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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整理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16分

 

第一章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一.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2.马克思主义的产生:

(1)客观因素:

①经济、社会历史条件:

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②阶级基础和实践基础:

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争日益激化;

(2)主观因素:

批判地吸收了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英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合理成分,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3.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的发展: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指引全国人民为实现新世纪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而奋斗的根本指针。

二.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科学性、革命性、实践性、阶级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强大生命力的根源,在于它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1.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2.最鲜明的政治立场:

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①由马克思主义理论本性决定;②由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决定;③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3.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是始终保持生命力的关键。

本质属性:

彻底的科学性(最根本)、坚定的革命性、自觉的实践性。

4.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

5.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变革的关键在于在科学的实践观基础上,实现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高度统一。

第二章唯物论和辩证法

一.世界观与哲学基本问题:

世界观:

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方法论:

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所遵循的根本方法的学说和理论体系。

哲学:

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方法论同世界观是统一的。

恩格斯:

“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①何为第一性:

谁是本原、谁是派生的问题。

划分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唯一标准。

②有无同一性:

是指物质能转化成意识,意识能转化成物质。

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能不能正确地反映现实的问题。

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唯一标准。

一切唯物主义都是可知论,彻底的唯心主义也是可知论。

不彻底的唯心主义是不可知论。

③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

即世界上的事物是联系的还是孤立的,是发展的还是静止的。

形成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观点。

二.唯物论

(一)物质观:

1.物质畴的定义及其理论意义:

(1)定义:

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又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应的客观实在。

恩格斯明确指出了哲学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关于具体的物质的概念之间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列宁从物质和意识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上来把握物质概念,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本质规定、唯一特性、根本属性。

物质畴是唯物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原和统一性的最高抽象,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

(2)理论意义:

①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②从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物质、规定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世界本质的观点和根本特点。

③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④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⑤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2.物质和运动及其存在形式:

(1)物质与运动:

①定义: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畴。

②关系:

A物质和运动是密不可分的;B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形而上学)

C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

(唯心主义)

(2)运动与静止:

①定义:

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地稳定状态,是运动的特殊状态,不显著的变化。

包括空间位置和根本性质暂时未变。

②关系:

绝对和相对、整体和局部的关系。

A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是绝对的。

B静止是特殊的、暂时的、有条件的,是相对的。

C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否认运动及绝对性,会导致形而上学,否认相对静止,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

(3)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

时间与空间

物质运动与时间和空间的不可分割证明了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

①定义:

时间是指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具有一维性、不可逆性。

空间是指物质运动的广延性、伸性,具有三维性、可逆性。

②关系:

时空与物质运动密不可分。

物质运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没有离开物质世界的“纯粹”时间和空间,也没有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

(牛顿“绝对时空观”否认时空与物质运动的关系,形而上学。

③特点:

A时间、空间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

绝对性指客观性,相对性指具体性和可变性,体现了时空与物质运动的不可分割性。

B具体物质形态的时空是有限的,而整个物质世界的时空是无限的;C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④意义: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3.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①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②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是物质的活动;

③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4.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1)容:

①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是一个:

一元论VS二元论

②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即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物质:

唯物主义一元论VS唯心主义一元论。

认为世界统一于存在,是折中主义的二元论,最后滑向唯心主义一元论。

③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而不是单一的无差别的统一。

(2)意义:

①理论意义: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原理和原则都是以此为根据和前提的。

②实践意义:

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立足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

(二)实践观:

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与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坚持从客观的物质实践活动去理解现实世界。

实践观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的物质统一性,阐明了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的基础,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1.实践的本质含义、基本特征和基本形式

(1)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是区别于人的意识活动的客观物质活动。

(2)基本特征:

①直接现实性,物质性是实践活动区别于意识活动的本质特征,是指实践超出了主观认识的围,能够把理论转化为现实,实践高于认识;②自觉能动性,能动性;③社会历史性,社会制约性。

(3)基本形式:

①生产劳动实践:

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决定其他一切实践活动的根本前提;②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

在阶级社会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的实践;③精神文化创造实践:

科学实验、艺术和教育活动,生产精神文化产品为直接目的。

2.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实践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和根本地位

①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②实践集中体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③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是对象性的活动。

3.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分化与统一:

(1)定义:

自然界:

独立于人的活动或未被纳入人的活动围的客观世界,其运动变化是自发的。

人类社会:

人们在特定的物质资料生产基础上相互交往、共同活动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有机系统。

人类生活的现实世界是人化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统一体。

(2)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关系:

①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形成的前提,是构成人类社会客观现实性的自然基础;

②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反过来影响和制约自然界,不断改变着自然界。

③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4.人与自然的关系:

通过劳动实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它们的和谐统一,成为人类必须面对的永恒主题。

当今世界出现的全球危机问题,实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严重失衡。

马克思认为,应当合理地调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交换。

正确的实践观点是理解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统一的关键。

5.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

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1)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根源):

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身意识的关系,这三者构成了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

(2)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即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物质生产实践具有基础和决定作用。

(3)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生产实践,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三)意识观

1.意识的起源:

发展阶段:

一切物质都具有的反应特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人类的意识。

意识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是社会历史的产物,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可能,人们在劳动和交往中形成了语言,促进了意识的发展。

语言是意识的物质外壳。

2.意识的本质: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特殊的物质,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是客观世界能动的反映,是客观容和主观形式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

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物质本身。

无论正确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能从客观存在中找到原形。

观念包括对现实的模仿、根据现实的想象及虚幻的反映等。

观念的东西不能代替物质的东西,“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认为意识是人脑分泌的特殊物质,属于庸俗唯物主义观点(庸俗唯物主义不是唯物主义,是生物学观点)。

