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线电机车牵引网路维护及运行规程电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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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线电机车牵引网路维护及运行规程电气
窄轨架线电机车牵引网路维护及运行规程
为了适应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窄轨电机车运输的需要,保证架线式电机车在正常状态下连续运行,延长牵引网路的使用年限,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应于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地表及井下窄轨架线式电机车用馈电线、接触线、回流线及回流轨道的维护及运行。
一、组织与管理
1、有窄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的合作单位,应设置牵引网络的维修班(组)。
2、牵引网路维修及运行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做好牵引网路的维护及运行工作。
3、牵引网路维修班(组)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在维护及运行工作中,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做好巡线与缺陷记录,以便对牵引网路做到有计划的维修。
4、维修班(组)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维修工具,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5、维修班(组)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易损部件、吊线器和金具。
6、负责牵引网路维护及运行的班(组)应备有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6.1、《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暂行规定;
6.2、牵引网路设计技术规程(图集号89D762-1至5);
6.3、地面牵引网路防护区域的划定和防止外力对牵引网路破坏的规定(见附件一);
6.4、牵引网路带电检修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6.5、《矿山窄轨牵引网路吊线器及金具》产品技术标准(煤炭部标准编号MT6-75~MT14-76)和其它常用器材的产品技术标准;
6.6、库存备件清册;
6.7、巡线与缺陷记录本(见附表一);
6.8、接触线磨耗记录(见附表二);
6.9、牵引网路质量等级评定记录(见附表三);
6.10、故障统计分析记录(见附表四);
7、为减少接触线的磨耗,应积极推广使用炭滑板和其它可降低磨耗的滑板或集电弓,严禁使用电鞭子。
8、不应在同一电机车运行线路上,使用不同材质的接触线(如滑板对不同材质的接触线磨耗相同时,不在此限。
二、巡线与检查
2.1、为了掌握牵引网路和运行状态和确定检修项目,应对牵引网路建立巡线与检查制度。
2.1.2、定期巡线:
由维修班(组)指定专人进行;
2.1.3、故障检查:
由维修班(组)或由主管调度指定专人进行;
2.1.4、修复巡视:
由维修人员在检修后进行;
2.1.5、领导检查:
由维修班(组)主管领导单位的人员进行;
2.2、定期巡线的人员应认真负责。
每十天应进行一次巡线检查,并按规定的项目进行巡线和认真填写巡线记录(见附表一)。
对易修复的缺陷应随时修理。
2.3、故障检查的目的是在故障发生后立即查明事故地段和范围,以尽快组织修复工作。
2.4、修复巡视是在排除故障恢复运行后进行,其目的是考核修复质量,避免重复修理的工作。
2.5、领导检查的目的是了解与掌握牵引网路运行情况。
检查维修班(组)的工作质量和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高维护及运行水平的指导。
2.6、巡线与缺陷记录内容如下:
2.61、牵引网路划定的防护区域内,有无影响牵引网路安全运行的其它作业;雨水有无冲刷牵引网路结构的可能性,有无影响牵引网路运行的结构物施工。
2.6.2电杆的倾斜、变形、裂纹和腐蚀情况;电杆上金属部件缺件、连接螺栓松动、部件断裂、烧痕和腐蚀情况;电杆基础的稳定性。
2.6.3、各种导线和连接线有无振动、断股、损伤、烧痕和腐蚀;架空馈电线和架空回流线的驰度是否平衡;导线连接处是否松动和发热。
2.6.4、拉线有无松动、断股和腐蚀;拉线基础的稳定性。
2.6.5、各种带电的导线空气绝缘间隙情况。
2.6.6、馈电线夹有无磨损、腐蚀、松动、过热和烧损情况。
2.67、横吊线、横吊索、承力索和接触线终端是否松动、断股、烧痕或腐蚀;吊线器和吊线夹是否有烧痕、裂纹、损坏或腐蚀。
2.6.8、绝缘子脏污程度,有无裂纹和破损;分区绝缘器磨损情况,集电弓通过时平滑程度;轨端绝缘是否完好。
2.6.9、分区开关动作是否灵活,接触是否良好和发热;放电间隙或避雷器是否完好,接地连接线是否可靠,雨季前应对接地电阻值进行测定。
2.6.10、馈电和回流电缆的电缆头是否腐蚀、过热和缺少吊挂零件。
2.6.11、轨端和轨间连接线是否丢失或松脱;回流点连接是否松脱或过热。
2.6.12、接触线悬挂高度和弛度是否符合要求;在标定的点位每年测量二次接触线的磨耗(标定点应选择在行车密度较大的地点,且每条接触线路不低于两个标定测点)。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牵引网路的维修分为大修、预防性检修和故障修理三种。
