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药品价格高的问题研究报告终结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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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药品价格高的问题研究报告终结版

关注民生,聚焦北京市药价虚高

 

主办: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德育教育示范基地“未来公务员之家”

承办: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研究会

 

参赛队伍介绍

组名:

F.Tmayor

组长:

黄小熙政府管理学院

组员:

邵莘政府管理学院

卢玉鑫政府管理学院

     谢俊坤 政府管理学院

陈鸣政府管理学院

 

摘  要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健康的要求提高,因此对医药的消费也在不断增加。

近几年,北京市居民药费支出居高不下,部分药品降价不能从根本上降低居民药费负担过重问题。

药品价格高的问题日益突出,让人民买得起药成为北京市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对北京市药价虚高的一系列问题展开了深刻的研究和讨论,以降低药价,让老百姓得实惠为出发点,从药价现状着手,着重分析药价虚高的原因,借鉴国内外经验,针对药价现存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建立医药流通联盟的运行模式;二.实行药房独立承包制度,形成医药分离的“新”模式;三.推广中药,看中医,提倡中医治疗。

 

关键词:

药品价格虚高市场主体(药厂,药品批发公司,医院,药品零售店,政府)医药分离医药联盟中药

 

前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给全社会的经济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使得中国的经济在近几十年里得到了飞快的起步和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老百姓对各方面的要求也逐渐提高。

于是,药价虚高的问题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随着药品价格逐年攀升,使得一些群众由于药价的问题对药品的购买和医院的治疗望而却步,这种情况与我国提倡的奔小康的经济目标背道而驰,与此同时,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药价虚高,到底高在哪里?

药品降价的空间还有多大?

不同类型药品在不同价格形成体系下产生的结果如何?

同类品种缘何中标价格差异这么大?

各地药品招标价格的议论焦点源自哪里?

目前企业市场价格现状是怎样的?

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促进中国制药的创新?

如何建立完善最符合中国医药产业的药品价格机制体制?

等等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然,随着药价高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采取了诸多措施并且颁布了多项条款来打击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

我国在这10多年来,28次降价,一定程度上遏止了药价的过快增长,但是没有彻底改变药价虚高的上涨势头。

虽然国家采取的这些手段有一些成效,但是由于市场调节在药品市场上的失灵与国家医药价格调控不显著,导致种种措施在社会上的实施无比的艰难。

基于以上的原因,这次我们团队选择了药价虚高这个敏感棘手又迫切的问题,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条令为根据,以中国的各位专家学者对药价的研究为借鉴,本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手进行研究,力求让百姓买药不在贵,真正实现一分钱一分药。

一.北京市药价的现状

受政府整顿规范药品价格并多次调整药品价格,以及近年来北京市全面推进药品招标采购的共同影响,药品价格有了略微的下降并且药价呈下降趋势,但是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偏高的状态。

就我们走访群众发现,市民并没有感觉药品价格在下降,反而觉得在日益升高。

从整个北京市医药行业看,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仍没有动摇药价虚高的根基,有些药品甚至出现越管越高的情况。

现在药品终端销售70%都在医院,而其他零售药店只有30%的份额,这还不全部是平价药店的份额。

而且,“以药养医”的现象仍然很严重,“以药养医”政策是有特定历史背景,在我国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形下,要发展医疗事业必须采取的措施,如今这种特殊的国情已经发生了改变,因此,政策也必须作相应的变动。

不仅如此,从药品的出厂到药品批发公司的收购到医院的采集,药价的利润是几十倍,几百倍甚至上千倍,使得药价虚高。

由于我国医疗领域的补偿机制存在着缺陷,药品仍作为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就目前来看,北京市药品价格存在以下现状:

1 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呈现出虚高的状态

2 药品价格利润空间过大

3 中成药占据市场份额逐年增大,然而价格也在逐年增加

4 零售药店同城不同价

5 药价的上涨幅度远远高于普通的北京市民的工资增长幅度

6 政府的一系列措施虽有效遏止了北京市药价的过快增长,但是没能改变药价虚高上涨的势头

部分药品流通价格表

药物品名

规格

单位

出厂价(元)

零售价

头孢他啶

1g

7

47.5

头孢哌舒巴坦

1g

6

40.9

肌氨肽昔

2ml

4

34

氟康唑

200ml

4

76

摘自:

药品现代流通研究报告

二.北京市药价虚高的原因

我们团队在查找北京市药价虚高的原因的资料和对此问题进行研究的时候,发现产生药价虚高的原因多而且复杂,其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市场主体和药品流动的各个环节,因此我们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原因。

(一)参与药品流动的环节及主体的示意图:

(二)生产环节

1.创新能力低,国际专利药份额大

考虑到研发过程中的高投入性和高风险性,一般来说,一种新药从研发、临床试验到投入使用,至少需要五年时间。

因此,国家为鼓励医药企业的创新,并对其承担的高投入和高风险给予合理的回报,赋予创新药物研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具有垄断的专利权。

正是这种专利权使企业具有绝对市场优势,能够保持高盈利性。

然而,为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部分医药企业维持其市场垄断地位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和手段,他们以另一种稍有不同但疗效没有显著提高的所谓“新药”来保持自己的专利权,这种创新实质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另一方面,高投入和高风险再加上核心技术难以攻关,使得我国医药市场产品的创新性水平低,很多企业生产的药品,专利权都在国外厂家手中,大部分企业都是靠生产通用名药获利。

我市医药企业生产的药品中90%以上为仿制药,原创药和品牌药主要来自进口和跨国合资医药企业生产。

并且,外资及合资医药企业基本占据了专利药、原研药市场。

现在国内的制药企业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处于低端的大宗原料,而卖的却是国外专利权的高价药,这是造成我市甚至全国药价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是我国制药企业的一大软肋。

2.对药品的过度包装和药品的广告费用高

近年,随着包装工业的发展和广告业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以及药品生产厂家的趋利因素,各种药品广告进入公众视线,而天价的广告费最终算入成本由消费者买单。

不仅如此,由于对医药专业知识的缺乏,消费者很容易受广告的误导,特别是受教育水平不高的人群和老年人群,他们往往缺乏必要的鉴别能力,容易落入广告的陷阱中去。

这也成为虚假广告的主要市场。

3.药品价格的定价不合理

截至2004年底,国内已有各类药品1万多种。

这些药品当中,属于政府定价的,仅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少量具有垄断性质的特殊药品,在这种情形下,患者所用的企业自主定价药品范围要比政府定价的药品范围大得多。

自主定价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药品生产企业而言,是一种“弱约束”,为其提供了巨大的牟利空间。

4.药品的“包装翻新”,以求高价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数十次给药品降价,涉及金额数百亿元,但药品品种呈几何形增长,价格也是持续上涨,很多药品被降价之后,药品频频遭遇“降价死”——立刻从市场中消失,随后“改头换面”变成一种新药上市,价格还跟着一路飙升。

几乎每次降价之后,都会出现降价药品停产,然后换个名称和包装再次销售的情况,大多数药企通过改包装、改剂型、改规格、改给药途径让低价药以高身价重新问世。

5.“新瓶装假酒”现象盛行

不少厂家在利益的驱使下,生产各种假冒伪劣药品,它们大多是用成本极其低廉的成分生产而成,然而对外却以和其他药品同样的成本为基础定价。

另一种生产成本不实的情况也存在,我国药监会严格规定药品生产实行药品生产质量规范标准(简称GMP)。

然而严格执行GMP标准生产的企业要比非GMP企业的生产成本高出许多,某些厂家因为高成本而放弃GMP生产,然而药价却没有多大变化,造成生产成本不实。

6.中药制药企业增多,传统中药价格持续上涨

2009年,国家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自此,北京市开始加大对传统中药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来促进中药产业的发展,中药产业也在这一系列的利好政策影响下加快发展速度,增长迅速。

然而,政府加大了对中药的政策扶持,使某些企业认为中药市场将会有较大潜力,从而盲目进入中药市场,使原本生产萎缩的市场过分膨胀,部分厂商利用中药市场监管空缺,采取不法手段以低成本生产成品,再高价卖出,而大量“游资”进入中药市场,囤积炒作,哄抬中药价格。

来自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信息中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月至5月期间,中药材价格整体依旧呈现上升势头,与2010年同期比较,所检测的537种药材中,有399种价格上涨。

