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家庭病床管理办法两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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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家庭病床管理办法两篇

社区卫生服务家庭病床管理办法两篇

篇一:

社区卫生服务家庭病床管理办法

家庭病床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患者获得连续性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降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方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护人员应走入社区,走进家庭,主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为加强家庭病床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工作原则

(一)根据社区居民对家庭病床的需求及建床标准,建立家庭病床。

(2)为社区居民提供以人为本、方便、快捷的家庭病床服务。

(三)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家庭病床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确保医疗安全。

(四)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3)二、主要任务

(一)对建床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开展家庭条件下的康复训练和指导;

(三)对患者进行个体化的健康指导,宣传预防保健知识;

(3)对疾病晚期的患者提供舒缓性照顾。

3、建床类型及收治范围

(一)治疗型:

诊断明确,需要在家庭进行治疗、护理的患者。

(2)康复型:

出院后恢复期仍需继续康复的患者。

(3)舒缓照顾型:

1、自然衰老,主要脏器衰竭,生活不能自理者。

2、疾病晚期,需进行支持疗法的患者。

3、需要姑息治疗和减轻痛苦的晚期癌症患者。

四、管理要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家庭病床的管理,制定规章制度、服务流程、管理规范;使家庭病床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依法执业,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的医、护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资格,并通过社区岗位培训。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定期对家庭病床工作进行检查,了解、掌握家庭病床制度落实及医疗服务质量等情况,协调做好转、会诊工作。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向社区居民公示家庭病床服务的联系电话。

五、工作要求

(一)建床

1、患者或家属提出建床申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科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确定建床类型。

2、责任医师、护士指导患者或家属按规定办理建床手续,详细告知注意事项,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

3、责任医师、护士要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认真书写家庭病床病历和护理病历。

(二)查床

1、首次访视应对建床患者进行生命体征的测量,详细询问病情,分析病人的心理状态、饮食情况、经济条件、家庭卫生环境等因素,对建床病人进行疾病的治疗及护理评估。

2、责任医师根据家庭病床的类型,制定查床计划,每周查床1--2次,病情变化随时查床,并及时书写查床记录。

3、对新建床患者,上级医师在7天内完成查床。

责任医师、护士应参加上级医师查床,查床前准备好病历、x线片、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简要报告病历,上级医师对治疗方案及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提出的指导意见,责任医师要记入病程,并经上级医师签字确认。

4、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病情及分型,制定巡视计划。

5、责任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护理常规和操作规范,执行查对制度,避免差错发生。

6、责任护士应指导家属进行生活护理,如:

防压疮、翻身、口腔护理等,配合家属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

7、社区护士长应定期进行护理查床,检查护理质量和医源性感染控制情况,研究解决护理问题。

(三)会诊与转诊

1、建床患者出现病情变化,责任医师应及时出诊,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并详细记录。

2、由于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要进一步诊疗的建床患者应及时转诊。

3、治疗型建床患者病情加重,要及时通知家属转院,如拒绝转院,需在病历上记录并要求家属签字。

4、对转回社区的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可继续在家庭病床治疗。

(四)撤床

1、建床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责任医师开具家庭病床撤床证,办理撤床手续。

2、责任医师、护士应书写撤床小结并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注意事项、进行健康指导。

3、建床患者及家属要求提前撤床,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后办理撤床手续,并记录在撤床小结中。

4、撤床后的家庭病床病历,归入健康档案一并保存。

(五)家庭病床病历书写规范和护理病历书写规范(见3、4)。

六、收费标准:

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执行XX市物价局、XX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XX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1、家庭病床服务流程

2、家庭病床建床与撤床标准

3、“家庭病床病历”格式及书写规范

4、“家庭病床护理病历”格式及书写要求

5、家庭病床建床同意知情书

6、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

(一)建床标准:

1、出院后转回社区仍需治疗的病人:

⑴急性脑血管病病情平稳需继续康复的病人;

⑵肿瘤术后或放、化疗需支持治疗的病人;

⑶高血压、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的病人;

⑷骨折术后及外伤:

换药、拆线、康复、功能锻炼等。

2、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的病人:

(1)长期卧床病人:

晚期肿瘤、植物状态、偏瘫患者合并褥疮感染、尿潴留、吞咽困难(需定期换药、定期更换尿管、胃管);

(2)临终关怀:

晚期肿瘤、植物状态、老年期痴呆症等。

(2)撤床标准:

1、经药物治疗及康复后病情平稳;

2、肿瘤术后或放、化疗后暂不再需要支持疗法;

4、骨折术后及外伤已拆线,无需治疗;

5、长期卧床病人压疮已愈合,无需治疗。

家庭病床病历”格式及书写规范

(1)家庭病床病历记录时间:

年月日

健康档案号: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患者住址:

电话:

联系人姓名:

与患者关系:

联系电话:

建床时诊断:

1.2.3.4.

