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施工技术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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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技术范文
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
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
1、总则
2、混凝土主要设计指标及原材料
2.1混凝土强度等级及主要设计指标
大坝及水垫塘各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及主要设计指标见表1
表1混凝土强度等级及主要设计指标
强度
等级
级配
抗渗等级
抗冻等级
限制最大水胶比
最大粉煤灰掺量
极限拉伸值
(×10-4)
使用部位
28天
90天
C18025
三、四
W12
F200
0.50
30%
≮0.82
≮0.88
拱坝坝体
C18030
三、四
W12
F200
0.50
30%
≮0.85
≮0.90
拱坝坝体
C18035
二、三
W12
F200
0.45
20%
≮0.85
≮0.90
拱坝坝体、孔口周边
三、四
W12
F200
0.45
30%
≮0.85
≮0.90
拱坝坝体
C9035
二
W12
F200
0.45
30%
≮0.88
≮0.90
拱坝锚索墩梁
C15
三
W6
F100
0.55
30%
≮0.75
水垫塘下游护岸及水垫塘地质缺陷处理
C20
二
W8
F100
0.55
30%
≮0.85
水垫塘集水井及交通洞、排水洞衬砌
二
W8
F100
0.55
20%
≮0.85
坝肩地质缺陷深层处理,微膨胀混凝土
二、三
W12
F200
0.50
20%
≮0.85
导流隧洞永久堵头,普通及微膨胀混凝土
C25
二、三
W8
F200
0.50
20%
≮0.80
水垫塘、启闭机房;泄洪洞预挖坑
C30
二
W8
F150
0.45
/
≮0.85
启闭机房、坝顶预制构件
C35
二、三
W8
F150
0.45
20%
≮0.85
启闭机房、导流底孔回填、门槽二期混凝土
二
W12
F200
0.42
15%
≮0.90
表孔、导流底孔及放空底孔抗冲耐磨层
C40、C50
二
0.40
/
≮0.90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门槽二期混凝土
C50
二
W12
F200
0.38
15%
≮0.90
水垫塘抗冲耐磨层
注:
1.表中混凝土强度等级设计龄期分三种,下标表示龄期(天),无下标为28天龄期。
28天龄期的强度保证率为95%,其余的强度保证率为85%。
2.长龄期极限拉伸值按90天控制,28天复核。
3.堵头混凝土中、下部分采用常态混凝土,封顶用泵送混凝土。
4.大坝常态混凝土塌落度宜控制在3~5cm,泵送混凝土塌落度宜控制在14cm以内。
2.2混凝土原材料
2.2.1胶凝材料
(1)水泥
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的中热水泥。
水泥技术指标应满足《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2003)中的要求。
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运输以散装为主,袋装为辅。
从水泥厂或其它转运站将水泥运至工地需要有良好密封设施的运输设备,要确保水泥在运到工地时不受潮及不受其它杂物污染。
不同品种、标号及厂家的水泥应分别贮存,贮存量应满足混凝土浇筑强度的需要。
水泥运到工地后应立刻存放在干燥、密闭、具有良好通风的地方,以免受潮。
其堆放和保管应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中有关要求。
散装水泥应及时倒罐,一般可一个月倒罐一次。
袋装水泥贮运期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贮运期超过6个月时不得再用于主体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除非另有批准。
(2)粉煤灰
大体积基础及内部混凝土可掺适量粉煤灰,粉煤灰的掺量应综合考虑水泥、掺合料和砂子的品质因素,并通过试验确定。
应优先采用Ⅰ级粉煤灰。
当灰源不足时,经过充分试验和论证,经批准后可使用优质Ⅱ级灰。
粉煤灰主要品质要求应满足表2各项指标。
表2粉煤灰主要品质要求
等级
细度(0.045mm方孔筛筛余量)(%)
需水量比(%)
烧失量(%)
含水量(%)
三氧化硫(%)
I级
≤12
≤95
≤5
≤1
≤3
优质Ⅱ级
≤12
≤100
≤5
≤1
≤3
2.2.2外加剂
混凝土应采用具有引气、减水、缓凝等作用的优质复合型外加剂。
外加剂品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标准,使用的外加剂必须通过类似工程及按本规范要求进行过成功的商业性使用,且生产厂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均匀稳定。
为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各部位混凝土均应掺适量的引气剂;为减少混凝土用水量和改善施工和易性,各部位混凝土均应掺适量的高效缓凝减水剂。
其用量根据配合比试验及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使用。
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所有外加剂都应有合格证,以说明其满足各种要求。
另外,施工单位每6个月应提交一次生产合格证,以证明其材料特性与原来相同。
2.2.3混凝土骨料
混凝土骨料分粗骨料和细骨料,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
