.3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淘汰的机电产品。
5.3.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不合算的设备。
5.3.5经检测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
5.4职责权限
5.4.1生产技术部是公司修旧利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修旧利废活动的验收、检定、质量认定和检查及统计考核等工作。
5.4.2物资组负责电机、减速机等报废设备和可利用废旧钢材、管件的集中放置归库、登记管理。
5.4.3检修公司负责可用废旧钢材和管件的回收。
5.4.4部门负责可用物资验收申请和台账建立。
5.4.5物资组负责不可用物资的垃圾场准入管理,并负责垃圾倾倒单位倾倒物品的登记工作。
5.4.6财务部负责物资原值(也可以物资组询价为准)和修旧利废修后价值的确认。
5.4.7行政人事部负责奖励发放
5.5管理流程
5.5.1初步鉴定生产技术部技术人员应对检修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部件、材料等物资进行初步鉴定,将可修旧利废部分登记造册。
经初步鉴定修理费用超过新品价值50%的物资,可列为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物资(特殊情况除外),放在指定位置。
蒸汽系统更换下的管道和高压阀门可考虑降级使用。
5.5.2证据留存生产车间必须保留未修复物资的原始照片(照片应设置时间);修复后应同样保留修复状态照片。
5.5.3责任落实维修公司对拆下的废旧物资,原则上自行消化吸收,不得丢弃。
如确无使用价值可申请生产技术部鉴定后放在公司指定地点。
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专业工程师应编制修复方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专业人员论证、审批。
不能自行修复的可外委修复,由物资组委托加工。
5.5.4修复验收修复单位可在每周一、三、五向生产技术部提交《修旧利废验收单》,生产技术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验收工作。
经验收合格的废旧物资由物资组入库保管,如修复物资体积较大或经认定一年内不使用的修复物资,可物资组放在指定仓库保管,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
5.5.5修复物资的使用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检修公司应优先使用修复物资,使用时应保留照片,凡拒绝使用应说明理由。
5.5.6统计汇总技术部应对修旧利废工作进行专项管理,建立修复台账和使用台账。
生产技术部汇总当月修旧利废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奖励。
5.6质量认定
5.6.1各种修旧利废设备、零部件、材料物资等最终以安装使用寿命来认定修复质量。
5.6.2机械类设备、零部件应连续使用120天。
5.6.3电气仪表类设备、零部件应连续使用180天。
5.6.7润滑油、管件、钢材应满足生产需要。
5.6.8使用废旧钢材经机械加工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零件,应认定为废旧钢材再利用。
5.7价值计算
5.7.1修旧利废单项经济价值计算
(1)修旧利废价值=(修复后价值-修理费-物资残值)×修复物资使用寿命÷新物资使用寿命
(2)修旧利废价值=修复后价值-修理费-物资残值-寿命折算价值其中:
修复后价值=物资原值×80%物资残值=物资原值×10%寿命折算价值=物资原值×30%修理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发生的其他费用
5.7.2修复后物资使用寿命与新物资使用寿命相当或新、旧物资使用寿命能够度量的可以使用公式⑴,其他物资使用公式⑵。
其中,管件和钢材可参考附表计算修旧利废价值。
5.8考核办法
5.8.1结算周期公司对各部门奖励的结算周期为90天,即每个季度结算一次。
5.8.2奖励金额公司对修复后物资再次使用的部门予以奖励:
季度累计,按修旧利废价值10%奖励。
5.8.3奖励认定奖励以生产技术部汇总报送审批的数量为准,鉴定单、修复台帐和使用台帐及质量确认台账由生产技术部留存备查。
5.8.4奖励分配经生产技术部认定的修旧利废物资,可提取奖励金额80%发放给修旧利费单位,用于奖励参与该项修旧利废的有关人员;余额待寿命满足第十九条要求后可发放,如未能满足寿命要求,视情况减免余额发放。
如修旧利废物资的修复和使用不是同一车间/部(室),则奖励金额按照修复50%、使用50%分配。
5.8.5表彰奖励公司年终对年度内修旧利废先进部门及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5.8.6考核
5.8.6.1车间/部(室)修旧利废弄虚作假的,每次考核车间/部(室)绩效工资100元,主要责任人效益工资50元。
5.8.6.2明显可以修旧利废的物资,没有二次利用的,每次考核责任车间/部(室)绩效工资100元。
5.8.6.3虽对废旧物资进行修复,但长期不用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考核责任车间/部(室)绩效工资100元。
5.8.6.4举报修旧利废弄虚作假者,每次奖励100元。
5.8.6.5未经鉴定允许进入垃圾场的废旧物资随意抛弃到垃圾场的单位,限期将废旧物资收回,每次考核责任车间/部(室)绩效工资300-500元。
5.9不可利用物资的处理不可利用的物资,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处置。
5.10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修复物资跟踪
原值
财务部或物资组提供确认人签字
物资编号
投用日期
预计修复费用
存放地点
安装部位
修理设备的班组或个人
单位领导签字
使用单位
修理内容及耗用材料
修旧利废前照片
修旧利废后照片
使用时照片
修旧利废验收
修旧利废价值
修复单位核算价值
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确认价值
生产技术部意见
修旧利废验收单
填报单位:
年月日
注:
钢材、管件和油料等应月度集中填写,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物资应单独填写,其他可单独或月度集中填写
修旧利废修复台帐
单位:
年月日
编号
物资名称
处理方法及结果
单位
数量
价值
修复人
验收人
注:
1.修旧利废验收单、修复台帐、使用台账物资编号必须一致。
修旧利废使用台帐
单位:
年月日
编号
物资名称
使用位置
单位
数量
价值
使用人
鉴定人
注:
1.修旧利废验收单、修复台帐、使用台账物资编号必须一致。
废旧物资修复奖励申请表
填报人
填报时间
修复设备名称
填报单位
受奖人
修复价格核定
财务部
申请说明:
1、修复原因
2、修复过程
3、修复后的使用情况
4、节省费用情况
5、申请奖励金额(核定后价值的10%)
申报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总经理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修旧利费物资入库单
设备型号名称规格
数量
单位
检修公司
验收
生产技术部验收
入库日期
可否替代原型号使用或降级使用
备注说明该设备及物资
生产技术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