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式停车设备自检记录簿样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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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停车设备自检记录簿样表格
NO:
机械式停车设备
自检记录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使用单位:
检验人员:
检验日期:
机械式停车设备验收检验记录
使用单位
设备注册代码
规格型号
额定载重量
额定速度
停车泊位数量
运行时间
制造单位
产品出厂编号
安装单位
安装地点
工作环境
露天□;非露天□;其它□;
用户设备编号
验收检验日期
年月日
检验依据:
1、《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规程》
2、《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1999)
3、《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JB/T8713—1998)
4、《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09-2013、《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10475-2015等相应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标准
检验仪器设备
序号
仪器、量具名称
使用
仪器
序号
仪器、量具名称
使用
仪器
序号
仪器、量具
名称
使用
仪器
1
万用表
11
测厚仪
21
放大镜
2
绝缘电阻
测量仪
12
声级计
22
线锤
3
接地电阻
测试仪
13
温湿度计
23
常用电工
工具
4
钳型电流表
14
弹簧秤
24
便携式
照明灯
5
经纬仪
15
游标卡尺
25
磁粉探伤仪
6
水准仪
16
钢卷尺
26
超声波
探伤仪
7
照度计
17
钢直尺
27
照相机
8
转速表
18
塞尺
28
计时器
9
激光测距仪
19
称重仪
29
压力表
10
钢丝绳
探伤仪
20
力矩扳手
30
点温计
审核:
检验:
序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1
1.1※
制造
相关
资料
★产品合格证;
车位布置图;
使用维护说明书;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
图及符号说明;
电气敷线图;
★设备安装图;
安全部件:
门锁装置、防坠装置
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
重要零部件质保书:
钢丝绳、链条等;
★重要零部件宜采用经过质量认证厂家生产的产品。
2
1.2※
安装
相关
资料
设备基础与环境介绍;
★安装施工方案;
★基础土建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由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或改造)单位同意的安装中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
1.3※
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补充资料
★改造或重大维修方案;
★改造或重大维修的部件清单;
必要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4
1.4※
使用
单位
资料
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相关资料
运行、日常检查、维修、维护保养、故障及其检修的记录等
建立包括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在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在规程发布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中的注★项,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容。
序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5
2.
出
入
口
2.1
标志牌
机械式停车设备出入口应有标明停放车辆大小、重量等的标志牌;
出入口、操作室、检修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提示标志)。
6
2.2
宽度
出入口宽度应大于存放汽车车宽加500mm但不小于2250mm。
7
2.3
高度
出入口高度仅供轿车出入时应不小于1600mm
其它类客车车高小于2050mm,高度应不小于2150mm,人车共用时应不小于1800mm。
8
3.
金
属
结
构
3.1
框架结构
简易升降类、升降横移类等框架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mm
公差类别
公称尺寸
〉1000-2000
〉2000-4000
〉4000-8000
立柱垂直度
L/1000且≤8
梁间平行度
15
框架两对角线长度允差
≤10
悬臂端挠度
L/300,L为悬臂尺寸
对于垂直循环类、垂直升降类、巷道堆垛类等设备框架,应满足框架立柱的垂直度为其高度的1/1000并符合下列要求:
架高度不大于(m)
10
20
30
40
垂直度(mm)
8
15
22
30
9
3.2※
金属结构联接
主要焊缝不允许存在裂缝和开焊等缺陷
螺栓连接不得松动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当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10
3.3
金属结构状况
主要受力构件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和测量。
当承载能力降低至原设计承载能力的87%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达原厚度的1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序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11
3.
金
属
结
构
3.4
停车位长度和宽度
停车位长度不小于汽车全长加200mm,自行驶入停车位宽度不小于车宽加500mm,停车位高度不小于车高与微升等动作要求之和加50mm,但不小于1600mm。
由搬运器搬入车位的汽车全宽加150mm。
如果设计上能保证搬运器将车辆正确安放就位,允许车辆全宽+设计间隙。
12
3.5
人行
通道
设备人行通道宽度应不小于500mm,高度应不小于1800mm。
13
3.6
车板距地间隙
置车板表面端部与地面间隙水平距离不大于40mm
垂直高度差不大于50mm。
14
4.
