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道新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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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道新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建设更和谐的安徽国税

——胡道新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

实现税收的职能,建设和谐的国税,完成繁重的任务,发挥国税的作用,都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我们专题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贯彻落实总局相关会议精神,就我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不足和原因,统一思想和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制定办法和措施,以此全面加强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构建更和谐的安徽国税,促进全省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会前,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同志专门就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做出重要批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

刚才,治社同志就人事、巡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光伟同志就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芦生同志就系统党建和效能建设工作,分别作了讲话。

讲得很好,我都赞成。

明天,陆进同志还要专门就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讲话。

请各地结合4月份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从2003年到现在,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把老年同志安排好,把中年同志使用好,把青年同志培养好”的思路,全面实施“十一项工程”,掀起了一轮干部队伍建设的高潮,收到了明显成效。

观念更新。

思想进一步解放,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民主决策、政务公开、程序规范、监督严密等观念,逐渐成为系统上下的共识。

素质提高。

坚持像重视子女教育一样重视干部教育,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正规化的教育培训,深入进行“全员岗位练兵、系列能手竞赛”活动,国税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不断提高。

活力增强。

按照“系统面向社会,机关面向基层”的原则公开招录和选调公务员,推行以竞争制、交流制、限龄制、任期制、转任制“五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班子建设,加大巡视力度,班子效能不断提高,队伍结构逐步优化,国税人员活力日益增强。

氛围和谐。

不断畅通内部与外部、机关与基层、领导与群众的交流渠道,认真做好系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着力解决国税人员的实际问题,切实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国税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风正、气顺、劲足的和谐氛围日渐形成。

形象改善。

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建设富有时代精神和安徽特色的国税文化,安徽国税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形象明显改善。

   干部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和谐安徽国税建设,促进了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全省国税收入规模从2003年的216亿元,扩大到2006年的428亿元,年均增长22.2%;宏观税负由2003年的5.5%上升到2006年的7%,三年提高1.5个百分点,是前8年累计提升幅度的近4倍。

税收信息化建设、“一窗式”管理、政策研究和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税源控制和管理等方面,也实现了一系列的突破和创新,得到了总局、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全省国税系统首次被评为第二届“省级文明行业”,省局和58个市、县(区)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42个集体和133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在全省机关效能建设评比中,省局位居中央驻皖单位第二名;在全省第三次“万人评行风”活动中,国税系统群众满意率位居前列;在省政协组织的问卷调查中,国税系统满意度位居全省执法部门第一名。

实践证明,国税干部队伍是过得硬的、是有战斗力的、是经得起各种考验的。

对此,我们倍感欣慰。

这里,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大家向全省广大国税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还有差距、结构还不合理,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尤其缺乏;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在面向基层一线、立足工作实际、适应岗位需求方面亟需改进,一些国税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长期得不到培训的问题相当突出;创新意识、效能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在省集中的信息化条件下,仍然习惯于传统的思维和工作方式,给基层和纳税人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作风不实,执行力不强,上下协调、部门协作、岗位协同不够,脱离实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地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存在不按规定议事、办事的现象;个别人自我要求不严,廉洁自律不够,甚至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违法乱纪,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

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事业的发展,影响国税的和谐,必须下力气研究解决。

不断地总结成绩,不断地解决问题,不断地积累和运用经验,是我们基本而又重要的工作方法。

安徽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多年的实践经验,归纳起来就是五个“毫不动摇”。

即,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毫不动摇,坚持重在培养的战略毫不动摇,坚持选准用好的思路毫不动摇,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毫不动摇,坚持和谐发展的目标毫不动摇。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这五条基本的经验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坚持并创造性地予以运用。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毫不动摇。

以人为本始终是国税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方针。

我们必须坚持以国税人员为主体,尊重人、爱护人、培养人、依靠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营造一个有利于国税人员成长成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国税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

不断满足国税人员的合规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必须满足人的需求,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国税人员接受教育培训、开展各项工作、享受一定待遇、实现自我价值等需求,只要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都要为其创造合适的机会,提供必要的条件;对那些相对合理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需求,也不能漠然处之或者简单拒绝,而要耐心疏导、解释清楚,一旦条件具备就应予以满足;对那些既不合规、又不合理甚至无理取闹的,不但不能满足,而且要按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不断修正国税人员的各种偏差。

由于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少数国税人员从思想到行为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偏差。

主要是思想境界不高,进取精神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淡薄,不想干、不敢干、不会干、随意干,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工作中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有的人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一味贪图享乐,只讲待遇不讲奉献,少数年轻人甚至片面要求与老同志“同工同酬”;有的人修养不高,甚至缺乏起码的修养,搞人身攻击、造谣诬陷。

