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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编制人:

审核:

矿长:

矿技术负责:

 

编制日期:

2011年6月21日

 

目录

前言4

第一章矿井概述4

第二章矿井火灾的预防与处理计划5

第一节外因火灾的预防与处理5

第二节内因火灾的预防与处理12

第三章瓦斯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14

第四章煤尘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20

第五章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后的避灾路线24

第六章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25

第七章水灾的预防和处理计划33

第八章机电运输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42

第一节机电事故42

第十章矿井突然停电事故处理计划44

第十一章地面“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9

 

 

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且落到实处,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做到事先预防,防止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在矿井一旦发生灾害时,能有效迅速组织抢救遇难人员,同时防止事故的扩大,把事故减小到最低程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编制本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第一章矿井概述

我矿位于曲靖市东山镇村委会,属曲靖市麒麟区东南方向的恩红矿区14井田,矿井地理坐标为:

东经104°6′42″至104°7′20″,北纬25°18′49″至25°19′26秒。

矿区西部有简易直通东山镇,东山镇有三级公路直通曲靖市,全长约90公里,矿井东南为独木水库,水库上有机动船只通往周边乡镇,交通较为方便。

矿井南部与沿江乡煤矿相临,沿江乡南部与老寨煤矿想临。

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及确定井田井界批复的文件内容。

批准的井田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2000米至1834米,面积0.7022平方米。

矿井工业储量为745.8万t;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444.4万t。

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为21.9年

 

第二章矿井火灾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节外因火灾的预防与处理

1.外因火灾隐患分析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

根据我煤矿井下生产现状,重大火灾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点。

1.1电、气焊

由于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井下使用电气焊频次急剧增加,频次增加无疑加大了引发外引火灾的几率。

电气焊使用地点(遍布矿井各作业点)的扩大,从客观上扩大了火灾发生的区域。

所以电焊、气割引发火灾是矿井防止外因火灾的重中之重。

1.2电缆引发火灾

矿井采用10万V电压等级入井直接到工作面使用,但电压等级的提高无疑增加了供电安全管理的难度。

电缆分布于矿井各个地点,引发火灾容易造成事故扩大。

所以电缆一旦着火,进而引发煤炭燃烧,有害气体沿进风流扩散极可能造成事故范围扩大,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1.3机电设备引发电气火灾

矿井随着机械化程度增高,机电设备多,分布范围广,电压等级高,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剧增。

引发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电网过流。

机电硐室内机电设备多,且位于主要进风巷,引发火灾极易造成事故扩大。

2.外因火灾的预防

针对上述主要外因火灾隐患,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2.1井下电焊、气焊必须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

施工前由瓦检员检测作业地点附近的CH4浓度,并在施工地点洒水,准备好灭火器、沙箱及做好其他电焊前准备工作,尤其是施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2矿井供电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井下配电电网必须设置并正确计算和选择短路、过负荷和断相保护装置。

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和巡回检查,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电缆盘放必须8字形盘放,圈数不准超过10圈。

2.3机电硐室配电点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2.4井下使用的油类的运输,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包括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的存放,都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

使用后剩余的油类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2.5井下电缆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吊挂。

2.6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

矿井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2.8保证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材料储备。

地面消防材料库位于矿部,井下消防材料库分别位于井下主暗斜井、新高压硐室对面,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见附表,并由通风组每旬检查和更新。

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必须及时补齐。

防火材料、器材和设施必须严格管理,保证需要时能发挥作用。

矿每季度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外因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这种突发性和意外性,必须从思想上予以足够的重视,决不能心存侥幸,坐失良机。

3.1当井下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立即报告矿值班矿长。

3.2值班矿长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必须询问火灾的地点、燃烧物类型、范围等情况。

立即按照综合预案“应急响应程序”通知矿长、及有关人员,并在矿领导到达前实施紧急应变措施,首先通知切断灾区电源和通知矿辅助救护队。

3.3矿长根据现场汇报火情状况命令切断灾区电源并通知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撤离。

3.4无论火情大小,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5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由指挥部讨论尽快制定出救灾方案。

3.6兼职救护队到后,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火情、扑灭火灾。

3.7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3.8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报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4.处理火灾的基本原则

4.1控制烟雾的蔓延,防止火灾扩大。

4.2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

4.3有利于人员撤退和保护救护人员安全。

4.4创造有利的灭火途径。

5.火灾处理

5.1进风井口火灾处理

假设一:

材料井下1934运输石门着火(普通可燃物着火)

影响范围:

所有采掘工作面。

处理方法:

启动应急预案。

尽可能在火灾初期把火灭掉,在火势难以控制,影响的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可由矿技术负责人下令启动矿井反风,启动反风后必须严格控制井口,疏散附近人员,严禁无关人员靠近。

避灾路线:

1.10183采煤工作面及巷道中的人员—10183运输大巷—主暗斜井—人行绕道—1857运输石门—候车井——地面。

2.10182、10184掘进工作面人员—10182、10184掘进运输巷—主暗斜井—人行绕道—1857运输石门—候车井—地面。

5.2电缆着火火灾处理

由于我矿井下电缆多,电缆电压高,电缆着火可能性较大,假设10184掘进工作面电缆着火。

影响范围:

10184掘进工作面—10184掘进运输巷—总回风巷。

处理方法:

发现电缆着火后,立即停电,汇报值班矿长,由值班矿长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现场跟班干部应尽快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

如果火势不断扩大,现场灭火的人员已经无法控制火情的情况下,为避免造成人员伤亡,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向值班矿长汇报火情及撤离等情况,由值班矿长再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避灾路线:

10184掘进工作面→10184运输大巷→人行绕道→1857运输石门—候车井—地面。

5.3采煤工作面火灾处理

采煤工作面根据着火点位置的不同,采取的措施如下。

5.3.1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应从进风侧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灭火。

5.3.2从进风口至回回撤上山口着火,先将之回撤上山风门打开进行短路,将有害气体直接引入工作面回风排出地面,避免火灾范围扩大,再采取直接灭火等措施灭火。

5.3.3如果工作面从回撤上山以里着火(不含上、下隅角附近及采空区),当火源的下风侧有遇险人员尚未撤出或不能确认人员是否遇难时,必须保持正常通风,以防火灾由富氧燃烧转化为富燃料燃烧,从而给撤退人员带来更大的威胁。

采取直接灭火时,也不得减小风量,以防止水煤气爆炸和火烟逆退。

5.3.4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灭火时应防止相邻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造成危害。

5.3.5对于采空区附近的火源,尤其是上、下隅角的燃烧,不能迅速扑灭时,极易引发瓦斯爆炸。

必须果断封闭火区。

在封闭火区时,应首先建造防爆墙,然后在防爆墙掩护下建筑永久密闭。

5.4巷道火灾处理

5.4.1独头巷道火灾处理要点

独头巷道火灾处理,局部通风机管理是关键。

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应保持巷道的通风原状,原来的通风状态,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停止,进行侦察再采取措施。

火灾处理的处理原则是

1)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应在通风的情况下直接进行灭火。

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阴燃火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

2)有爆炸危险的着火巷道,在不需要救人时,不能冒险进入;已经通风的盲巷中瓦斯依然增长较快时,不得入内灭火。

要在远离火区的安全地点封闭。

3)如果相邻采空区的掘进巷道发生火灾,要密切关注联巷或局部冒顶与采空区沟通,直接灭火时要更加慎重,应防止灭火过程中防止瓦斯爆炸或火灾烧到邻近区域。

4)根据巷道火灾位置不同,救护队应严格执行《矿山救护规程》有关规定。

5.4.2全风压倾斜巷道火灾处理要点

1)上行通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应防止相邻的并联巷道风流发生逆转,为保持旁路风流的稳定,可在发火巷的进风侧加大风阻,用以减少着火带的供氧量并控制火势。

2)下行通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应防止发火风流发生逆转,为保持发火巷道的风流稳定,可在旁路巷道增阻。

5.4.3火区封闭

当井下火灾范围较大,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火区措施。

1)防火墙的封闭顺序:

多条巷道需要进行封闭时,应先封闭支巷,后封闭主巷。

封闭时应优先采用进、回风巷的风墙同时封闭。

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也可采取先封闭进风侧,后封闭回风侧,一般不采用先封闭回风侧。

2)在建造有瓦斯爆炸危险的火区防火墙时,应采取控风手段,尽量保持风量不变;检测进风、回风侧瓦斯浓度、氧气浓度、温度等。

密闭完工后迅速撤至安全地点。

6.灾变现场人员应急要点

6.1井下不论任何人发现烟气或明火等火灾灾情,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迅速通知附近工作的人员。

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起来,在尽可能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及灾害程度、蔓延方向等情况的同时,立即投入抢救,同时迅速向矿值班矿长报告。