2、大修应根据牵引网路缺陷情况,由维修班(组)的主管领导单位提出大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
大修的间隔期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3、预防性检修应根据巡线与检查记录的缺陷内容,由维修班(组)提出预防性检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
4、故障性修理应即时进行。
按标准要求有困难时,许可采取临时措施,但必须加强监视,限期消除缺陷。
5、检修计划的编制应在充分掌握牵引网路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计划时应列出调整、轮换和替换项目的明细表。
5.1、调整项目:
不需要器材的检修部位;
5.2、轮换项目:
被换下的器材经修理或加工仍可继续使用的部位;
5.3、替换项目:
被换下的器材需要报废的部位
6、牵引网路大修内容如下:
6.1、更换接触线;
6.2、更换承力索;
6.3、成批更换横吊线和吊线器;
6.4、更换馈电和回流线;
6.5、成批更换腐蚀超限或损坏的电杆。
7、牵引网路维护及运行质量标准如下:
7.1、轨面至接触线最低点的高度,不得小于下列数值:
7.1.1、不行人的巷道1.9米;
7.1.2、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及人行道同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2.0米;
7.1.3、井底车场内和从井底到乘车场2.2米;
7.1.4、运输平峒在工业场地内不同其它道路交叉的地方2.2米,当与其它巷道交叉时2.8米;
7.2、接触线悬挂点间距,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7.2.1、井下直线段6米;
7.2.2、井下曲线段3米;
7.2.3地面铝合金及钢铝电车线弹性悬挂时20米;
7.2.4地面铜电车线弹性悬挂时25米;
7.2.5地面链形悬挂时50米。
7.3、接触线两悬挂点间的驰度,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7.3.1井下30毫米;
7.3.2地面为两悬挂点间距的6/1000(铜电车线)或10/1000(其它电车线),且最大值不应超过200毫米。
7.4、接触线及集电弓带电部分距接地部分空气绝缘间隙,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7.4.1井下距巷道顶或棚梁之间200毫米;
7.4.2井下距金属管线之间300毫米。
当个别地段与金属管线交叉满足不了要求时,允许采取加强绝缘的措施;
7.4.3地面100毫米。
7.4.5、接触线直线段应架成“Z”字形。
接触线与轨道中心线左右偏移值不应大于150±15毫米。
宜采用8档一个循环。
7.5、当采用滑轮或滑块集电弓时,接触线与轨道中心线的左右偏移值不应大于100毫米。
7.6、横吊线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6.1、横吊线应采用不少于两股直径不小于3.2毫米的镀锌铁线或截面不小于20平方毫米的单股镀锌铁线制作;
7.6.2、使用带绝缘的吊线器时,吊线器与接地的一侧应应装一个拉紧绝缘子;
7.6.3、应逐步更换不带绝缘的吊线器。
当使用不带绝缘的吊线器时,吊线器的每侧应装两个绝缘子,第一个绝缘子距吊线器中心应不大于250毫米;
7.6.4、为便于调节,横吊线应设调节器;
7.6.5、井下横吊线两端应使用线钩固定,吊线器直径不小于12毫米。
7.7、电机车受电器上的电压应在下列数值之间:
7.7.1、牵引整流变电所额定电压为275V时,电机车受电器上的电压为225V至300V,短时最大负荷情况175V;
7.7.2、牵引整流变电所额定电压为600V时,电机车受电器上的电压为495V至660V,短时最大负荷情况385V;
7.8、接触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在分段的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7.8.1、额定电压为250V时,用500V摇表为0.2兆殴姆。
7.8.2、额定电压为500V时,用1000V摇表为0.55兆殴姆。
7.9、接触线出现下列情况,应进行更换:
7.9.1、铜及铜合金电车线小于总截面的50%时
7.9.2、铜铝电车线钢皮磨损出现掉皮;
7.10、下列地点的接触线应设分区开关:
7.10.1、有人员上下车的地点;
7.10.2、运输巷与穿脉之间;
7.10.3、干线与主要支线分岔处;
7.10.4、干线长度大于500米时,应设锚段或分区开关;
7.10.5、车库和检修峒室。
7.11、接触线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扫绝缘子和绝缘吊线器。
清扫间隔每年应不少于两次。
7.12、馈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7.12.1、馈电电缆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1兆殴姆;
7.12.2、馈电点用馈电线夹连接,连接应紧密。
铜电车线和铝馈电线的连接应采用铜铝过渡线夹;
7.12.3、严禁使用铁馈电线夹;
7.12.4、馈电线夹运行最高温度:
铝及铜铝过渡线夹运行最高温度应不超过80℃,铜线夹运行最高温度应不超过90℃;
7.12.5、两平行接触线用一回馈电线供电时,接触线与馈电线之间的连接线应不大于150米。
