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卫生管理师考古题集锦94.docx
《劳工卫生管理师考古题集锦9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工卫生管理师考古题集锦94.docx(10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工卫生管理师考古题集锦94
勞工衛生管理師考古題集錦94.04.06
4401.1、4104.1:
(一)何謂局限空間?
(二)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應訂危害防止計畫。
試述危害防止計畫應包括那些?
解:
(一)局限空間:
係指內部無法以充分且適當之自然通風來維持內部清淨之可呼吸性空氣,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且勞工進出受限制之空間。
(二)危害防止計畫應包括事項如下: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前,應先進行局限空間作業缺氧、中毒、火災爆炸、感電、塌陷、被夾、被捲等危害確認,並訂定危害防範計畫。
(1)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應訂定含下列事項之書面作業程序,並定期檢討修正,作為局限空間作業現場主管、監視人員、救援人員、作業勞工及承攬商之遵循依據:
局限空間作業危害評估。
通風換氣之實施。
局限空間內部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之測定。
電能、高溫、低溫及危害物質之隔離。
作業方法及安全管制。
局限空間進入許可。
防護設備之提供、檢點及維護。
緊急應變。
(2)教育訓練與演練
雇主對從事局限空間作業之勞工,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施予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應於作業前確認緊急應變作業程序,並使每一參與勞工瞭解其工作範圍及責任。
(3)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時,應將下列注意事項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使作業勞工周知:
作業危害性,及須經許可始得進入之警告。
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
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
現場監視人員姓名。
其他。
(4)雇主應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作業場所,並標示於顯而易見之處。
(5)危害隔離:
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機械之掃除、上油、拆卸、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使該機械停止運轉。
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啟動,應採上鎖及設置標示等措施。
雇主使勞工進入有危害物質存在之虞之配管、儲槽、油桶等容器之內部作業時,為防止連接該化學設備之管線有流入化學物質,應確實將該物質自該作業設備排出,並應有防止連接於該設備之配管流入該物質之措施。
(6)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時,除為防止爆炸、氧化或作業上有顯著困難致不能實施換氣者外,應以清淨空氣通風方式予以適當換氣,確保該作業環境符合規定。
(7)濃度測定與確認: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應於每次作業開始前及所有勞工離開作業場所後再次作業開始前,測定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硫化氫等有害物或可燃性氣體、蒸氣之濃度,並清除可燃性粉塵,確認無危險之虞。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勞工身體或換氣裝置等有異常時,應即確認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硫化氫等有害物或可燃性氣體、蒸氣之濃度。
(8)進入許可與作業管制:
局限空間作業前,雇主應指定專人檢點該作業場所,依檢點結果製作作業場所檢點表。
進入許可證連同作業場所檢點表,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才可使勞工進入該作業場所工作。
對從事該作業勞工之進出,應予確認、點名登記,並製成紀錄保存一年以上備查。
雇主使勞工進入局限空間,如有從事焊接、切割、燃燒及加熱等熱作,應指定專人確認無危險之虞,並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另簽署動火許可證後,始得作業。
(9)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時,應指派一人以上之專職現場監視人員從事下列監視作業:
瞭解該局限空間作業之危害狀況。
隨時掌握許可進入人數及姓名。
除非有人接替,於勞工作業期間應堅守在現場外面監視,不得任意離開。
警告非經許可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場所。
隨時監視作業狀況,並與作業人員維持適當聯繫。
發覺有異常時,應採取必要救援等緊急應變措施。
(10)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應依規定置備適當防護器材,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11)緊急應變: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於發生有導致缺氧、中毒、火災爆炸或引起勞工生命或健康立即危害之虞時,應即停止作業,並使從事該作業之勞工即刻退避至安全處所。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如受鄰接作業場所之影響致發生缺氧、中毒、火災爆炸危險之虞時,應與各該作業場所密切保持聯繫。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時,應置救援人員。
4402.1、4001.2、3402.2、2801、2701.2、1901、1501:
粉塵外之特別健康管理如何依健康檢查結果作業健康管理?
第三級管理者,應有何措施?