对此,绝不能放任自流、姑息迁就。

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以人为本的内涵,把对国税人员的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想方设法帮助他们修正思想和行为上的各种偏差,让他们内有动力、外有压力,内有自觉、外有约束,在健康正确的轨道上更加全面地发展。

这里特别强调一点,各级国税机关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更加广泛地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声音,依法对信访事项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也希望国税人员倍加珍惜现在这个来之不易的和谐局面,通过正常的渠道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合理合法地行使自身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个人的权益。

不断激发国税人员的潜在能量。

每个人的潜能都是巨大的。

能不能在合适的时机进行动力激发,使国税人员的潜能外化并发挥积极作用,是对管理者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考验。

从另一个角度讲,发掘国税人员潜能并使其实现自身价值,也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必须通过工作实践,从禀赋、知识、能力和心理等多方面进行考察,把握国税人员的优劣长短。

在此基础上,赋予他们与其潜能相匹配的层级、相适应的岗位,并辅之以其他必要的动力激发措施,努力做到用人之长、避人之短、适才适位。

二、坚持重在培养的战略毫不动摇。

培养、使用、监督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三个基本环节,其中培养更具战略性、基础性作用。

我们要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划,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人员素质,努力形成人人受教育、人人皆成才的良好局面,为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基础、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全面教育。

教育不仅仅是对哪一部分人、哪一个方面的教育,而是对全体国税人员的全方位教育,包括思想、道德、纪律、知识、技能和效能建设各个方面。

加强思想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努力在全系统形成知荣辱、辨美丑、讲正气、促和谐、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良好风尚;加强纪律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各级各类培训班的必设课程,大力宣讲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以及各项廉政规定,不断提高国税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知识技能教育,倡导终身学习,从经济、法律、管理、税收等多方面入手,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岗位技能,切实增强国税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引导国税人员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效能建设教育,不断增进“两情”,不断改进“两风”,不断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效率。

分类实施。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国税人员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分别采取岗位练兵、脱产培训、学历教育、网络教学、自学自修五种形式,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岗位练兵由国税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着眼于能力,立足于岗位,努力把国税工作的实践变成教育培训的课堂,让广大国税人员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技能。

脱产培训按照谁制定办法就由谁负责培训的原则进行,省、市、县局分别组织实施,力争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将全体国税人员轮训一遍,每人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0天。

省局相关职能处室今年10月底前按照十个系列分别确定培训内容、提出培训需求,教育部门年底前分系列制定培训规划并具体分解到每个参训单位、每名参训人员,税务干部学校负责培训项目方案的设计并从明年起组织实施,确保四年内每一名国税人员都有到省局脱产培训一个月以上的机会;各市、县局也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和做法,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参训人员和参训时间,确保工作、培训两不误、两促进。

学历教育原则上由省局统一组织,着力培养一批精通税收、熟悉管理的高层次人才,鼓励他们在实践中加强锻炼、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更高层次上研究改进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

网络教学主要适用于公共性、基础性、时效性较强的培训项目,除更好地发挥视频会议系统的作用外,还应积极探索菜单式、个性化等教学方式,使国税人员能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地点和内容,进一步提高培训效率、降低教学成本。

自学自修是积累知识、提升素质、增强能力的重要途径,要引导国税人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动自发地去读书、去思考,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做好本职工作的需要。

提升素质。

检验教育培训的效果,关键看能否提高国税人员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的具体体现,就是定向力、行政力、学习力、调研力和创新力“五种能力”,最终落脚到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工作决策的执行力。

这就要求我们发扬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主题开展教育培训,把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科学文化、业务知识,与提高本岗位的执行能力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为国聚财的本领。

三、坚持选准用好的思路毫不动摇。

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出来,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格局。

坚持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六项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

具体到国税系统,以下两个方面最具现实意义。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干部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明纪律不放松;坚持扩大民主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进一步落实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不断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群众推荐、评议和测评的结果,能更准确地反映干部的客观情况,更准确地反映群众的真实意愿。

造就人才。

从国税事业长远发展出发,尽快建成一支包括领导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三类人才在内的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能够满足国税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建设好领导人才队伍,以理论基础、战略思维、党性修养、行政能力为重点,狠抓各级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将领导班子培养成带领群众谋发展、抓落实、促和谐的坚强堡垒;建设好管理人才队伍,在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分别培养一批具有较强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管理水平和协作精神的管理人才,让他们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建设好技术人才队伍,在自主培养、积极引进的基础上,注重利用系统外的技术人才资源,保障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稳步推进。

落实制度。

落实“进口”类制度,继续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机关面向基层选调工作人员,军转干部的录用也要适时纳入公开招考范围,逐步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坚持把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方式,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规范,力争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导干部队伍。