7.13、轨道回流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7.13.1、钢轨接缝处、各平行钢轨之间、道岔各部分与岔心之间都必须用导线连接,连接电阻不得超过同类钢轨4米长度的电阻值;
7.13.2、两平行轨道每隔50米连接一根导线,导线电阻相当于长度相同、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铜导线的电阻,宜采用360平方毫米扁钢连接;
7.13.3、不回电的轨道和架线电机车轨道连接处,必须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加以绝缘。
第一绝缘点设在两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距第一绝缘点必须大于一列车长度;
7.13.4、绞车道附近两绝缘点,应保证被绝缘点分开的钢轨不被钢丝绳或矿车所短路;
7.13.5、牵引变流所总回流线,应与被靠近的所有轨道相连,连接点紧密,回电点运行最高温度,铝件不超过80℃,铜件不超过90℃。
7.14、电杆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7.14.1、电杆内侧距车辆最突出部分不小于0.8米;
7.14.2、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有顺向裂纹,横向裂纹宽度超过1毫米,并有明显弯曲时,应进行处理或更换;
7.14.3、木电杆根部腐蚀超过直径的30%时,应进行处理或更换;
7.14.4、易受洪水冲刷的电杆基础应有排水沟或其他防护措施。
7.15、导线、连接线及拉线的损伤、烧痕、腐蚀超过原截面的25%时,应进行处理或更换;
易受洪水冲刷的拉线基础应有损排水沟或其他防护措施。
7.16、金具及绝缘子应符合下列要求:
7.16.1金属部件和吊线金具磨损、烧痕或腐蚀超过原截面的25%时,应更换;
7.16.2、绝缘子(包括瓷吊线器)出现裂纹、铁件松动或瓷件破损超过瓷件表面积的4%时,应更换。
7.17、地面牵引网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7.17.1、牵引变流所架空线馈电线出口、接触线每一独立供电区段的电源端,电车库接触线终端和平硐硐口的防雷装置完好;
7.17.2、间隙放电装置的间隙值保持在7±1毫米;
7.17.3、接地装置完好,单独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四、安全工作规定
1、牵引网路有关工作人员均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规程的安全工作规定。
2、维修班(组)的主管领导应对牵引网络工作人员加强安全作业教育,做到安全生产。
3、作业前,维修人员应认真检查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防止在操作中发生事故。
4、检修牵引网路应停电并按规定的程序作业。
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制定带电操作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执行。
5、检修区段两端就设置明显信号(信号距检修区段最近端应大于机车制动距离)或专人看守(带信号),并通知主管高度。
6、在电杆上或曲线段作业时,杆下或曲线段内侧不准有人。
7、在地面牵引网路作业,如遇有雷雨时,应停止正常检修。
五:
附表
附表一:
牵引网路巡线缺陷记录
附表二:
接触线磨耗记录
附表三:
牵引网路质量检查评定表
附表四:
牵引网路故障统计分析记录
六:
附说明部分内容
附一:
牵引网络在井下架设的规定
附二:
地面牵引网路防护区域的划定和防止外力对牵引网路破坏的规定
附三:
本规程用词说明
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机械动力部编制起草人:
梁福平
附表一:
牵引网路巡线缺陷记录
巡线情况
缺陷内容
处理情况
备注
日期
区段编号
姓名
日期
处理内容
负责人
班(组长)签字
附表二:
接触线磨耗记录
序号
测量日期
测点
接触线
受电弓及滑板
平均磨耗比
备注
编号
测点所在中段
通过弓架次(万次)
规格型号
平均磨耗剩余高度mm
磨耗高度mm
磨耗面积mm2
对接触线平均压力Kg
滑板
型号
生产厂家
平均使用寿命(天)
mm2/万弓架次
1
2
3
4
5
6
7
8
9
使用单位: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日期:
附表三:
牵引网路质量检查评定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各检查段情况
合格段数/检查段数
合格率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
1
轨面至接触线最低高度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2
接触线悬挂点间距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3
接触线两悬挂点间的驰度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4
接触线及集电弓带电部分距接地部分空气绝缘间隙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5
接角线直线段应架成“Z”字形,接触线与轨道中心线的左右偏差值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6