混凝土采用的人工骨料主要质量要求见表3。
砂石料的运输、存放等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的有关要求。
表3混凝土骨料主要质量要求
项目
细骨料
粗骨料
一般部位
抗冲磨
5~40mm
>40mm
含泥量(%)
-
-
≤1
≤0.5
泥块含量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骨料含水量(%)
≤6
≤1
≤0.5
石粉含量(%)
10~12
云母含量(%)
≤2
砂子细度模数
2.4~3.0
粗骨料超逊径(%)
超径≤5,逊径≤10(圆孔筛)
表观密度(kg/m3)
≥2500
≥2550
针片状颗粒含量(%)
≤15(论证后可适当放宽)
坚固性(%)
有抗冻要求
≤8
≤5
无冻要求
≤10
≤12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1
≤0.5
有机质含量
浅于标准色
浅于标准色
(1)细骨料
1)粒形一般应为方圆形,不应有活性骨料,尽量避免针片状。
2)上拌和楼的细骨料含水量应均衡,并不大于6%,净料中多余的水分应考虑以足够的堆存脱水时间等措施来解决。
(2)粗骨料
1)送到拌和楼的粗骨料应有均匀的含水量。
粒形应尽量为方圆形,避免针片状颗粒。
2)粗骨料应有良好的级配,其组合比应连续级配,采用最佳密实度、最大容重来确定。
当最大粒径为40mm时,分成5~20mm和20~40mm两级;当最大粒径为80mm时,分成5~20mm、20~40mm和40~80mm三级;当最大粒径为150mm时,分成5~20、20~40、40~80和80~150mm四级。
四级配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为150mm,但应适应缆机浇筑,如混凝土出现骨料分离时,应调整骨料级配和降低特大石用量,以保证缆机浇筑混凝土质量。
2.2.4混凝土配合比
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均应遵循《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DL/T5150-2001)。
配合比设计应满足设计文件和相应施工技术规范中有关混凝土的耐久性、抗渗性、强度、抗裂性等要求,同时应满足混凝土施工强度保证率、均质性指标及和易性要求。
在满足和易性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减少混凝土用水量。
采用的最优配合比应能满足混凝土的各项性能指标。
浇筑地点的常态混凝土坍落度应满足表4的要求。
对达不到坍落度要求的混凝土,不得采取任何补救方法,如加干料、外加剂等方式重新启用。
表4常态混凝土坍落度
混凝土类型
浇筑地点混凝土坍落度(cm)
素混凝土或少筋混凝土
1~4
配筋率<1%的钢筋混凝土
3~6
配筋率>1%的钢筋混凝土
5~9
泵送混凝土
12~18
抗冲耐磨混凝土
1~3
3、混凝土配料及拌和
3.1一般要求
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由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配料单,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擅自更改。
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混凝土配合比更改时,须重新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
3.2配料
(1)所有的称量设备都应进行校准、测试。
设备每月都应予以校验,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抽查,以保证称量准确。
(2)配料系统应有足够的精度,应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中称量的允许偏差。
(3)所有的称量设备的读数盘及指示器应便于操作员在工作时认读,同时还可以根据骨料的含水量变化进行调整而不影响混凝土的配合比。
(4)水泥、粉煤灰及骨料的称量能力应满足一次最大使用材料量的要求。
称量设备应有足够的措施,以防其它设备振动时对其称量造成影响。
(5)从系统的料仓和骨料堆运送散装水泥、粉煤灰、骨料时,运到拌和楼的各种物料应不相互混合,且水泥及粉煤灰应不受潮。
在系统备料时应考虑到各级骨料的途中损失及掺混损失,以保证拌和料的级配正确。
(6)量水设备应便于保证量测精度。
量水设施中的机械装置应能密封,在阀门关闭后应无水渗出。
(7)混凝土配料应适用外加剂控制掺量。
引气剂及缓凝减水剂的量测设备应有一次测出所需量的能力,操作应简单、清洁。
不同的外加剂应用不同的配料容器,把外加剂加入已称好的水中时应保证水在流入拌和机的过程中外加剂均匀混入。
(8)每种料称好后其重量都应有精确的设备记录。
3.3拌和
(1)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投料顺序和拌和时间应由现场试验确定。
(2)系统的料场和料仓应尽量靠近拌和楼的位置。
拌和楼应有合适的取样设备,以便于取样并达到试验室。
(3)在每次拌和循环前1/4的循环时间内,应将所有固体物料加入拌和机,拌和水加入后的拌和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4)为减少拌和时间或确定满意的拌和时间,应根据DL/T5144-2001中有关混凝土拌和部分要求进行拌和机拌和试验。
拌和时间应根据控制适当的拌和机旋转速度及考虑所有物料的进料等因素经试验后确定,如果拌和不能达到应有的均匀性要求或混凝土级配有变更,拌和时间也要相应变更。
拌和机装料量及转速都不能超过厂商的推荐值。
拌和机在任何时候都应有满意的工作状况,一旦有故障应及时维修,修好后再用。
4、混凝土运输
4.1一般要求