解:
雇主使勞工從事粉塵作業外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時,應建立健康管理資料,並依下列規定分級實施健康管理:
(1)第一級管理: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全部項目正常,或部分項目異常,但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無異常者。
(2)第二級管理: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但可能與職業原因無關者。
(3)第三級管理: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且可能與職業原因有關者。
(4)第四級管理: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且與職業原因有關者。
前項健康管理,屬於第二級管理以上者,應由醫師註明其不適宜從事之作業與其他應處理及注意事項;屬於第三級管理或第四級管理者,並應由醫師註明臨床診斷。
(2701.2)
對於屬於第三級管理者,應採取下列措施:
(1)參照醫師依據檢查結果之建議,告知勞工並適當配置勞工於工作場所作業,對於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時,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
健康檢查發現勞工因職業原因致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除予醫療外,並應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其工作,縮短其工作時間及為其他適當措施。
(2)將檢查結果發給並建立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
(3)雇主實施勞工特殊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應填具格式八之勞工特殊健康檢查結果報告書,報請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及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當地勞動檢查機構。
(4)雇主對勞工之健康管理屬於第三級管理以上者,或屬於管理二以上者,應於檢查分級後,於30日內依格式七之規定,報請勞工及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勞動檢查機構。
(5)第三級管理之勞工,應由設有職業病科或職業病特別科診之醫療機構,實施診治。
4404:
直讀式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設備之使用,應特別注意事項為何?
解:
直讀式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設備之使用,應特別注意事項如下:
1.可檢測之濃度範圍(Range)。
2.精確性(Precision)。
3.可能受到之干擾(Interference)。
4.暖機時間(InstrumentWarmupTime)。
5.何時須校準及校準之容易度。
6.穩定性(Stability)。
7.回應時間(ResponseTime)。
8.回應是否線性(ResponseLinearity)。
9.電池可使用時間。
10.特異性(specficity)。
11.環境條件,如溫度、壓力之影響。
12.其他外在環境如輻射、封口機等無線電波之影響。
4403:
勞工在鑄造工廠從事澆鑄的工作,需要進行熱暴露的評估,請回答下列相關的問題:
(一)若要計算該工作場所勞工暴露之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需要測量環境的那些變項?
(二)若勞工之熱暴露不均勻時,如何獲得該勞工代表性之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
(三)若某工作者每小時內花45分鐘的時間進行澆鑄工作,15分鐘的時間在休息室休息;工作現場的綜何問度熱指數為31℃,而休息室的綜合溫度熱指數為27℃;又從事澆鑄工作的新陳代謝速率為360仟卡/小時;休息時之體能消耗為120仟卡/小時,請分別計算該勞工熱暴露之綜合溫度熱指數及其心陳代謝速率。