6.2抢救时,应及时切断灾区的电源,并迅速通知或协助撤出受火灾影响区域内的人员。

6.3如果火势不大,应根据现场条件,就应组织力量将火直接扑灭。

如果火灾范围大或火势猛,则应撤出。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和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并随时保持和地面指挥部的联系,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行事。

6.4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又受到威胁的可能,或是其他地区发生火灾,当接到撤退命令时,立即安全撤退。

撤退时,不可惊慌失措,盲目行动。

首先戴好自救器,有组织地沿避灾路线撤退。

第二节内因火灾的预防与处理

1.内因火灾预兆

1.1人员的直接感觉

视觉:

巷道内温度增加,出现雾气、烟雾,或在巷道壁上挂有平行水珠。

气味感觉:

巷道内出现煤油味、气油味、松节油或焦油味,此时煤炭氧化已到后期阶段。

如果出现芳香族的碳氧化合物气味(煤油味),则肯定发生煤炭自燃。

如果嗅到焦油味时,煤炭自燃已经达到严重程度。

温度感觉:

煤温、水温、空气温度升高。

疲劳感觉:

产生的有害气体使人出现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等疲倦不适的感觉。

1.2已封闭采空区CO浓度持续增高并呈数量级变化,CO2相对增大,O2浓度相对降低,即可判定采空区自燃。

2.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2.1矿井应开展火灾的早期预测预报工作。

每周至少对采空区防火墙、废弃巷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以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以及漏风情况等观测预报1次,并建立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账。

2.2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回采工作面回采时应尽可能少留煤柱。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工作面浮煤留至采空区。

采煤工作面在回采结束后,必须在3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2.3我矿煤层埋藏较深,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地面上仍出现地表裂隙,我矿每月组织一次地表漏风检查,发现地表有裂隙,组织地表回填,防止地面漏风。

2.4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应及时封闭,巷道浮煤应及时清理。

3.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3.1由井下巷道内煤炭自燃引发的火灾按外因火灾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执行。

3.2采空区自燃火灾具有时间上的延展性,一般不会造成人员伤亡,依照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启动本专项预案进行处理。

4.内因火灾的处理

4.1采空区着火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注粉煤灰、注三相泡沫、注氮、注水、辅以均压等综合方法进行灭火。

4.2井下巷道内煤炭自燃引发的火灾按外因火灾灭火方法进行处理。

第三章瓦斯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1.瓦斯事故隐患分析

1.1瓦斯

煤层相对瓦斯涌出量65.25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57m3/min,审批结果为高瓦斯矿井按照高瓦斯矿井管理。

在邻近的生产矿井均没有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

各煤层局部瓦斯含量较高,因此2010年对工作区域应加强瓦斯管理,而且在生产中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必须加强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监测检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2.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2.1防治瓦斯积聚

2.1.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

1)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及时调整优化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网络简单。

2)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应实现独立通风。

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速满足规定。

3)掘进工作面和尾留巷道局部通风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

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运时,瓦斯检查员或现场生产班组负责人应立即将人员撤至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值班矿长汇报。

5)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值班矿长汇报,停风区域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工程师批准。

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2.1.2及时处理积聚瓦斯

1)加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管理。

2)恢复通风前,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工程师批准。

3)加强盲巷和冒落空洞的瓦斯管理,采用封闭隔绝、充填等方法及时处理积存的瓦斯。

4)瓦斯排入回风时,在排瓦斯巷道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2.1.3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

1)矿设通风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井下本工作范围内的瓦斯巡回检查。

专职瓦斯检查员对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每班至少检查3次,对机电硐室也应纳入检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每班进行检查瓦斯。

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班中向矿调度室汇报一次,执行汇报请示制度。

严格瓦斯检查员井下交接班制度。

2)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维护、维修,对各局部通风地点及其回风、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矿井总回风的瓦斯浓度进行24小时集中连续监测,超限报警。

严格按照AQ1029标准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设位置符合要求。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能切断被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各种传感器及便携式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校,保证正常工作。

3)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值班副矿长、采掘班长、流动电钳工、瓦斯检查工、安全监测工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氧气、一氧化碳检测仪,随时检查各地点瓦斯等气体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矿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井下不允许擅自调校和拆开各种通风仪器仪表。

4)安全副矿长每天审阅模拟量日报表、瓦斯日报,并每天报矿技术负责人、矿长审批,发现瓦斯有升高趋势,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2.2防止火源产生