重
要
零
部
件
4.1.1※
安全
系数
升降装置钢丝绳或链条的安全系数,无人方式应不小于5,准无人方式应不小于7,人车共乘方式不小于10。
15
4.1.2
防松
功能
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并不能有缺陷.
16
4.1.3
绳端固定及
余留圈数
钢丝绳末端应固定,固定压板不少于二个
用绳卡连接数量不少于三个
用合金压缩法连接时,套筒两端不得有断丝,套筒不得有裂纹
当载车板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余留圈数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应少于2圈。
17
4.1.4※
钢丝绳断丝
钢丝绳断丝达GB5972-86第2.5.1条规定数值时应报废
18
4.1.5※
钢丝绳直径
磨损
及缺陷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为公称直径的7%;有扭结、压偏、弯折、笼状畸变、断股、波浪形、断丝、绳芯挤出等现象应报废。
19
4.2※
链条
缺陷
链条出现裂纹,过盈配合处松动,相对磨损伸长率达到3%等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20
4.3.1
制动器
设置
制动系统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对控制升降运动的制动器其制动力矩应不小于1.5倍额定载荷的制动力矩.
21
4.3.2※
制动器
缺陷
出现裂纹应报废
制动摩擦垫片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应报废
序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21
4.
重
要
零
部
件
4.3.2※
制动器
缺陷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应报废
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应报废
22
4.3.3※
制动轮缺陷
出现裂纹应报废
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20%(包括均匀磨损和不均匀磨损)应报废
进行修圆后轮缘的减薄量达20%应报废
23
4.4
卷筒
选用
卷筒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不得小于20,对人车共乘式的不得小于40。
应用于主要部分的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应不小于20,对人车共乘式的应不小于40。
24
4.5※
卷筒
缺陷
卷筒出现裂纹,应报废
筒壁磨损达原壁厚20%时,应报废。
25
4.6
滑轮
缺陷
损害钢丝绳的缺陷,应更换。
裂纹,应更换。
绳槽径向磨损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应更换。
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应更换。
绳槽不均匀磨损量达3mm,应更换。
26
4.7.1
过压
保护
液压系统应设过压保护装置,工作压力达到额定压力1.25倍时,能自动停止动作。
27
4.7.2※
安全
保护
液压升降系统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防止因液压系统失压,致使载车板坠落。
28
4.7.3
限位
装置
液压系统应具有油缸柱塞伸缩的限位装置。
29
4.7.4
油温
在正常工况下,液压油应保持在5~60℃之间。
30
5.
电
气
5.1
接地
电阻
停车设备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护层和变压器低压侧均应有可靠的接地。
检修时保持接地良好。
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设置。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31
5.2※
绝缘
电阻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其值不得小于:
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b)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32
5.3※
线路
保护
应有短路、欠压、过压保护、零电位保护、相序保护。
序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33
5.
电
气
5.4
急停
开关
操作装置应有紧急停止开关,断开动力及控制电源,其按钮应为红色,必须手动复位。
但不应切断电源插座、照明、通风、消防和警报电路的电源。
34
5.5
操作
装置
操作装置应安装在操作者以目视方法能够确认人和车辆安全的位置。
35
6.
附
属
设
施
6.1
照度及插座
设施应保证有30LX以上的照度和检修电源插座。
36
6.2
通风
装置
室环境应设置良好通风换气装置。
37
6.3
排水
设施
可能积水时应配备排水设施。
38
6.4
消防
设备
应按GB50067配备消防设备。
39
6.5
电源
设置
停车设备电源应单独配置,并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必要时应有手动应急装置。
40
7.
安
全
装
置
7.1※
报警
装置
停车设备的出入口应设置当停车设备运行时,能防止人或车辆进入的装置或能使用停车设备停止运行的装置,并有声、光报警装置。
41
7.2※
联锁
检查
水平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的出入口门、围栏应设置联锁安全检查装置,当搬运器没有停放到正确位置时,车位出入口的门或围栏等不能开启;当门或围栏处于开启状态时,搬运器不能运行。
门只能由维护人员由外侧以钥匙开启,侧则不须钥匙即可开启,并且门只能向外开启。
42
7.3
安全
隔离
停车设备非出入口应有有效的安全隔离。
43
7.4
防脱出
装置
应有防钢丝绳脱出滑轮和链条脱出链轮的措施且可靠有效。
44
7.5
防护
措施
机械传动系统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零部件应有防护措施。
45
7.6
阻车
装置
置车板上应有高度为25mm以上的阻车装置。
46
7.7
限止器
应有行程限止器和超程限止器。
序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47
7.
