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高刘学区中心学校党风廉政干部作风建设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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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高刘学区中心学校党风廉政干部作风建设制度
高刘学区中心学校党风廉政(干部作风)建设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依据肥教字【2000】171号《肥西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肥教字【2003】2号《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肥教字【2003】68号《转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清理纠正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公款行为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肥教字【2003】89号《肥西县教育系统政风评议、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省财预字【2000】35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肥政【2000】34号《关于印发肥西县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管理”实施办法通知》,合财综【2000】209号《关于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统管”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廉政勤政若干规定:
1、全体领导组成员要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每学期下校或下班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和教师接触谈话不少于5人次,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做到政法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
2、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风气,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3、严禁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尚往来,要高度注意,尽量谢绝。
4、工作人员下校工作,要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规定,不给学校增加负担。
5、各单位公务接待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标准,禁止奢侈浪费。
6、全体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履行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职责,狠抓工作的落实。
7、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8、广大教师要遵纪守法,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娱乐活动。
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六条禁止”和“八项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反腐倡廉。
二、学习和会议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按时参加中心学校每星期一下午的学习,每迟到一次罚款5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元,所罚款项从本人当月满勤奖中扣除。
3、中心学校学习后召开组内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逐人先自行总结安排,最后经过讨论研究后分头落实执行。
4、各支部对全体党员学习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教师参加。
5、本着“少开会、开短会、一会多事的原则”,凡需召开的会议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会议内容必须经集体研究后方可传达布置。
6、学校领导和老师参加中心学校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应先请假,会议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返校上班,不准以私假公,中心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校考勤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名查暗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公务接待制度
为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特制定本制度:
1、凡上级机关、部门等单位因公来中心学校必须就餐的人员,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就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不准安排烟酒饮料招待,特殊情况由主要负责人定额安排。
2、各校来中心学校办事人员,一律不招待,召开各项会议确需招待的,一律在食堂吃工作餐。
3、控制就餐人员,采取对口接待陪同。
4、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外出办事需招待,应先请示,讲清理由、标准,再招待。
5、从严控制香烟、茶叶采购,实行统一购买,任何个人一律不准擅自购买。
6、生活招待费每月结账一次,外出办事随办随结。
7、招待费审批要严格执行财务程序,规范操作,必须做到:
(1)使用中心学校统一制式的《公务接待呈批单》,凡来客确需招待的,由接待人员逐项填写呈批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安排就餐,并开具就餐通知单,交食堂或定点就餐单位执行。
招待费发票送单位负责人审批时,必须具备呈批单,就餐通知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四单合一”,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方可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杜绝多头报批。
(2)小学、幼儿园必须将招待费纳入财务管理,单独列支,进行专项核算,不得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也不得将不属于招待费的其他支出在招待费中列支。
8、小学、幼儿园一律实行“严招待”管理制度,县镇工作人员到校工作,原则上方可在校就餐。
9、中心学校办公室小学资金专户要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对违规超标准招待的和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费用应予以拒报。
10、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每学期公布一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超标招待的重点单位要通过专项审计,剖析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进行廉政信访谈话和组织处理,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11、严格控制租用车,无特殊情况,在镇内办事的一律不准租车,到县或市办事的一般不许租车,(3人或3人以上)确因公务需雇车的,需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统一安排,杜绝事后请示补办手续现象的发生,报销时需经办人签字,注明事由,方可报销,不经安排,私自用车的一律不予报销,严格费用标准,镇内用车一天的车费120元,半天60元,去上派、合肥一趟,车费170元,其他地区价格面议。