3.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区别:

①物质是客观存在,意识是主观存在。

②物质是根源,意识是派生。

③物质不能代替意识,意识不能代替物质。

联系:

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②物质可以变成意识,意识可以变成物质。

③意识和物质具有同一性。

4.意识的能动作用(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意识的能动作用:

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

精神对物质具有相对独立性,精神的力量可以变成物质的力量。

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同时产生的。

(1)意识能动作用的表现:

列宁“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而且创造客观世界”。

①具有自觉性、目的性和计划性;

②具有能动创造性:

不仅反映现象,而且反映本质和规律,能追溯过去、推测未来,创造幻想或理想的世界;

③具有调控性:

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

④具有改造性:

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意识能动性的最重要表现。

(2)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统一原理:

①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a含义:

规律是事物的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物本质的、必然的、稳定(重复)的联系。

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规律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人的意识及其实践要受到规律的支配。

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消灭规律,人可以在实践中认识或发现规律,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事物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b联系: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

c区别:

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件就可以反复出现;社会规律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社会规律产生于、存在于、作用于人的实践活动中。

既存在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社会规律是历史的,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a必须尊重客观规律。

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

b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自觉能动性是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

c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3)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①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②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③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手段、物质条件。

(4)社会历史趋向与主体选择的关系:

社会历史趋向:

社会历史规律的决定作用,属于历史决定论的容,

规律作为一种必然趋势是由多种可能性构成的“可能性空间”,这是主体选择的客观前提。

主体选择:

历史主体在社会发展中的能动性和选择性,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方向、目标、方式进行选择。

主体的利益和需要是选择的在根据。

选择的方向、目标和方式是否正确只能由实践来检验。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主体选择并不能改变人类历史的总体进程。

三.辩证法(235理论:

2个总特征、3大规律、5对畴、4种思维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

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恩格斯:

“多年来已成为我们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

1.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和认识论的统一。

(1)含义:

客观辩证法是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得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是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2)两者关系:

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两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表现形式不同。

2.唯物辩证法的方法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和工作中就转化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3.矛盾分析法:

居于核心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1)具体体现:

①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②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③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

④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⑤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

(2)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辨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二)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和基本观点: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

1.普遍联系:

(1)含义:

联系是指事物间、现象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辩证联系是以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相互区别的事物又通过联系而相互过渡。

(2)特点:

(④条件性、系统性)

①客观性:

唯心主义VS诡辩论,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事物的联系是本身固有的,用主观臆想的联系代替事物本身的真实联系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因果报应论);离开事物的真实联系,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是诡辩论。

②普遍性:

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在体现。

A.在的结构性:

部不同部分恶化要素是相互联系的。

B.与其它事物是相互联系的。

C.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

③多样性:

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必然和偶然联系、本质和非本质联系

(3)系统是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具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系统整体性的特征:

①整体性质只能存在于各个组成要素的互相作用之中,不是孤立的简单相加;②处于系统中的要素受整体的制约,离开整体,其性质就变化。

(4)意义:

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永恒发展:

(1)发展是指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前进性变化。

恩格斯:

“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黑格尔:

“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存的都是合理的。

”(×)

(2)发展的实质:

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

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概括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运动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新事物:

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

丧失历史必然性、日渐灭亡的东西。

新事物在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具强大生命力的原因:

①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适应已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不适应;②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成熟的,否定了旧事物消极的东西,保留了合理的部分,添加了新容。

(3)事物发展的过程性原理: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①过程:

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

恩格斯“世界不是即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

②发展的过程性:

形式上,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

容上,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

(4)意义:

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过去、观察现在,又要预见未来。

(三)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动力和源泉。

矛盾即对立统一,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逻辑矛盾是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

列宁:

“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

(1)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

①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容和事物发展的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②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基本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这些规律和畴的“钥匙”;

③提供了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

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和根本分歧(分水岭)。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事物联系的实在容,事物发展的在动力

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使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或者说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①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和趋势。

斗争的基本形式:

对抗性和非对抗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同一性的表现: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关系:

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

区别:

A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B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联系:

A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着差别和对立的具体的同一;B斗争性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意义:

坚持矛盾分析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所在。

③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原理:

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或者说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者事物的发展。

同一性的作用:

A利用对方的发展是自己获得发展;

B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C向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斗争性的作用:

A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发生变化,造成量变,为质变作准备;

B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质变。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对事物的发展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④和谐是矛盾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

体现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和谐的本质在于协调事物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进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⑤因和外因:

因即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切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在本质,是事物变化的根据,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能加速或延缓或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过程,但必须通过因起作用。

外因辩证关系原理是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

矛盾问题的精髓,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

①含义:

普遍性:

A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无处不在,无时不有;B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运动本身就是矛盾”。

“事物即矛盾”。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

意义:

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

特殊性:

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A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B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阶段各有不同特点;C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其特点。

解决形式:

A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B双方同归于尽;C双方协同运动的新形势;D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意义:

分析矛盾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②关系:

a普遍性(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特殊性(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b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③矛盾不平衡性原理:

a.根本矛盾VS非根本矛盾。

b.主要矛盾VS次要矛盾,抓中心、抓重点,就要抓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c.主要方面VS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所谓看本质,抓主流,就是抓矛盾的主要方面。

2.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体现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1)含义:

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质的规定性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量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认识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的地位和作用。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围、幅度和限度。

极限叫关节点,超出关节点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认识度才能确切把握事物的质,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当然,度是有条件的、变化的,不能把“度”绝对化。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

在度的围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2)关系: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③质变量变相互渗透,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④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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