横吊线装置应符合的要求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7
电机车受电器电压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8
在分段情况下,接触线绝缘电阻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9
在下列情况下应更换接触线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0
设分区开关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1
接触线及绝缘子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2
馈电线应符合规定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3
轨道回流线应符合的规定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4
电杆状态应符合的规定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5
导线、连接线及拉线应符合的规定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6
金具及绝缘子应符合的规定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7
地面牵引网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的规定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18
对接触线架设的要求
三、检修及其质量标准
使用单位: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日期:
附表四:
牵引网路故障统计分析记录
序
号
故障发生
内容
原因
处理情况
备注
时间
地点
时间
处理情况
负责人
班组长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使用单位:
统计单位:
统计人员:
日期:
附一:
牵引网络在井下架设的规定
1、井下接触线悬挂方式为弹性悬挂,两级绝缘。
2、横吊线间距:
直线段:
单轨8m;双轨6m;曲线段:
曲线段半径10-8m,间距2m;曲线段半径12-11m;间距2.5m;曲线段半径15-13m,间距3m。
3、井下接触线悬挂高度为2250mm。
4、接触线锚段长度不应超过500mm。
5、接触线两悬挂点间的弛度,在雨季高温时,井下档距的4/1000,最大不应该=超过50mm.
6、接触线直线段成“之”字形架线,接触线偏离集电弓中心一般为100-150mm,每8档位一个循环。
7、平行钢轨间没50m,平行双轨每200m,采用扁钢-60*6mm2做电气连接一次。
钢轨与钢轨接头处用¢16钢筋在钢轨外侧焊接。
作为回流用。
附一:
地面牵引网路防护区域的划定和防止外力对牵引网路破坏的规定
一、牵引网路防护区域的划定
(一)其它架空线路在牵引网路上空交叉跨越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程的规定。
(二)不允许1000V以上的其它电力线与接触线电杆同杆架设。
(三)1000V以下动力照明线路或馈电线和接触线同杆架设时,应取得牵引网路维修班(组)的主管领导单位同意。
导线彼此间的距离应不小于600毫米。
(四)工业场地内的牵引网路防护区域为路基左右各2米。
各建(构)筑物与铁道中心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靠线路侧无出口的平行墙壁,距墙面或其突出部分2.5米;
2、靠线路侧有出口的平等墙壁,距墙面或其突出部分5.5米;出口侧有栅栏时4.5米;
3、工业场地围墙3.5米;
4、公路边缘3.0米;
5、和运输生产有关系的建(构)筑物不得侵入铁道建筑界线以内;
6、物资或设备堆放,低于1.5米时为3.5米,高于1.5米时为5.5米;
7、曲线半径小于20米的曲线内不得堆放高于1.5米的物资或设备,并不得有建筑物。
(五)工业场地外的牵引网路防护区域为路基与路堑所包括的范围。
各建(构)筑物与防护区域边缘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房屋建筑10米;
2、低于1.5米的其它建(构)筑物、物资和设备5米;
3、平行的公路12米;
4、和运输生产有关系的建(构)筑物不得侵入铁道建筑界限以内;
5、曲线内侧,应积极与附近农业生产者取得谅解,在10米范围内不种植高于1.5米的农作物。
二、防止外力对牵引网路破坏的规定
(一)牵引网路附近有高大吊车作业时,牵引网路维修班(组)应派专人守护。
(二)其它架空线跨越牵引网路施工放线时,牵引网路维修班(组)应派专人守护。
(三)牵引网路附近严禁放炮。
必须放炮时,应制订安全措施并经主管单位批准后,准许不导致牵引网路遭受破坏的情况下放炮。
附二:
本规程用词说明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用“必须”,反面词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正面词用“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允许”。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将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用“宜”或“一般”,反面词用“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