安
全
装
置
7.8※
缓冲器
垂直升降类、巷道堆垛类、汽车升降机应配备缓冲器。
载车板在上、下两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载车板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
额定速度
(m/s)
最小距离(mm)
最大距离(mm)
交流
升降机
直流
升降机
载车
板侧
配重侧
弹
簧
缓
冲
器
≤0.125
75
150
600
900
>0.125-≤0.25
150
>0.25-
≤0.5
225
>0.5
300
48
7.9※
防坠落
装置
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应有断链或断绳时,防止搬运器坠落的装置。
升降横移类、简易升降类应有载车板防坠落装置。
49
7.10※
保护
装置
对进入水平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车辆进行车长、车宽、车高的检测,对进入升降横移类、垂直循环类、平面移动类机械停车设备的汽车进入车长的检测。
超过适停车辆尺寸时,机械不动作或报警。
50
7.11
停位检测装置
对升降横移类、垂直循环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应设置检测装置,当汽车未停在载车板上正确位置时,停车设备不能运行,但操作人员确认安全的场合则不受本条限制。
51
7.12
同步
装置
垂直循环类停车设备应有保证两端链条同步运行的措施。
52
7.13
防重叠装置
对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应设防重叠自动检测装置。
53
8.1※
井道
尺寸
汽车升降机井道的顶部及底部宜留有下表一、表二所规定的尺寸。
表一:
升降速度(m/S)
最小留空尺寸(mm)
顶部间距
底坑深度
≤0.75
1,200
1,200
>0.75-≤1
1,400
1,500
>1-≤1.5
1,600
1,800
>1.5-≤2
1,800
2,100
>2-≤2.5
2,000
2,400
序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53
8.
汽
车
升
降
机
机
房
底
坑
井
道
8.1※
井道
尺寸
表二:
液压升降机V:
单位m/s
顶部间距
底坑深度
直接式
600mm+柱塞余隙冲程
宜设1200mm以上
间接式
600mm+柱塞余隙冲程+36000×V2/706(mm)
按表一规定
54
8.2
通道
进入机房应有通道。
55
8.3
机房
照明
机房应有固定照明,电源插座。
56
8.4※
联锁
装置
门联锁装置如果层门处于开启状态时,搬运车架不能正常启动或继续运行。
57
8.5※
层门
层门都应有自动关闭装置且工作有效,并应有不致使人或汽车被夹住的安全装置。
58
8.6
通气孔及围栏
对封闭式搬运器应设通气口;
搬运器允许无顶板和门。
侧面围栅高度应大于1.4m。
59
8.7※
安全钳
应设置安全钳装置。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63m/s的搬运器,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
其它情况下,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
安全钳应工作有效。
60
8.8
制导
行程
当搬运车架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的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3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61
8.9
支架
每根导轨至少应有两个导轨支架
间距不大于2.5m。
62
8.10
电缆
车架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当运行时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能和井道任何器件相碰。
63
8.11
急停
开关
底坑应设有非自动复位的红色急停开关和电源插座。
64
8.12
底坑
环境
底坑不应有积水和杂物。
65
9.
试
验
9.1※
空载
试验
各机构的运动情况:
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
自动控制逻辑动作的准确性、稳定性。
66
9.2※
额定
载荷
试验
整机及各部件的承载能力正常;
整机工作性能、逻辑动作准确性与稳定性正常;
制动器动载工作性能正常;
序号
项
类
项目
编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66
9.
试
验
9.2※
额定
载荷
试验
安全装置动作准确;
各传动部件无异响或变形。
67
9.3※
110%
超载
试验
设备能正常运行
整机及各部件的承载能力正常;
整机工作性能、逻辑动作准确性与稳定性正常;
制动器动载工作性能正常;
安全装置动作准确;
各传动部件无异响或变形。
其它
注:
﹡项为重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