解:
(一)勞工工作場所暴露之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需要測量環境的變項:
1.乾球溫度:
使用精密或校準過之溫度計,其準確度在±0.5℃,可測定範圍在-5℃至50℃者,量測時應遮蔽太陽光或其他輻射源之輻射熱,以避免影響測定結果,但不得影響自然空氣之流動,需經5-15分鐘讀數始穩定。
2.濕球溫度:
溫度計與乾求溫度相同,用濕潤脫脂紗布包裹溫度計,量測時先以蒸餾水濕潤,濕潤半小時後才可開始測定讀數。
測定時應避免輻射之影響可於距離10-15㎝處置硬紙板隔離輻射。
3.黑球溫度:
精密溫度計使用-5℃至100℃,準確度±0.5℃者,精密溫度計底部插入至銅球中心,以量測吸收輻射熱後球內空氣的溫度,一般需經15-25分鐘後之測值才具有代表性。
4.測定位置:
溫度計應架設於勞工作業位置上,但以不干擾最業且最具代表勞工暴露之位置為原則。
5.測定高度:
溫度計之架設高度(即溫度計球部之高度)以勞工腹部高度為原則。
6.測定時間:
連續熱暴露之作業則其測定時間最少需1小時,若為間歇性暴露或作業週程較長之工作,則測定時間最少需2小時。
7.測定條件:
綜合溫度熱指數測定之目的係為瞭解勞工於高溫作業環境可能的熱暴露,因此測定時必要使作業條件(如作業型態、製程控制)及環境條件(如通風冷卻設備、個人防護裝備等)保持平常運轉操作狀態,如此才能測得具代表性且與實況相近之濕度值。
(二)在熱不均勻之高溫作業場所,溫度會隨著距離地面高度的不同而改變(插異大於5℃),故勞工之熱暴露即無法以腹部高度單一溫度為代表,而需分別測量頭部、腹部、腳踝三處不同之溫度,再以1:
2:
1之比重用四分法算出。
依ISO標準建議,如採坐姿作業,則參考高度為1.1公尺、0.6公尺、0.1公尺;而立姿作業時則為1.7公尺、1.1公尺、0.1公尺。
(三)綜合溫度熱指數=31*45+27*15/45+15=30℃#
H=360/120×100=300﹪#
4401、3403、2805事業單位硫酸儲槽因檢修放空勞工必須進入儲槽內部作業時,試就保護該作業勞工,列舉十項雇主應採取之必要措施。
解:
1.派遣特定化學物質作業管理員從事監督作業。
2.決定作業方式及順序,於事前告知作業之勞工。
3.確實將特定化學物質等自該作業設備排出。
4.為使該設備連接之所有配管不致倒流特定化學物質等,應將該閥、旋等設計為二重關閉構造或設置盲板等。
5.前款規定設置之閥、旋、塞應加鎖或設置盲板,並將「不得開啟」之標示揭示於顯明易見之處。
6.作業設備之開口部,不致流入特定化學物質等至該設備者,均應予開放。
7.使用換氣裝置將設備內部充分換氣。
8.以測定或其他方法確認作業設備內之特定化學物質等濃度未超過容許濃度,在未依規定確認該設備適於作業前,應將「不得將頭部伸入設備內」之意旨,告知從事該作業之勞工。
勞工從事本作業時,應使用地十一款規定防護具。
9.拆卸第四款規定設置之盲板等時,有特定化學物質等流出之虞者,應於前確認在該盲板與其最接進之閥或旋間有特定化學物質等之滯留,並採取適當措施。
10.在設備內部應置發生意外時能使勞工立即避難之設備或其他具有同等性能以上之設備。
11.供給從事該作業之勞工穿著不浸透性防護衣、防護手套、防護長鞋、呼吸用防護具等個人防護具。
4402、3703.1:
事業單位擬定之勞工健康管理計劃包括那些內容試述之?
解:
勞工健康管理為經由體格檢查、定期健康檢查,以掌握勞工健康狀況,並透過適當分配勞工工作,改善作業環境、辦理勞工傷病醫療及急救事宜。
健康教育、衛生指導及推展健康促進活動等協助勞工保持或促進健康。
因此,健康管理計劃,必需考量法規的要求、勞工的作業情形及事業單位的人力、財力等,才能製做出一個合法、可行、完整的管理計劃。
其內容包含下列各項:
一、政策或目標:
宣示事業單位推行勞工健康管理的政策或目標全體勞工有配何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一)依勞工之身體及心理狀況,分配適當工作,避免勞工本身及其同伴。
(二)早期偵知有害作業場所的各種影響,評估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是否適當並提出改善措施。
(三)藉由教育訓練養成勞工良好之衛生與安全習慣以保持或增進勞工之健康與幸福。
(四)減少勞工因傷病而缺工。
(五)於每次檢查之際,均建立每一勞工的健康資料,並歸納整體趨勢陴採取對策。
二、執行單位或人員:
應指定負責規劃實施健康拐理之單位或人員,及各部門主管在健康管理業務之分工與授權,亦應於計劃書中明確規定。
