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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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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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申请报告
篇一: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操作流程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操作流程
一、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改变用途的大致程序
1、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报到主管土地规划的副市长签字
2、然后拿着批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更
3、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同,然后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现在的情况
1、但是现在变更土地用途没有特别充分的理由,一般是不会批下来的,因
为国家现在对于城市规划管理的非常严,如果不合规定变性了,到时候规划审查的时候所以签字的人都得受牵连,所以他们一般不会冒这个风险
2、所以很可能的结局就是,如果要变性就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
两证是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在没有办理土地手续前,原土地性质保持不变.
你说的工业基地,是指当地政府经过规划\土地等部门确定的城市规划.简单的
说,只是一种指导性政策.只有政府征用或者有具体项目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以后
,土地性质才会发生改变.
工业用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变为商业用地,怎么弄?
变更用途,一要看城市规划是否允许,二要到土管局办理变更,三要补钱.
地使用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需要补交多少地价和契税,是怎么核算的?
?
经过规划部门审查,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改变用地性质,价格与此地块价格有关,没有明确的标准,各个地市也不同,建议您去国土部门咨询
《土地证》不等同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规划用途性质分类有多种,如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等。
《土地证》只说明有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但所建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用地性质,以及是否适合在该地(:
关于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申请报告)实施所建项目,则要进行审批,并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必要时,需进行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俗称“土地变性”。
土地是划拨并不影响房产交易。
划拨土地的房产,房产证过户以后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领取的新土地证,土地的性质就成出让了。
工业用地性质的土地做老年公寓土地要不要照拍挂?
去年我买了一块地是工业用地性质,土地证变更为绣花厂,后因不符合规划,改项为老年公寓并办了规划用地许可证,现在土地证不符,需要变更,可是土地局让我土地参加照拍挂.
问题补充:
当时我在买这块地的时候以工业用地性质已经交了出让金了.现在还需要再补吗?
你的回案有依据吗?
土地局局长说改变用途就要招拍挂?
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土地原来就是你的,只是改变土地用途,不是转
让不用再招拍挂
我们手头一块工业用地想走整理改变用地性质变成商业,应该找哪个部门?
程序如何。
哪位知道请赐教。
多谢。
答:
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的依据
城市规划对不同性质建设用地的布局,根据其使用功能、对社会和基础工程设施的要求,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等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并加以综合协调,以期达到功能分区和整体布局结构的科学、合理。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规定: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做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在不违反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确需对局部地块使用性质进行调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申报材料:
申请用地性质变更报告(原件3份);
特殊项目需提交市政府批准文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3份);
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意见(如国土、消防、环保等);
发改委立项文件(重大项目应有已审批的可研报告);
原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相关文件(原件3份);
规划设计条件及带有用地红线、坐标及面积实测数据并加盖测绘单位章的成果图(3份蓝图及电子文件)。
审批程序:
申请变更单位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特殊项目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县政府(或法定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持政府批文报规划局受理;
规划局出具批文;
持规划局批文到发改委、国土部门申请立项及批文;
规划局审核、勘查,发放规划许可证或决定书。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政府出面,把它划走,变成城市用地,然后在通过招标卖出
大城市就按程序办理,小地方还是先疏通人际关系吧!
!
每个城市有些程序可以稍微不同。
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的关系非常重要。
变更土地用途不简单,看运气,规划局有可能已经划到商业用地去了,单需要办理,这种的就比较简单,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可以,也可以委托第三房代办.
篇二:
工业用地土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程序和条件
工业用地土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程序和条件
1、实施依据:
国务院55号令第18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土地管理法》第56条
2、承办部门: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部门、地籍管理部门
3、办理条件:
(1)申请人资格:
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2)申请时限
土地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
4、办理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改变土地用途申请;
(2)计委立项文件;
(3)规划部门同意改变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4)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5)地价评估报告;
(6)《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要有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9)其它资料。
5、程序、期限:
1、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应向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提出改变土地用途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应提交的有关资料。
2、审查受理
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对办理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对申报资料齐全的,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3、地籍部门办理
(1)地籍测量。
对该宗土地进行地籍测量,绘制宗地图,按规定缴纳地籍测量费。
(2)组卷上报。
改变土地用途各种所需资料齐全后,对该宗土地进行组卷,由主管局长审查,经局会审会同意后,上报同级政府审批。
(3)通知发件。
地籍管理部门领取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件手续。
(4)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或个人,在领取改变土地用途的批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6、收费标准:
对出让土地按该地评估价格扣除原出让价格补交出让金
7、土地用途变更时限:
土地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
篇三: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操作流程1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操作流程
一、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
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50年。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
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规定: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做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在不违反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确需对局部地块使用性质进行调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改变用途的大致程序
1、变更涉及到的问题:
一要看城市规划是否允许;
二要到土管局办理变更;
三要补钱.(土地使用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需要补交多少地价和契税,及如何核算);
2、提交变更用途申请,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报到主管土地规划的负责人签字
(只有政府征用或者有具体项目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以后,土地性质才会发生改变)
3、拿着批复文件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更
4、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同,然后补交土地出让金。
经过规划部门审查,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改变用地性质,价格与此地块价格有关,没有明确的标准,各个地市也不同,可以在国土部门咨询。
5、主要环节
(1)申报材料:
申请用地性质变更报告(原件3份);
原件,提交复印件3份);
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意见(如国土、消防、环保等);
发改委立项文件(重大项目应有已审批的可研报告);
原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相关文件(原件3份);规划设计条件及带有用地红线、坐标及面积实测数据并加盖测绘单位章的成果图
(3份蓝图及电子文件)。
(2)审批程序:
申请变更单位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特殊项目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县政府(或法定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持政府批文报规划局受理
(3)规划局出具批文;
持规划局批文到发改委、国土部门申请立项及批文;规划局审核、勘查,发放规划许可证或决定书。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就是要政府出面,把它划走,变成城市用地,然后在通过招标卖出,大城市就按程序办理,小地方主要先疏通人际关系.
三、变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情况
1、如果变更土地用途没有特别充分的理由,一般很难批下来的,因为国家现在对于城市规划管理的非常严,如果不合规定变性了,到时候规划审查的时候所有签字的人都受牵连,所以他们一般不会冒这个风险;
2、有一种情况,如果要变性就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
四、问题补充:
1、问:
目前在房地产开发中,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土地性质的变化,最近接到一个顾问项目,项目用地现在是仓库用地,即工业性质用地,现想转成房地产开发用地,即国有建设用地,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需要过那些程序和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答: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的规定是可以的,根据该条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20XX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第16条也规定:
“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
由于各地的执行政策不一,国土资源部在今年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对此问题再次作出了明确,在该规范第4.3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中,国土资源部规定,如果出让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对于出让地变更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对于出让地申请变更用途应当采取招拍挂形式。
2、问:
土地使用权分几种?
有什么区别?
(1)、按是否交出让金(即用地性质)划分为二类:
出让地(已交了土地出让金)和划拨地(没交土地出让金)两类土地使用权证,这是最基本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