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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内容

劳动法

题型:

选择题不定项5*2’名词解释6*5’简答30’案例分析230’

一、名词解释

1劳动关系: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

一般认为,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调整的结果。

3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特殊形式的用工形式。

4劳务派遣用工:

又称人力派遣或租赁。

其通常是指劳动力派遣机构要求用人单位与派遣劳工签订派遣契约,在得到派遣劳动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

5经济补偿金:

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失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偿金。

6劳动合同的解除:

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在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合同的主体基于单方或者双方的意愿,提前结束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7年休假:

是指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劳动者每年享有保留本职工作并领取工资的连续休息时间。

8探亲假:

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

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9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只因为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资:

是指劳动者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

10最低工资: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1劳动争议:

又称劳动纠纷劳资纠纷、劳资争议,是指劳动者及工会(劳动者、组织)与用人单位及其组织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

二、简答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不同的,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现实基础,是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客观依据和内容本身,决定着劳动法律关系的性质: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实际劳动关系的法律外衣。

(2)劳动法律关系构成劳动法律规范与实际劳动关系之间发生作用和影响的中介。

(3)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指引、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法律关系就其主观形式特征而言,具有思想意志关系的属性;就其社会内容来看,属于物质社会关系的部分。

劳动关系则属于社会的现实。

(2)劳动法律关系是凝结着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过程和结果,是法的价值得以表现和实现的方式,是法律秩序的存在形态;劳动关系则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其现实本身的价值需要劳动法律来衡量。

(3)劳动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秩序;一般而言,劳动关系则不具有这一强力保护的效力。

(4)劳动关系的范围大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只有那些经过劳动法律规范所承认的劳动关系才可能构成劳动法律关系。

(5)劳动法律关系的成立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为构成要件,即劳动者适格、用人单位适格、劳动合同不违法等。

而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以主体双方的劳动合意及劳动者的实际劳动为成立要件。

2、劳动合同的变更的原因

各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客观需要,比较常见的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动者的原因。

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第

(2)项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变更其工作岗位,再给予劳动者一次工作机会。

另如,女性劳动者在怀孕期间对于某些劳动不能再适应,也可能会产生变更岗位的客观需求;再如,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身体机能的下降,也可能导致劳动者不相适应职业要求,也会产生劳动者变更的客观要求。

2.用人单位的原因

如用人单位根据市场的情况,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生产经营工程、重新进行劳动组合,就会涉及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化。

如果用人单位扩大生产经营工程、进行业务拓展,也往往会派一些有经验的劳动者去新开办的分公司工作。

3、客观方面的原因

如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如工时休假、劳动保护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发生变化;另如,发生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预测的情况,也会引起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需求。

3、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劳动合同的变更实质是对原合同条款的修改,是改变原来约定的部分内容,为了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定双方协商变更的内容。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第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然需要由劳动合同职工当事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且签字,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变更书应由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3、对于特定的情况,不须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的,只需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即可。

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则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内容。

4、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及时进行。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生效后终止前进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对劳动合同变更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能拖到劳动合同期满后进行。

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那时便不存在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了,也很容易因此而产生争议。

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从劳动主体来看,在劳务合同中,劳务的提供方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组织。

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二)内容不同

劳动者提供是劳动过程,劳务合同要求是劳动成果

(三)地位不同

劳务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劳动合同主体之间地位是平等和隶属关系。

(四)费用计算不同

(五)适用法律不同

4、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的无效是指劳动合同因缺乏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具备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屈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执行。

5、非全日制的合同特点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4)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时经济补偿;

(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等等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用人单位将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在履行上述程序规范后,是可以单方面决定大规模裁员的。

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

劳动者的预告解除包括两种:

首先是试用期间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

试用期间,劳动者只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解除方式没有法定的理由限制,因此劳动者也不需要说明理由。

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是为了给予用人单位时间招聘替代劳动者。

其次是正式合同期内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者

(1)预告解除合同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常被称为辞职权,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无论是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还是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均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⑧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8、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法按照规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应该退出工作岗位。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这时候,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消灭或者视同为消灭,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无法执行,合同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劳动法中用来调整劳动关系的合同形式。

然而,两者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1)合同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是单个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集体合同是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故又称为团体协约或团体合同。

(2)合同的目的不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在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的基础上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

(3)合同的内容不同。

单个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全体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内容是全体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等。

(4)合同的形式不同。

按照要求,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加以保护;而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否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5)合同的生效方式不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成立;而依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集体合同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才能生效。

10、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对未成年工的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登记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

1.未成年工的禁忌劳动的范围。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未成年工的定期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还处于生长发育期,过重的劳动量向过大的劳动消耗都可能对其身体造成伤害,必须对他(她)们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1年;(3)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在体捡中如发现其身体状况不适合其从事的工作,应及时进行调整。

3,登记制度。

国家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要求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条件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11.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与其关系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

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

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

2.调解

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且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必须先仲裁

4.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1.劳动监察部门是行政部门中的职能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半官方机构,遵循三方制原则。

2.劳动监察是主动行为,而劳动仲裁是干预行为。

3.劳动监察有处罚权,劳动仲裁无权处罚。

4对劳动仲裁不满可以申诉,对劳动监察不满课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选择题

第一章

一、选择题

1.下列社会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是()。

A.个体户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劳动的关系

B.作家把自己的劳动成果交给出版社而与出版社之间发生的关系

C.承揽关系

D.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的关系

2.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

A,专职律师B,企业党委书记

C公司股东D监狱服刑人员E,妇联主任

3.下列人员不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

A.农村农业劳动者B.家庭保姆

C.现役军人D.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是()

