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商务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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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商务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福州市仓山区商务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2组织机构职责
3应急响应
3.1总体要求
3.2防洪应急响应
3.3仓山区内涝灾害应急响应
3.4防台风应急响应
4保障措施
4.1通信与信息保障
4.2抢险与物资保障
5附则
5.1奖励与责任追究
5.2预案解释部门
5.3预案管理与更新
5.4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城市内涝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仓山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仓山区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衍生灾害和福州市仓山区内涝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局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科室分小组负责。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商务局设立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物资供应小组、抢险应急小组。
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时,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等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黄朝锋
副组长:
王勇、吴陶、郭建华
成员:
黄咏俏、何榕、潘秀榕、林醒、林建彬
下设机构组成:
办公室负责人:
王勇
成员:
林醒、肖戴燕、何启萌
物资供应小组负责人:
吴陶
成员:
潘秀榕、郑凌雯、郑宇静
抢险应急小组负责人:
郭建华
成员:
黄咏俏、何榕、林建彬、林文渠、周晖峰、黄忠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①统一指挥全局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②在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③组织召开商务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局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外贸、商贸系统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④下达抗洪抗台抢险等调度命令,组织有关科室、小组实施防洪防台风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⑤动员所有的力量参与防抗洪水、台风、内涝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重建。
2.2.2办公室职责:
①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向领导小组报告。
负责领导小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②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完成交办的任务,督促各项防抗台风措施的落实。
③负责防汛抗台风抢险物资的储备、管理。
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做好宣传、信息报送,负责灾情的统计、核实、整理上报。
2.2.3物资供应小组职责:
①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企业、商店、仓储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通知做好防洪防台风的工作。
②落实防洪防台风物资工作。
按照《仓山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协调做好本系统企业、商店、仓储防汛抢险物资和受灾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确保各项物资及时供应。
③做好值班、灾情报告等其他防洪防台风的各项工作。
2.2.4抢险应急小组职责:
①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企业、商店、仓储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督促本系统企业、商店、仓储组织相应的抢险应急队伍。
②对低洼易涝地带的危房、厂房、仓库要按职责分工配合企
业及时做好安全转移。
③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协助做好受灾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
④做好值班、灾情报告等其他防洪防台风的各项工作。
3应急响应
3.1总体要求
3.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全力防汛,坚持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3.1.2进入汛期,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3.1.3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2防洪应急响应
3.2.1Ⅳ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闽江下游干流发生5~10年一遇(洪水频率值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或我区堤防出现险情,为Ⅳ级响应。
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2.2 Ⅲ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a、闽江下游干流发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
b、闽江下游我区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c、重要保护区发生内涝。
(1)根据洪水发展趋势,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2)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发布抗洪救灾各项命令。
(3)全局要加强值班,在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3.2.3 Ⅱ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a、闽江下游干流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
b、千亩片以上堤防发生决口;
c、重要保护区发生严重内涝。
(1)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2)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防汛抗洪工作。
(3)抢险应急小组根据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3.2.4 Ⅰ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a、为闽江下游干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b、闽江下游我区重要堤段发生决口。
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3.2.5应急结束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核实、汇总灾情,并向区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
(2)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区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建议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协助指导抗灾救灾。
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3.3仓山区内涝灾害应急响应
3.3.1Ⅲ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预报城区降雨量可达100mm以上;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区;或闽江洪水流量达17000m3/s以上且遭遇有较大降雨时,为Ⅲ级响应。
全局要加强值班,在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本系统防内涝各项准备工作。
3.3.2Ⅱ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五年一遇(167mm),且降雨仍在继续;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区;或闽江洪水流量达22000m3/s以上且遭遇区区有较大降雨时,为Ⅱ级响应。
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
3.3.3Ⅰ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200mm以上;或台风12小时内在泉州至宁德之间登陆时,为Ⅰ级响应。
(1)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召开防暴雨内涝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2)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及时封堵地下室,转移低洼地带、棚户区的人员,有地下商场的要停止营业,转移疏散人员。
3.3.4应急结束
当降雨过程结束,全区涝水全部回归内河后,应把防涝工作重点转移到恢复正常运转和救灾工作上来。
(1)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核实、汇总灾情,并向区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
(2)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3.4防台风应急响应
3.4.1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区,为Ⅲ级响应。
全局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3.4.2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及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影响是以沿海开始出现8级风或暴雨为标准)或登陆我区;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区,为Ⅱ级响应。
(1)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
加强值班,领导带班。
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2)局抢险应急小组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3.4.3Ⅰ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或登陆我区,为Ⅰ级响应。
(1)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传达贯彻全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应急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各小组、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应急抢险小组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应急抢险小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3.4.4响应结束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1)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核实、汇总灾情,并向区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
(2)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保障措施
4.1通信与信息保障
4.1.1全局干部、职工在防洪防台风期间保持24小时手机、电话畅通。
4.1.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4.2抢险与物资保障
4.2.1队伍保障
组成应急抢险小组,负责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4.2.2物资保障
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防洪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
对各类物资应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2.3资金保障
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筹措防洪防台风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5附则
5.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5.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仓山区商务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5.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