租车费每月结算一次。
12、严格差旅费报销手续,差旅费的支出标准,车费:
凡出差高刘至合肥往返最高限额20元,高刘至上派往返最高限额25元,去县城办公事可按5元/天补助生活费,开会超过2天只准报销来回各一天补助费。
无票需说明,出租车票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清楚。
住宿标准按县里统一规定在县招待所以最低标准执行。
肥西县高刘学区中心学校
二0一0年四月
肥西县高刘学区中心学校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小学教育教学管理,不断规范管理行为,不断强化管理手段,现就我学区各小学统一考勤工作作以下规定:
一、认真填写《高刘学区中心学校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日志》
《教育教学日志》各栏目是记载本校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反映教职工原始记录与依据,各校必须本着对组织、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如实填写。
1、《教育教学日志》中的“签名”、“到校时间”、“早退时间”栏由当日出勤教师本人填写,严禁他人代填。
其他栏目,一律由当日值日教师填写,填写圆满后,于放学前交学校考勤负责人审核。
2、严格签名手续,杜绝不按时签到,严禁代签、补签。
3、教师进入办公室,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私事。
4、旷工、病、事假以及公差以天(或课时)为单位,迟到、早退时间以分钟为单位。
二、准确统计《高刘学区中心学校小学(幼儿园)考勤月结统计表》
每月最后一天进行统计。
参加统计人员完小应有教师代表参加,初小全体教师参加。
统计结果应详细填入《高刘学区中心学校小学(幼儿园)考勤月结统计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有学校负责人签字和教师代表签字。
统计时计算方法:
1、迟到、早退(以查堂为准)时间以次为单位计算(逢3作5)做1课时计算;病、事假以天计算;迟到、早退(以查堂为准)累计达4课时为1天;2、无故旷工加倍计算;3、未经履行正常病事假手续,一律作无故旷工计算。
三、《高刘学区中心学校小学(幼儿园)考勤月结统计表》报送时间
考勤一经统计,填入《考勤月结统计表》后,五天内(每月的五号前)派专人,连同《教育教学日志》一并报学区中心校(逢假顺延),中心校采取专人签收登记,经审核后返还《教育教学日志》。
四、考勤具体奖惩办法
按有关文件,中心学校将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并予以奖罚,
具体实施细则与操作程序:
满勤奖:
每月100元,事假一天,病假三天扣30元。
每月病假超7天,事假超3天,旷工半天当月不发考勤奖。
(请假手续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中心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实行签到手续,严格执行统一的上下班时间,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签到时间:
秋季:
上午:
7:
30—8:
30,下午:
1:
00—2:
00;夏季:
上午:
7:
00—8:
00,下午:
1:
30—2:
30;
2、出差或下校不能签到,由本人当天或次日向负责人说明,并在签到簿上注明。
3、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的,要写出请假条,由领导批准后附于考勤簿上。
4、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事假在两周内的由中心学校批准,两周及其以上者要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教育干部的请销假制度按照领导干部的管理规定:
校长事假外出同办公室打招呼,两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副校级领导、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事假外出向校长请假,二级机构负责人(中心学校)事假外出向分管领导请假,两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全体教职工事假外出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由中心学校批准。
对假期已到或不假而出或假而未准不按时上班者均以旷工处理,中心学校有责任按肥教字【2001】12号文件和肥办【2004】22号文件告知相关处理规定,并及时书面报告县教育局。
五、操作中的几点规定
1、《考勤月结统计表》不能如期报送,迟到一天,扣发学校考勤负责人津贴二元,迟报三天,扣发全校津贴总额的10%。
以此类推。
2、经核定或抽样追踪调查,考勤不认真,不严肃,出现人为误差,甚至作弊,分别扣发学校责任人和值日教师的本月的津贴及满勤将。
查实有作弊的学校,学校主要负责人一次黄牌警告,再次学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3、考勤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如实反映每位教职工每日工作实况,关系到校内的安定团结,关系到在职在编人员的考核、职评、评优、晋级、晋职,考勤工作必须慎重、严谨、公开、公正。
4、为了考勤的严肃性,对各校上报中心校的有关材料,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报送,各校其他教师不得随意到中心学校报材料。
完小、初小校长离岗一天,一律按照肥教字【2003】31号文件执行。
肥西县高刘学区中心学校
二0一0年四月
高刘学区中心学校教育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的通知》、《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肥西县教育财务管理制度》等条例和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刘学区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核算
1、教育经费结算以学区中心学校设置会计核算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档案资料。
中心校负责所辖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安排经费,统一采购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
2、各小学(幼儿园)必须配备一名报账人员,按时向学区中心学校报账。
各单位须设置现金日记账、往来款项辅助账、固定资产明细账。
报账员根据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登记。
3、各校、园现金全部采用备用金制度。
根据学校收支实际,分别核定备用金额度。
单位备用金限于学校教育教学,教职工出差等零星支出或特殊情况下的业务支出。
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资金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资金直达收款单位。
4、各校、园必须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报账员每次报账前应将所报资料在校内公开,接受监督,每学期必须在校、园内公开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学校财务状况。
二、票据管理
1、票据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学校使用的收费、收款票据,均须从县教育中心领取,财务经办员负责票据的领取、保管、使用和送缴核销工作。
任何单位不得自购票据收款或收据开票。
2、票据使用必须规范,按照资金性质区别使用,严禁乱改乱画。
票据存根联用于核销,记账联用于会计记账,收据联交给付款人。
票据作废时必须同时保留,每一联均不得缺少。
3、票据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票据转让他人使用,更不得将票据丢失。
凡丢失票据的,除个人须写出丢失原因,及时报财务部门,并登报声明作废外,中心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经办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因丢失票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丢失票据人负直接责任。