混凝土应连续、均衡、快速及时地从拌和楼运到浇筑地点,运输过程中混凝土不允许有骨料分离、漏浆、严重泌水、干燥以及坍落度产生过大变化,夏季运输设备应有遮阳设施,并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减少转运次数,减少温度回升。
因故停歇过久,已经初凝的混凝土应作废料处理。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混凝土的运输途中加水后运入仓内。
选用的混凝土运输设备和运输能力,应与拌和、浇筑能力、仓面具体情况及钢筋、模板吊运的需要相适应。
运输过程中转料及卸料时混凝土最大自由下落高度应控制在2m以内。
运输工具投入运行前须经全面检修及清洗。
混凝土装载、拖运方法及设备须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
4.2侧卸料罐车及汽车运输
侧卸料罐车及汽车运送混凝土必须遵循《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中的有关规定。
运输道路应保持平整。
汽车行驶时严禁急刹、急转弯及其他有损混凝土质量的操作。
未经专门论证、现场试验及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不得采用自卸汽车运送混凝土直接入仓浇筑,采用溜槽转运混凝土也须监理工程师批准。
4.3混凝土泵送混凝土
采用混凝土泵送混凝土时,应遵循《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中的有关规定,应保证泵送混凝土工作的连续性,如因故中断时,应经常使混凝土泵转动,以免导管堵塞。
在正常温度下,如间歇时间过久(超过45min),应将留在导管内的混凝土排除,并加以清洗。
4.4起重机吊运混凝土
采用起重机吊运混凝土时,应根据浇筑仓面面积选用容积为3~3.2m3、6~6.4m3或9.6m3吊罐,起重机吊运混凝土时生产率应满足混凝土浇筑坯允许暴露时间要求。
对基础约束区混凝土还应满足预冷混凝土温度回升控制的要求。
卸料时混凝土自由下落高度不得大于2m。
采用其他机具运送混凝土时,必须遵循《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中的有关规定。
5、模板与钢筋
5.1模板
(1)模板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荷载、满足稳定、不变形走样等要求;有足够的密封性,以保证不漏浆。
水道过流面(导流底孔、放空底孔、中孔、表孔等)的特殊模板,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制作、安装。
(2)模板的设计、选型、材料、制作、安装、拆除及维修等应遵循《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中的有关规定,应适用缆机浇筑及大功率振捣的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应尽量采用大型整体钢模板,混凝土浇筑要求内实外光,保证坝面平整,曲面光滑。
下列部位需采用定型钢模板或大型悬臂钢模板:
大坝上下游曲面部位;出坝面电梯井混凝土外表面;大坝止水部位。
(4)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
对油质类等影响结构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不宜采用。
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及混凝土的接缝面。
(5)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6)钢模面板及活动部分应涂防锈的保护涂料,其它部分应涂防锈漆。
木模面板宜烤石蜡或其它保护涂料。
(7)模板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见表5,其它详见DL/T5110-2000第7.0.1条规定。
表5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mm)
一、木模
小型模板:
长和宽
±2
大型模板(长、宽大于3m):
长和宽
±3
大型模板对角线
±3
模板面平整度
相邻两板面高差
0.5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3
面板缝隙
1
二、钢模、复合模板
小型模板:
长和宽
±2
大型模板(长、宽大于3m):
长和宽
±3
大型模板对角线
±3
模板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2
连接配件的孔眼位置
±1
(8)异型模板、滑动式等特种模板的允许偏差,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执行。
(9)除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大体积混凝土、一般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误差遵照表6执行。
表6一般大体积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单位:
mm
偏差项目
混凝土结构的部位
外露表面
隐蔽内面
模板平整度
相邻两面板高差
2
5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5
10
面板缝隙
2
2
结构物边线与设计边线
外模板
0
-10
15
内模板
+10
0
结构物水平截面内部尺寸
±20
承重模板标高
+5
0
预留孔洞
中心线位置
5
截面内部尺寸
+10
0
(10)有外观要求及过流面的模板应采用套筒螺栓(或类似部件)作为固定装置。
(11)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模板,在墩、墙和柱部位在其强度不低于3.5MPa时,方可拆除。
5.2钢筋
