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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方案

安全防护方案

1编制依据

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7《本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现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实用手册》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本市静安区本西路1717号批租地块,占地面积12675平方米,是一栋楼高271米共54层(未包括三层钢结构)的甲级办公大楼及两座二至四层高的商业裙房,分别座落在基地的北侧及西南侧。

整个工程的总建筑面积为154914平方米。

本工程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塔楼为55层采用中心核心筒外框架结构,塔楼南北两侧裙房为2-4层采用框架结构,地下三层为车库和设备房,采用框架结构,地下三层局部设有人防地下室。

3安全管理

3.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确保地铁安全,确保通过“本市施工现场安保体系”的外部认证,确保区市标化工地及区市安全文明工地。

3.2安全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生产经理、安全总监、专业责任师、各专业分包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副经理分管安全总监及物资部,具体进行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和物资保证工作;项目工程师分管技术部,从技术方案角度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项目经理通过安全总监还要建立专职安全员和分包安全员责任制度,并由他们去抓好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3.4安全管理制度

3.4.1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3.4.2班前检查制:

专业责任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及专业分包方是否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检查。

3.4.3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

凡是没有验收的大中型机械设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4.4周一安全活动制:

分公司每周一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3.4.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分公司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定整改验收人、定整改验收时间,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3.4.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

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3.4.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3.4.8危急情况停工制:

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3.4.9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3.5安全管理工作

3.5.1生产经理直接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3.5.2专业责任师要对分包方进行检查,认真作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5.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分包自带的大型施工设备,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3.5.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分公司安全总监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分公司安全总监管理。

3.5.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认定产品。

3.5.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

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

3.5.7安全教育程序:

 

3.5.8组织安全活动:

 

3.5.9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

检查形式

参加人员

考核

备注

分包安全管理

定期

安全总监

月考核记录

检查分包单位自检记录

外挂架

定期

安全总监会同责任师

分包单位

周考核记录

三宝、四口防护

定期

安全总监会同

分包单位

周考核记录

施工用电

定期

安全总监会同

分包单位

周考核记录

分包单位日检

垂直运输机械

定期

安全总监会同

分包单位

周考核记录

分包单位日检

作业人员的行为和施工作业层

日检

责任工程师

会同分包单位

日检记录

现场指令,限期整改

施工机具

日检

分包单位自检

日检记录

责任工程师检查分包自

检记录

4专项安全措施

4.1操作人员个人防护

4.1.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遵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和标准。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1.2凡从事二米以上(含二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作业面高处牢靠处,并扣好保险钩。

4.1.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开动火证,并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管;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使用护目镜或面罩,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1.4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特殊工种必须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不得无证上岗,违章操作。

4.1.5任何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必须拆动时,要经项目责任师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

4.1.6登高作业,配件必须放在工具包内,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扳手、钉锤等工具必须随身携带,防止落物伤人。

4.1.7交叉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不得伤害他人,避免被他人伤害。

4.1.8作业人员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4.2防护材料的要求

4.2.1钢管:

外径48mm,壁厚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

4.2.2扣件:

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扣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疏松或其它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

在螺栓拧紧扭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扣件扭矩一般应为40~50N·m。

4.2.3脚手板可采用钢、木脚手板或竹笆脚手板,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并应有防滑措施。

木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

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4.2.4其它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缆、扣件等重要保护用品必须使用总公司定点厂家的定点产品。

4.3材料堆放安全措施

4.3.1根据现场平面布置图,材料应按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同时要挂标识,堆放现场必须平整。

4.3.2大钢模放置场地应平整夯实,放在模板专用插架里,周边设置安全防护栏。

4.3.3各材料堆放场地应在显眼处悬挂警示牌。

4.3.4木方、木模板、架料、水电管等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堆放时下面必须垫高,左右对称布置,距边沿不超过500mm,并有排水措施,不得积水,堆场四周设防护栏杆,悬挂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钢筋下方必须垫木方。

4.3.5木方、钢管、水电管等重物堆放在钢管架子上时,堆放地面必须平整,并垫通板。

堆料架子必须稳定牢固;堆放高度不得大于1.5m,宽度不得大于1.2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在四周设钢管支撑,并在0.6m,1.2m处设置水平栏杆。

