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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4]46号

关于进行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教育厅近期公布的2014年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中(粤教高函【2014】97号和粤教高函【2014】107号),我校有36个项目获立项。

根据新制定的《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待批

稿)》(附件1),现就这36个获省立项项目的实施和开题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项目依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与主要内容》(附件2)和《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

4),作为项目任务下达、项目管理及结题验收的依据。

质量工程项目实行开题报告制度,项目组还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5)。

二、完成时间

《项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在10月16日前交到教研科,并将电子文件发祝慧OA信箱。

三、开题论证会

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对有疑议的项目将举行会议论证。

时间地点和参加项目另行通知。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与主要内容》;附件3:

《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

《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

附件5:

《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开题报告书》。

二O—四年九月十七日

2014年获省立项的项目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1

教学研究类

电工实训教学改革与探索

赖树明

电子

2

教学研究类

光学类课程群建设及其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王红成

电子

3

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类

东莞理工学院-中兴通讯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邓成良

电子

4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

李秀平

电子

5

P课程建设类

《生产与运作管理》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李银满

P管理[

6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适应地方经济特色发展需求的卓越会计师人才培养计划专业试点

蔡传里

管理

7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基于制造业企业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刘永安

管理

8

教学研究类

无机化学实验考试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叶领云

化环

9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环境工程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

兰善红

化环

10

:

课程建设类

《工程制图》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荆建军

机械

11

教学研究类

大学计算机基础自主学习与应用能力测试平台建设

冯能山

计算机

12

教学研究类

数据库案例教学设计及案例库开发

何文斌

计算机

13

课程建设类

《大学计算机基础》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侯家利

计算机

14

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类

经管信息化与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秦勇

计算机

15

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类

东莞理工学院一一IBM创新(南方)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徐钦桂

计算机

16

:

教学研究类

土木工程专业课程可视化教学模式研究

潘东辉

建筑

17

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类

土木工程头验教学示范中心

于国友

建筑

18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陈毅华

教务处

19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跨学科电子商务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

李勇

教务处

20

教学研究类

基于能力导向的经济学教学改革与实践

刘伟

经贸

21

教学研究类

基于应用能力导向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

卢晓晴

经贸

22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综合改革一校企合作卓越人才培养方案试点

杨继学

经贸

23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

左远志

能源

24

教学研究类

地方咼校教育心理学课程群建设研究

江文

师范

25

教学研究类

基于专业能力导向的小组研究性学习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一一以中外教育史课程为例

黎婉勤

师范

26

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类

地方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段雄春

师范

27

课程建设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吕有云

思政

28

「教学研究类

大学英语融合性交互教学模式实证研究

王永

P外语

29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英语专业综合改革

李忠华

外语

30

教学研究类

新媒介环境下文学课程互动教学的实践与研究一—以微博教学模式为例

许燕转

文学

31

教学研究类

广播电视专业实验实践的拟态环境"建构

余秀媚

文学

32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汉语言专业综合改革

田根胜

文学

33

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类

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路晓军

学生处

34

教学研究类

应用型本科院校《知识产权法》课程案例化、网络化和双语化教学平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龚红兵

政法

35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法学专业综合改革

强昌文

政法

36

专业建设与改革类项目

卓越法学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郑玉敏

政法

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和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文件)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对原《东莞理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立项或备案、我校主持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以及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并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质量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及其管理,旨在鼓励本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围绕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面临的重大、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或改革实践。

第三条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与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管理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学成果与办学特色培育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第四条质量工程项目按研究选题价值、受益面、资助经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本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重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在10万元以上。

2.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本校当前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在1-10万之间。

3.一般项目是指根据本校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而进行的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在1万以下。

4.为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门设立“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经费从学校“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基金”中拨付。

第五条开展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旨在促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投入,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经过省级或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的项目且教改水平显著的,在评选教学成果奖励中可优先获奖。

第六条质量工程项目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

第七条按院(系)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重点支持、培育成果的原则,教务处在每年定期集中受理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并组织评审后给予立项。

第八条申报质量工程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应围绕本校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或重大问题,对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2.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推广,有一定的理论基础,重点突出在教学、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实践指导作用与应用推广价值。

3.项目前期论证充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4.经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初审和推荐,且能保证项目研究和实践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立项: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省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或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等立项支持的项目;

第十条质量工程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与质量。

第十一条为了保证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的水平和实施效果,项目主持人要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丰富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身体健康,并有时间保证。

重大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为院系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在所承担的质量工程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质量工程项目。

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质量工程项目。

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研质量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第十三条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同题兼报等行为,凡经举报查实,即取消项目申请者的申报资格。

对已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立项及经费,并提请项目所在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理。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立项程序

1.教务处每年发布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通知。

必要时发布项目指南。

2.各院(系)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申报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各教学单

位要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后,按当年教务处发布的教改项目申报要求推荐申报项目。

3.《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院(系)或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院(系)或部门公章后,连同汇总情况,一并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

4.申请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教务处组织专家采取网上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评审。

其中,对专家评审后推荐拟作为重大或重点项目立项的项目,教务处将组织其参加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会议答辩。

5.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推荐和会议答辩的情况,择优确定项目立项,并正式行文公布。

6.立项项目公布后,所有项目均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作为项目任务下达、项目管理及结题验收的依据。

《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教务处存档一份,返回院(系)两份(其中一份存院(系),另一份存项目组)。

第十五条项目研究时间从学校行文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质量工程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后,由院(系)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实施。

项目所在院(系)要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要采取有效措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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