A.社会救济B.集体合同争议

C.军人优抚D.公共福利

5.下列关于劳动法地位的认识,哪个是正确的()

A.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B.劳动法是民商法的组成部分

C.劳动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一、选择题

3.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劳动立法的发展体现在()

A工厂立法的内容不断充实B在宪法中规定劳动权

C劳动争议处理法的出现D社会保险法的产生

4.20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劳动立法在()的发展尤为突出

A就业保障B社会保障

B反对歧视D劳动争议处理

5.19世纪初期,劳动法产生的原因有()

A.无产阶级的长期斗争B.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

C.维持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D.劳动关系的产生

6.下列关于“劳工法规”与“工厂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A.“工厂法”规定了工时的下限和工资的上限。

B.“劳工法规”规定了工时的上限、工资的下限

C.“劳工法规”是保护资本家的立法“工厂法”则主张保护劳动者。

D.“工厂法”产生在“劳工法规”之后

第三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是()

A.劳动法律规范B.劳动关系

C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D.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

A、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B、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C、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D、.劳动法律事实

3.下列行为可以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A、某个体餐馆雇佣童工B、因身体原因甲与所在单位协议改变岗位

C乙根据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岗就业D、劳动合同期满前,丙与某宾馆协议延期

第五章

1.依《劳动合同法》,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2个月B.l个月C.半个月D.3个月

6.王某大学毕业后到某通讯集团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

公司对王某进行为期半年的通讯技术专业培训,王某在培训后3年之内不能离开公司,如违反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2万元。

到公司报到后,公司对王某进行了培训,并因此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总计l万5千元。

经培训,王某已胜任工作。

2年后,王某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

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无须支付违约金B.王某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

C.王某应支付违约金1万5干元D.王某应支付违约金5干元

8.某高新技术开发公司与某甲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某甲的主要任务是伪造实验数据。

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某甲没有很好完成任务,该公司依据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甲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B.该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该合同无效

C.如果某甲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没有完成任务,则可以免责

D.如果是某甲非因主观原因而没有完成任务,则可以酌情减免违约责任

9.张某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A公司与B公司合并为C公司,则张某原先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A自然终止B继续有效C.应该解除D.可以续订.

10.下列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条件的是()

A.签订书面协议B.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C.劳动者申请调离单位D.企业转产

11蓝天百货公司招聘一批采购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聘用人员(共十名)缴纳500元的押金和身份证件,劳动行政部门发现后对蓝天百货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罚,下列处罚措施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

A.责令蓝天百货向聘用人员退还收取的500元押金

B.责令蓝天百货向聘用人员退还扣押的身份证

C.对蓝天百货处以总额为2000元的罚款

D.对蓝天百货处以总额为5000元的罚款

12张某自2008年4月1日起与北极星塑料制品厂(以下简称北极星厂)建立了劳动关系,2008年9月1日,双方发生争议并解除劳动关系,张某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经审理查明双方一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月工资为4000元(4至7月份的工资均已正常发放),三名仲裁员分别就该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其中正确的是()。

A.张某只能要求北极星厂支付4000元B.张某可以要求北极星厂支付40000元

C.张某可以要求北极星厂支付20000元D.张某可以要求北极星厂支付24000元

20.某施工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则该劳动者()

A.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B.不可以解除合同,只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支付报酬的问题

C.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D.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后才可以解除合同

2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

A.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B.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C.提前3天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D.无须提前通知,可以即时解除

22.A公司在刘某与B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刘某更高的报酬,与刘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B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A公司对此应承担()

A.行政责任B.说服刘某回B公司工作的责任

C.解除与刘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D.连带赔偿责任

27.某民办科研所与技术员周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周某承担科研所的一个产品开发工程。

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工程被迫下马。

科研所决定与周某解除劳动关系。

对此,该单位法律顾问提供的下列哪一项建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告知周某当初聘用他的工作岗位已不存在

B.至少提前30天向周某发出书面通知

C.先安排周某到后勤岗位,如他拒绝就可以解雇

D。

如周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与单位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周某不同意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有权单方解约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多选

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

A.王某与甲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B.李某与乙律师事务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C.张某与丙县财政局订立的劳动合同D.赵某与丁个人独资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

9.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A,甲公司与劳动者乙约定,乙的工作内容是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于深圳某人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员3名。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C。

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伤事故概不负责”

10,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机关有()

A.中华全国总工会B.人民法院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D。

劳动行政部门

13甲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减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的有()。

裁减人员10人,占职工总数的5.56%B、裁减人员15人,占职工总数的8.33%

C、裁减人员19人,占职工总数的10.56%D、裁减人员22人,占职工总数的12.22%

14.某公司的高层会议上,总经理提出在全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但董事长认为公司章程中已设立倮密条款,不必在劳动合同中另加约定。

某律师在为此提供的咨询意见中,对公司法规定的保密义务与劳动法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区别有下列表述,其中哪些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A.前一种义务仅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后一种义务适用于一般劳动者B,前一种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后一种义务属于约定义务

C.前一种义务是无偿义务,后一种义务是有偿义务D,违反前一种义务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后一种义务仅承担

18.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2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下列哪些损失()

A.该单位招收录用吴某时向有关管理单位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

B.企业为培养吴某,曾派他到国外学习,企业为此支付的培训费用1万元

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企业没有及时找到人员顶替吴某的工作,由此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D,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该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20.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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