2011年一季度以来,中药材价格平均涨幅为10%,最高涨幅达到400%,其中野生中药材因为资源量持续减少,涨势更为凶猛。

(三)流通环节

1.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特殊性

(1)不完全替代性

药品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商品,它的功能和效用是其他商品不能够完全代替的。

(2)效用的两重性

正确使用药品并且合理用药,能够有效的促进人民的身体健康;但是,如果使用不恰当,过犹不及,就会损害身体健康甚至为此付出生命。

(3)消费的信息不对称性

患者在购买药品的时候,由于缺乏专业的医药知识,只能信任并且依赖医生所开的处方,患者对于自己所要买的药没有自主选择权。

(4)需求的价格弱弹性

药品作为人们在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不可能因为价格的增加或者减少就减少了对药品的需求。

2.药品流通环节链中的利益分配

药品经药商最终到达消费者手里的药品大约要经过多个环节,进入药品流通的交易主体数不胜数,其中包括透明交易环节和隐性的交易环节。

医院需要的药高达上千种,不可能只由一个厂家提供,这中间就需要药品批发商从不同厂家手里集中各类药品,再提供给医院。

而药品生产属于高风险行业,其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健康,对药品质量有高要求,因此部分厂家为了转移风险,便以低价将药品承包给以药贩子为典型代表的隐性交易者,经过无数次转手,药品最终到达消费者时价钱翻了几倍甚至几十倍。

药商代表与一些医院院长、开方医生、药房主任等有可能出现在隐性交易环节,加上制药企业、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公开交易者,药品在流通过程中要经过多少环节不难想象。

其中每一环节的价差大都在十倍以上。

一般生产环节毛利在15%-30%之间,每经过一个环节就增加一点,累积过后,成本全都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流通环节的管制不完善是导致药价虚高的最重要因素。

以下是关于流通环节的图示:

 

(1)药品流通环节图示一:

(2)药品流通环节图示二:

摘自:

《图示药品流通环节为何多?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朱恒鹏

3.流通环节的各个市场主体

药品的所有环节中,最关键也是我们团队最费时间去调研的就是流通环节了。

这个环节即重要也关键,是因为它基本上是引起药品虚高的最大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涉及到各个方面的主体,我们在这里进行了分主体阐述。

(1)药品批发公司

具有控制药品流向、稳定货源、持续供货等重要职能的药品批发公司,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流通环节。

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时代,我国对药品在这一流通环节中的批零差率都是严格控制的。

①医药批发企业集中程度低,市场竞争不充分。

要探讨我市医药批发企业现状,就不得不先了解全国医药批发企业历史,我国医药批发企业大部分脱胎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各级医院供应站,由于长期受计划经体制影响,企业市场化意识薄弱,管理水平落后,经济效益低下,市场竞争力低。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通过改革、改组、改制,建立了一些规模较大的现代医药批发企业,但仍然没有改变企业规模小,数量多,产品重复多的整体医药批发市场状况。

药品批发企业分散,市场集中程度低。

②医药批发商平均利润低,普遍采取薄利多销对策。

据资料显示,我国国内医药批发市场份额的30%被医药批发企业前十名所占据,剩下的被小型批发市场争夺,北京市的情况也类似。

由于政府出台很多措施,整顿批发市场,其中最重要的是降低批发价格,批发企业受政策影响,药品批发价格普遍下降,医药批发企业的平均利润偏低,致使各医药企业普遍采取薄利多销措施,以应对激烈的批发市场。

(2)医院

医院利润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药品,据相关部门同志调查,目前医药费用占据医院利润来源的45%以上。

医院占据较大医药市场份额,医院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流通渠道,医院不仅销售住院治疗的药品,也同时销售绝大多数门诊药品。

药品销售市场中,医院作为主要的终端占据超过70%的市场份额,其他的份额分别被平价药店、连锁药店和社区医院占领。

目前,北京市的药品普遍采取“以药养医”的做法。

药品是医院利润的主要来源,医院的公益性决定了医院的医疗服务费等其他各项收费不能超出消费者的接受范围,且国家在这方面有严格规定。

因此,药品进销差价成为卫生机构最重要的补给来源。

一方面,医院能在其他各项杂费上获利的可能性很小,医院需要靠药品利润收入来帮助维持医院的日常运转;另一方面,作为药品决策者的医生并没有承担任何责任,这就使医生容易受利益诱惑,与药商暗地勾结,推荐某种药物来替代另一种药物,或是给消费者添加不必要的药物,由于药品产生作用是在消费后,所以消费者很有可能会成为受害者。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在客观上对要价高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最终全部计入药价,自然全部由患者“买单”。