三、醫療設施及擊急救器材:
(一)醫療設施:
依勞工健康保健規則附表一之規定設置必要之醫療衛生設備。
(二)急救藥品及器材:
依工作場所之大小、分佈、危險狀況以及勞工人數,依勞工健康保健規則附表二之規定,設置必要之醫療衛生設備。
急救箱或類似容器內分置足量急救藥品與器材並不得放置其他贅物,急救箱必須標示清楚且維持勘用狀態。
四、勞工體格、健康檢查之實施
(一)檢查項目及頻率:
視勞工之工作類別、年齡及任職時機,配合法令規定項目辦理。
(二)醫療機構之選擇:
如自行辦理應先經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核可,如委外辦理時應注意指定醫療機構之品質,可要求醫療機構赴事業單位實施檢查時,攜帶經衛生機關報備核准之公文(正本)、醫事人員執業執照以及身分證以便核驗。
五、健康檢查結果的評估及處理
(一)每次健康檢查後,應嘗試作拯體性之評估,即依照不同部門、作業及暴露資料分析比較員工健康異常之疾病種類及其比率。
(二)對健康異常的勞工,請適當醫療機構或專家協住確定是否與職業原因,有關如係因作業環境引起,應改善作業環境;如係因勞工作業方式不良,則應對勞工實施衛生指導。
(三)對於新進勞工或在職勞工,如何將檢查結果通知勞工,並參照醫師之建議,適當分配勞工工作,通知相關人員。
(四)對於第二、第三、第四級管理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或健囔異常之一般工作勞工如何依照醫師之建議安排健康追蹤健康,並予以妥善處理。
(五)指定人原將特殊健康檢查報告書及第三級管理、管理二以上之報告相關政府機關。
六、資料處理及應用。
七、健康促進及衛生教育。
4403、、2503.1、2305試述職業性下背痛之成因及其預防對策。
解:
(1)發生下背痛的部位,通常是在人體背部腰椎第四節與第五節間,或是在第五節與薦椎間。
因為這部位脊椎的活動性最小。
因此所受到的壓迫也最大,故常產生疼痛,即為下背痛。
一般人稱此部位為腰部,故亦稱為腰痛。
(2)產生下背痛的原因敘述如下:
1.一般因素:
腰椎老化:
為人體自然的生理變化,無法避免。
缺乏運動:
致使肌肉僵硬,腰部容易受傷。
姿勢不良:
站姿、坐姿不良。
睡姿不正確。
提舉重物姿勢不正確。
2.職業性因素:
工作姿勢不良。
工作負重超過。
工作中無適當休息。
靜態性工作比動態性工作較易疼痛。
(3)預防下背痛的方法敘述如下:
維持正確的姿勢:
站姿、坐姿正確。
睡姿正確。
工作中姿勢正確。
工作中應適度改變姿勢,使脊椎骨受的壓迫減輕。
每天做一次全身性體操,強化腰部肌肉。
休息時按摩腰部穴道,鬆懈背部肌肉。
發縣有下背痛應即就醫,早ㄖ治癒。
4304、2804:
(1)試述說明靜態作業比動太作業易疲勞的原因?
3905.2:
(2)作業面過高或過低對勞工有何影響?
3905.3:
(3)針對不同工作性質(精密、輕度、粗重工作)其作業面高度如何考量以減少疲勞及增加工作績效?
解:
(1)靜態作業比動態作業易疲勞的原因:
靜態的肌肉力控制是一種身體部位並無移動現象的運動。
在這種控制裡某幾組肌肉相互牽制,以保持身體或肢體的平衡。
以手部來說,要把手部維持在某特定位置時,那些控制手部運動的肌肉之間,必須在一種力量平衡的狀態,而部致有任何方向的淨位移。
為獲取平衡而在肌肉裡建立的張力或緊張現象,乃須要不斷地施出力氣;因而要保持一種靜態姿勢,事實上要比某些動態姿勢調節更容易疲勞。
(2)作業面過高或過低對勞工的影響:
在工作時曾有過背痛、頸痛、肩痛的人可以作証,不合適的作業面高度會導致這些困擾。
作業面太低時,背部將過度彎曲,時間一久,就會造成背部的酸痛;作業面太高時,肩膀必須抬高而處於緊張姿勢,以致引起肩膀和頸部的不適。
(3)對不同工作性質(精密、輕度、粗重工作)其作業面高不考量:
坐姿作業面高度的重要影響因素,一般建議愈粗重的作業其作業面高低愈低。
Ayoub的建議孻與一鞍所建議的「作業面低於肘高」相互矛盾;他建議:
細小作業和精密作業其作業面應比肘高出15㎝和5㎝;在此情況下,應在作業面上在近距視野內,設置臂靠。
立姿作業掏度的重要影響因素,部份與坐姿相同,例如:
肘高(此時係由地面算起)和工作類型等。
輕度作業和粗重作業的作業高度均在肘高以下,而精密作業則比肘高略高(通常對精密的手動控制提供有肘靠)。
因此愈粗重的作業其作業面高度愈低。
提供可調整高度的作業面是比較理想的做法;然而,實務上常見的因應措施有:
配合個人尺寸而選購或訂製,在桌腳底下加置墊塊可供站立的幾英吋高平台或可機械式調整的桌腳等方式。
4303
(一)何謂游離輻射?