5.2.1钢筋的检验与保管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均应符合施工详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
热轧钢筋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的要求。
(1)钢筋应分批取样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组钢筋,各取一组拉力试件和一组冷弯试件,按《金属拉力试验法》(GB228)和《金属冷、热弯曲试验法》(GB232)规定进行试验。
(2)钢筋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立牌以资识别。
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5.2.2钢筋的代换
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须经批准,并符合以下要求:
(1)应按钢筋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
某种直径的钢筋,用同钢号的另一直径钢筋代替时,其直径变更范围最好不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面积与设计文件规定的的截面面积之比不得小于100%或大于103%。
(2)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
用高一级钢筋代替低一级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
部分构件应校核裂缝和变形。
(3)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时,部分构件应校核握裹力。
(4)温度钢筋禁止用粗钢筋代替细钢筋。
5.2.3钢筋的加工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全长的1%;
(3)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所调直的钢筋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应剔除不用;
(4)如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则其矫直冷拉率不得大于1%。
(5)钢筋的除锈方法宜采用除锈机、风砂枪等机械除锈。
(6)切割和打弯钢筋可在工厂或现场进行。
弯曲应根据经批准的标准方法并用经批准的机具来完成。
不允许加热打弯。
图纸上没有标明但已被弯曲或扭弯的钢筋不能再用。
5.2.4钢筋的安装
(1)钢筋的安装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分钢筋的大小尺寸,均应符合施工详图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2)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非过流面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混凝土垫块。
垫块应埋设铁丝并与钢筋扎紧。
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
过流面钢筋与模板之间应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在钢筋架设安装后,应及时妥加保护,避免发生错动和变形。
(4)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
严禁为方便混凝土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
5.2.5钢筋接头
(1)钢筋的接头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有关要求。
钢筋焊接处的屈服强度应为钢筋屈服强度的1.25倍。
(2)直径在28mm以上时,宜用熔槽焊或帮条焊,亦可采用可靠的机械连接法(挤压套筒连接,滚轧直螺纹套筒连接等)。
(3)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钢筋的接头搭接长度按受拉钢筋最小锚固长度控制,见表7。
表7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C35
高于C40
I级钢筋
50d
40d
30d
25d
25d
月牙纹
II级钢筋
60d
50d
40d
40d
30d
III级钢筋
-
55d
50d
40d
35d
冷扎带肋钢筋
-
50d
40d
35d
30d
5.2.6钢筋加工安装的允许误差均应严格按照施工详图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无专门规定,钢筋加工和安装允许误差则遵照表8和表9执行。
表8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值
受力钢筋全长净尺寸的偏差
±10mm
箍筋各部分长度的偏差
±5mm
钢筋弯起点位置的偏差
构件
±20mm
大体积混凝土
±30mm
钢筋转角的偏差
3°
表9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
钢筋长度方向的偏差
±1/2净保护层厚
同一排受力钢筋间距的局部偏差
柱及梁中
±0.5d
板、墙中
±0.1间距
同一排中分布钢筋间距的偏差
±0.1间距
双排钢筋,其排与排间距的局部偏差
±0.1排距
梁与柱中钢箍间距的偏差
0.1箍筋间距
保护层厚度的局部偏差
±1/4净保护层厚
6、大体积混凝土浇筑
6.1基本要求