堆料架子必须进行限重计算,并把限重量标识出来,悬挂在架子明显处。

4.3.6各种砌块、砖块堆放时码放整齐,底部必须平整,码放高度不超过1.5m。

4.6.7存放水泥必须设专用库房,不得露天堆放,水泥等袋装材料严禁靠墙堆放,存放砂、土、石料等严禁靠墙堆放,砂、石、土必须覆盖严密。

4.3.8易燃、易爆材料,必须存放在指定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

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场地或储仓室,与火源等隔离,温度控制在5摄氏度~30摄氏度之间,并设专人管理。

4.3.9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m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时不得碰撞。

严禁存放在建筑物内。

4.4基坑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基坑开挖面积较大,开挖最大深度在自然地面19m以下,在地下结构施工阶段,应与本京海工程技术公司、本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房屋质量检测站密切联系,定期收集监测资料,加强对地铁2#隧道、附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等的保护监测工作,做好基坑的防护措施。

4.4.1基坑防护措施:

⑴基坑挖土前在坑壁坡顶上部砌筑300mm高矮墙,三面抹灰,作为挡水栏,以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⑵挖土开始以后,及时在基坑四周和栈桥两边设置防护栏杆并满挂密目安全网,配备夜间照明设施,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

沿基坑适当布置行人上下基坑的扶梯,扶梯栏杆不得低于1M,设置后实行安全验收制度,并定期检查。

⑶由于基础施工阶段,挖土机、运天车辆、砼汽车泵、砼输送车辆在基坑边、栈桥上停靠和行驶,但由于施工现场场地狭小,无法布置循环通道,故在车辆行走、停靠位置进行道路硬化,做法为15CM厚C20素混凝土施工通道;基坑周边其他位置为了满足文明施工工地的要求也应做硬化处理。

(4)暴雨来临时的基坑安全防护措施详见【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中的基坑防护措施。

附图:

4.4.2基坑监护措施:

进行现场监测,随时掌握土层与围护结构的变化情况,将每次的监测结果进行比较,并根据对比分析结果,一旦发生异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四边以及基坑施工安全,以信息管理施工,及时调整施工步骤达到安全施工。

⑴在基坑周围(围护结构中)埋置测斜管,观测基坑开挖之后地下连续墙、地铁隧道等的位移。

⑵基坑围护结构顶端、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均布置水平垂直位移观测点,进行水平位移和沉降的测量(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观测点布置应与有关部门和业主商定)。

⑶基坑围护结构如发生渗漏情况,若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出现流砂等现象,对结构施工中的钢筋工程带来污染,影响施工质量,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基坑处土体的地下水和土体流失,引发路面下陷,出现裂缝,直至土体坍落,影响地铁隧道并对施工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影响。

因此对于基坑四侧的渗漏水应引起高度重视,派专人经常巡视检查,一旦发现,马上予以补漏。

(具体措施可采用水玻璃按一定比例掺入水泥中搅拌均匀后,封堵于渗漏处土体,若情况严重,渗漏面积较大,则可采用在基坑外围进行压密注浆,加固土体并形成防水幕墙的方案。

4.4脚手架安全措施

本工程裙房使用落地式钢管双排外架,主楼使用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

4.4.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

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参见具体方案。

1)脚手架的基础必须保证平整、坚实,如基础是天然土必须进行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保证不积水。

底部必须加设不小于4000×250×50mm的通长木板。

2)内立杆距结构外边檐距离超过250mm,内立杆与结构外边檐之间必须设置双层水平网进行防护。

当采用预埋钢筋设置拉接点,钢筋直径不得小于Ф25,埋入梁中时埋深不得小于梁高的一半;当采取墙上预留洞口的方法设置拉接点或采取其它措施设置拉接点时,必须稳固可靠;必须与外架的内外侧杆件都进行拉接;拉接点的设置:

竖向每层设置,并且间距不大于4m,水平距离不超过6m(高大架子不超过4.5m)。

3)外架外立杆内侧满挂密目网,操作层满铺脚手板,并设高度>180mm的挡脚板,操作层跳板下兜水平安全网。

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防护拉杆。

外架防护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1.2m,设两道防护栏。

4)钢管对接接头,并且相互错开。

钢管交错连接必须使用专用的直角扣件或旋转扣件。

各杆件相交处,扣件外伸出的端头应大于100mm,以防滑脱。

附图:

5)结构施工时的操作层不大于2层,装修施工时操作层不得大于3层。

6)剪刀撑接头采用搭接,搭接长度大于1m,并且不小于三个扣件。

7)卸荷必须按照方案严格执行,卸荷必须牢固可靠,卸荷杆件必须与外架内外侧立杆连接。

8)脚手板的铺设必须用不小于12#铅丝绑扎牢固;密目网必须用铅丝绑扎,严禁使用火烧丝。

9)脚手架搭、拆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并指定专人管理,划出安全警戒标志,安排专人进行警戒。

4.4.2登高设施的防护

1)斜道(直一、之字形):

走人的斜道坡度采用1:

6,宽度不小于1m;运料的斜道坡度采用1:

3,宽度不小于1.5m。

并应铺设特殊竹笆(竹黄一律向上)或加设防滑措施。

2)斜道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小于斜道宽度且不小于3.4㎡的平台。

3)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

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终内端应设置剪刀撑。

4)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附图:

4.4.3满堂碗扣架子的防护

1)满堂脚手架搭设:

杆件间距必须按方案施工,并且立杆间距不大于1.8m,横杆步距不大于1.8m,加扫地杆,立杆下垫通长木板。

6m以下可以花铺脚手板,但间距不得大于20cm,用铅丝绑扎牢固。

出现高低作业面时,端头要加防护栏杆或立挂密目网。

6m以上脚手板要满铺严密,不得出现探头板。

作业面下方满挂兜网或保留一层脚手板。

2)6m以下的脚手架在其四角安装抱角撑。

6m以上的脚手架在四个角从下到上加“之”字撑,四边设剪刀撑,沿架子纵向每隔4排立杆设一组剪刀撑,横向隔4~6排立杆设一组剪刀撑。

剪刀撑应连续布置到顶。

3)脚手架应设置上人通道,通道须平缓、步距不大于300。

作业面四周加不小于1.2m的邻边防护栏。

4)脚手架必须稳固,扣件紧固力矩在40~50N·m。

4.4.4室内操作架子防护

1)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脚手板至少铺两块以上,间距不得大于2m,高度不得超高1.5m。

2)人字梯脚底部必须平整,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必须有固定措施,梯子的工作角度为70~80度,梯子的两脚间连接牢固,设置的踏板上下间距宜为300mm,不得有缺档。

严禁操作人员骑跨在人字梯上操作,或两人同时使用一个人字梯。

3)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得超过10m2,高度不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

四周必须设置1.5m高防护栏,并设不低于180mm高的挡脚板,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操作平台上面满铺50mm厚的跳板,并绑扎牢固。

4.4.5验收

1)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报告。

2)各种脚手架应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3)扣件的扭力矩应按规范要求测试,抽点验收。

4.5梁、板、柱等作业面的防护

4.5.1梁柱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8m,且立杆底部必须加扫地杆,操作层设1.2m高的防护栏杆,作业面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必须与架体绑扎牢固,脚手板外伸长度不得超过150mm。

4.5.2操作层不得集中堆放材料,不得将模板等重物堆于外架上。

不得将模板支撑直接撑到外架上。

4.5.3梁两侧必须保证有操作平台,满铺脚手板并绑扎牢固,加1.2m高的两道防护栏杆。

4.4.4搭设的柱脚手架每步高度不大于1.8m,且加斜撑。

操作层满铺脚手板并绑扎牢固,邻边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

4.5.5柱架子必须设置人员上下的爬梯。

4.6洞口、临边及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4.6.1临边防护措施

1)基础施工阶段基坑边缘设置两道栏杆防护。

2)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卸料平台的周边均应搭设防护栏杆,防护立杆必须与预埋钢筋连接牢固(延边预埋高400mm直径大于20mm的钢筋)。

护身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和立杆组成,搭设高度均采用1.5m,下杆离地0.6m,立杆间距采用1.5m,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下口缝严。

楼层邻边防(结构施工阶段)