(二)依型態區分,游離輻射包括兩大類型試分別列舉說明之?
(三)勞工作業環境中可能暴露之游離輻射來源有那些?
試舉例說明之?
解:
(一)所謂游離輻射是指把一個原子原來呈中性(不帶電)的原子,在受到輻射的作用之後,使其中的一個電子,獲得能量而離開原子,吸引範圍的現象。
所謂輻射,通常且有2種不同意義,它可以用來指能量傳送,也可以用來指以輻射分成傳送能量,凡以幅射分成傳送能量,能使物質發生游離現象的輻射,我們就稱為游離幅射。
(二)游離輻射包括2大類型,即粒子型和電磁波型,粒子型主要的有游離輻射中的α粒子、β粒子、中子等。
電磁波型則包括游離輻射中的x射線、r射線等。
(三)勞工作業環境中,可能暴露之游離輻射來源有:
實驗室研究機構、醫院X光操作人員、鋼鐵工廠不破壞性檢查(X光或輻射)、核能發電廠、核子廢料處理場所、高頻電波發射場所等。
4201:
依法令規定,於勞工製造處置或使用石綿之作業場所,雇主應有那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應採取那謝危害預防措施?
解:
一、雇主設置之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應由專業人員妥為設計,並維持其性能。
1.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於粉塵(石綿)作業時間內,應不得停止運轉。
2.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應置於使排氣或換氣不受阻礙之處,使之有效運轉。
二、雇主使勞工從事粉塵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對粉塵(石綿)作業場所實施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及粉塵(石綿)狀況等隨時確認,並採取必要措施。
2.預防粉塵(石綿)危害之必要注意事項,應通告全體有關勞工。
三、雇主應禁止勞工在粉塵(石綿)作業場所吸菸或飲食,且應將其意旨揭示於該作業場所之顯明易見之處。
四、雇主對室內粉塵(石綿)作業場所至少每日應清掃一次以上。
五、雇主至少每月應定期使用真空吸塵器或以水沖洗等不致發生粉塵飛揚之方法,清除室內作業場所之地面、設備。
但使用不致發生粉塵飛揚之清掃方法顯有困難,並已供給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時。
六、設置維持粉塵(石綿)發生源之濕潤狀態之設備,於粉塵(石綿)作業時,對該粉塵(石綿)發生處所應保持濕潤狀態。
七、雇主僱用勞工從事粉塵(石綿)作業時,應指定粉塵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
4202、4003、3703.2、3501.2:
(一)何謂職業病?
(二)試說明認定或鑑定為職業病的基本原則?
(三)勞工、資方申請職應疾病任定或鑑定時,應檢送那些資料?
解:
(一)職業病:
是因為工作場所不是於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人因工程等危害因子的程度受損導致正常性生理機能受影響及勞工的健康之一種狀況,職業病可能是身體或一系統器官功能失常,而有特殊的症狀,其原因為暴露於工作場所之危害因子所導致。
因此如工作中導致疾病和執行之職業具有因果關係主屬於職業病。
(二)要判斷職業病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作場所中有害因子確實存在:
是指工作環境中確實存在有已知會對人體造成疾病的因子,對動物有者不能立即判定對人類有害。
2.必須曾暴露於存在有害因子的環境:
發病勞工必須曾暴露於該致病因子的環境,空氣之污染、人體之接觸、口之食入、噪音充斥、輻射外洩等皆視為暴露。
3.發病期間與症狀及有害因子之暴露其間有時序相關:
理論上發病與暴露有碁因果性,必須先有暴露過程才導致發病,故症狀最早出現時應晚於第一次暴露時。
但如原暴露於某一因子,導致某一症狀而勞工本人並不知其原因,更換作業環境後恰又暴露會飽致某一症狀之危害因子,此時會造成因果關係判定上之困難。
(三)職業疾並之鑑定程序:
1.勞工任為自已的疾病市職業造成時,應經醫師診斷,取得職業疾病診斷書,得認定為職業疾病。
2.勞工取得醫師開立之職業疾病診斷書,得向雇主題出職業災害補償。
3.勞工或雇主有一方對上開之職業疾病認定有異議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認定。
4.當地主管機關對於職業疾病認定有困難或勞工雇主之一對為當地主管機關之職業並之認定結果有異議時,得檢附資料,尋行政體系送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疾病鑑定委會鑑定。
5.經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原會鑑定之案件,勞資雙方應依鑑定結果處理。
如上有疑義得循司法途徑提起民事訴訟。
4203.1:
高壓室內作業可能引起減壓症,試述引起減壓症之原因?