(3)政府

①药品招标机构:

成本居高不下

集中招标采购,以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下降为主来调节药品价格。

在我国,药品出厂后(尤其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涵盖的药品,可享受全额或大比例报销),须经过药品集中招标这一过程,才能进入用药比率高达85%左右的医院,因此,争取中标自然成为各药品厂家的争夺焦点。

我市目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操作过程极不规范,不仅没有达到规范药价的预期,而且参与了利益分配。

一方面,厂商希望获得竞标,另一方面,厂商希望以较高价格获得竞标,而医院并不是药品的终极接受者,于是,医院与厂家在利益的共同驱使上,有可能站在同一条线上,这就使“吃回扣”现象屡禁不止,使药品招标失去了公平性。

②药品的加价率管制有缺陷

我国对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实行加价率管制政策。

政府通过集中招标确定药品的中标价,作为采购价,不得“二次议价”;同时以采购价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加价率确定零售价。

首先,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让公立医疗机构购进药品价格越高获利越多,既有明的,又有暗的,暗的更多。

其次,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让公立医疗机构对回扣现象视而不见。

第三,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不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畸形竞争。

为了让高价中标的药品顺利的销售出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就不得不建立庞大的医药代表队伍,“攻关”医院领导和医生。

药价虚高得离奇、离谱就不足为怪了。

③卫生部门监管机制存在缺陷

在目前的体制下,卫生主管部门事实上担当着医院“总院长”的角色,既是管理者,又是参与者,长期的“管办不分”使卫生管理部门与医院之间各种利益纠缠在一起。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突出的问题就是直接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办医院管医院。

这就直接造成了对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干预多,而监管乏力,造成了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管理混乱,乱收费、高收费情况严重。

医疗服务中造成的医患矛盾激化,直接影响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

(4)零售药店

政府对药品的定价,不是按照最低的成本去定,也不可能按照最高的去定,而是取一个社会生产同类药品的成本平均值,并加上合理利润,以此来作为该规格药品的最高限价。

因此,各药店在价格的制定上就有一个灵活的空间。

举一个例子说,同样是桂龙药业出产的慢严舒宁牌清喉利咽颗粒,在位于海淀区魏公村的某药房卖16.5元,而在位于地铁国家图书馆站的某药房卖的却是18元。

只要不超过政府的最高限价,都是不违规的。

这就存在药店根据政府政策采取对策的情况,导致各药店同种药品却不同价格。

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价格不公平,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5)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现阶段,公立的非营利机构享受国家补贴,并且不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与此同时,这种公立的非营利机构还作为各类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对中国医疗卫生服务市场起到了垄断的作用。

相比之下,民营医疗机构被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仅没有任何补贴,还要交纳各种税费,也难以享受定点医疗机构的关照。

这样,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一个不公平的地位。

一方面,这种缺乏充分的市场竞争的药品,使得药价在竞争中不能有效的利用市场的调节机制得到控制和下降;另一方面,使得消费者无法自由选择药品,为了扭转营利医疗机构的劣势局面,可能会采取一些打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的手法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三.国内外对药价虚高采取的措施

(一)国内采取的措施

1.实行定价药品目录制度

2009年,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制订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政府根据此文件实行定价药品目录制度,今年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定价药品目录》将正式执行,目录中包括340种西药和553种中成药,较以往有所增长。

被列入此目录中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方式,采取最高限价制度,即药品销售企业可以在低于政府最高限价的范围内,自由定价。

目录中,发改委已经制定公布过价格的,在重新制定公布价格前,暂按已公布价格执行;未制定公布过价格的,在定价前,暂由生产经营企业根据现行市场情况自行制定价格。

未列入国家及本市定价目录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2.建立网上药品招标采购平台系统

鉴于目前网络科技的发展,北京市政府很好的利用这一科技手段,成立北京医药采购中心网站,方便药商进行在线竞标。

网站包括医用耗材平台、医药采集系统、社区采购系统、网上交易系统、专家数据库、药品查询等板块,实行会员登录制,各药厂商只需注册一个用户名,就可登录进入参与各类招标活动,更加体现了公平公正。

系统更设有监督信箱、百姓建议等与百姓交流的便捷通道,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公立医院药品实行“同城同价”政策