4、用完后的票据要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所有收据应在每学期收费结束后进行销号登记。
5、学区中心学校对各单位核销的票据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到县结算中心进行销号登记,不得跨学期销号。
6、中心学校对各校的票据进行分年度分单位妥善保存,以备日后财务审计时核查。
三、会计凭证规范化要求
1、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1)真实可靠:
不得涂改和挖补,不得弄虚作假。
(2)内容完整:
该写的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
要按照取得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
(3)填制及时:
当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完成时要立即填制。
(4)书写要求:
字迹端正,易于辨认。
2、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单位或地址,同时填制人须签名或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开据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2)原始凭证的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等。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单价、数量、金额要填写齐全,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3)职工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返还副本,不得返还借款借据。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有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文号。
(5)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金额有错误的必须由原开出单位重开。
(6)原始凭证(包括附件)必须在经济业务或事项结束的次月内上报。
3、报销凭证的基本要求
(1)报销的凭证必须是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
(2)报销的经济业务必须符合单位的财务制度。
(3)职工报销的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和单位负责人或有授权审批人员的审批意见。
审批人员自己报销的凭证不得由本人审批。
4、报销凭证的具体要求:
(1)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单应填明出差日期、出差事由、所附单据张数及报销人、审批人签字,其中所附单据也必须由报销人签字,补助标准符合现行规定。
(2)会议费:
报账时必须附有会议通知单,参会人员签到簿等附件。
会议安排就餐的标准,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招待费:
报账时除有正式就餐发票外,还必须注明单位的招待事由,就餐发票必须加盖餐馆公章。
招待费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并做到逐年有所下降。
如在本单位食堂就餐的请按会议费报销要求执行。
(4)打印费:
报账时必须有打印清单。
(5)修缮费:
报账时必须附有合同,工程造价预算或修理清单等。
四、收入管理
各校、园要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公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违规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收费资金管理,所有收入要及时全额缴入中心学校帐户,各单位必须在收款后5日内将所有收取的款项全部缴清。
中心校必须在5日内及时将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专户或县分中心帐户。
单位因工作业务而接受的手续费、宣传费等款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私自截留、挪用和私分。
单位因工作业务需要,必须筹集、借贷款项的,应履行报告手续,经中心校和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筹借款项。
借入款项要先缴入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帐户,然后学校才能安排使用。
对于不执行规定,故意拖延时间上缴款项,或者直接坐收坐支以及另立账簿私设“小金库”的,一经查出,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当事人处分。
对“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支出管理
各校、园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资金的管理。
学校每年均应做好本单位的收支预算计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管好用好本单位的有限资金,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使用资金必须在批复的单位综合预算支出指标总额内列报。
各项经费支出比例参考标准
公务费:
30%,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邮电、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支出。
业务费:
30%,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活动、实验实习、宣传费等支出。
设备购置、维护和修缮费:
20%,主要用于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的购置支出,房屋、建筑物维修和各类设备维护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立项的零星基建工程支出。
其他支出:
20%,除上述费用以外的支出,如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
鉴于各校的情况不同,规模大小不一,加上地理位置的区别,各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需安排支出计划,但原则上按上述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支出规定。
学校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改变用途挪作他用,并须单独核算,按实列报。
大额经费支出报告制度。
学校安排资金数额较大的支出,例如:
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等一次超过20000元的业务,应先报用款计划,履行有关报批程序,经中心校、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未经上级同意,不得举借新债,不得产生经济业务事项已完成而逾期未于报销的隐性债务。
六、固定资产管理
1、各校、园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固定资产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统一分类编号,由校产(专、兼职)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一级台账,附单件明细卡。
校产管理员(具体使用和保管人员)要建立相应的二级明细台账。
2、新增固定资产,应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校产管理员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
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资产台账。
