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屏蔽工程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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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屏蔽工程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docx

机房屏蔽工程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平财采字(公招货物)-号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核磁共振、机房屏蔽工程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单位:

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编制

年月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委托,拟对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核磁共振、机房屏蔽工程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平财采字(公招货物)-号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核磁共振、机房屏蔽工程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

-: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质原件备查。

(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下午: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

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机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人开户银行

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

收款人

中国银行海东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年月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核磁共振、机房屏蔽工程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平财采字(公招货物)-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额度

.万元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机房屏蔽工程完工时间由双方协定决定。

免费质量保证期

免费质保期/保修期至少为一年(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按参数要求执行),从合同完工、安装、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天。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件。

(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原装进口设备的,若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该原装进口设备的生产厂家对该产品的授权文件;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非原装)设备的,若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进口设备部分生产厂家对该设备的授权文件。

、进口设备须提供技术白皮书。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万元

保证金形式为:

银行电汇、转账;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海东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投标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须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投标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

、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套;副本份数:

*报价一览表、正本、副本均需分别单独密封。

*投标签到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

在年月日:

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封套严重破损的,不予接收。

答疑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到电话分钟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投标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

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报价及币种

投标总报价必须包括:

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投标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投标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采购预算额度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符合性审查文件

()投标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销售及服务相关内容

()投标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

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项“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六套,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图表页可例外),并装订成册纸长边左侧胶装),编制目录并编制连续页码(建议纸底端中侧,字体选用宋体号并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投标。

.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

四、投标

.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截止日期

.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期,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的撤回

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声明撤回其投标文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但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执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签字人一致。

.开标时监督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将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一览表”,并唱读“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免费质量保证期等内容并记录。

.开标顺序,以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顺序开标。

.开标结束时,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出具的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内容;如果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意见,可以保留不签字的权利,但必须向开标现场的监督管理机构及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提出书面意见书,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认为投标人认可开标记录。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开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标过程签字确认。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

.资格审查程序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第..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资格性审查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擅自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

七、评标程序及方法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责任;

()对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评标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工作和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评标工作程序

.进入符合性评标阶段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标工作,负责审议资格性审查通过的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按第..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符合性审查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产品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在项目评标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答疑方式:

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答疑方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期间,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

.评标办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

投标报价、技术质量、销售及服务、类似业绩。

评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注: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

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标准和分值分配:

类别

项目

满分分值

评标标准

投标报价分

报价分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技术质量方面

技术参数

投标产品技术和配置要求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投标产品中非重要参数每有项负偏离扣分,以不超过项为限(不含项),超过五项以零分计算。

(此项评分以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进口设备)、检测报告等为依据)。

环保和节能

投标产品具有环保认证证书的,得.分;具有节能认证证书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该项得分的认定以提供政府采购环保/节能清单所在页的扫描<或复印>件为准)

自主创新产品

投标产品属自主知识产权的,得分;反之不得分。

销售及服务、类似业绩分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好的,得分;一般的,得分;差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配送、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

所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好的,得分;一般的,得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培训计划

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服务培训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得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

在青海境内有本地化服务机构或有委托服务机构的得分(该项需提供协议、委托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等相关手续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类似业绩情况

提供自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项以上(含项)的,得分;提供项以下的,每提供项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

八、定标

.推荐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通知

.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报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中标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

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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