混凝土浇筑应根据建筑物类型分别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及国家颁布的其它混凝土施工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所有混凝土的浇筑方法及设备都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在气候不适宜或无法正常进行浇筑作业时,不应进行混凝土施工。
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直到硬化之前,其表面不应有流水。
6.2开仓与浇筑
(1)在任何部位浇筑之前,施工单位都要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标准表格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说明该部位的模板、清仓、钢筋、电缆敷设、管路、机电和金属结构及其他预埋件等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施工设备的技术状况。
施工单位应允许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有不少于4h的时间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复核。
在监理工程师未签发书面许可证之前,任何部位都不能浇筑混凝土,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环境条件不利于混凝土浇筑、凝固、养护时不允许浇筑混凝土。
(2)混凝土建筑物的基础必须验收合格,并得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土基或强风化岩石上的混凝土,所有将要浇筑混凝土的水平面或坡面均应未受扰动且密实、干净、湿润并无积水或流水,能作为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混凝土建筑物的基础。
对于基岩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有害淤泥、松散软弱夹层等均应清除。
在混凝土浇筑之前,表面应用高压水或其他方法进行彻底清洗,并排净积水。
基岩的渗水应采取妥当引排措施。
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开挖完成直至实施浇筑准备前,应采取有效的基础保护措施。
(3)混凝土浇筑时,基岩面和老混凝土上的浇筑仓,基岩面与水平施工缝面上的第一坯混凝土应采用二级配混凝土或三级配富浆混凝土(适当加大砂率)作为接触层,施工单位应根据对施工机械使用的熟练程度,通过现场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
铺设工艺必须保证新浇混凝土能与基岩或老混凝土结合良好。
二级配厚度一般按20cm控制,三级配富浆厚度一般按50cm控制,具体厚度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
(4)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自出料至覆盖上坯混凝土为止),则应按工作缝处理。
若能重塑者,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混凝土浇筑的允许间歇时间通过试验确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5)混凝土浇筑作业应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仓面设计(层厚、次序、方向等)分层进行。
在竖井、廊道、止水片等周边浇筑混凝土时,应使混凝土均匀上升,浇筑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止水片保持施工详图中的位置及形状。
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浇筑面应保持水平。
浇筑振捣层厚度应根据拌和能力、运输距离、浇筑速度、气温及振捣器的性能等因素确定。
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采用缆机(门机)浇筑时料堆的高度应小于1m。
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将堆积的骨料均匀散铺至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6)不合格的混凝土料严禁入仓。
拌制好的混凝土不得重新拌和。
凡已变硬而不能保证正常浇筑作业的混凝土必须清除废弃。
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
混凝土浇筑期间,如果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清除,并研究减少泌水的措施,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
(7)混凝土应采用平铺法浇筑。
除非另有批准。
6.3混凝土平仓振捣
(1)浇筑混凝土应使用振捣器将混凝土捣实至可能的最大密实度,每一位置的振捣时间以混凝土不再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并开始泛浆时为准。
同时应避免振捣过度。
对仓内大面积混凝土部位应使用平仓机平仓、振捣机振捣,辅以手持插入式振捣器。
对于宽度不足2m部位用手持式振捣器振捣。
钢筋密集的板梁结构用软管振捣器振捣。
振捣器无法作业部位辅以人工捣实。
(2)振捣作业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振捣器距模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振捣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