3、学校的固定资产台账,每学期应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总账、各专管员的二级台账核对一次,学校每学年要对固定资产清理核实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购入、建造、改扩建、调入等新增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对等有关规定执行。
5、调拨、出售、出让、报废、报损、变卖和拆除的固定资产,须报主管部门批准;价值较大的,报县相关部门批准后由学校负责实施。
七、财务经办员及报账员管理
财务经办员:
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
维护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得损害公众利益。
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负责高刘学区小学、幼儿园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和核算业务,保管好各校财会资料。
接受县结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及时向教育恩中心报销票据,认真登记各类台账,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报账员:
要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潜心钻研业务,规范本质工作。
协助单位审核人对支出凭证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对违反制度或手续不完善的凭证有权拒绝报销。
严格现金管理。
本校教职工因事需要借款的,要经校长批准,不得超标,按时归还。
对未经批准借出的任何款项,视作挪用公款。
严禁系统外人员借款。
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反馈本校资金收支情况,不得以工作之便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
本制度由高刘学区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肥西县高刘学区中心学校
二0一0年四月
高刘学区中心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为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教研管理工作的意见”,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课前应做好充分教学准备,在备好课的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上好每一节课。
二、课堂上教师要以饱满的教学热情,调动每位学生的学习情绪,以严谨的教学态度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困生应给予特别的关爱和辅导。
三、教师按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不准随意调课,若自行调课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调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四、课堂上教师要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不准坐着讲课;不准在上课时会客和离堂;杜绝酒后进课堂、上课接打手机、上课吸烟;杜绝上课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现象发生;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在学生眼保健操没结束之前离开教室
五、建立课堂检查问询制度。
教师上课应检查学生到堂情况,如有缺勤情况及时查明去向,如学生课堂上生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并协助救治。
六、实行课堂教学安全责任制,在课堂上(含大课间活动)发生的突发事件,授课(跟班)教师应责无旁贷及时处理,班主任、值班领导协助处置,杜绝踢皮球现象的发生。
如因授课教师疏于课堂管理或上课时间脱岗(含大课间活动),而造成安全事故,授课(跟班)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肥西县高刘学区中心学校
二0一0年四月
高刘学区中心学校值班、巡课制度
未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营造安全、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校正常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和巡课由学校领导组成员轮流进行。
1、正常工作值班时间:
冬季:
上午:
7:
30—11:
30下午:
12:
30—17:
00
夏季:
上午:
7:
00—11:
00下午:
12:
00—17:
30
法定节假日领导值班由办公室制表轮流值班。
2、值班领导要提前到校,安排好当日少先队值日生的一日常规检查工作,询查各班随到随读情况,监管晨读纪律。
3、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4、做好上、下考课工作,对上课迟到、旷课、调课教师作记录。
提醒教师按时到农远教室上课,并在教学日志上作记录。
5、加强中午时间校园管理工作,严禁学生入校园后外出校园玩耍。
6、督促各班做好卫生区打扫和保洁工作,提醒学生在校园内整齐摆放自行车,制止学生随意丢弃杂物等不良行为习惯的发生。
对学生违规行为及时教育并记录。
7、及时处置校园内突出事件,对生病或受伤害学生要及时救治。
8、提醒值日师生放学时拉下电闸、关好窗、锁好门。
9、填写好《学校日志》和《一日常规检查统计表》,审核《班级日志》。
利用第二天上午的大课间活动时间,对前一天的一日常规检查和班级日志记录等情况进行反馈。
肥西县高刘学区中心学校
二0一0年四月
高刘学区中心学校“学困生”帮扶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
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排查“学困生”的现状,建立个人档案;以年级为单位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和家长转化会议。
二、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体学生的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能。
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
三、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着力创建平等、和谐、愉悦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处于轻松快乐的学习之中。
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时时处处从学习上、生活上、纪律上重点关心和爱护学困生,使其感受到校园生活的温暖,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
五、班主任、科任教师在平时工作中要采取结对帮扶、小组评比等方式,鼓励学生帮扶学困生。
六、全体教师要在每学期开学初,依据本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学习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困生转化方案,并与期中和期末写出书面总结,按时将材料上交教导处。
并将转化“学困生”工作作为教师工作量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肥西县高刘学区中心学校
二0一0年四月
高刘学区中心学校教科研制度
为了从制度上引导和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新课改课堂教学评价制度的通知》(肥教字[2005]116号)和《关于加强校本研究制度建设的意见》(肥教字[2005]166号)精神,结合我学区小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对教研工作的领导
(1)中心学校校长负总责,分管教学的校长负实责。
各小学校长是校本研究的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为具体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