北京市卫生局在2010年出台政策,拟让全市二级及以上的公立非营利性医院以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招标采购实现同城同价,6205个药品平均降价16%,全年将向市民让利30亿元。

此次调整,取消了分组采购,将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采购平台,统一药品价格。

4.公立医院要取消药价加成收入

2012年,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在调整医药价格方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

(二)国外采取的措施

1.药品分销和批发企业高度集中

例如,欧盟排在前三位的药品分销企业,其市场占有率为65%,日本排在前五位的为80%,美国排在前三位的高达96%。

美国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的份额40%以上,但药品批发商总共只有70家;日本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的12%,仅有147家药品分销企业;法国8家药品批发企业中,其中的3家市场份额高达95%;德国仅保留了10个大型药品批发商,其中最大的3家占市场份额达60%~70%。

由于药品市场的集中度相当高,这些国家不仅可以对药品市场进行非常有效的监管,而且有效降低了监管成本。

2.零售药店成为购药主渠道

在法国,多达84.7%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只有15.3%由厂家直接销售给医院;德国84%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医院销售微乎其微;美国药品零售药店的销售比重为74.9%,把零售药店作为患者购买药的主渠道,打破医院的垄断地位,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而在我国,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在2004年指出,我国85%左右的药品都是由医院卖给患者。

因此,对于医药企业而言,医院是最大的买方,这种独特的买方垄断地位,迫使医药企业为了推销药品,不得不满足医院的种种“钢性”要求。

3.畅通的药品物流系统

美国凭借大型制药和批发企业为轴心,展开快速高效的物流配送;日本则通过“社会共用物流配送中心”为流通平台。

以上两种做法,首先,不仅可使药品在流通渠道中高速运转,自然而然消除了时滞产生的腐败,而且也以快捷的速度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同时,也大大减少了药品在生产、流通和医院等环节的库存量,药品的流通费用(成本的部分构成)也就相应大大降低。

4.规范有序的专业化市场中介组织

美日两国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药品流通中介服务市场。

在药品采购方面,美国专门成立了“药品集中采购组织”,该组织通过接受多家医疗机构的委托,形成较大的药品采购订单,再与药品生产商或批发商谈判,在获得比医疗机构分散采购更低的药品价格的同时,也把医疗机构从繁琐的采购事务中解放出来,降低了医疗机构的运行成本;美国的“药品购买福利组织”则专门面向医疗保险公司提供和制订药品目录、审核医生处方和办理药费支付等服务,极大地改善了各家医院分散操作的低效率。

早在1941年,日本就专门成立了“药品批发商协会”,现有会员企业165家,从业人员约6万人,该协会组织编制的药品编码、医疗机构代码等技术标准,以会员制的方式在日本医药行业广泛应用,提高了医药企业的信息共享水平。

并且,该协会制定的《独占禁止法》是药品批发商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业准则。

5.医药电子商务的应用广泛

相关资料表明,美国医药行业的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将从1999年的64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3700亿美元。

由日本制药协会建立的“日本药品电子网”,作为专业化的药品数据通讯服务机构,可以为所有医药企业提供互联网药品数据交换服务。

该机构实行会员制管理,目前已拥有会员企业360家。

如著名的日本山之内制药公司,每月只需缴纳300万日元,就可以完成同所有批发商的数据交换。

欧盟的电子商务发展也很快。

例如:

瑞士已有16%的药品通过互联网或邮购售出。

四.市政府药品价格管制取得的成就

(一)公立医院药品基本上实现同城同价

过去,本市的药品虽然也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但医疗机构按照归属不同,被分为部属、市属、厂矿、高校、城区和郊区六个组单独集中采购。

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药品,需在六个组分别投标报价,导致不同医院间药价有高有低,同城不同价。

近年来,政府出台的网上竞标政策及实行的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统一招标采购措施,使我市公立医院价格基本上实现了同药同价。

(二)抗生素等常用药降幅明显

推行医药招标采购制度,目的是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遏制过高药价,在公立医院施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部分处方药的价格有明显降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

特别是抗生素等常用药,价格已降至人民可接受的水平。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建设性成就

北京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响应《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的号召,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3年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近期目标已经初步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胜利,真正践行了多角度、分层次、有重点解决人民看病贵问题。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医药流通联盟的运行模式

1.含义

医药流通联盟是医药流通供应链中众多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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