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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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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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的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争先锋、工作创一流”的良好局面,使全校共产党员始终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校党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章为准则,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点,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要求,联系学校实际,对《集美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试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出以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党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党员教育始终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党员教育制度,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供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使广大党员思想政治觉悟高于群众、业务水平高于群众、工作业绩高于群众。
1、完善校、院(系)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要把全校机关正处级干部和院(系)党务正处级干部纳入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把院(系)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和党支部书记纳入院(系)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
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每学期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经验交流制度和考核制度,深化学习教育内容,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校、院(系)中心组理论学习培养骨干,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校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2、建立和完善党内培训制度。
积极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分层次分期分批培训党员干部。
选派部分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党内学习培训;机关副处级干部和全校科级干部由党校负责培训,每五年轮训一次。
各不同类型的党务工作者由相应的党务部门(单位)为主组织岗位培训。
继续做好党支部书记岗前培训和届中轮训,每三年对党支部书记轮训一次。
每年对党总支秘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每年对新进辅导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培养和新党员的再教育。
3、落实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制度。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学期初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坚持两周一次的党员集中学习制度。
学习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上级布置的学习内容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探索适应形势变化和时代要求的教育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考勤制度,实行撰写读书笔记、中心发言、交流心得体会等做法,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完善党课制度和专题报告会制度。
建立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
各单位党组织每学期至少为本单位党员安排一次党课。
继续坚持党课报告员制度,为基层上党课提供方便。
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党建任务的需要,校党委每年组织若干场专题辅导报告,对重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辅导。
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相应组织有关学习辅导报告会。
二、领导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强校领导班子建设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关键,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前提。
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的要求,不断提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水平、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校领导班子的办学水平和驾驭学校改革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5、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完善规范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校办公会议制度,不断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校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不断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做好干部民主测评工作,把党内外群众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干部管理、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
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决策程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建立健全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
学院(系)党组织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参与学院(系)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参与学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把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学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诫勉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配套的廉政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制的考核。
完善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
三、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要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为突破口,以“创先争优”、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等形式为载体,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党员保持先进性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9、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工作的角度出发,及时设置、调整基层党组织。
10、建立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的基础上,每年认真召开一次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每年除参加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还要按照校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推进党内生活规范化、经常化,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11、加强发展党员工作。
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14号)等文件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积极发展学生党员,严格执行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校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全校发展党员检查工作。
12、积极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完善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规范管理,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立项内容。
继续做好每年一次的立项申报工作和校内优秀项目的评选和表彰,在此基础上,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优秀项目,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四、党员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制度,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把教育、管理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党员永葆政治本色,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3、制定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要求。
要根据《党章》、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六条要求和不同时期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立足学校实际,制定并实施《集美大学不同岗位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试行)》,使广大党员对照有标准、整改有方向、行为有准则,实行党员目标管理。
14、建立党员管理制度。
要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等方面的党员管理制度,严格党籍管理,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要运用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软件,加强党内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5、推进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
积极结合开展创建“福建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活动和“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活动,对照《集美大学不同岗位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试行)》,继续探索党组织和党员的量化评定与考核办法,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
16、建立党内表彰制度。
坚持两年一次的党内表彰制度,结合庆祝“七一”,对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进行表彰,为广大党员树立学习榜样,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一个“学先进、赶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17、认真处置不合格党员。
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严格党员标准,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区别不同情况,严肃党纪和组织措施,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8、建立监督机制。
逐步完善学校情况通报制度,根据需要在规定的范围进行通报。
通过校务公开、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投诉中心、校事参议服务台、校领导接待日、各种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渠道,及时收集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党派监督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五、党员民主参与的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努力推进党内政治民主建设,积极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9、落实党内民主选举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20、认真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结合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活动,参照先进性教育的具体要求和做法,对照《集美大学不同岗位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试行)》,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1、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制度。
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对涉及干部任免、党内表彰、学生入党等大家比较关注的事项,都要实行公开,自觉接受党内外广大群众的监督。
22、拓宽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
不断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
要加强党建调研,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党建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六、党员联系服务的长效机制
为谁服务,是判定政党是否先进的一个标准,也是共产党员是否先进的试金石。
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帮助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利益,把先进性落实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行动中去。
23、建立和完善领导联系群众的制度。
进一步完善校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校领导联系学院、校领导联系民主党派、校领导联系老同志、校领导接待日等工作制度。
校领导要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及时处理师生来信来访。
校领导经常到所联系单位调研指导工作。
24、坚持和完善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制度。
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全心全意依靠师生员工办好学校的思想,关心和解决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的问题。
校党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学期认真研究解决几件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作为办实事办好事的项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继续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实现服务重心下移,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继续推动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投诉中心、校事参议服务台、后勤5110服务台等方面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直接面向师生员工服务。
26、建立和完善服务学生的工作制度。
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
坚持学生接待日制度,继续开辟学生工作热线电话,定期深入各校区为学生提供上门服务,提高为学生服务的时效性。
进一步完善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贫困生扶助政策,建立基层党组织扶助贫困生制度,开展每一个教职工党支部联系一名困难学生的“一对一”帮困活动,帮助支持贫困生完成学业。
27、建立和完善关心教职工的制度。
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全面关心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完善服务制度,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定期开展困难教职工、困难党员家庭的调查、走访和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教职工心坎里。
七、党建工作创新的长效机制
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使党建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生活,提高党建工作适应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28、加强党建理论研究,促进党建思想观念的更新。
认真开展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组织党建理论课题研究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活动,坚持开好每年一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年会。
要鼓励基层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和基层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等活动。
29、推进党建制度创新。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以改革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时期的党建工作,及时建立和修订学校党建工作文件,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0、创新党建工作手段。
要发挥校园网的优势,在继续搞好基层党员教育网站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全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网站,有计划分步骤地扩充网站功能。
利用电化教育手段,整合党员电化教育资源,面向全校开放,拓展党员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31、创新党建工作载体。
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鼓励基层党组织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实践活动。
八、党建工作保障的长效机制
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成功经验,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营造良好的氛围,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32、落实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
深入扎实开展创“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活动,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按照党建工作的任务分解,实行层层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书记为该组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层层抓落实,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好一级。
校党委、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分工联系下一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把党建工作业绩列入干部述职和考核内容。
33、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做好各级党务干部的培养、使用和管理。
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处负责人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政治辅导员或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担任。
34、设立学校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校党委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建工作经费,为创福建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提供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为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
35、完善党建工作督查制度。
校党委每年要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级党组织每年也要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