3)外用电梯接料平台必须安装临时护栏,外用电梯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具体见外用电梯方案)。

4.6.2洞口防护措施

1)楼板外边长小于50cm的洞口,必须加设盖板,盖板须能保持四周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楼板上的预留洞在施工过程中宜保留钢筋网片,暂不割断,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2)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上面满铺脚手板。

3)边长大于150cm以上洞口,四周除设防护栏杆外,洞口下面设水平安全网。

低于80cm的竖向洞口,应加设1.2m高的临时防护栏。

 

4)在进行机电安装时,有时需要把洞口封堵设施拆除,防护栏杆也需临时拆掉,但拆除防护设施要事先征求安全部、工程部和技术部门的同意。

在拆除洞口封堵设施,要小心从事,先检查一下封堵情况,严禁站在洞口上作业,同时要确保作业层下方没人施工,并设警示牌。

机电工人在吊装管道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洞口防护栏杆和封堵设施临时拆除后,在施工完后或暂时不用时,要马上进行恢复。

5)电梯井内(管道竖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支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网应封闭严密。

网边与井壁周边间隙不得大于20mm,网底距下方物体(或横杆)不得小于3m。

施工层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满铺跳板。

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6)楼层的进出料平台口必须按规定设上下提拉式金属定型防护门,防护门外侧距电梯出料门不得小于30cm。

7)电梯井与管道竖井的立洞口应按规定采用门高不得小于1.5m的翻板式金属防护门。

8)结构施工的后浇带处必须加固定盖板防护。

4.6.3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1)为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在建筑物外围首层设双层水平安全网,每隔4层用钢管搭设斜挑安全防护网,首层挑网必须为双层网。

2)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通道口(包括施工用电梯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见下图。

出入口处护头棚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护头棚双层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木脚手板或钢跳板,两层之间间距宜为300~500mm。

外围立杆间距不大于1.5m,非出入口和护头棚两侧用密目网立网封闭。

4)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4.7砌筑、抹灰工程安全防护

本工程室内有部分砌筑,主要材料为砌块。

施工中采用双排脚手架,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作业面满铺脚手板,严禁使用单跳板作业。

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时,对接处其下两侧支撑横杆距离应控制在100~200mm以内,当搭接平铺时,搭接长度≥200mm,且在中部设有支承横杆,铺板时严禁出现端头超出支承横杆150mm的探头板,且跳板要用12#铅丝绑扎结实。

操作面搭设两道不少于1.2m高的防护栏杆,且立挂安全网,工人在平台上操作时要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4.8装修安全措施

4.8.1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电梯井边、楼梯边、预留洞口、通道口边等高处作业时。

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4.8.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搭设防护栏杆,设两道横杆,下横杆距梯面0.6m,上横杆距梯面1.5m,立杆高度为1.5m,防护栏下部必须设置200高的防护挡板,具体参见下图。

4.8.3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

4.8.4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4.8.5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架子的搭设和拆除作业。

4.8.6挂架与结构的附着连接必须固定牢固。

4.8.7施工时如遇5级(含5级)以上大风不得提升。

4.8.8塔吊吊装物体就位要平稳、准确、不碰撞、不兜挂。

4.8.9在吊装物体时必须使用大卡环,不允许使用吊钩。

4.8.10塔吊吊装信号指挥人员要相对固定,施工时必须有“技术安全书面交底书”。

4.8.11装修施工过程中,楼内孔洞的临边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分包必须事先通知总包,决不允许施工人员自行拆除,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直至工程施工结束时方可将防护设施拆除。

4.9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4.9.1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电箱,分电箱和开关箱三级。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要注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内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9.2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规定。

4.9.3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专人负责。

4.9.4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实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胶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措施。

4.9.5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

4.9.6施工现场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4.9.7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作保护接零。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4.9.8室外电梯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附图:

4.9.9电焊机使用规定;

1)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

2)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

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机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中间不得超过一处接头,接头及破皮处应用绝缘胶布包扎严密;

4)电焊机把线和回路零线必须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钢盘等作回路地线。

二次线不得泡在水中,不得压在物料下方;

5)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4.9.10照明:

1)当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不能保证大于2.4m时,应采用低于36V的安全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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