家庭病床分型:

治疗型□康复型□舒缓照顾型□主观资料(S):

客观资料(O):

综合评价(A):

防治计划(P):

责任医师签名:

年月日

(二)家庭病床查床记录(SOAP记录)年月日

主观资料(S):

(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

客观资料(O):

(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综合评价(A):

(包括初步诊断、鉴别诊断、疾病的程度及愈后)

防治计划(P):

(包括进一步检查、药物与非药物治疗、健康教育、下次查床时间)

其他需要说明:

与联系人沟通情况:

(2)家庭病床阶段小结

患者建床日期:

小结日期:

建床诊断:

1.2.3.4.建床情况评估:

阶段治疗经过:

阶段治疗评估:

□好转□无变化□恶化□

其他护理干预:

相关疾病的健康教育次

时间/次:

20分钟□20-40分钟□小于20分钟□药物副作用及服药方法的讲解□运动的干预

患者对疾病的认知度:

清楚□不清楚□模糊□

目前患者情况:

目前诊断:

1.2.3.4.

责任医师签名:

责任护士签名:

年月日

(四)家庭病床撤床记录

建床日期:

撤床日期:

诊断:

1.2.3.4.治疗经过:

转归:

痊愈□好转□平稳□

撤床医嘱:

共天转院□死亡□

责任医师签名:

年月日

(五)家庭病床病历书写规范

一、基本要求:

参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

二、家庭病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1、家庭病床病历内容包括家庭病床病历、查床记录单、阶段小结、撤床记录、会诊单和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

2、责任医师应在建床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

建床时间超过3个月者要有阶段小结。

3、病历记录内容:

主观资料

(S):

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客观资料

(O):

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综合评价(A):

包括初步诊断、鉴别诊断、疾病的程度及愈后;

处理计划(P):

包括进一步检查、药物与非药物治疗、健康教育、下次查床时间。

4、查床记录是建床期间治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纪录。

包括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医师分析讨论、上级医师查床记录、会诊意见、采取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健康教育等。

5、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要及时粘贴,如结果异常应用红笔在化验单上做标记。

6、会诊记录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

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会诊意见记录应当有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7、转诊病历摘要包括:

患者基本信息、诊断、治疗经过、目前情况、转诊目的及注意事项,医生签名。

8、撤床记录包括诊断、治疗过程、转归及撤床医嘱。

篇二:

社区卫生服务家庭病床管理办法

一、家庭病床的分类

(一)医疗型:

以收治老年性疾病、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二中晚期肿瘤等病种为主体。

1、诊断明确或基本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由于住院困难且需连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2、长时间治疗、住院花费较高、病情允许在家庭治疗的病人;

3、年老体残,行动不便,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病人;

4、需予以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中晚期肿瘤病人;

5、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二)康复型:

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康复期,可能或已经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根据病情需进行以社区康复治疗为主的病人。

(三)综合服务型:

以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单一、长期卧床、适宜家庭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为主要对象。

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开展心理卫生、营养膳食、功能锻炼、疾病防治、家庭医学保健知识指导,培训家属掌握必要的护理知识,作好家庭生活护理,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二、服务内容及收治对象

(一).服务内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查床、基础护理、输液、注射、输氧(含雾化)、换药、拆线、导尿(含膀脱冲洗)、灌肠(含保留灌肠)、鼻饲、一般穿刺、物理降温、针灸、拔罐、刮莎、中药泡洗治疗、B超检查、心电图检查、临床检验及标本采集、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治疗、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

(二)、收治对象

1、病情适合在家庭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2、出院后恢复期仍需治疗、康复的患者。

3、老弱病残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患者。

4、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部分妇产科、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患者。

5、晚期肿瘤需要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患者。

对在门诊看病困难而不需要住院的长期慢性病人,要搞好出诊,可不建床。

三、管理规范

(一)建床条件

1、建立家庭病床的病员是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病人,建有个人健康档案。

2、建立家庭病床须由患者或家属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建床要求,并填写申请表。

3、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在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时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

4、建立家庭病床双方应签定建床协议,协议内容包括:

建床原因、服务模式、医务人员责任、病人及家属的责任、查床及诊疗基本方案、收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等。

(二)建床指征

1、高血压病III期有并发症需要住院治疗、能在家中治疗的病员;

2、确诊糖尿病:

合并并发症、或需监测血糖及调整降糖药物用量者;

3、慢支急性发作、肺气肿、肺心病(心功能差、行动不便者);

4、老年衰竭或各种慢性病伴发各种并发症不愿住院治疗者;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者(须家属签字);

5、中晚期肿瘤患者姑息治疗(临终关怀)、放化疗间歇期支持治疗者;

6、心脑血管疾病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须进行肢体康复的;

7、骨折患者(长期卧床、需要家庭治疗者)。

(三)建床程序

1、需要建立家庭病床的病员到经区卫生局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非营利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家庭医生提出建床要求,领取家庭病床审批表。