解:
高壓室內作業可引起加減壓症造程危害原因:
(一)下潛期之傷害:
1.擠壓症:
在下潛過程當中若加壓太快,身體內許多腔竇因為波義爾效應體積快速收縮,造成周邊的軟組織被向內擠壓造成組織的拉傷、水腫和出血等症狀。
2.氮氣迷醉:
下潛時所呼吸的高壓空氣中若有氮氣分壓超過2.5個大氣壓以上便會開始有迷醉的現象發生(馬丁尼效應)。
3.氦氣震顫:
為了避免氦氣迷醉而將高壓空氣中的氮氣換成氦氣,作深度超過450呎時高呀氦氣會引起震顫、抽痙、甚至死亡等高呀神經症狀群,稱為氦氣震顫。
(二)水底期之傷害:
潛水人員在水底時呼吸衡壓的高壓混合氣體。
當潛水時若過久或過量的呼吸高壓之混合氣體時每一種氣體都會引起其特有之中毒,例如:
氧氣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及二氧化碳中毒。
水底期容易發生的潛水意外包括缺氧症(Hypoxia)、氧氣中毒(Oxygentoxicity)和二氧話碳中毒(Carbondioxidetoxicity)等氣體失調危害。
病情輕者潛水者僅感到身體輕微不適,中度換者會有水中判斷錯誤或操作不良,嚴重者則可造成抽搐、昏迷和溺斃等。
(三)上升其之傷害:
1.減壓症:
減壓症是指潛水人員或在高壓狀況下的人員,因極速上潛或減壓,使溶解在人體體液中過飽和之氮氣溢出產生氣泡而引起全身不適。
暴露的環境壓力愈大,暴露時間愈久則溶解於組織中的氮氣就愈多,也愈容易因減壓失當而造成減壓症。
2.空氣栓塞症:
空氣栓塞發生的原因是因為潛水者在上升過程中摒息突然上升,肺部的氣體可能會快速地膨脹至足以使肺胞破裂。
這使得氣體進入縱隔腔、心包膜下、皮下或肺部之血管。
最嚴重者是這些氣泡經由心臟和血液循環進入到腦部而造成考空氣栓塞症。
(四)任何其之傷害:
人一離開水面往下潛、到達水底工作及回到水面隨時都會面臨各種的困難,包括低溫症、驚恐症、水中不自覺溺斃症、耳朵感染、及海生物的危害等問題。
4002.1、3602、2703.1、2601.1:
(1)試述製作職業災害防止計畫時應先掌握那些資料,才能依事業單位之需要規劃,訂出切合實際之職業災害防止計畫?
(2)某甲將一部分事業轉給某乙,甲方及乙方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依法令規定:
(a)甲方應採取那些措施以防止職業災害3901.2:
(b)乙方勞工於工作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時,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甲、乙雙方應採取何措施及應負什麼責任?
解:
(1)欲製作職業災害防止計畫,必先了解本身安全衛生實際情況,研究事實上的需要,才可以訂出切合實際的項目,真正有助於職業災害的防止。
必要把握的資料有下列幾項:
一、職業災害分析資料
要防止職業災害必先了解職業災害實況級發生原因,才能研究出防止對策,所以,在訂定職業災害防止計劃之前,要先研究職業災害統計分析資料,例如;歷年職業災害之統計、每件職業災害調查報告,以明瞭歷年職業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