落实“阶梯”类制度,按照干部成长规律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搭建一个包括教育、培训、晋升、交流在内的干部成长进步的“阶梯”。

重点是积极推行和扩大干部交流,全面实施层级间的上下交流、岗位间的平行交流、区域间的异地交流和系统间的内外交流。

当前,尤其要打破系统界限和部门界限,舍得把优秀干部交流出去,这样不仅有利于干部自身的成长,也有利于形成积极的带动效应,促使更多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落实“出口”类制度,在执行正常的离退休制度、保障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和完善任期制、限龄制、转任制,进一步激发班子和队伍的活力。

需要指出的是,落实“出口”类制度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我们在干部使用上一直把握的原则是,有年龄杠子但不卡年龄,有学历要求但不唯学历,不搞“一刀切”。

尤其是对转任干部的使用、“超龄”干部的安排,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以充分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毫不动摇。

系统内少数人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除了自身因素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放松了监督管理,教训是相当深刻的。

我们必须按照从严治队的要求,不断健全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对国税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这既是对事业负责,也是对个人负责。

健全组织体系。

加强对国税人员的监督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体系。

各级党组要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统筹抓好对国税人员的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等直接负有监管职能的工作,原则上都应由纪检组长分管。

要进一步整合政策法规监督、干部人事监督、财务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巡视检查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发挥职能监督的积极作用。

其他各个部门要坚持“一岗两责”,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切实抓好对本系列人员的监督管理。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党员监督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构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工作、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带领群众建设和谐安徽国税的坚强战斗堡垒。

健全制度体系。

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不断深化管理改革,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着力构建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监督、预警、责任、惩治、制度六个方面的机制,不断提高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水平,努力形成用制度控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

特别要围绕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在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支持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防止和避免决策不按程序、办事不守规矩等现象的发生。

健全工作体系。

制度建立后,关键在落实。

如果落实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

各级国税部门要围绕制度落实,不断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的工作体系,努力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到位。

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始终恪守“约法三章”,同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制约,针对人、财、物三个重点部位,征、管、查三个重点环节,以及税收管理员、稽查检查员、行政审批员三类重点对象,深入扎实地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及其处理办法,坚决防止和制止“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办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以税谋私、失职渎职等案件,努力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廉;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狠抓效能建设,在政策执行、行政审批、税收检查、资料报送等方面切实予以改进,努力做到工作提速提效、服务创优创质、办事克勤克俭,最大限度地减轻基层和纳税人的负担,确保在效能考核、政风评议中取得好的成绩,不断提升国税部门形象。

五、坚持和谐发展的目标毫不动摇。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总的目标是形成风正、气顺、劲足的和谐局面,促进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注重上级与下级、机关与基层、领导与群众、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以及班子内部的和谐,还要处理好国税收入与经济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个人成长与事业进步的关系。

努力形成国税收入与经济发展协调运行的科学机制。

经济是源,税收是流,源远才能流长;经济是根,税收是叶,根深才能叶茂;经济是本,税收是末,固本才能强末。

我们要更加深刻地认识税收与经济的内在关系,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从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将聚财和调节、任务和税源、计划和法治、数量和质量、规模和速度有机地统一起来,逐步建立经济发展、税源扩大、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的科学机制。

构建这样一种科学机制,核心就是坚持依法治税。

一方面,要依法组织收入,保证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充裕的资金。

另一方面,税收政策本身就体现了国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导向,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积极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丰硕成果。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是我们长期以来不懈的追求。

推进物质文明建设,既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奠定物质基础,也要切实保障国税人员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各项待遇,逐步改善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文明创建、建设税务文化等多种手段,在全系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形成一种推进和谐的共同愿景、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文明诚信的道德风尚,不断提升全体国税人员的思想境界。

力争达到个人成长与事业进步相互促进的理想境界。

个人的成长能够促进事业的进步,事业的进步可以带动个人的成长。

没有不断成长起来的国税人员,国税事业的进步就缺少了根基;没有不断发展进步的国税事业,国税人员的成长就失去了环境。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个人成长与事业进步的辩证关系,切实把个人的需求与组织的需求统一起来,把个人的愿景与组织的目标统一起来,具体落实到建设和谐安徽国税的实践中去,努力实现个人成长与事业进步的互促互进。

要重视个人的成长,统筹安排各种资源,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创造更大的提升空间。

要不断推进事业的进步,以对和谐的憧憬、对成功的追求,激发国税人员为国税事业奉献力量的动力和激情。

每一名国税人员都要准确把握自我定位,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构建和谐安徽国税的光荣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同志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让我们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建设更和谐的安徽国税,以优异成绩为“十二五”规划打好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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