2、家庭医生如实填写后,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

3、申请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区卫生局和社保局)审核同意。

4、批准的审批表返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由申请建床的病员或家属交纳家庭病床预付金,由中心统一编号登记。

5、家庭医生负责病床的全程管理,直至撤床结算后为止。

四.家庭病床的管理

1诊疗规范

(1)家庭病床一经建立,责任医师于24小时内上门检查病人,建立家庭病床病历,制定诊疗护理计划,交代注意事项,签定家床协议。

(2)家庭病床病历书写要求按照卫生部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主要内容:

入床志(主诉、现病史、重要既往史、阳性体征和鉴别诊断时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治疗计划)、病程记录、阶段小结、出床小结。

(3)家庭病床遵循病房管理的基本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特级:

临终关怀、输液者等病情须护士陪护者。

一级:

每日查床。

二级:

每周2-3次查床。

三级:

每周1次查床。

(4)实行家庭医生首诊、全程负责制,责任医师按病情情况对家床病人进行分级管理,定期查床,并将病情变化、检查、治疗效果、诊断变更等及时计入病程记录。

(5)家庭病床应每月作阶段小结,总结病情及疗效,修订诊断、治疗、护理计划。

(6)病员出床、转院、死亡应及时开具出床通知单,并书写出床小结和死亡小结。

(7)家床病人需要会诊时由责任医生负责联系会诊,并做好会诊记录。

(8)家床病人需要转院时由责任医生办理出床手续,填写病情及治疗情况,介绍联系转院。

(9)家床医嘱书写方法参照住院病员医嘱书写方法,一般医嘱由医务人员或督促病人、家属按时执行;特殊治疗、护理医嘱由医务人员按时执行,并由执行者签字。

(10)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

2、护理规范:

(1)按照家床分级管理的方法,特级需要护士陪护者,由护理人员在陪护期间做好护理工作、填写护理记录,观察病情和心理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医师报告。

一级及以下的家床,由医生在病程记录中做好记录。

(2)宣传疾病预防知识、护理知识及注意事项,指导家属观察病情变化及卫生常识。

(3)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做好疫情登记,并指导家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4)严格执行护理操作常规、无茵技术操作规程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5)治疗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及医用垃圾由操作人员在诊疗结束后带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6)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时,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

(7)需要在家中进行输液或其他特殊治疗的还应签订知情同情书。

五、建床周期

家庭病床以3月为一个有效治疗周期,3月内应根据病情及时办理撤床手续及结算。

确因病情需要继续治疗者,应先办理撤床手续,结清费用,再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六、收费与结算

1.收费项目及标准:

建床管理费、出诊费、查床费、诊疗费、医技检查费、护理费、康复治疗费、药品费等,按照《成都市医疗价格标准》中的项目及标准收取。

2.结算:

家庭病床病员医疗费用按照住院病员费用结算方式进行,先缴预付金,发生费用计帐,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包括自费项目、自负比例)由患者支付,其余部分由建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垫付,待患者撤床后与费用支付部门结算。

3.结算时须提供的资料:

家庭病床审批表、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家庭病床病历。

七、监督管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者负责对家庭病床准入把关。

2、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者监督医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进行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建立投诉受理机制,投诉处理率应达100%。

4、做好出入床、转归、费用等统计登记工作。

5、每月对家床医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行风、工作纪律、执业行为(包括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包括病历质量、处方合格率等)、工作效益、工作效率。

社区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1、社区家庭病床收治对象主要为无危险的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去医院治疗有困难的老弱残病人,和经医院治疗病情稳定但又须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参保职工办理家庭病床需符合医保政策规定,并严格按规定办理建床手续。

家庭病床治疗周期不超过6个月。

2、建立家庭病床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编号、诊断、建床日期、住址、联系电话,撤床后立即撤消。

3、全科医师按时到家庭病床查房,并向病人家属交代注意事项以取得病人家属配合。

4、建立家庭病床和家庭病床医嘱本。

病历书写、病历管理同住院病历;每次查床或进行治疗后应记录病程记录,撤床后应书写出院记录。

病历交病案室管理,医务处每月定期检查病历质量。

5、社区护士应认真处理医嘱,严格执行护理操作技术规程,加强责任心,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输液前要认真签署家庭输液协议书,并做好出现输液反应等情况的应急准备。

6、家庭病床病员需做各种检查,如X线、B超等由经治医师填写申请单,计帐后联系车辆到有关医技科室检查。

7、经治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决定病人是否撤床、住院、转院,需要住院者由经治医师负责与医院联系床位。

出诊及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行政区域划分承担本辖区内的居民出诊诊疗、家庭治疗、护理及建立家庭病床的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承担社区家庭出诊的工作,公布热线电话,做到急诊出诊畅通、快捷,保证患者的出诊的需求。

3、电话呼叫出诊及上门约请出诊应填写电话呼叫记录单或出诊记录单,内容包括:

呼叫时间、呼叫人姓名、性别、年龄、出诊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出诊时间、接诊医师姓名及执行医师或护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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