引起瓦斯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花和电火花。

1)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井下电焊、气焊必须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

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

2)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

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2.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采掘面实行独立通风;在巷道中设置辅助隔爆设施,主要通风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设施,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继续传播发展,减少危害。

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

每季度专职人员对所有自救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进行替换。

3.应急响应及紧急救灾措施

当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连续爆炸是救灾工作的重心。

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矿长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下达救灾命令。

3.1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1)爆炸地点几起事故波及范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

4)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集流向)。

5)是否发生了火灾。

6)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计是否有变化)。

3.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2)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3)能否诱发火灾。

4)可能的影响范围。

3.3下达命令

1)安全切断灾区电源。

2)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3)向矿负责人报告并召请救护队。

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5)保证主要通风机运转。

派机电和通风人员职守风机房。

6)保证人员辅助运输运转,满足运输要求。

7)核查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8)救护队按照救灾方案,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火情、扑灭火灾。

9)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报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4.瓦斯灾变处理要点

为了有利于救人和保证救护队员本身安全,避免瓦斯连续爆炸,及时恢复通风系统、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实火源是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关键。

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治二次爆炸的措施。

4.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

辅助救护队可先应从进风侧进入,救护中队到矿后,应分别从进、回风两侧同时进入。

4.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

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

恢复独头通风时,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4.3扑灭火灾。

在灾区一旦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

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

直接灭火未奏效,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死亡,应先行封闭,控制火势,然后灭火。

4.4合理选择待机地点。

待机小队主要任务是做好急救人的工作。

4.5对因瓦斯爆炸引起火灾,可参照外因火灾处理方法进行灭火。

5.灾变现场人员应急要点

5.1当灾害发生时,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伏卧底板或水沟内。

头部要尽量低、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眼,尽可能用衣物等盖严身体身体裸露部位。

5.2在爆炸的瞬间,要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

5.3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戴好,高温气浪及冲击波过后,应立即辨别方向,寻找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去,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

5.4已无法逃离灾区时,应设法在顶板坚固、支护完整、无有害气体,有水源或水源较近的地方构筑临时避难所暂避,等待救援。

第四章煤尘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1.煤尘事故隐患分析

我矿煤尘无爆炸性。

煤尘主要产尘点为采、掘工作面、转载点等。

煤尘爆炸主要有两种形式,即纯煤尘爆炸和有瓦斯参与的煤尘爆炸。

绝大部分煤尘爆炸是由瓦斯爆炸引发的。

2.煤尘事故预防措施

2.1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

2.1.1合理配风,在满足最小风速的前提下,选择最佳排尘风速,防止煤尘积聚或飞扬。

2.1.2防尘洒水管路到位、系统完善,运巷每500m设1组水幕,采掘面按规定安设净化喷雾,保证水幕雾化良好,能够全断面封闭。

2.1.3工作面上下顺槽必须安设消尘管路,保证供水量、水压满足生产及防尘需求。

2.1.4喷雾设施前加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不致出现堵塞喷咀的现象。

每班设专人负责喷雾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发现雾化效果不好,及时检查供水软管、过滤器、喷咀等部件是否出现堵塞现象,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转载点下风侧设喷雾,减少煤尘的产生。

2.1.5按照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各班组定期冲洗所负责巷道的积尘。

主要进、回风井筒、大巷、主要进、回风巷道每月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积尘,采煤工作面每班冲洗一次。

回风巷每周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积尘程度严重时,每三天冲洗一次,掘进巷道每旬至少清扫冲洗一次。

粉尘污染程度严重,造成风筒、电缆、机电设备、皮带管架等积尘较大时,应安排每周至少清扫冲洗一次。

2.2防止火源产生

引起煤尘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花和电火花。

2.2.1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井下电焊、气焊必须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

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

2.2.2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

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2.2.3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遵守《规程》有关规定。

2.3防止煤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采掘面实行独立通风;在巷道中设置辅助隔爆设施,主要通风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设施,一旦发生煤尘爆炸时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继续传播发展,减少危害。

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

3.应急响应及紧急救灾措施

当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连续爆炸是救灾工作的重心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矿长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下达救灾命令。

3.1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3.1.1爆炸地点几起事故波及范围。

3.1.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1.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

3.1.4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集流向)。

3.1.5是否发生了火灾。

3.1.6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计是否有变化)。

3.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3.2.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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